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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叛军

裴照野站在那里。

如同一个小小的溪流,面对一条奔腾的江水。

苏砚看着他站起来,又倒下,站起来,又倒下,他的脸肿了,手指断了,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是好的,但他没有输。

他死死的咬着牙,像是要将世界上的一切咬碎,老杜再一次一拳将他打倒,他几乎咳出了血来,又爬起了起来。

台下的叫好声越来越大,他们都期待老杜将他彻底击败,甚至有人喊说:“校场之上无生死!老杜,你干脆打死他!”

似乎所有人都希望他死,就连喜怒不形于色的东方公公,都饶有兴趣的看着他。

只有苏砚,在大喊着他的名字,一次次喊,就算被无数的山呼海啸淹没。

“野哥!”

“野哥!”

他的喊声带着哭腔,可谁听见一个十几岁孩子的哭声呢?

他看见裴照野终于站不起来,两只手撑着地面,血珠在地上绽出一朵朵花,最后几乎汇聚成一条蜿蜒的溪水,流淌到了他的脚边。

他忍不住了,要冲上前去,却看见了东方公公的眼睛。

那是一双有些诡异的,墨绿色的眼睛,在阳光之下,才能看出来与旁人不同。

“他是你什么人?”东方公公问。

“他是我哥。”苏砚说。

“亲兄弟?”东方公公皱了皱眉头,他应该是觉得不像。

“我们拜过……”苏砚想说他们是结义兄弟,却不记得那到底是什么,只喊了一声:“我们拜了天地的!”

原本严肃的公公,听见这一声,突然噗嗤一声笑了,他笑的极好看,如同一块冰化成了一片清泉,苏砚看不懂,只觉得好像有些希望了。

“拜天地,好一个拜天地。”东方公公念了一句:“那这么着,你向我求个饶,我就当他认输了。”

苏砚想也不想就跪了下来:“公公,求您饶了我们。”

他连忙给公公磕头,额头砸在地上一砸一个响。

他不知道自己有多用力,只觉得头磕肿了,磕破了,可野哥还在受苦,他不能停。

“好了。”东方公公脚尖一抬,挡住了他的头。

“你们两个别没被敌军杀死,反而自己死在这儿了。”

他轻轻一笑,对着旁边的迟大人说:“我看他倒是心诚,不如让他当个从军的民夫,如何?”

迟大人连忙对着东方公公一拱手:“是。”

所谓民夫,就是跟随军队,负责搬运粮草、运送东西的杂工。

苏砚个子小,身形瘦,其实没多大力气,能当杂工,也算是东方公公开恩。他深知这份恩情。

但最大的恩情还是野哥。他从校场上下来,全身都是伤,按东方公公的说法,他真的快要死了。苏砚求着军内的大夫,给他开了许多药,但有东方公公之前的话,大家都将他当成了公公另眼相看的人,因此多有宽待。

他们给苏砚送来了金疮药,还有整只的烧鸡,也不催他干活儿。他便守在野哥的床前,没日没夜的照顾。

裴照野被打的太狠了,一开始没日没夜的高烧,大夫也找了药也用了,就看他能不能熬过去。

苏砚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用冷水浸了毛巾,覆在他的额头上,到了后半夜,裴照野突然醒了睁着眼睛看向他。

“你犯什么傻?”苏砚见他醒了,鼻子一酸,想哭出来:“就算进不去,咱们一路讨饭,不也是这样过来的吗?”

裴照野伸出手,轻轻的擦干净他的眼泪:“没事的,小砚,要不,你给我唱个歌吧?”

那是苏砚在老师父那里学的曲子,词用的是古时候的词:“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在轻柔的歌声中,裴照野缓缓睡去。

他睡的那样好,夜色也是那样沉,苏砚看着他沉睡的侧脸,或许是在那个时候,他就决定要守他一辈子。

没过多久,野哥就能下床了,大夫也说,那位老杜下的不是死手,后来的几拳不过是勉强擦过,想将野哥打倒而已,野哥身上最终的伤,肋骨一处,胳膊一处,养养便好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东方公公送来的一味药,听说,是宫里才有的宝贝。

“这位东方公公人还挺好的。”苏砚蹲在野哥的身边,给他换药,果然那宝贝厉害的出奇,分明是断骨的伤,偏偏不出一月就好了七七八八。

野哥听他这么说,却摇了摇头,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宫里来的人,不能简简单单看他做的一件事就定好坏,以后还是小心些,我总觉得他有别的目的。”

“别的目的?”苏砚听不懂,但野哥说的总没错。

两人又窝在一起说了会儿话,渐渐的便依偎在一起睡着了。

野哥伤好了以后,便要入亲卫队,要入亲卫队,便要开始训练。

苏砚送他来校场,发现在校场的并非别人,而是那位东方公公。

给他们训练的,竟然是这个人。

苏砚有些惊讶,他不知道如此文弱,像女子的人如何训练卫队,就看见他随手摘下旁边树上的叶片,弹指将其飞了出去。

叮的一声,叶片竟将旁边武器架上的木制阔刀生生折断!

折叶飞花!

