一个调转一阵眩晕,白毛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就惊觉脖子一凉,林适的小刀已经稳稳驾在了他的颈部大动脉上。
林适:“别动,动一下,给你放血。”
顷刻间,局势大逆转,猎人猎物彼此调换了身份,因为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两人甚至反应不过来,愣怔了好一会才消化了被反制的事实。
白毛喘着粗气不敢动,求救般望向红毛,后者讪讪一笑:“别激动,美女,哦不,姐姐,有话好好说,我们也不是穷凶极恶的人……”
“你们不是,我是啊。”
“啊?”
“少废话,我问你答,”林适补充,“谨慎着答,你撒谎,他没命。”
红毛连连点头:“您问!”
林适:“你们杀的什么人?为什么杀?”
红毛苦笑道:“我知道您可能不信,但是我们没杀人,那个人不是我们杀的,我们只是路过,发现了他,想从他那借……拿点钱应应急。”
白毛也搭腔:“对对对,我们只是想从死人身上搜刮些财物,这不还没来得及搜呢你就出现……啊!”
肩头剧痛,白毛不可置信地瞪起牛眼:“你扎我?!”
“有意见?”林适把刀子从白毛肩头拔出来,又狠狠刺了两刀。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连着几次下刀的位置都是一模一样的,每一次,刀尖不偏不倚,严丝合缝地嵌入原先的伤口。
白毛肩头飙血,痛得头脸都冒汗了,但他硬是咬紧牙关,不敢再叫,生怕惹来又一刀。
红毛瘦脸抽动:“姑奶奶,我们真没撒谎!”
“我又没说你们撒谎。”
两人这怂样,做不出杀人越货的事,林适没有不相信他说的,只是狩猎嘛,总要出点血才像样。
林适深吸一口气,空气中淡淡的血腥味让她愉悦,再一看,白毛脸色泛白牙齿打颤,那痛苦的表情像被人揉皱的纸一样,难看又搞笑。
至此,因为摩托车抛锚和打巴掌引起的憋闷终于得到了一丝缓解。
“山鸡,你去搜死人身,搜到的东西都拿过来,”林适表情冷淡,“你要是跑了,我就把野兔开膛破肚。”
说着,顺手又给白毛来了一刀,白毛再忍不住,凄厉痛呼。
红毛连滚带爬跑到死尸的位置开始翻兜,他不懂这女人为什么给他们取山鸡野兔这种外号,但是他懂,这个女人是个心狠手辣的疯子!她那句“开膛破肚”一定不是说着玩的。
不多会,红毛跑过来,大手一摊,进贡般向林适展示着搜刮到的财物。
林适睨一眼:“那死人身上就一张银行卡?”
“就这个,没别的了,”红毛表情古怪,“不是死人,没死透,还喘着气的。”
这就有点出乎林适的意料了,沉默片刻,她问:“会修摩托车吗?”
红毛还算有眼力见:“会!我以前就是干这行的,正好我包里还带着修车工具,姑奶奶需要修车吗?我保证修得又快又好!”
林适下命令:“山鸡去修摩托车,野兔留这,十分钟内修好车就放你们走。”
红毛拿起工具包就跑去修车了,林适对着白毛的后颈用力一击,白毛眼皮一翻,身子一软就晕了过去。
林适像扔死猪一样把他甩到地上,接着走过去看那要死不活的粽人。
是个男人,身躯还挺修长,身高目测一米八以上,脸上黑头套还未摘下来,所以判断不出年龄。
林适用脚踢了踢他的胳膊。
果然,还活着呢,虽然很轻微,但仔细看是能看到的,被踢后对方的脑袋颤抖式的动了动。
林适蹲下来,扯下粽人的黑头套,一张年轻帅气的脸立即闯入她的眼里。
这脸……
是不是有点太好看了?
