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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章

骆驼的蹄子踏在柔软的沙地上,发出沉闷的“噗噗”声。刘安章趴在驼峰间的毡布上,已经颠簸了半个月。伤口在骆驼奶和草药的滋养下渐渐愈合,结痂处开始发痒,像有无数只蚂蚁在爬。他瘦了很多,颧骨高高凸起,眼窝深陷,但那双黑色的眼睛却越来越亮 —— 因为远方的地平线上,终于出现了一片绿色。

“快到了。”阿里姆的声音从前面传来,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他勒住骆驼,指着远处那片绿色兴奋的说:“那是底比斯的绿洲,过了尼罗河谷就是底比斯了,我们终于到了。”

刘安章撑起身子,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先是看到蜿蜒的尼罗河,像一条蓝色的绸带镶嵌在沙漠边缘,河水泛着粼粼波光,倒映着两岸的棕榈树。再往前,是一片低矮的土黄色建筑,像一群蛰伏的巨兽,被高大的城墙圈在中间。城墙顶端,隐约能看到飘扬的旗帜,旗帜上的图案在阳光下格外刺眼 —— 一只展开双翼的鹰,鹰嘴叼着一条蛇。

喜克索斯人的鹰徽,作为古代及历史研究学者,对此最清楚了。

刘安章的心脏猛地一缩。书本上的文字突然有了重量,那些关于喜克索斯人入侵埃及、建立第十五至第十六王朝的记载,那些关于他们对埃及人施行残酷统治的描述,此刻都化作了城墙上那只冰冷的鹰,用锐利的目光俯视着这片土地。

商队沿着尼罗河的支流前行,空气渐渐湿润起来,风中夹杂着水草和泥土的气息。路上的行人多了起来,大多是皮肤黝黑的埃及人,穿着粗麻布的短裙或长袍,头上裹着简单的头巾,背着沉重的货物,脚步匆匆。他们看到阿里姆的商队,纷纷往路边躲闪,眼神里是麻木。

离城墙越近,景象越发触目惊心。

城墙下的空地上,堆积着巨大的石灰岩块,每一块都有一人多高。十几个**着上身的埃及奴隶,被铁链锁在一起,正吃力地用滚木搬运石块。他们的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开裂,背上布满了鞭痕,汗水像小溪一样顺着脊梁骨往下淌。

一个身材高大的喜克索斯士兵站在旁边,手里挥舞着皮鞭,鞭子的把柄是用象牙做的,上面刻着复杂的花纹。他的皮肤是浅褐色的,留着浓密的络腮胡,头上戴着蓝色的头盔,头盔上插着一根鸵鸟羽毛。他的眼睛像鹰隼一样锐利,盯着那些动作稍慢的奴隶。

“快点!你们这些懒惰的狗!”他用生硬的埃及语咆哮着,一鞭子抽在一个老年奴隶的背上。

“啪” 的一声脆响,在喧闹的工地上格外刺耳。老年奴隶踉跄了一下,发出痛苦的呻吟,却不敢停下脚步,只能咬着牙,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推着滚木。他的嘴唇干裂,眼神空洞,仿佛已经失去了灵魂。

刘安章的拳头攥得紧紧的,指甲深深嵌进掌心。他研究过无数次喜克索斯人的统治,知道他们带来了马和战车,推动了埃及军事技术的革新,但也知道他们的统治充满了压迫和掠夺。可书本上的文字再冰冷,也比不上眼前这一幕带来的冲击。那些奴隶的呻吟,那道鲜红的鞭痕,像针一样扎在他的心上。

“别看了。”阿里姆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平淡,“在底比斯,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发生。喜克索斯人是主人,埃及人是奴隶,这是神的安排。”

“神的安排?”刘安章低声反问,声音里带着难以置信的愤怒,“哪路神会允许这样的残忍?”

阿里姆看了他一眼,没再说话,只是催促骆驼加快了脚步。他见过太多像刘安章这样的异乡人,一开始总是充满同情和愤怒,但很快就会被现实磨平棱角。在这片土地上,同情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商队从城门进入底比斯城。城门是用坚硬的花岗岩砌成的,高大厚重,门口站着两个喜克索斯士兵,手里握着青铜长矛,对进出的人进行严格的盘查。他们看到阿里姆的商队,只是象征性地检查了一下货物,就放行了 —— 叙利亚商人在底比斯很常见,他们带来的香料和布匹深受喜克索斯贵族的喜爱。

