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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

在我的记忆里,很久没有下过这么漂亮的雪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睡眠变得很浅,周围一切变得模糊而遥远,床头柜上加湿器的水雾洇开,喷洒在我脸上的时候,又感觉自己是半梦半醒着的。

我半睁着睡眼翻了个身。

我好像又做梦了,褪黑素在身体里作祟。

裴知予坐在床尾,靠近我脚的位置,穿着贴身的白毛衣,微卷的头发披散在那,室内橘色昏暗的光打在她脸上的样子,很漂亮。

就像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她的模样,那个时候我有多狼狈,她就有多惊艳。

她脖子里的那条驼色的围巾我很熟悉,是我织了一个月却发现织成了莫比乌斯环的那条。

很烂,颜色再好看也掩盖不了我那笨拙的编织技术。或许是因为我在织之前没有虔诚地祈祷。

她却一点不嫌弃,戴着它过了一整个除夕夜。

我就这么直勾勾看着她,她也不怵,站起身坐在了我床边,撩开了落在我眼眸的那一缕头发,“你没有好好吃饭。”

很温柔,听着不像是责怪的语气。

嗯,我确实瘦了很多,以至于我产生了一种幻觉,三只成年雪纳瑞叠在体重秤上的斤数才正正好好凑上我的体重,

很不可思议,在旁人看来我可能是得病了,朋友心惊胆战深怕我一个做医生的人神不知鬼不觉地就在家里立了墓碑。

我心想那还不至于,真到那时候,我必定会给自己打一支肾上腺素。

我依旧侧着身子看着她,眯着眼睛动也不敢动,因为这对于我来说就像是平行世界,不太真实。

她摸了摸我的脸颊,怜爱又无奈地笑了笑,站起身想要朝外面走去,我这才反应过来,想要拉她的手腕,却发现怎么也够不着,我有点着急,“你去哪儿?”

我静静地看了她一会,她一个小小的动作无论我在现实还是梦境亦不敢闭上眼睛。

“你要来吗?”她也没有回答,只是给我了一句反问,侧过身静静地替我抚平眉心,眼神温柔。

我是在做梦吧。

我的回答变得牛头不对马嘴,其实我想试着掐一下自己,但裴知予的温柔永远是我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我放弃在真实和虚幻之间徘徊犹豫。

如果是梦,这次能不能做一个不会醒的梦?

我无声而用力地点了点头和她说那你等等我,我甚至没问她会带我去哪儿,是阴朝地府又或者是天堂。

我蹑手蹑脚地下床穿着鞋,想要追上她,却发现怎么也站不起身来,就像细细长长的海草那样被缠在了海底。

但这样的情绪还没超过五秒钟,因为她离开了我的视线,或许是去了客厅,厨房,浴室,阳台,又或者。

我眼睛有点热,心里却十分倔强,一直逃避的那个答案好像又回来了,但在梦里,撒谎不犯罪。

我低着头,感觉心脏又在充水,我才意识到拖鞋穿反了,这种不舒服的感觉相比刚刚那五秒钟的情绪而言,不痛不痒。

——

“滴滴滴……滴滴滴……”

嘈杂的音乐震动声将我唤醒,缓缓睁开眼,天花板的灯发出柔和而朦胧的灯光,本以为窗影只属于地板,没想到它也会轻轻飘到天花板上。

我意识到今天上午有个医学学术交流座谈会需要参加,医院那边塞给我的演讲稿被我扔在了办公室。

至于为什么没有直接扔进垃圾桶,是因为它也嫌弃那份演讲稿。

上面密密麻麻恭维上级的话让我觉得这次座谈会谈的不是医学,谈的是人体构造,这么能吹,不如让我拿着蜡烛上台演讲。

医学方面倒是没有必要搞这些虚的东西。

我拿过手机关掉闹钟之后就开始发呆,想起刚刚做的梦,还有些回不过神。

太真实了,真实到我现在都能感受到右脸上被人抚过的余温。

我视线划过床头柜上的那台还在漂浮着烟雾的加湿器,娉娉袅袅的水雾飘散在空气中,我看这不是加湿器,倒像极了**香。

它似乎很懂我的软肋,还很巧地一击致命。

让裴知予进入我的梦里,我好开心,却又疼的像在焚烧。

我一边刷牙一边理着讲座中需要演讲的话,毕竟我扔掉了那演讲稿并不代表我上去就干站在那,让台下的人欣赏我那木讷的站姿。

我不认为这是当代人审美的态度。

我吐掉漱口水,洗漱完之后,发现家里的那只小橘猫在客厅乱窜,嘴上也没闲着,一直在叫唤,我心想是不是饿了,拿过餐桌旁橱柜里的猫粮,倒在了猫盆里。

它很快就走了过来凑近了点儿,但只是嗅了嗅那猫粮就退开了,坐直身子正对着客厅的落地窗,不吵不闹,一直盯着那窗帘看,眼神清澈。

我挠了挠它的背,有点郁闷:“你不是饿了吗,怎么不吃?”