林适有些惊讶,别人怎么看不知道,反正以林适的审美来看,这就是美,有点雌雄莫辨的意思,建模似的美。
林适忍不住盯久了些。
盯着盯着,她开始不爽,觉得一张完美的脸上不该沾着那么多泥污,那污渍碍着她的眼了。
林适拿着手电四处扫射,发现不远处就有一个废弃的矿泉水瓶,里面还剩小半瓶水,也不知道哪年哪月被人扔在这的,她也不管,反正能用就行。
侧身去拿矿泉水瓶的时候,林适的余光不免瞄到了另一个地方,那里有一只脚,是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的白毛的脚,脚上穿着暗红色的人字拖。
本来这没有什么奇怪的,问题是,那脚唰一下就飞了,飞出一道残影,像是被什么东西飞速地拖走了一样。
林适转身去看。
手电扫过去,原本白毛躺着的位置哪里还有什么人,只余下一对人字拖,东倒一只西歪一只,暗红色的人字拖被光照成了鲜红,红得像血一样。
“啊——”
与此同时,红毛惊悚的叫声从摩托车的位置传来。
怎么回事?
林适走到草丛前,轻轻把草扒开一条缝看。
视线内,摩托车前大灯亮着,延伸数米远的光圈里清晰可见无数飞扬的尘土,四周安安静静,没有一丝异常,可是……人呢?
修车工具散落一地,红毛连带着工具包不翼而飞。
一时之间,两个大活人凭空消失,难道真是有鬼?
林适不信。
她跳出草丛走上前,围着摩托绕了两圈,最后得出一个结论:那两人有同伙。
同伙救走了白毛,而红毛尖叫是在给同伙打掩护的同时给她她施障眼法,因为他们觉得打不过她,碍于时间问题又跑不远,怕她来找他们,于是反过来给她制造恐慌,希望以此吓退她。
林适抬眼往四周看去。
这几个怂货,猫在哪个隐秘的角落藏着呢?这会估计眼巴巴盼着她赶紧开着摩托走吧?
林适喜欢狩猎,但此刻她不打算这么做,一是赶时间,二是眼下,有她更感兴趣的东西。
她先检查了一遍摩托车,确认摩托已经修好,能正常发动,又重新回到粽人身边,抓过先前看到的废弃矿泉水瓶,拧开瓶盖,把水哗啦一下全部倒在了粽人脸上。
这下看着舒坦多了,林适欣赏了一会,脑海里不知怎么蹦出来一个词。
非人。
下一秒又觉得搞笑,明明是人,怎么非人呢?脸再好看也只是**凡胎的人类,还是个倒霉的短命鬼。
林适把目光往下移,移到粽人的胸口。
虽然被捆绑着,但胶带和胶带之间留有缝隙,从缝隙看去,可以发现他左胸被人捅了一刀,或者数刀,流出的血把黑色的衬衣浸湿了一大片。
林适又看了眼那缠绕全身的黑胶带,心想,也不知道谁下的手,捅成这样人是必死无疑了,怎么还要费劲去给他五花大绑,只要是人,伤成这样,失血过多,必定熬不过今夜。
除非对方不是人呗,不然真没必要。
“咳……”也许是被冷水刺激到了,粽人意识稍稍回笼,他眼皮颤动,嘴唇一张一合地说着什么:“……土……帮……埋……”
林适俯身去听,努力辨认了好一会,终于理解了对方的意思:“你想让我把你埋进土里?”
这帅哥还是个保守派。
年纪轻轻为人传统,信奉入土为安那一套,这都快死了,还惦记着埋不埋的身后事。
林适凑到他耳边:“银行卡密码多少?“
粽人缓缓掀开眼皮,漆黑的眸子盯着她看。
林适迎上他的视线:“爽快点,我心情好呢,给你立个碑。”
粽人闭上眼睛,报出一组数字,林适记下了。
密码无所谓真假,反正也没想过靠这个银行卡暴富:一个弥留之际的年轻男人能有多少钱呢?顶多就是万八千了。
要的就是情绪价值,这男人又美又爽快,她不介意给他埋一埋。
林适站起身,一脚把粽人踢下坑,然后抓起旁边的铲子就开干,等到终于埋严实了,她才后知后觉意识到一个问题。
好像……她给人活埋了?
