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哥!这!”
丁珂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了,站在台阶上拼命冲他挥手。
方默猛的回过神,他低下头,按耐住狂跳的心脏,快速从程千忆面前走过去。
不知是不是太过紧张以至于产生了错觉,总觉得路过程千忆身边的时候,他看了自己一眼。
难道他认出我了?
这个想法刚一冒头就被方默否定。
不可能。
天这么黑,还下雪,两人离的又不是很近,更何况他戴着围巾,几乎遮住了大半张脸。程千忆七八年没见他了,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一下就认出来?
他沉默的跟在丁珂后面,因为猝不及防出现在眼前的程千忆迟迟缓不过来。
“方哥你可算回来了,你回来,我也能交差走人了。江哥在化妆间等着你呢。”
丁珂并没注意到他的异样,还沉浸在即将要解放的兴奋中。这段时间方默请假,他被调来当江明熙的临时助理,可真是饱受折磨。
方默心不在焉的点了下头,跟着丁珂进了化妆间。
正在椅子上拆头套的江明熙,听见动静抬起头,不高兴的撇了撇嘴:“你还知道回来,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快点帮我收拾东西,一会我换完衣服,我们就可以走了。”
方默应了声好,开始和丁珂收拾东西。
“刚才在门口的那个,”方默问,“是程千忆吗?”
“对啊,怎么了?”
方默心跳漏了一拍,“没什么,只是...他为什么会在这?”
丁珂:“程千忆是这部戏的男一号啊。很惊讶吧,这剧组保密协议做的可好了,我们也是开机那天才知道。”
方默大脑一片空白,愣愣看着丁珂。江明熙进组的时候他恰好请假,再加上这段时间忙着照顾他妈,没怎么看手机,所以并不知道这部戏的男一号竟然是程千忆!
丁珂看着他震惊的表情,扑哧笑了出来:“干嘛这么惊讶?难不成你是他粉丝?”
方默还没说话,江明熙那边就扯着嗓子警惕道:“是谁粉丝?”他瞪着方默,“你是程千忆粉丝?”
方默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大反应,下意识摇了摇头:“不是。”
江明熙这才罢休,嘟囔道:“这还差不多。我就说你眼光怎么可能这么差。”
“哈哈哈我们开玩笑的,江哥你再等一会,收拾好东西我们马上就走了。”丁珂把江明熙安抚下来,拉着方默走到一旁,小声道,“你可千万不要在江哥面前提程千忆,江哥不喜欢他,那是他的雷点。”
“为什么?”方默狐疑道。
丁珂无奈道:“导演每次骂江哥的时候,总喜欢拿程千忆作对比,让江哥和他学学。江哥听了不高兴,连带着看程千忆也不顺眼。”
方默点了点头,这倒是江明熙一贯的小学生风格。
几人出来的时候,程千忆早已离开。上车前,方默特意看了眼程千忆刚才站的地方,平复下来的心情又泛起一丝波澜。
路上,江明熙一直在和方默抱怨这几天有多倒霉,重点吐槽他看着不顺眼的导演。
“你不知道那个吴青有多讨厌,不就是拿了几个破奖,他得意什么啊?国外比他厉害的导演一抓一大把,也没见人家眼睛长天上去啊?”
“每个人对角色的理解不一样,凭什么我要按着他的方式演?他怎么这么霸道?这演员要不让他来当吧!而且他训你的时候,你不能反驳,不能解释,稍微反驳两句,就骂的更厉害,凭什么啊,他以为他谁啊?整个剧组都得把他皇帝一样供着?”
江明熙越说越激动,气的脸都红了。方默看得出来他对导演怨气不小,一边嗯嗯的附和,一边安抚他的情绪。
江明熙和方默吐槽一通,心里好受了很多。这几天方默不在,可把他憋坏了。
“还有那个程千忆,拽什么啊?他和吴青两个人狼狈为奸,都不是什么好东西,看见他们就烦!”
方默这次没说话,沉默了一会说:“导演很喜欢程千忆吗?”
