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楼里,林飒转头,脑子里恢复了些许理智,他神色复杂地望向钟诺玲,却见她正俯身扶起方才被白风推搡在地的卖唱女子,指尖轻轻拂去对方裙摆上的尘灰,声音温软:“莫怕,颈间的伤不深,抹些药膏,几日便好了。”
林飒愣了愣,心头忽然冒出个念头——这位朝安郡主,原来也有这般温柔的模样。
这念头刚冒出来,耳边就传来白风被官差拖拽时的连声惨叫,那声音又粗又哑,嚎得跟野猪似的。
林飒默了默,赶紧把那点稀奇古怪的想法按了下去——能把白风当麻袋摔的人,哪里是“温柔”二字能概括的?只是这格斗的身法倒跟钟诺很像。他心里的疑惑越来越大。
暖阁里,钟诺玲理了理被扯乱的衣襟,对浮千楼道:“看来这茶楼的点心是吃不成了,不如换个地方?”
浮千楼望着她眼底的笑意,从怀中又掏出一张新面纱给她系上:“好,听你的。”
林飒此时这才回过神,连忙跟上两人的脚步,心里只剩一个念头:她究竟是不是钟诺?
“钟诺?”
朝安郡主正要踏下台阶,闻言脚步一顿,缓缓回过头。
日光从茶楼雕花木窗斜射进来,落在她半侧脸上,那眉峰的弧度、眼尾的锐意,与记忆里那个穿着玄色劲装、立于城楼之上的身影渐渐重合。
林飒的心跳骤然漏了一拍,喉咙发紧,竟说不出话来。
郡主却先开了口,唇角勾起一抹促狭的笑,声音带着点少年人似的顽劣:“狗蛋……许久不见,你倒是长壮实了。”
“……”
这声“狗蛋”像颗炸雷,在林飒耳边轰然炸开。
多少年了,从陇西边陲的漫天黄沙里,到如今楚京茶楼的雕梁画栋下,这两个字总能精准戳中他的怒点。
整个陇西军里,敢当着他面这么叫的,除了眼前这位,再无第二人。
他攥着拳头,手心皆是汗,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又酸又软——没错了,是她,真的是她。
那个总爱在演武场上把他打得满地找牙的钟诺,竟真的是眼前这位金枝玉叶的朝安郡主。
“你……”林飒咬着牙,刚要发作,手腕却被人轻轻攥住。
浮千楼眼疾手快拉住他,低声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跟我来。”
三人跟着浮千楼穿过喧闹的大堂,绕到茶楼后院一间僻静的雅室。
浮千楼示意侍女守在门外,转身给两人各倒了杯茶,笑道:“好了,此处无人,林兄可以问了。”
林飒捧着茶盏的手有些僵硬,目光落在钟诺玲身上,一时间竟不知从何问起,往事如潮水般涌来……
那年林飒刚满十六,是个凭着父亲的功勋塞进陇西军的“勋贵子弟”。
他自小在京城长大,父亲是名武将,他骑马射箭虽也算娴熟,自认如果在军里的真刀真枪的练也不在话下。
报到那天,他穿着崭新的银甲,腰悬佩剑,自以为威风凛凛,却在演武场被一个“少年”拦下了。
那“少年”比他矮半个头,穿着洗得发白的灰布劲装,袖口卷到小臂,露出结实的胳膊,脸上还沾着点泥灰,唯有一双眼睛亮得惊人,像藏着两簇野火。
他抱着胳膊,斜睨着林飒的银甲,嗤笑一声:“京城来的娇少爷?这身行头挺亮,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挨得住军中试炼。”
林飒哪受过这等轻视?当即拍着胸脯要比箭。
结果校场上,他拉满弓还没瞄准,对方看都不看,很随意的反手就是三箭,齐刷刷钉在百步外的靶心。
他直接楞在当场。
“这叫‘连珠箭’,娇少爷,学着点。”那“少年”拍了拍手上的灰,露出一口白牙,“我叫钟诺,以后就是负责你们操练的校尉。”
那便是他们相识的开端。
林飒后来才知道,钟诺虽是校尉,却比营里的百夫长还厉害,一手刀法出神入化,一身骑术更是让人拍手叫绝!