这只小橘猫是裴知予收养的,现在长肥了,最初见到它的时候还是很小的一只,我和它说话,它没有一点反应,不通一点人性,当时我觉得这只猫莫名地有点傻,直到后来才发现是自己蠢的过分,和猫说着不同频道的语言。

我认识这只小橘猫的时候它没有名字,我和它玩熟了,它依旧没有名字。

那天我也是像现在这样倒着猫粮,摸着它那又长又软金黄色的毛。

“你怎么到现在都不给人家起个名字啊?”我看着它低着头专心地吃着猫粮,耳朵圆圆的,有的还带着一点棕黄色,很可爱。

我目光又转向坐在沙发上的裴知予,她神色懒散地靠着沙发,双腿交叠,头微垂着着一本不知名的书,“我不怎么会取名。”

她回答我的时候甚至没看我一眼,依旧盯着那用淡蓝色皮革包着的书,看那书的眼神比看我还温柔,我走过去拿过她手里的那本书放在身后,手肘撑在沙发上,侧坐着弯头看她,“叫知知怎么样?”

单字知,她名字的c位。

“哪个知?”她望着我,眨了眨眼。

“裴知予的知。”

“那怎么不叫栖栖呢?”她转过头,脸上露出个清清淡淡的笑,阳光透过窗帘缝隙洒在她身上,眼下的泪痣若隐若现。

“因为这个称呼有人占了。”

“谁?”她明知故问。

我凑近了点,直到她的眼眸里布满了我的倒影,“你亲我一下,我就告诉你。”

裴知予就这么平静地看了我几秒,像是识破了我的小伎俩,她佯装不理我,直到我感受到她那微卷的发丝落在我的手背上。

她在够我放在身后的那本书,我瞬间沦落成被搁浅的鲸鱼,她对于我这小小的请求置若罔闻,却依旧惦念着那用皮革包装的书。

我好委屈。

那书貌似在侧面还装着密码锁,不过已经被我塞进沙发底座里,裴知予够不着,我以为她会坚持去够那本让我心生嫉妒的书,她的发丝依旧在我手心徘徊,不过却换了动作。

她的嘴唇与我轻轻交合的那一刻,就像蝴蝶翅膀的轻触,留下一串电流般的感觉,引出一种火焰。

她轻抚过我的脸庞,划过我耳垂的那颗棕色的痣,“可以了吗?”

