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夕阳遗落在山头,昏暗的余晖早已奄奄一息,树荫愈发接近墨黑色,混入静谧无声的夜色中。
向歌把灶膛里的柴火又加了些,不时地往门口看去,饭菜已经热了一遍了,爷爷还没从外面归来,她不免得多了些担心。
爷爷总会在傍晚落日余晖时及时归来,除非有麻烦或者意外的事情绊住脚,她由此担心起爷爷,不断地朝着门口张望。
只是眼前是逐渐加深的夜色黑雾还有一颗提心吊胆的心。
幸好不多时,门外有了由远及近的脚步踢踏声,是爷爷踏着夜色回来了,只是细看下身后还跟着一个人。
走近些看,向歌粗略打量一番,是个陌生人,身材高挑,大概有十七八岁的模样,白色衬衣衬得他脸庞更加白皙,眉眼如画,生的确实好看,眼眸里却满是阴沉得抹不开的墨色,一副生人莫进的样子。
阿爷主动介绍起缘由:“囡囡,这是你阮叔的儿子,明天开学你跟他一起学字”。
今天正是高三开学的前一天,而囡囡是向歌的乳名,爷爷习惯把学习讲成像写字,在他看来一样的意思。
向歌起身,点点头,她知道阮叔是从大山里走出去的光宗耀祖的人,虽然没见过,但是听爷爷提起过,他未曾发达时,阮向两家关系很好,还救过父亲一命。
既是阮家的孩子,向歌责无旁贷,自然会好好招待他。
爷爷又转头对阮清羽讲,拍拍胸脯,一脸骄傲:“娃儿,你就住在南边的那间屋子里,爷爷家别的不多,就房子多”。
后者则淡漠地回道:“谢谢”,没再多言,静静的站在一边。
啧,虽然沉默寡言,但还算讲礼貌。
向歌转头看向阿爷身后的男孩,眉眼精致却透露着一种生人勿近的冷漠,光滑的额头上还突兀地贴着创可贴,嘴角的淤青还没消退,显然受了伤。
那男孩瞥了她一眼,再没言语。“驯服不了的兽”,向歌心里评价。
她倒是没胆怯,上前想要帮他拿行李,男孩不知她的用意,稍一躲闪,“你干嘛?”
一脸防备地对着,向歌打着手势解释。
阮清羽顿时明白了,是的,向歌是个哑巴女孩。
随后他有些愧疚的说了声抱歉,自己把东西提进了屋里。
留下向歌一脸无奈的摇了摇头,
见惯了,
见惯了每个人见到她总会露出一种怜悯的表情,
只因她是个哑巴。
见他不需要帮忙,她无奈摊了摊手,转头去准备摆放饭桌了。
对于哑的缺陷,向歌和爷爷都不这么想,爷爷天天出门,叉着腰夸耀向歌,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孙女有多优秀,就连隔壁李大爷家里的大黄狗都听得耳朵生茧,见到爷爷,耷拉着耳朵灰溜溜地躲开。
除了口不能言,别的做的都比别的孩子优秀,向歌晚上下课之后就回家帮爷爷洗衣服,做出爷孙二人的饭食,成绩上也没有落后,班里的盛依年学习一直很好,但一直咬牙切齿地也没能赶超她。
吃饭时,向歌准备好饭菜,阿爷让她去叫阮清羽出来一起吃。向歌轻叩了他住在别院的门,他抬手轻打开门,耳朵上还挂着蓝牙耳机,看到有人来,随即礼貌地摘了下去。
向歌打着手势让他去吃饭,他理解简单的手语,态度相较之前明显缓和了些,他开口问:“你叫什么名字?”,怕向歌尴尬,拿出手机想让她打在上面。向歌瞥了一眼:好新式的手机。
拿过来瞅了瞅,向歌摇了摇头,她不会使用。随即拿出了自己的诺基亚老式手机,在上面打出:
向歌。很高兴认识你。
阮清羽好似看出了她的为难,善解人意地用自己的方式缓解还比较生疏的关系,用她的手机打出一行字。
阮清羽。很高兴认识你。
向歌看完之后莞尔一笑,这人真有意思,他不是可以说话吗,还用得着打字?
