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吾兄:
弟愚鲁。
兄长为我奔走筹谋,得此贵门姻亲,弟感激涕零。
只是……恕我不能回来成亲了。
今趁此信,实则是想将一桩藏于心底多年之事说与兄长,也算是给自己一个交代。
那是十三年前的仲春。
我刚到皇都之时,风吹得人睁不开眼。一路从南境调任,途中颠簸了十几日,袖底还残留着马车上的尘土味。
父亲送我启程那日,曾三次叮嘱:“少言,慎行,观人而后语。”我在车上也反复默念。
那时候,我心里是欢喜的,想着自己终于熬出来了。巡抚司副使虽不是什么高位,却也是我人生中重要的第一步。
皇都当真恢弘。
那日初入北城,远远望见城阙巍峨。城门高十丈,铁索吊桥,车马如流,市井纷纭。街市两侧铺子林立,珠翠罗绮之人比肩接踵。我立于天枢广场,阳光落在石砖上,像是整个世界都在发光。
我那时心中生出一股豪气:定要在此处立身扬名,光耀门楣。
那时我当真以为,皇都便会是我下半生的根了。
直到……我遇到了她。
那是一桩应酬,父亲打点好的贵客约在千香楼相见。我特意换了件祥云织的外衫,带了巡抚司的随从,一步步走进那金粉堆叠的楼阁。
我以前从没踏足过那种地方,始终觉得它们跟我无关。太亮,太香,太吵,像一片与我毫不相干的世界。
可就在我踏上回廊、折身转弯时,我看到了她。
一身火红的繁花长裙,层层叠叠绵延到脚。腰间系着金丝,披着白羽毛边的披肩,头上珠翠摇曳。
她倚着栏杆,轻轻扬手,声音慵懒,“老鸨,茶怎的不够了,快点儿上。”
一双艳丽似火的眉眼瞟下来,好像扫到我了——又好像没看到一般挪开。
老鸨在底下连连应着,她却懒得再搭话,裙摆一转,悠悠地走了。
我却挪不开视线。
那双眼睛有些困倦又有些倨傲,似半开的月季般,衬着一身无以伦比的身段与风姿。
多么美丽,多么惊艳……
我问身边人:“她是谁呀?”
身旁随从道:“大人,那位可是整个千香楼,哦不,整个中原最出名的绝代名妓——朱厌花魁呀!”
朱厌花魁……
我记下了这个名字。
回到驿馆后,我很久没能睡好。
脑子里反复浮现那抹惊鸿一瞥的身影。
丰唇、脖颈、火红的衣裙,懒懒抬手的姿势,甚至还有她回眸时眼尾的弧度。
我想再见她一面。
那种念头一开始只在梦里翻涌,后来竟成了我白日都压不住的执念。
我开始打听消息,托关系、请人吃酒,逮着机会便找人探问。
我知道自己身份不高,贸然攀扯反而显得轻浮。于是我费尽心思,约了典仪司来此督采礼器的王大人,还有北城刘家三郎设宴。
酒局是在城南一处僻静的园子里,小酌几杯后,我终于试着开了话头。
刘兄毫不遮掩地笑出声:“你说朱厌花魁?我对那种场面女人可没兴趣。虽说嘛,真想爬上她床,倒也不难……你只要花上百金、再有点名头,她那边自然会送‘朱厌金牌’下来。”
王大人却慢悠悠地补了一句:“但你别太乐观了。那女人可不一般,她可挑人了,拿到金牌不代表能成事。且就算被她选中了,你也得掂量掂量自己受不受得住。”
刘兄偏头问:“怎么个掂量法?”
王大人却欲言又止。他放下酒杯,左右看一眼,才将我和刘兄招近几寸,压低声音:
“你们可知晓她为啥叫‘朱厌’?不是因为艳名,是因为,出过事。”
我看了眼刘兄,刘兄也看了眼我。
王大人那边顿了顿,“那女人,做起那事儿来……真不是一般人能招架得住的。有位大人物,名字我不能说。跟她一夜折腾下来,不仅没得着半分畅快,命根都被……夹碎了,整个血肉模糊。赤条条地从千香楼跑下来,血淌了一路。后来人就说,那女人像那上古魔兽‘朱厌’一般,‘朱厌花魁’这名儿就是这么来的!”
我听得汗都出来了,脱口问:“当,当真!?”
王大人赶紧“嘘”我一声。
刘兄却不信,摇头啧啧道:“这么离谱的也能信?怎么,王大人亲眼见到啦?”
王大人却笑:“这倒没有。但就是因为离谱,它才是真的嘛!”
