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刀要碎过,重铸时才更带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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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什么刀,都是从烈火里铸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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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他的刀太快,人也太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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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刀裂过,也炼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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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刀更锋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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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终于回来了。
秋风肃杀,大地苍凉,漫天黄沙中,一匹毛色如墨的健马,自北方狂奔而来,一名头戴斗笠,一身麻衣,身后斜着一柄长铁伞的人,笔直地立在马鞍上,在这平沙茫茫的原野上,掠向最后一抹残霞。
雁鸣动危旌,萧萧黄芦草,无星无月,唯闻缕缕笛声,衬得这座客栈更为萧索。
斗笠人推门而入,接住飞来的酒壶。那双粗糙的手甩下外衣与褡裢,倒显得他的身形更为清瘦,却又不失武者该有的肌肉,而他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亮得惊人。
酒桌对面的人眼睛更亮,竟仿佛是碧绿色的,里面好似装着十年前川蜀的春汛,充满了活力与决心。这个人靠在墙上,身后绘着地图,上面用朱砂写满了情报讯息,可边落一角却是空白,只有 ‘兴云庄’ 三个字孤零零的挂在那里,像是一道裂痕。
他大声的咳嗽起来,混着这大漠的风沙,脸色愈发嫣红。
粗瓷盏盛着酒液,正随这个男人的咳嗽而摇晃。
那人咳够了,便放下酒杯,打了个哈欠,这姿态仿佛在说——小毛病,死不了。
他懒懒道:“萧兄,此次收获如何?”
萧少镃摘下斗笠,猛灌一口酒,缓缓道:“救了四个。顺手宰了几只进来捣乱的鞑子兵。”
“虽不及李兄刀快,但斩起辫子来,可一样的不留情。”
那人笑了,举起酒杯:“日月山河永在,辛苦了。”
此人正是消失中原十年的李寻欢。
“敬山河。”
三杯过后,客栈的吴掌柜从里间转出来,递来一个包裹:“李少侠,你要的东西。”
李寻欢接过,正色道:“萧兄,吴掌柜,我要走了。”
萧少镃道:“回中原?”
李寻欢摸出铜钱,笑了笑:“不错,叶开已经走了,想必东厂也该忘了我。”
萧少镃盯着他的手腕:“几时动身?”
“明日。”李寻欢望向窗外,“传甲备好了车马。”
秋风呼啸,旌旗舒卷,夜色更深,塞外的客栈,也更暖了。
他们再次举杯,带着刚毅,带着救人亦杀人的血气。
“敬活着。”
侠客从不告别,浪子从不留名。
他们只将说不出的决绝与赤诚,尽数融于浑浊的酒中。
这世上已没有任何的东西能承载这种重量,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描述他们此刻的心情,唯有举杯,饮酒。
关外的夜,有白狐,有赤狗,有孤鹰与大雁,但也有火和酒,还有责任和愧疚。这十年的时光便在无数个这样的夜里过去了。
曙光落,马蹄扬尘沙,云山万重归路遐,寒风传来一声轻叹——
“这江湖,该探探了。”
重回中原的李寻欢,眼中还带着大漠的星光,嘴角还挂着蜀地的豁达。所以他能与阿飞把酒言欢,能看林仙儿装痴卖傻。
他本以为这场江湖之行不会持续太久。
但他错了,人心比江湖更险。
在他来到牛家庄后,有些东西就开始变了,他心里那道裂痕也愈来愈大了。
心狠手辣的恶童,竟是至亲的儿子,李寻欢站在雪地里,手中的酒壶似乎拿不稳了。
“表妹......”他喃喃自语着,却连这两个字都烫得喉咙发疼。
因此他去了李园。兴云庄的梅花开得正好。
李寻欢仍笑着与故人重逢,讨论梅花盗的行踪。但他面对的是龙啸云的虚伪寒暄,像钝刀割肉,而林诗音憔悴的模样更似穿心箭。
可他面上却依旧温润如玉。他面对任何事似乎都游刃有余,仿佛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小李探花。可他的心早已沉了下去。
“大嫂。”他听见自己这样称呼她,声音稳得连自己都吃惊。
但这世上,除了杨戬,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份从容,是用多少鲜血换来的。
就像他教叶开的:“握刀的手要稳,笑要真。”
而到了真相揭露那夜,雪落无声。
龙啸云的咆哮,林诗音的眼泪,都像隔着一层厚厚的冰。李寻欢终于看见了她眼中比痛苦更深的东西——
疲惫,死一般的疲惫。
他在关外流民的眼里见过,在饥荒的难民里见过,也曾在铜镜里见过。
他终于承认他让出的不是李园,而是林诗音的一生。
李寻欢站在原地,却想起杨戬说话的眼神:“我能治水......却治不了人心。”
他腕上的金纹疯狂闪烁,像是远方的江河在呼唤,可他仍一动不动。
——这到头来究竟是为了什么?