进城后,刘安章才真正感受到底比斯的繁华。这是一座沿着尼罗河东岸修建的城市,街道两旁是密密麻麻的房屋,大多是用泥砖混合芦苇建成的民房,只有少数高大的建筑是用石头砌成的,那是喜克索斯贵族和神庙的所在地。

街道上熙熙攘攘,充满了各种声音 —— 小贩的叫卖声,孩子们的嬉笑声,驴子的嘶鸣声,还有喜克索斯士兵的呵斥声。空气中弥漫着各种气味,有烤面包的香味,有尼罗河的腥气,还有牲畜的粪便味,混杂在一起,形成一种独特的、属于古埃及城市的气息。

阿里姆的商队没有停留,径直穿过几条街道,来到一个相对僻静的区域。这里的房屋明显比其他地方高大宽敞,墙壁上涂抹着白色的石灰,门口摆放着石雕的守护神。

“这里是贵族区,”阿里姆解释道,“雅赫摩斯家族就在这附近。”

刘安章的心猛地一跳。雅赫摩斯!这个名字在他的脑海里像惊雷一样炸响。他是第十八王朝的开创者,正是他率领埃及人驱逐了喜克索斯人,统一了上下埃及,开启了古埃及最辉煌的新王国时代。

他们在一座巨大的庄园前停下。庄园的大门是用紫檀木做的,上面雕刻着莲花和纸莎草的图案,门口站着两个手持权杖的埃及管家,穿着白色的长袍,头上戴着假发。

阿里姆让刘安章从骆驼上下来,自己则上前和管家低声交谈了几句。管家上下打量了刘安章一番,眼神里带着审视和怀疑,然后转身走进了庄园。

刘安章站在原地,紧张得手心冒汗。他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么。阿里姆之前已经跟他说过,要把他卖给当地的贵族当奴隶。虽然他极力解释自己是个学者,不是奴隶,但在这个时代,一个没有身份证明的异乡人,和奴隶没什么区别。

没过多久,管家回来了,身后跟着一个中年男人。

那个男人身材高大,穿着一件深蓝色的长袍,上面用金线绣着太阳的图案。他的皮肤是古铜色的,留着短短的黑发,脸上没有胡须,这在埃及贵族中很常见 —— 他们认为胡须是不洁的象征。他的眼睛是棕色的,深邃而锐利,仿佛能看透人的内心。

刘安章立刻认出了他 —— 雅赫摩斯!虽然比教科书上的画像年轻一些,但那坚毅的下巴,那充满智慧的眼神,和他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阿里姆,你带来的就是这个人?” 雅赫摩斯开口了,他的声音低沉而有力,带着一种天生的威严。

“是的,雅赫摩斯将军,” 阿里姆恭敬地回答,“他是从很远的东方来的,很奇怪的一个人,会用玻璃生火,还懂一些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我想,他或许能给您带来一些乐趣。”

雅赫摩斯的目光落在刘安章身上,上下打量着他。当看到刘安章身上那件虽然破旧但样式奇特的 T 恤时,他的眉头皱了一下。

“你是谁?来自哪里?”雅赫摩斯用流利的埃及语问道。

刘安章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用他觉得埃及人能听懂话介绍:“我叫刘安章,来自一个很远的东方国家,比埃兰更加东方。我是一个学者,研究历史和文字。”

“学者?”雅赫摩斯冷笑了一声,“一个穿着如此古怪的学者?我看你更像是一个逃跑的奴隶。”

“我不是奴隶!”刘安章急忙辩解,“我可以证明给您看!我懂很多知识,尤其是关于埃及的知识!”

“哦?”雅赫摩斯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兴趣,“那你说说,你懂什么?”

刘安章的大脑飞速运转。他知道,这是他唯一的机会。他必须拿出一些真本事,才能让雅赫摩斯相信他。

“我懂《亡灵书》,”刘安章说,“我可以默写其中的段落。”

《亡灵书》是古埃及最重要的宗教文献,记载了死者在来世需要背诵的祷文和咒语,只有少数祭司和贵族才能看懂。雅赫摩斯显然没想到这个异乡人竟然懂《亡灵书》,他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惊讶。

“好,”雅赫摩斯说,“我给你一个机会。管家,拿纸莎草和炭笔来。”

很快,管家就拿来了一卷纸莎草和一根炭笔。刘安章接过纸莎草,摊在地上,深吸一口气,开始默写。

他默写的是《亡灵书》中最著名的一段 ——《献给阿努比斯的祷文》。这段祷文是死者献给豺头神阿努比斯的,祈求他能在审判日保护自己的灵魂。

刘安章的手指有些颤抖,但他的记忆却异常清晰。那些古老的象形文字仿佛就在他的眼前,他一笔一划地写着,每一个符号都准确无误。他的书写速度很快,炭笔在纸莎草上划过,发出沙沙的声响。