于是他们两人都笑起来了。话题很快转向别处。
可我却愣住了。
杯里的酒凉了,一口没动。
……何等传奇的女人。
危险、荒诞,却又叫人心驰神往。
我更好奇了,更想见她一面。
但以我眼下的身份和积蓄,拿到朱厌金牌无异于痴人说梦。
我开始每天去千香楼。
不点花,不找人,只在大堂一隅买壶温酒。随后便盯着那最高处的花魁房,看着里面的灯火明明灭灭,似有欢声笑语,和人影重重叠叠。
我不知道我在等什么,只觉得自己离她近了些。
终于有一天,老鸨看不下去了。
她对我说:“若公子实在想见朱厌,要不,你便等花魁游街吧。”
“花魁游街?”那一瞬,我晕晕的脑子便醒了。
老鸨点头,“就是本月八月初八。游街之日不同寻常,朱厌会抛绣球。谁接住了,免金牌,直接便可进她房!”
她说这话时嘴角一翘,连那颗痣都跟着跳动。
我几乎没想,就做了决定。
从那日起,我便开始练习抛接球。
弹射、角度、反应速度,模拟了上百种场面,直到自认为已臻至完美。
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便是一定得拿到朱厌花魁的绣球!
……可最后,我还是没能成功。
不是因为我不够努力。我的身手,已足以应付任何抛接变化。
——是那一日,绣球并没有抛出来。
太子殿下来了。
他叫人封锁了整条东宁大道,千香楼门前列了整整两排御卫,百姓全被赶散,鼓声也没响。
那可是太子殿下,他不用接绣球,也不需要被选择。
他只需走近,就有人把她奉到他身边。
我远远看见她站在金盖下,媚然一笑,便上了太子的马车。
是的,朱厌进了东宫。
第二年,先帝病薨。再一年,她封了后。
我这才知晓她的本名——但却是一个我不敢称呼的名字。
她是太子妃,是翟贵人,是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翟皇后。
陛下甚至为她废了所有后宫嫔妃,独独留她一人。
人人都在唏嘘,说她命好。
只有我在心里想:她值得。
因为是她,我毫不意外。如果我是皇帝……我只是说如果,我也一定会这样做。
我本以为,那段藏在心底的倾慕便会慢慢消散。
毕竟她已成天下之母,而我,不过是世间万千仰望者中的一个。
微不足道的一个。
可为什么……我仍是每日进千香楼。
我明明对其他女人都提不起兴趣。
我依旧习惯性地看向那顶楼的房间。明明再也没有灯火和人影,门紧紧闭着,晦暗、死寂。可我总觉得,那里曾经燃过一团火……而我,是那个被烧到的人。
是的,我还想她。
朝思暮想,挥之不去。
我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她是否也曾感到寂寞,是否会在深宫之外的深夜,望向远处的城墙。
她是否还和从前一样美,像当初回廊拐角的那簇火一样,那般耀眼夺目?
我想要亲眼看看。
于是我更加努力。
我用尽一切办法往上爬。做事谨慎,言语节制,公文奏章句句推敲,几乎把命掷进了那份职录里。
我升了官。
级别高到终于有资格被召入偏殿,参与圣上密事。
第一次踏上通往御花园的那条路,我的手心都是汗。
我知道,再往前,就是朱厌宫。
我走得慢,走得轻。偷偷垫脚越过高高的宫墙、卫兵笔直的身影,望向那片花园。
不出意外,她就在那里。
一身皇后所着的绛霞流金裙,坐在树下的凉亭里。眼角眉梢皆如旧,岁月仿佛从未在她身上留下痕迹。
与初见时不同,却又更胜从前。
我开始上瘾了。
开始找各种理由一遍遍地走那条御道。
我明知不该如此,可我就是忍不住。
哪怕被侍卫呵斥,哪怕只是看一眼,我也觉得满足。
甘之如饴。
终于,有一个平静的下午,我照例路过朱厌宫。
但那天不太对。
原本执戟而立的侍卫不在,朱厌宫门前空无一人。
我心头一紧。
她不会出事了吧?
我顾不上多想,抛下手里的公事,拐进那条小径。
穿过回廊,走过银桂深处的月洞门,再绕过一座小假山,才终于在一块覆满青苔的山石边,看见了她。
她正与一人相拥。
衣角交缠,唇贴唇——那姿态太过亲密。
不是陛下。
我立刻躲在了另一块山石后,不敢露头,只能透过嶙峋的裂缝悄悄地看。
那男人背对着我,我看不清他的容貌,但他腰间的佩饰与肩上那枚金丝环印我却不会认错。
——那是永安王。
号称“皇族第一美男子”的永安王。
也是皇帝的亲弟弟,因平定西宁叛乱回朝述职,却在此处与皇后偷情!?