连最严苛的赵将军都对她赞不绝口。而他这个“娇少爷”,成了钟诺的重点“关照”对象。
天不亮就被从被窝里拽起来练扎马步,吃饭时手臂酸得抬不起来时,钟诺会往他嘴里塞块硬得能硌掉牙的麦饼,吃完继续练;
射箭脱靶时,钟诺会捡起他的箭,手把手教他如何借风势,愣是要他学会才停下。
下手无情,他丝毫没怀疑过钟诺的性别。
林飒起初是不服气的,总想着要赢过钟诺。真正让他改变看法的,是半月后的一场遭遇战。
蛮族突袭边境哨所,他跟着百夫长和三百亲兵驰援,却被对方引入包围圈。
眼看箭矢如蝗,弟兄们一个个倒下,他红着眼提刀欲冲,却被人从身后拽住。
“小心!”是钟诺的声音。少年不知何时竟带着十余名亲卫绕到了侧翼,手里拎着把沾血的短弓,“跟我来!”
他当时只觉这少年疯了——对方有上千人,他们这二十来人,冲上去就是送死。
可钟诺的眼神太亮了,亮得让人不由自主跟着她走。他们钻进旁边的密林,钟诺凭着对地形的熟稔,绕到蛮族后方的粮草营,一把火点燃了对方的辎重。
火光照亮夜空时,蛮族阵脚大乱。钟诺吹了声呼哨,密林里突然冲出数支伏兵——原来她早让人在此设伏,只等时机。
那场仗,他们以少胜多,斩了蛮族首领的首级。清点战场时,他看见钟诺蹲在地上,给一个受伤的小兵包扎伤口。
少年的动作很轻,指尖触到小兵溃烂的伤口时,甚至会下意识顿一顿。那一刻,他忽然觉得,这少年校尉也有温柔的一面。
夜里庆功,他喝多了,拍着钟诺的肩膀称兄道弟:“钟都督,你可真行!我林飒服你!”
钟诺被他灌了两杯酒,脸颊泛红,眼神却更亮了:“以后叫我钟诺就行。对了,你这名字太正经,我给你起个外号吧?”
“啥外号?”他醉醺醺地问。
“你看你脸圆,性子又直,像不像我们老家养的那只叫‘狗蛋’的土狗?”少年笑得眉眼弯弯,带着点恶作剧得逞的得意。
“你才是狗蛋!”他气得追着钟诺打,两人在营帐里闹作一团,笑声惊动了外面的亲兵。
那是他第一次觉得,在这苦寒的边陲,原来也能有这样轻松的时刻。
从那以后,“狗蛋”这个外号就黏在了他身上。钟诺总爱这么叫他,他每次都气得跳脚,却也渐渐习惯了。他们一起巡营,一起勘察地形,一起在城楼上啃干粮,看日出把黄沙染成金红色。
后来,钟诺被调回京城,据说要另有任用。他去送“他”,在城门口站了很久。钟诺勒住马,回头看他:“狗蛋,好好守着云安城,我会回来的。”
“你早点回来!”他喊道。
可他等来的,不是钟诺的归期,而是“他”坠河失踪的消息。
那天,他正在营里看地图,亲兵慌慌张张跑进来,递上一封京城来的信。信上的字迹很潦草,说大都督钟诺在西南封城平乱时不慎坠河,尸骨无存。
他不信。那个在雪夜里都能从鬼门关爬回来的人,怎么会轻易死在河里?他疯了似的让人去查,却什么都查不到。
直到今天,在这楚京的茶楼里,他听见那声熟悉的“狗蛋”,看见那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他才明白,原来“他”一直都在,只是换了个身份,藏在这繁华京城的深处。
雅室里静悄悄的,檀香袅袅。
林飒抬起头,看向钟诺玲,眼眶已经红了。他有太多话想问,想问她当年为何要隐瞒身份,想问她坠河是真是假,想问她过得好不好。
可话到嘴边,却只化作一句带着哽咽的:“你……你这混蛋。”