“错了。”最后李寻欢轻声说道,却不知是在对谁说。
直到雪落满肩,他才转身走向去往少林寺的马车,可那背影比夜色更孤寂。
他知道,是非未明,恩怨未分,至少现在还不是赎罪的时刻。
今朝风雪夜,灯火故人面。
李寻欢痴痴地望着小楼上的那盏孤灯,灯亮着,却照不亮他的归途。
他久久未动,雪落在肩上,很轻,像少年临别时那句天真的话:
“我要去找她。”
阿飞的背影消失在长街尽头,斗篷被风掀起一角,露出里面崭新的剑穗。那是林仙儿送的,红得像血,艳得像谎言。
李寻欢没有拦他。
只因他知道,少年总要撞过南墙才肯回头,正如当年的自己。
可这世上,有些墙撞破了,里头只剩废墟。
雪地空留一行足迹,风在呜咽。
他转身走向兴云庄后的酒馆,脚步比雪还静。酒馆里弥漫着劣酒与陈木的气味,柜台后的孙驼子抬头瞥了他一眼,又低头继续看话本。这本是个陌生的地方,没人认识小李飞刀,也没人记得李寻欢。
正合他意。
他选了最角落的位置坐下,摸着腰间的酒壶,空的,就像他此刻的胸腔,仿佛连咳血的冲动都被抽干了。
他说:“最烈的酒。”
孙驼子没说话,只是拎出一坛浑浊的烧刀子,"砰"地砸在他面前。
于是他开始喝。
酒液入喉,灼得他眼眶发烫,却怎么也暖不了那颗冷透的心。
从此,他在这里一呆就是两年。
酒馆的夜长得没有尽头。
李寻欢蘸着酒水,在桌上写“深淘滩”,却总写不完“低作堰”,只由“何以至此”来替代。就像梦里只有岷江的浪,没有那个人的回应。醉眼朦胧中,他看见自己的倒影在酒液中晃动,那张脸上带着他从未见过的疲惫。
“若当年没让出李园……”
这个念头像毒蛇,每晚准时噬咬他的神智。可即使醉得再狠,他也清醒的知道——
重来一次,他依然会那么选。
只因他是李寻欢,“义”是他的本能,就像“救”是杨戬的天性。
这种东西,比枷锁更深,却也因此告诉一个人,他为什么是他。李寻欢自然知道,所以他甘愿承受由此带来的痛苦与折磨,杨戬也一样。
窗外,兴云庄的灯火隐约可见。
有时他能看见林诗音的身影映在窗纸上,可他不敢靠近,也不敢远离。
保护林诗音只是个借口。李寻欢比谁都清楚,自己留在酒馆的真正原因,不过是因为这里是绝佳的刑场。
——他在惩罚自己。
他能救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却救不了自己最该救的人。
每当醉到极处时,他便会解开腕上的布条,露出那道淡金色的纹路。血饲的印记还在,却比离开蜀地时黯淡了许多。偶尔金纹闪烁,可他只是灌下更多酒,直到眼前发黑。
他以为这样便能逃离比愧疚更深的东西。
莫遣西风吹叶尽,却愁无处著秋声。
那日天快亮时,李寻欢突然做了件奇怪的事,他将镇水钱按在心口,铜钱冰凉,却让他想起某个怀抱的温度。
他喃喃自语着: “你说江湖比岷江更需要我,可江湖……有谁需要现在的我?”
阿飞不需要。
林诗音不需要。
龙啸云……大概也恨不得他死。
唯有腕上金纹将熄未熄,固执地提醒着他——
有人等你赴约。
但他已经不敢信了,他已被愧疚钉死在过去。
孙驼子清晨开门,便发现角落里多了堆木屑。李寻欢正在刻一尊小像,不是林诗音,而是个额有纹路的白衣人。小像只完成了一半,神明的手里本该握着三尖两刃刀的位置,如今空空如也。
“刻坏了?”孙驼子问。
李寻欢盯着自己的手:“……刀丢了。”
飞刀还在他袖中,但他再也找不回当年在蜀地治水时的那份笃定。
孙驼子嗤笑一声,丢来块新木头:“重刻。”
李寻欢没动。
晨光透过窗棂,照在未完成的神像上,为苍白的木料镀了层金边,像是古庙里褪色的壁画突然复活。
可他终究没能刻完那尊像。
该章接第一章二郎入梦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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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归途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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