那一刻,我不知该惊、该怒,还是该笑。
我只是站在那里,像被人从胸口挖空了一块。
我咬住了自己的嘴唇,血的腥味蔓延出来,有点麻,有点冷。
我动不了。
甚至没有办法眨眼。
竹影晃动,他们的身形慢慢贴得更紧,低声喘息、反复摩挲,扣环松开时发出一点点钝响。
她就地一蹭,便轻盈坐上了那块山石,撩起的足尖在石上轻轻擦着,像不自觉地描一圈儿弧。
而那男人跪了下去。
他生得高大,跪下去的高度刚好。
他任她的手搭在头上,像是死死摁住,不允偏离。
风吹过来,那声音就飘进我耳里——细细碎碎,起起伏伏,像在品尝初熟的美果,让我浑身都燥热不堪。
我不知该如何是好。
一半的我在抗拒,一半的我却如着了魔般沉溺。
可下一刻。
就在这令人窒息的灼热中,我听见她悠悠地说了句:
“你以为这样就够了吗?”
我瞬时清醒。
看过去,她的脸没有半点余温,眼神平静得近乎残酷。分明衣衫散乱,姿态敞露,却偏偏带着一种不容置喙的尊贵感。
似乎生来便是上位者。
我又看见永安王抬起头,问着:
“什么?……琳儿,本王都按你说的做了,你还要本王怎样?”
可她却笑了。
唇角扬起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弧度,狂妄,凌厉,仿佛世上万物都在她的手心里翻转。
她慢慢合上双腿,向前俯身,一只手抬起那男人的下巴,像在训一条狗般。
“明轩,你让本宫很舒服,本宫很满意。但是……”
她的声音忽然低了,
“本宫睡过的人,枕边便只能有本宫,这是你知道的规矩。”
“而你,不仅睡了别人,还把那肮脏的气味带回来……你以为本宫闻不出来?”
她语调平稳,神情却渐渐变得诡异。
好像眼神一瞬出现了异芒。
她咬着牙,声音几近冰冷,
“哪怕现在,你竟还在酝酿谎话。”
“可笑……可悲。”
“不可原谅。”
我真的看见了——她的眼睛在那一瞬之间,变得血红。
我以为自己眼花了,赶忙抬手去揉。
可指尖还没抹上眼角,我就看见她伸出手指,轻轻地,在那男人的衣角上一拂。
只是轻轻一拂。
下一刻。
有一簇火苗在永安王衣角上跳动。
起初它没有声响,也不暴烈,只是那么一点点地往上爬。沿着锦袍的纹路,从腰间爬到肩背,再攀上他的发丝。
永安王从发现时的猛拍,到一蹦三尺,再到开始哭嚎。他疯狂在地上翻滚、挣扎,试图把衣服脱下,把自己滚进地上的湿泥里。
可火始终不灭,甚至越来越旺,从脖颈一直蔓延到头顶。
很快,男人整个变成了一根火把。
我怔怔地看着,不敢动、也不敢出声。
眼前只有一团疯狂跳动的火焰,耳中满是惨叫与噼啪声。
噼里啪啦——不是骨头断裂的声音,就是皮肉爆开的声音。
火舌扭曲了空气,也扭曲了女人的脸。
我好像看到——她在笑。
等到声音全都沉寂,我才意识到……自己一直躲在石头后,腿早就跪麻了,汗液将背脊与衣襟粘湿在一块。
动不了,浑身都在发颤,心脏快跳出来。
我只能紧紧捂着自己的嘴。
黑烟窜天,很快便有侍卫匆匆奔来。
我看着皇后换上了另一副面孔。
她呼唤着侍卫,语气慌张,带着惊恐:
“本宫想尝试烤肉,但,好像没控制火势……就,就把肉连带炉子都给燃焦了……快,快处理了吧,臭死了……”
她满是嫌恶。
而地上,只有一堆黑乎乎的残渣,踩上去就散。
那天之后,永安王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所有人都当他只是去了什么地方,或者隐居避世了。
而我,也离开了皇都。
我辞官了,去了一处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
我想要忘记这一切,重新开始人生。
可从那天开始,我却连女人的身体都碰不得了。
不知是病,还是报应。只要靠近女人,我便心跳失序,汗如雨下,浑身抽搐。
药石无灵,求尽名医无果。
兄长,我知父母有望,却无力回报。
此生已无妻室之缘,亦无子嗣之望。
还请代我向他二老好生解释吧。
不孝弟,奉允
敬上。
灾凤在瀚渊时便性格燥烈、好斗嗜杀,来到天外后,等待主君的日子不能滋生事端,但躁意依旧如狂涛暗涌。所以她只能靠肉/体欢爱来缓解和泄火,对火鸾来说,更像是换了个战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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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风上第一次尝试“第一人称回忆体”,“我”只是旁观者,并不是故事的主宰,不用太在意“我”是谁(“我”是谁?“我”只是灾凤的一条狗而已!)
类似的文学作品有《福尔摩斯探案集》《了不起的盖茨比》。
番外里会尝试许多没写过的写法,可能不是很纯熟,纯当练笔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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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致吾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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