钟诺玲看着他,眼底闪过歉疚与温柔,轻声道:“对不起,狗蛋。”
“别叫我狗蛋!”林飒吼了一声,眼泪却掉了下来。
浮千楼在一旁静静看着,没有说话。他知道,有些情谊,是藏在岁月里的,无论隔了多少风沙,换了多少身份,只要一声“狗蛋”,就能瞬间回到那个并肩作战的雪夜,回到那个在城楼上啃干粮的清晨。
窗外的阳光正好,透过窗棂,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林飒抹了把脸,拿起茶盏一饮而尽,茶的苦涩混着心底的滚烫,在舌尖蔓延开来。
他知道,从今天起,有些事不一样了。但有些东西,又从未改变——比如,他和钟诺玲之间,那份穿过风沙、越过生死的情谊。
“说吧,”林飒“咚”地放下茶盏,茶沫子溅出些微,他却浑然不觉,只一瞬不瞬地盯着钟诺玲。
他眼神里三分是被蒙在鼓里的嗔怪,倒有七分是失而复得的庆幸,“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这身份……藏得可真够深的。”
说着,他又转向浮千楼,一脸探究:“难道就连殿下也不知道她的底细?”
浮千楼端着茶盏的手顿了顿,抬眼看向身旁正垂着眸、指尖无意识绞着帕子的钟诺玲,见她那副讪讪的模样,眼底掠过一丝无奈的笑意,缓缓道:“没比你早多少,几天前才知道。”
“你可真行啊……”林飒又是惊出一口气,比了比大拇指。
钟诺玲被他说得脸上泛起红晕,像当年在云安城被他灌了酒似的,连忙笑着嘿嘿打着哈哈,眉眼弯成了月牙,那神情竟和当年在营帐里跟他插科打诨时一般无二:“这不是……事出有因嘛。说来话长,你且坐下,听我慢慢说。”
“其实……我本就该是朝安郡主。”她缓缓开口,声音轻得像羽毛,“钟家世代将门,到了我父亲这一辈,膝下只有我一个女儿。
可镇西公府不能无后,更不能在战事吃紧时让人觉得‘后继无人’,于是从我记事起,父亲就教我骑马射箭,让我束发穿男装,对外只说是他早年在外收养的义子,取名钟诺。”
“后来父亲阵亡,母亲也随之而去,我想着这个仇只有我来报了。”
她顿了顿,:“于是我成了钟诺,和你们一起喝酒,一起打仗,一起守着一座城。”
浮千楼静静听着,眼底的讶异渐渐化作了然。
“那坠河失踪是怎么回事?”林飒追问,这是他心里最拧巴的结。
钟诺玲叹了口气:“回京城本是陛下的旨意,说是婚事不能再拖了。我怕身份暴露,更怕再也回不去军营,就想着……制造个机会失踪,回头和殿下说好了再找时机回营。”
她抬眼看向浮千楼,吐了吐舌头,带着点调皮:“陛下早就知道我的底细,只是没点破。他说,钟家的女儿,既要有守土的本事,也要有担起郡主身份的担当。我拗不过,只好认了,想着先把郡主的身份稳住,再找机会去见你们……谁知道一耽搁,就到了现在。”
林飒听得目瞪口呆,这前因后果绕得他脑子发晕,可心里那块堵了许久的石头,却“咚”地落了地。
他看着眼前的钟诺玲,看她眉眼间既有着朝安郡主的温婉,又藏着钟都督的锐劲,忽然觉得,这样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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