这原本只在说书人口中出现过的武功,竟在这公公身上出现了。众人也一阵噤声,不由得敬畏的看向他。

“想学,就从扎马步练起。”东方公公拂尘一扫,从容的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从现在开始,先扎半个时辰,谁要受不住,二十军棍伺候。”

他说完,将目光瞥向了蹲在旁边校场柱子后头的人:“还有那边偷瞧的,再不跑,也而是军棍伺候。”

苏砚这才一溜烟的跑了。

他跑的快,裴照野学的更快。

他似乎在这方面有出奇的天赋,扎马步扎的又稳又结实,然后怎么运气,怎么挥拳,一点就透,一用就通。

可只有苏砚知道,他学的这么快,是因为肯用功,每天晚上还在营帐外偷偷练。他说,他练得越好,晋升的就越快,就能挣更多的银子,让苏砚也过上好日子。

“野哥辛苦你。”苏砚每次都这么说,然后想方设法给裴照野弄好吃的,而裴照野也时不时拍拍苏砚的肩膀:“咱们是拜了把子的好兄弟。”

苏砚点点头,他记得自己发过的誓,可每次都说成拜天地,裴照野也老笑他。

但这有什么区别呢?都是一辈子,一个人。

只要跟着野哥,他就觉得明天太阳一定会升起来,而升起来之后,是一片灿烂的天地。

宁王与他一样,有灿烂的前程。

或许是因为庆德帝实在无德,也就无人庆祝,很快失了民心,过了一年,宁王的军队便势如破竹,顺着余江,一路打到了金陵城外。

春去冬来,两年过去,裴照野的个子蹭蹭的窜了不少,苏砚也终于长高了些,从一个不大点的豆丁,变成了一个清俊的少年。与他预想的不同,他并不能长成那些军伍所喜欢的粗壮模样,反而长的眉目清秀,肤白如烟,军队里光棍久了的老爷们,总说他像女人,比燕子楼的花魁还好看。

“什么是燕子楼?”苏砚问,他知道那不是好地方,可还是有些疑惑。挨骂也得挨个明白不是。

“那是京城最出名的妓馆,美女如云,达官贵人都爱去。”还是野哥知道的事情多,他解释道。

“噢……”苏砚点点头。

野哥又拉住他肩膀:“等咱们打进了金陵城,哥就带你去燕子楼逛逛,挑最好的妞陪你!”

苏砚哪里见过这阵势,吓了一跳:“不用吧?”

“你不爱女人?要男人陪?”野哥佯做吃惊:“那也行,也有男人。”

“还有男人呢?”苏砚睁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野哥哈哈哈大笑,拍着他说:“有,都有,还有神仙和妖怪!”

苏砚知道野哥是逗他开心,也笑了。他不知道燕子楼是什么,但他知道能跟野哥一起去,就一定错不了。

庆德二十五年春天,宁王兵临城下。

飘着“宁”字的大旗和烽火一起,将整个城池染透,血液和火光一起填满了整座城市,将天空也烧成绚烂的红色。

那场仗打了极久,久到连苏砚这种民夫也到了前线,小心翼翼的跟在人群后面,然后他第一次这么近的看见宁王。

宁王一袭红衣,鲜衣怒马,他年纪不过二十七岁,母亲是先帝的贵妃,后被当今圣上赐死,这才结下了恩怨。他一身贵气自不用说,一双丹凤眼不怒自威,是苏砚所见过的帝王之相,而宁王的身边,清一色黑衣白马,手持长刀,脸上是能够反射出敌人脸庞的银质面具。

这边是宁王的卫队“银冠军”,所有都有高绝的武艺,誓死保护宁王的安全。

银冠军内,人有高矮胖瘦,但因都佩戴面具,且衣冠一致,因此不分身份,也辨认不出是谁。可苏砚就能在人群之中,哪怕遥遥一见,便知道谁是野哥。

他肩膀平直,如同一柄不弯的刃,在战场上飒踏流星,来去无影。

他不是没受过伤,但没有遇到过特别的危险,他说,东方公公的武功深不可测,他也从不藏私,以至于银冠军所向披靡。

可金陵城一战不同。

宁王有银冠军,庆德帝却有羽林卫,这些人都是从伍世家的子弟,一个个从小精学武艺,远胜过裴照野那些被半途挑出来的孤儿。

而毕竟庆德帝乃是大宗正支,无论朝野上下,还是江湖之中,支持他的人不少,远胜过宁王。

在飘摇的风雨中,庆德帝与宁王对峙不下,尸山成海,又过去一个春秋。

这一年里,先锋军尸骨成山,只能其他的预备军上,到了后来,苏砚都拿起了武器,混迹在人群中。

还好,裴照野没有死,他还活着。可他每次从战场上回来时都会皱着眉头,说这不是好事。

“我们本就是叛军,拖的越久,军心越不稳,赢面就越小。”他在战场上待的久了,便也懂了些局势:“要是真输了,宁王怕是诛九族,我们这些走狗,也得斩首。”

苏砚不想让裴照野被斩首,但他没有别的办法。

他仔细想了很久,终于在城墙边找到一条蜿蜒的小路,夜半三更,他偷偷跑来告诉裴照野,自己找到了条路,可以跑。

裴照野看着小鸟一般都苏砚,笑了笑:“就算跑,我们能跑到哪里去?”

“到哪里去都行呀!只要你活着。“苏砚说,他说的不是我们,而是你。在他心里,只要裴照野活下去就行,什么宁王庆德帝,他都不在乎。

裴照野有些犹豫,他毕竟是宁王亲卫,总不能这样不管不顾的走了,可就在他犹豫的第二天,皇宫里传来消息,庆德帝突然驾崩,太子慕容麟临危登基,欲诛国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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