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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书店

从公司正式离职的第二天,我一人一箱飞去上海,在徐汇区一个老旧小区租了间二室。

我到上海以后,把自己所有的联系方式又大换血一遍。除了少数几个从前的朋友,大部分人都不再联系。

我已经想清楚,要彻底从头开始,那就不要给别人,也不要给自己留任何退路。

把自己安顿好以后我就开始找工作。第一年我找了一家互联网大厂做公关,业余时间帮郭师兄做些音乐剧的翻译。

他那个剧运气挺好,拉来一个比较大的赞助,请了一位流量演员来演。剧第二年上映后反响不错,陆陆续续又有好几个项目找我当翻译。

我权衡了一下就辞掉大厂的工作,专干剧本翻译。

干了一阵我觉得翻译不太稳定,又重新找了份朝九晚五的工作,是一家国营出版社的编辑。

这份工作钱少活闲,旱涝保收还不用坐班,和我的兼职搭配起来非常完美。

日子一晃就是三年。到第四年,我换了一间大点的租屋,买了辆30万左右的二手车,还加入了当地一个摄影团。

有时候周末我们一帮人会一起自驾去江浙拍片,顺便在沿途的农家乐餐馆里搓一顿。

不过大多数时候我还是宅在家里看看书做做饭。我在家里养了很多香草植物,什么薄荷迷迭香之类的,周末煎牛排的时候顺手摘两片叶子做配料。

有一段时间我还养了一只流浪猫,但那只猫住了一段时间突然离家出走了。我笑自己天生是个孤星命,连猫都不愿意陪我很久。

总之日子被我过得越来越单调,也越来越纯粹。孤单久了,我甚至对这种生活上了瘾。就像喝一杯不放糖的黑咖啡一样,又苦又香。就连有些热心人士要给我介绍女孩子,我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我算是看清了自己,我给不了别人那种正常的爱情,感情上的路已经被我自己走死了。

只是偶尔当我走在路上,看到甜甜蜜蜜黏在一起的情侣,我的心里还是会划过一丝酸涩:

曾经我也拥有过这样梦幻的时刻,但最终这一切还是离我远去了。

**

我们出版社的大楼在福州路附近,离最繁华的外滩只有一条街。但是很少有人猜得到我们大楼有多破,破到连收破烂的都不一定愿意进去。

我每次去单位都是一种心理上的煎熬,幸好我去的次数很少,基本上一个月就一两次。

有一天领导又通知我们开会,让我们各自报一下最近联系的新作者。

我们编辑部每个编辑负责不同的选题。我负责军事类小说,还有负责言情,悬疑,都市之类的。我最近正好联系上几个新的作者,就给领导报了一下。

领导是个50岁左右的老文青,姓郑,复旦毕业,鼻子上永远架一副黑框眼镜。

他和老蒋给我的感觉很不一样,如果老蒋是老狐狸,这人就是老鸵鸟,又拧巴又墨迹。

我给他报告后,他没说话。转头又问坐在我对面的同事,一个叫程雅馨的女编辑,负责悬疑板块的。

程雅馨说:“最近没找到什么特别靠谱的,我还在搜各种小说网站。”

老郑说:“不仅要搜国内的,国外的也要搜。上次我跟你说的那两个外国作者,你有联系他们吗?”

程雅馨说:“克里斯托弗赛亚我问了,版权被意文签走了。”意文也是一家大的出版集团,是我们最大的竞争对手。

老郑低低骂了一句。他特别喜欢爆粗,但每次爆都显得很滑稽,因为他气质压根就不是社会人那一类的。

程雅馨继续说:“还有一个斯宾塞李,我给他的经纪人发邮件了,他们还没回我。”

老郑说:“你今天再发一封邮件,写得诚恳一点。跟他们说我们出版过很多国外当代悬疑小说,把名字列一下,省的人家怀疑我们的资历。”

程雅馨“哦”一声。老郑回头又跟我们说:“大家也想想办法,手头有什么资源都用起来。否则好作者都被别的出版社抢走了,那还要我们干什么?都喝西北风去算了。”

我们各自答应。老郑又转头对我说:“张羽,你说的那几个作者,把他们的作品发给我看一下,我怕他们年纪太轻了,写出来的东西幼稚。”

我说:“好。”这些年我也学乖了,领导说什么就是什么。

开完会我们几个人一起下楼。程雅馨走在我旁边嘀嘀咕咕:“斯宾塞李怎么会鸟我们,人家要卖版权也是卖给意文它们。老郑老是异想天开,用热脸去贴人家冷屁股!”