有没有人告诉过你我偶尔也会充当一下不知餍足,贪得无厌的商人形象。

如果可以,我不仅会从山上带给你快乐的花朵,带给你风铃草,黑榛实,还有一篮子野生的吻。

我又吻住她的唇,灼热又悠长,每次接吻,我都会偷瞥她低垂的眼睫,每一次颤抖,都在引诱我捕杀世上最后一只蝴蝶。

后来她的碎发低垂着落在我的眼眸上,裴知予坐在我身上的时候,我没有感觉,就像羽毛落在了腿上,很轻,也没有多少份量。

只听到那双家居鞋落在地毯上的声音,我们都没再纠结于栖栖这个称呼被谁占了这个问题,这是个无答之问,也是一句没有意义的漂亮话。

只有裴知予这么叫过,虽然她经常叫我小梧,不是因为我家族排名第五,不是因为我每次考试都得第五,也不是因为我在家门口种了一颗梧桐树。

但相比栖栖,我更喜欢她叫我小梧。

这个名字从她嘴里冒出来的那一刻,有种我们已经在一起很久很久了的感觉。

再后来,我才发现她当时手里拿的那个本子,因为它连接吻这么小小的请求也要犹豫一下的本子不是书,是她的日记本。

我的名字占了半本的日记本。

——

知知看着落地窗的窗帘,我看着它,一不小心思绪就飞到了赤道与南北两极,我头脑有点发涨。

不过现在我也很少叫它知知了,更多时候叫它小橘。好吧,我承认我就是个**裸的胆小鬼。

但最近它的每一个感官都进化的那么干脆利落,能够听懂我说的话,我也能看懂它想要表达的意思。

它一直盯着那开了个小缝的落地窗帘,一缕阳光透过缝隙折射在地板上,虽然是早晨,但室内确实太昏暗了。

我站起身拉开窗帘,这一刻我是清醒的,至少比梦中的我清醒得多。

窗外雪松树上落了几点白,很快融化,再有更多白色落下来,就成了黑白灰杂乱而极度冷淡的斑驳,我抬头看了眼天,白色的雪花落下来的时候就像吻在了我的前额上。

原来外面下雪了,你来了。

原来,那不是梦啊。

所以我还是太自负了,不是我蠢,也不是知知傻,而是它和你心有灵犀,你来了,它就感应到了。

这看起来挺奇幻的,但捋一捋没什么问题,我突然又有点嫉妒。

嗯,你必定又会说我幼稚了,竟然会和一只猫争风吃醋。

但幼稚二字自你离开那天就是我的调味品了,没有它,活的那么清醒,会容易不快乐。

我注意到一旁的散尾葵,叶片已经长到了我的腰部,更为显露的是藏匿于散尾葵根部那土壤中露出了点点边角的打火机和烟盒。

我记忆又复苏了,那时裴知予说不喜欢我抽烟,所以时不时地会没收我的烟盒和打火机,我痛心疾首,几欲落泪,她剥夺了我的精神支柱,就像海浪侵蚀坚固的岩石一角。

我便想到了那颗被遗忘已久的散尾葵,小聪明被我运用的如此随性自然,散尾葵有净化空气和有害物质的作用。

“我把烟和打火机放在这里面,等它净化完了我再抽,成么?”直到现在我清晰地记得当时我的语气有多么无辜和委屈巴巴,像个讨要糖果的小孩。

而她看我的眼神就像看那喝醉酒赖在马路中央无理取闹不肯走的人一样,更像个赖皮狗。

她无可奈何,却又宠溺地笑了笑。

非常亮眼,也非常养眼。

那时我多看一眼会死,少看一眼也会死。

直到现在我抖了抖烟盒上的泥土,抽出一支烟,虽然很久很久没有抽烟了,但动作还是形成了条件反射。

我看着外面的雪,空气快变成白色。架在手指尖慢慢燃烧的烟,余烬慢慢掉落,一半成灰,一半成烟雾。

只剩下一点点的烟头了,我想要去找烟灰缸,这才想起来自从被没收了烟,烟灰缸也被宠幸了,家里哪儿还有这种东西。

我笑了笑将烟头扔进门口的纸盒里,等会儿下去扔垃圾的时候一并带下去。

我瞥了眼腕表上的时间,再磨蹭下去交流座谈会可以直接不用去了,虽然我已经爬到了主任的级别,但避免不了还会被孙铭那老头数落一番,体验一下被口水临幸的滋味。

好糟糕,比抽彩票花了一百只中了一块还糟糕。

我没有再磨蹭,一切都收拾好了准备换鞋出门,不知道哪边吹来的一丝凉风,应该是客厅的窗户没关好,让我感觉到脖子里空空的感觉,像个漏斗,让凉风直入。

我又折回卧室拿围巾,亚麻色有着清晰纹路的围巾躺在枕头边,我走到床边拿过围巾,又注意到了床头柜上放在台灯旁边的那个日记本。

今天…就带上它吧,正好也下雪了。

平常我不会将它带在身边,只会将它锁在柜子里,但我似乎太不在意它的感受了,被锁在阴暗又狭小的空间里。

终究是会害怕,会难过的吧。

我一并拿过那淡蓝色皮制外壳的日记本,没走几步,日记本里的那片叶子就落在了地上,那是片金黄色波浪状的银杏叶,去年秋天的时候,这片叶子在阳光下金黄透明,远看还有点呈爱心形状,就捡来当做了书签。

我弯下腰捡起那片叶子想要把它重新放进日记本里夹着的时候,却不知道我当时看到了第几页,但打开日记本的那一刻没让我绞尽脑汁去想,因为在打开的那瞬,就自然而然地翻开了那最为凹陷的一页。

我看不到其他的,只看到了右下角倒数第三行的那几个字。

我爱你,如果可以忘记我。

它明明可以让我看到其他不起眼的字迹,看到她记录好天气,她抱怨工作辛苦,病人难缠,她说我做的饭好吃,她说我好可爱…

却偏偏让我看到这几个字,真是杀人诛心,如果我有心报警,就算警察上门调查也不会知道我的死因,被字迹杀死,远远不足以立案调查。

我不甘心,但又很甘心。

因为那三个字是我荒地上最后一朵玫瑰,我很知足了,但后面的,嗯,我是个混蛋,原谅我,我没法答应你。

打开楼道的防盗门,铺天盖地的雪落在我的发梢,感受到它融化的凉意,才发现我没带伞。

我最近记性变得好差,虽然之前也半斤八两,车停了,没熄火,人就走了,忙起来备忘录就是我的命。

但我永远记得你喜欢白玫瑰,你喜欢下雪天,那初雪我陪你看了,你也陪我做件事吧。

有来有往。

我转动车钥匙发动车,将车内的暖气开到三档,又看了眼副驾驶。

和我这个笨蛋以另外一种形式去找回我和你之间销声匿迹的回忆。

好吗?

第一章改了一下,其余的等放假了存个稿再慢慢修改吧,有什么写作上的建议大家可以提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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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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