看到向歌露出了笑容,他也笑了。
不过,他笑起来真好看,她如是想。
“不好意思哈”,清冷的眼眸中替代冷漠化为可见的愧疚。
他是在为之前自己的戒备和鲁莽道歉,年少的孩子们总是怀有一颗善良的心,温暖每一个人。但是也还有一颗敏感无常的心,稍微的风吹草动也能拨动心弦。
向歌浅笑了一下,表示并没有放在心上,示意他去吃饭。
去前院吃饭的时候,爷爷已经吃完了,上床睡觉,这是老年人的习惯。就只剩下他们两个对坐着吃饭,坐下之后只听见碗筷碰撞的声音,两个相见不过一天的人就要坐在一张桌上吃饭,怕是再自来熟的人也相对无言的很。
两人均默默地抱着碗,吃了一顿安静无比且尴尬的晚饭。
饭后,阮清羽主动收拾起碗筷,向歌急忙阻止他,怎么能让一个客人打扫呢。
她比划着手势。
阮清羽看到她的动作猜了个大概,反而无奈的笑了,转而一本正经地告诉她:“我爸说了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嘴软,如果不干活,让他知道了可饶不了我”。
说出来他自己都不信。
阮爸是管不住他的,天天头疼的厉害,将他送回老家才能清净一会。
这个世界上的借口很多,善意的,恶意的,还有一种顺理成章的善意,不让对方感到未能尽到应尽的责任,而是揽到自己身上。让对方连负罪感都没有的借口
听到他这么说,向歌只好作罢,看着他来回地忙活,他声音真好听。
向歌所识之人都是说的方言,还是很少遇到说一口方方正正普通话的,而且嗓音也很好听,低沉清冽,像是清晨寒露未消时的凉气扑面而来。
如果自己的声音还在,应该是个什么声音,向歌不得而知。
“那个”
一句清亮的话打断向歌的想法,收回思绪。“在哪洗刷?”,向歌看见他挽起白衬衫的袖子和一堆面前的碗筷。
她伸手扯了扯他的衣角示意他走出去,拉他出去后指了指洗漱的地方,向歌意识到自己的动作,有些粗鲁了,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阮清羽倒没在意,笑了笑,走近水管准备洗刷。
糟了,忘记告诉他了。
向歌敛了敛笑容。
那个水龙头坏了,爷爷还没换掉,距离他几步路,无法发出声音,只好跑过去提醒。
刚走到他身后的时候,很不幸的是,他已经动手打开了。
巨大的水压压出急促的水流,冲了他一身,还好,向歌站在他后面,幸免遇难。
高出一头她的阮清羽倒是挡住了大部分的水,凉冽的水激得她一激灵,低头看阮清羽的身上,裤子上湿透了,上衣也没好到哪里去。
夜晚露水湿寒,这样他身子一定受不住。
狼狈的样子惹得向歌一脸愧疚地望着他,阮清羽倒是低下头洒脱一笑,不以为然地安慰她没事。
“累了一天了,倒是提前洗了个澡,别这么看着我”,随即甩了甩衣服上残存的水。
衣服上的水渍倒不在意,反而是姑娘一脸的担心状,惹得他心情不错。
似是没在意,他随口一句:“你好像我认识的一个妹妹”。
“啊?”,似曾相识的套路吗?
他认真起来,像是有种莫名的魔力吸引着他人,既魅惑又清冷,宛如罂粟一般让人难以招架,向歌瞬间宕机的大脑一时没反应过来他的话有些亲密。
阮清羽稍一抬眼,见她愣神,浅笑起来:“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和她紧张起来的样子有点像而已”,旋即背过身刷起碗来。
转瞬间向歌脸红了,幸好黑夜遮住了她的情绪变动。
她刚想要逃离这么尴尬的场景,却又突然想起来他身上还是湿着呢,就推他回到屋里换衣服,自己再去洗碗筷,并嘱咐他明天早起去上学。
看着她一脸的一本正经,阮清羽无奈地只好顺从,接受她的好心,不再逆着她,回到自己的屋里。
天色渐黑,向歌收拾好碗筷,打开昏暗的小灯,在月光与灯光的交织下读起书来,在无趣的小城生活,读书反而成了她觉得最惬意的事情。
看了许久,却始终进入不到状态,抬起头闭了闭发酸的眼眸,想起那个人。
他不同于小城里的人,他一脸不羁狂傲,偏偏又孤伶伶的,带着清冷的风吹进了遥远的山里,说不清是一种什么感觉,让人不禁好奇外面世界的大概,塑造出这样不同于隽城土生土长的的兄弟姐妹的人来。
下意识地调转目光,瞥见他所在的屋子,还亮着。
突然想起他洗碗的场景:穿着干净的他与锅碗瓢盆站在一起,确实是不太协调的景象,像什么呢,应该就像个白白净净的书生除了要忙着挑灯夜读,还要下地干活的窘迫,流着汗,还种的一手一塌糊涂的苗。
想到这里。她浅笑出声,小书生。
倒也不同些,紧实的小臂,高挑的身材,综合来讲身体素质看起来倒是还不错的。
又突然收住笑容,懊恼极了,懊恼自己的胡思乱想,有些冒犯,还有对一位初来乍到者的客人的不尊重。
倒也怨不得她的想象力丰富,匮乏无几的外界资源自然只容得下她的异想天开的脑洞了。
想罢,又从书桌前的一厚摞书中找出一本精致的笔记本,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本子,有着平平无奇的封面,却被她仔细地捧在手里,宛如无价之宝。
这是妈妈送给她的第一件礼物,也是最后一件。
“妈妈,我今天认识了一个人。他跟这里格格不入,怪怪的”
她停下笔,回想起幼时母亲送她的一只小熊,那是她从未见过却挺可爱的生物,陪伴了她和母亲许久,又重新提笔写下。
“暂且称呼他为小熊先生吧”。
月悬正中,星光洒落在床边,宛若白色的绸缎丝滑地铺满在温暖的心间。
向歌打了打哈欠,今晚有些累了。
收起笔记本,整理好书案,上床躺好,一夜好眠。
她还梦到了那只丢了的小熊,静静地躺在地上,没等她惊喜着来得及拾起,一只修长的手伸到她面前递了过来。
她抬头,模糊着,却怎么也看不清那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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