江明熙哼了一声:“喜欢啊,那可是他的宝贝心肝,这些演员除了程千忆,谁没挨他的骂?你明天到了现场就知道了。”
方默闻言心一紧。
他把江明熙送回家后,开始做饭收拾屋子,又陪人聊了会天。走的时候,江明熙嘱咐说: “明天早点过来接我,不然吴青又得逼逼叨叨。”
“好。”
难得一贯喜欢踩点的江明熙这么积极,看来吴青真的有两把刷子。
方默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十点了。他现在住在城郊,虽然离市中心远了些,但好在租金便宜,简单的家具也都配备,够他和他妈两个人住了。
在寸土寸金的a市,这是他唯一能负担起的地方。之前他还想着努力工作,等攒够了钱,换个好一点的地方。现在他妈一生病,别说换房子,就是这里都不一定能继续住下去。
几年前,他妈得了乳腺癌,他们卖了老家的房子,到处找亲戚朋友借钱,才凑够了治疗费用。虽然欠了一屁股债,幸运的是,他妈手术很成功。
从那之后,他们就留在了a市。这几年,他拼命工作,该还的钱差不多也快还清了,就在他以为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时,他妈的癌症复发了,癌细胞甚至还转移到了子宫和卵巢。
医生让他们住院治疗,他妈哭着说不想治了,要回家等死。他劝了好几天才把人劝住。
现在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不免有些冷清。方默打开灯,坐在沙发上发呆,一会想他妈生病的事,一会又想程千忆。
明天就要见程千忆了,他心里五味杂陈,这种既想见又不想见的矛盾心理,大概只有自己才知道。当年说“我们以后不要再见面”的自己一定想不到未来还有这么一天。
这么多年过去,程千忆已经成了事业有成,是炙手可热的大明星,而自己好像越活越差,光是过着普通人的生活就已经耗尽了他的全部,两人之间的差距比当年还要大。
依程千忆倨傲的性子,被自己这样普通平凡的人绝交,对他来说,恐怕可以列为人生排名第一的奇耻大辱吧。想象程千依看见自己时,那双眼中会浮现出怎样锐利愤怒的目光,方默不禁打了个寒战,顿时有种想逃的冲动。
可他没有办法不去,请假不可能,辞职更是不可能,现在正是需要钱的时候,怎么能因为这种事说不干就不干了。
况且这戏要拍好几个月,躲得了今天,躲不了明天,早晚有一天要面对的。
这一晚方默辗转反侧,做梦都是和程千忆见面时,对方对他横眉冷对的模样。
早上五点半,方默就起床去了江明熙的住处。路上他顺手买了早餐,到那正好七点。
江明熙起床的时候吓了一跳,他看着戴着黑色口罩,只露出一双眼睛的方默,诧异道:“怎么了?有狗仔跟着你?”
方默将早餐放在桌上:“没有。”
“那你这是怎么回事?”江明熙挑眉道,“玩cospaly呢?想过把明星瘾?”
“不是。”方默慢吞吞道,“是我感冒了,怕传染给你。”
“哦哦,那你是得戴着。我可不能感冒。”
方默点点头,“江哥,快去洗漱吧,司机马上就到了。”
江明熙不再说话,连忙进屋收拾起来。见糊弄过去,方默心里松了口气。
他果真还是没有勇气面对程千忆。这样打扮,程千忆应该认不出来吧。
能躲一天是一天,至于以后怎么办……以后再说吧。
两人很快出门,江明熙在车上吃了早餐,一到片场就去化妆间化妆了。
他如今参演的这部戏叫做《天下》,是市面上少有的热血回肠的武侠剧,江明熙在里面饰演男二号丹青。
丹青这个角色正直善良,古灵精怪,身上有着一股天不怕地不怕的敢劲。身为白梅山庄的少主,他肆意潇洒,快意恩仇,因为一次偶然的拔刀相助,他招惹了四大门派之首的崇山派弟子,给白梅山庄带来灭顶之灾。
崇山派污蔑白梅山庄与魔教同流合污,屠了山庄满门,只有丹青活了下来。不明真相的世人拍手称快,就连昔日受山庄照拂的百姓也夸赞崇山派为江湖铲除了一大毒瘤。
为了洗清冤屈和报仇,丹青隐姓埋名,从侠肝义胆,意气风发的少年变成了冷血无情的杀人魔头。
江明熙第一次看剧本的时候就对这个角色很感兴趣,这种前后反差巨大的角色演绎起来十分有挑战性。
吴青在此之前拍的都是电影,《天下》作为他执导的第一部电视剧,从项目筹备之处就备受瞩目,剧中的一个小配角都被各方争得头破血流,可想而知丹青这个角色的竞争有多么激烈。
饶是如此江明熙还是拿下了这个角色。不是因为他演技有多么好,而是因为他是江氏集团的太子爷。
江氏集团是《天下》的最大投资方。有了这层关系,丹青这个角色非江明熙莫属。
副导演和制片人都把江明熙当宝一样供着,偏吴青这个导演不惯着他,该骂照样骂。
江明熙化好妆换完衣服就去片场了,方默跟在他身后,隔很远就看到有两个人坐在监视器后面,拿着剧本在讨论什么。
一个五十多岁,戴着眼镜,鼻子下面留着两撇小胡子,一看就知道是吴青。另一个二十岁出头,微微笑着,好看的和周围格格不入。
吴青在一旁说,他就安静的听着,时不时点下头以示回应,那个人正是程千忆。
方默的心猛地加快起来,他下意识摸了摸脸上的口罩,跟着江明熙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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