雅赫摩斯站在旁边,饶有兴致地看着他默写。当看到刘安章写出那些连很多祭司都记不全的复杂符号时,他的眼神越来越亮。

终于,刘安章写完了。他放下炭笔,站起身,看着雅赫摩斯,等待着他的判决。

雅赫摩斯拿起纸莎草,仔细地看着。他的手指轻轻抚摸着那些象形文字,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很好,”雅赫摩斯说,“你确实懂《亡灵书》,而且写得很好。阿里姆,这个人我要了。”

阿里姆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笑容:“谢谢雅赫摩斯将军!”

雅赫摩斯没有理会阿里姆,而是对刘安章说:“你叫刘安章?这个名字太拗口了,我给你取个埃及名字吧。以后,你就叫‘安卡’,在埃及语里,是‘生命’的意思。”

“安卡……”刘安章低声重复着这个名字,心里五味杂陈。这个名字意味着他在这个时代有了一个新的身份,但也意味着他离自己的过去越来越远。

“你既然懂文字,”雅赫摩斯继续说,“就留下来当我的家庭教师吧,教我的儿子荷鲁斯读写。你会得到和祭司一样的待遇,有自己的房间和食物。但如果你敢欺骗我,我会让你知道什么是生不如死。”

刘安章连忙点头:“我不会欺骗您的,雅赫摩斯将军。谢谢您给我这个机会。”

雅赫摩斯满意地点了点头,对管家说:“带安卡去客房,给他准备一身干净的衣服和食物。让他好好休息一下,明天开始教荷鲁斯。”

“是,将军。”管家恭敬地回答,然后对刘安章做了一个手势,“请跟我来,安卡先生。”

刘安章跟着管家走进了庄园。庄园很大,里面有花园、池塘和农田,种满了各种蔬菜和水果。几个奴隶正在花园里劳作,看到刘安章,都好奇地打量着他。

管家把刘安章带到一间宽敞的房间。房间里有一张用雪松做的床,上面铺着柔软的亚麻布,墙角有一个柜子,还有一张石桌和几把椅子。窗户是用细木条做的,可以看到外面的花园。

“安卡先生,您先休息吧,” 管家说,“我会让人把食物和衣服送来。”

管家离开后,刘安章一下子瘫坐在床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终于暂时安全了,而且还得到了一个不错的职位。这意味着他可以近距离观察雅赫摩斯家族,了解这个时代的政治和军事情况,或许还有机会找到回去的方法。

但他也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在这个等级森严、充满危险的时代,他必须小心翼翼地生存下去。他看了看窗外,夕阳的余晖洒在花园里,给一切都镀上了一层金色。远处的城墙上,喜克索斯人的鹰徽在暮色中若隐若现,像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着这座古老的城市。

刘安章的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他想改变这一切,想帮助那些受苦的埃及人,想亲眼见证雅赫摩斯驱逐喜克索斯人、建立新王朝的辉煌时刻。

但他也清楚地知道,自己只是一个来自未来的学者,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异乡人。在这个波澜壮阔的时代,他或许只能是一个旁观者,一个历史的注脚。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刘安章站起身,打开门,看到一个年轻的奴隶端着一个托盘站在门口,托盘上放着面包、啤酒和一身干净的亚麻长袍。

“安卡先生,您的晚餐和衣服。”奴隶恭敬地说。

刘安章接过托盘,对奴隶点了点头:“谢谢你。”

奴隶惊讶地抬起头,似乎没想到这个异乡人会对自己说谢谢。他连忙低下头,转身离开了。

刘安章关上门,把托盘放在石桌上。他拿起一块面包,咬了一口。面包有点粗糙,但带着麦香,比他在沙漠里吃的干饼好吃多了。他又喝了一口啤酒,酒精度不高,带着淡淡的甜味。

他走到窗前,看着外面渐渐暗下来的天空。星星开始一颗接一颗地出现,像钻石一样镶嵌在深蓝色的天鹅绒上。他认出了天狼星,和他在现代看到的一模一样。

“底比斯……” 刘安章轻声说,“我来了。”

他知道,从明天开始,他的新生活就要正式开始了。他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么,但他已经做好了准备。无论未来有多少困难和危险,他都要努力地活下去,亲眼见证这个伟大时代的到来。

夜色越来越深,底比斯城渐渐安静下来,只有城墙上的火把还在燃烧,像一颗颗孤独的眼睛,注视着这座古老而神秘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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