几个同事安慰她一番,她又抱怨了几句才心情转好,和另外一个编辑商量去旁边的星巴克买咖啡。

走之前,和她一起的那个女同事转过头笑着问我:“张老师,你要吗?我给你带一杯。”

那个女孩刚毕业两三年,脸圆圆的很可爱,也是单身。老郑曾经暗搓搓想撮合我们两个,换了之前我说不定真的会追求她,但现在的我只想保持距离。

“不用了,谢谢,”我礼貌地拒绝她。

她冲我点点头,转身和程雅馨走了。

**

我一个人在单位附近吃了份快餐,然后晃到福州路上。

这条路是上海的文艺一条街,沿街有很多书店,文具店一类的店铺。和旁边的商业区比起来,这条路冷清得很,但是我很喜欢。

每次来办公室我都会顺便去街上的外文书店转一圈,在里面淘几本原版小说。

这次进去的时候书店照样没什么人。我逛到畅销书那个角落,看见一个书堆上有块小黑板,上面写着新售的原版书名单。

我冲板上扫了一眼,却意外发现上面写着:新进Spencer Lee全套原版悬疑小说。

就是刚才老郑很想拿下版权的那个外国悬疑作家。

我有点好奇,顺着那块黑板的指引走到书店的悬疑小说区,在一堆书里面找斯宾塞李的名字。

很快我找到了他的书。原来Spencer Lee写的是一个系列,我从左到右一本一本看书脊,分别是《最后的守夜人》,《未记录谋杀案》,《玫瑰玻璃瓶》和..

我愣住了。

只见第四本的书脊上写着:《Secrets on a spaceship》(《飞船上的秘密》)。

我立刻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抽了出来,迫不及待地翻到第一页。

虽然时隔多年,但是我几乎看到第二行就确定了。这就是当年我在赵海北房间里读到的那个故事。

我觉得难以置信,又去翻书的作者栏和背面。作者栏里没有关于Spencer Lee的介绍,也没有作者前言。

背面倒是有一堆吹书彩虹屁的外国媒体,什么《卫报》,《每日邮报》之类的,基本都是翻着花儿说这个书有多好看。

我皱着眉头放下书,又把这个事儿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現在這件事只剩下兩個可能:一是Spencer Lee就是赵海北的笔名,二是赵海北的小说被別人剽窃了。

不管哪一种对我来说都不算是特别好的消息。只有一点是好的:当初这本小说读到一半我和他闹分手,后面一半没有读成,但我一直没忘掉书里的情节。现在可以读完全本,也算了却我一桩多年的心愿了。

我立刻把《飞船》揣在怀里,去收银台付了账。

晚上回到家,我匆匆扒了几口饭就开始看这本书。看了一会我发现,那些吹彩虹屁的媒体也不是乱吹的,因为这个书确实好看。

我之前看过的部分已经够精彩,而它的后半段更加好看。特别是到最后大结局的时候,一个个环节揭秘,紧张得我一口气儿吊着,只能生吞活剥一样把书看到结尾,直到最后一个字出现这口气才算缓过来。

看完以后我还是感觉意犹未尽,洗了把脸又开始看第二遍。

这一遍我看得更加仔细,而且发现了一些很有意味的细节。

小说的主角之一是一个叫123的探长,这人有个暗恋对象,是个叫高乐的女画家。

我读着读着就发现,高乐有很多方面和我很像,比如都喜欢画素描,摄影和吃菠菜,母亲都早逝,而且都不善于经营爱情。

如果这本书是别人写的,这些相似点也没什么。但如果书是赵海北写的,我就不得不怀疑他是故意设计的这个人物。

尤其是在这个故事的最后,书里写道:

“123终于决定去品克星找高乐。作为一个不相信爱情,也很怕麻烦的人,他也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事实:自己对生活的坚持,看法和期待,会因为另外一个人被彻底推翻。而他作为这个推翻者,竟然对过去的自己没有一丁点留恋。”

我把书从头到尾读了三遍,到半夜两点才关灯睡觉。

第二天我顶着大黑眼圈又去了趟书店,把这一系列的另外三本书也买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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