粽人想的肯定是等他咽了气才开始埋,只是她向来不甚体贴,直接给人踢坑里去了,踢之前也没摸一摸对方的鼻息,不过她想,下坑的时候对方大概率还没死透。
管他呢,已经埋了。
林适把铲子一撂,拍拍身上的灰,随手捡起一根树枝插土里权当立了碑,之后骑上摩托车,轰一声开走了。
凌晨两点四十五,林适赶到指定地点,这栋远离人烟的废弃工厂她是第二次来,上一次来是二十天前。
那天她分到一个盒子,任务是把这盒子拿回家好生保管。
当时上司阴着脸传达指令:“记住了,盒子绝对不能见光,绝对不能打开偷看,谁不照做,砍手断脚都是好的,掏心挖肺也不为过!”
这番话给一帮小喽啰听出了心理阴影,二筒接过盒子的时候还手抖了一下,差点给盒子抖掉了。
其他人也比二筒好不了多少,拿到盒子的脸色都白了几分,没拿盒子的都一脸侥幸。
林适倒是没那么夸张,但也是谨慎对待的,她把盒子锁进抽屉,每晚睡前还会谨慎地检查一遍盒子外观是否有异常,当然每一次都是好好的。
这一次来,还是因为这个盒子,说是保管时限到了,该上交了。
这还是二筒发信息告诉她的,他住得近来得早,盒子已经交上去了。
要上交……
也就是说,再不打开看,以后再无可能知晓里面究竟装着什么。
林适停好摩托,大步朝前走去,走到楼梯口,踏上阶梯,步伐渐渐放慢。
她右手伸进外套口袋,那口袋里正装着那个盒子,比巴掌还小些的木盒上雕刻着繁复的花纹,摸上去,凸起的纹路除了有些硌手,还莫名充斥着一股引力。
林适突然就想,要不,趁着没人打开看看?
看一眼就好。
总不可能那么小的盒子里装着豺狼虎豹,一打开就扑出来咬人吧?
就着口袋的遮掩,林适飞快打开木盒,往盒内瞄去……
“你是哪组的?”
一个女声在头顶上方炸响,林适抬头看去,同时不动声色地把木盒盖上。
只见上层楼梯站着一个梳脏辫的女人,胳膊搭在楼梯扶手上,正伸出脑袋俯视着她:“没见过你,新来的?叫什么名字?”
林适十分自然地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边走边说:“我叫林适,一个月前加入十八小组的。”
“鬼蜘蛛组的?”脏辫女好像想到了什么,皱了皱眉,“上去吧,下次来早点。”
林适点头应了声是,快速上了楼。
走到会议大厅门前,看见里面挤着乌泱泱几十号人的时候,林适不由自主地笑了。
她的预感对了,今晚任务果然不一般。
上次来只有她们队那寥寥几人,这一次,人数成十倍暴增,这说明什么?说明今晚肯定要干一票大的了!
林适大步走进会议厅。
在一众牛鬼蛇神里,林适的打扮显得过于质朴了,以至于她踏入大厅时,现场安静了一瞬,所有人都虎视眈眈盯着她看。
也正常,其他人不是身着奇装异服就是花臂眉钉,总之是个性十足,反观林适,上衣是运动夹克下装是休闲裤,扎一个随意的低马尾,鼻子上还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活像赶地铁的上班族。
仿佛小白兔误入大灰狼群似的,但是在场的人都有数,她不可能是什么小白兔,加入这种邪恶团伙的人哪有白的?
白切黑还差不多。
但也有那种不长脑子不长眼的,这不林适刚走到中段,一只手扯住她外套的后领,唰一下就把她往后拉,拉得她踉跄了两步,差点摔倒。
同时一道流里流气地声音响起:“美女,你走错地儿了吧?”
林适掀起眼皮看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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