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少平从黄原回来,脸上脱了一层皮,黑得像炭……母亲一把搂住他,眼泪滴在他脖颈上:“我娃受苦了!”
——路遥《平凡的世界》
地点:新镇
人物:程清程爸
散场的人潮拥挤喧嚷,像退潮般涌向操场出口。程清踮着脚尖,目光焦灼地在攒动的人流缝隙间搜寻,直到捕捉到人群外围那个伸长脖子、一样焦急张望的熟悉轮廓,她快步挤过去:“爸!看见我了吗?表演得怎么样?”鬓角的汗被风一激,渗入眼角,咸涩得让她眯了眯眼。
“是不是……最后一排……靠边上那第三个?”程爸眯着眼,努力回忆刚刚表演中几乎一模一样的“小黑人”,语气里充满了不确定的犹疑。
“爸!”程清哭笑不得地原地跺了跺脚,一把摘下那顶热烘烘的迷彩帽,胡乱把额头上被汗水浸湿、黏在皮肤上的发丝往后一捋,“我是第二排第五个!眼神能再差点不?”
“咳……这能怪我吗?这都一个色儿,高矮胖瘦又差不多,还扣着帽檐……神仙也难认!”程爸搓着粗糙的手掌,有些笨拙地为自己辩解,浑浊的眼底却悄然淌过一丝心疼。
程清看着程爸和自己一样被汗水浸透半边的衣衫,无奈地抿了抿嘴:“行啦行啦……勉强原谅您了。不过要是我妈来,保证第一眼就把我揪出来。”她语气笃定,带着女儿家特有的对妈妈那“神奇”本事的信任。
为赶最后一班回新镇的公交,程爸在校门后拦下一辆外壳斑驳、喘着粗气的出租车。车子在尘土飞扬的县城公路上颠簸,将风尘仆仆的父女俩一路颠簸到了略显陈旧的车站。
暮色已深时,父女两推开家门,本在厨房忙活的程妈“嗖”地一下窜到门口,目光落在女儿脸上,随即骤然倒吸一口凉气,嗓门直接拔高八度:“哎哟!我的闺女哎——!”她的视线像胶一样黏在女儿脸上,“这小脸蛋……跟刚从煤窑底下钻出来似的!都晒成老树皮了!”程妈抚着胸口,声音又心疼又急,指着女儿骤然深了好几号、脸颊明显削瘦下去的小脸。
“妈……真、真有那么惨吗?”程清勉强挤出个笑容,声音有点发虚。她不自在地转过身,望向进门处半墙镜子里那个模糊的人影——镜中少女肤色黝黑,像敷了一层不均匀的赭石粉,汗水和尘土在脸颊糊成微妙的晕迹,唯有咧开嘴时露出的牙齿还白得晃眼,活脱脱一个从非洲沙漠徒步穿越回来的小难民。
“何止黑!还瘦了!”程妈上前一步,心疼地拍了拍女儿的胳膊,又气又急,“你这是去军训还是去当苦力了?差点认不出来了都~”
“就是啊!当时在操场上,全是迷彩服一样的人,我是真没认出来闺女!要不是丫头眼尖……”程爸语气里满是懊丧,仿佛还在那人海中寻找。
“你这当爹的!真是……”程母一边恨铁不成钢地数落着程爸,一边却转身像一阵风似的冲进厨房。她“哗啦”拉开冰箱门,动作麻利地从里面端出一大海碗冰镇的绿豆汤,“我就能一眼认出来!人堆里打眼就能揪出!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还能认错?”
“你不是说认不出来吗?”
“我说的是差点,又不是真认不出来~”
“吹!可劲儿吹!台上那可是几十号一模一样的小黑人儿……”程爸不服气地小声嘀咕。
“我就能!”程妈不容置疑地提高嗓门,从大海碗里盛了碗绿豆汤递给程清,“快,喝点凉的,去去这暑气和火气!”
程清端起碗,小口啜饮着清甜的汤水,一股降温的凉意从喉咙滑入肺腑,小声却坚定地附和:“嗯……我也觉得我妈肯定能。”
“对对对,你妈最厉害,全世界当妈的属你眼神最好”程爸摇摇头,彻底放弃这场注定输掉的辩论,埋下头扒拉起碗里的米饭。
厨房昏黄的白炽灯下,饭菜腾起的热气氤氲缭绕,渐渐模糊了镜中程清那张依然黝黑却写满年轻的脸庞。家的温暖气息包裹着她,冲淡了军训留下的最后一丝疲惫。
两周军训留下的古铜色烙印尚未消退,在家短暂休整两日后,程清重返校园。魏顾站在讲台上,宣布维持军训期间临时安排的座次框架,但语气斩钉截铁地强调:“男女生必须分开坐!按第一次月考成绩排名重新选座!”他目光沉稳如铁,又带着过来人的洞察和不容置疑的权威,“大家年纪都大了,坐久了就容易生出不该有的心思。进了咱们一中,心思就得钉死在书本上!不该有的苗头,就得从根儿上掐断!瓜田李下,避嫌为上。都给我记住了!”这训诫带着浓厚的家长式作风,瞬间给青春萌动的心套上了一道无形的枷锁。
多数高个子男生默认占据了教室后方的“舒适区”,于是前几排几乎成了女生的领地。程清的位置仍在窗边,邻座是爱看小说的同桌张琪,前排是永远活力四射、如同一团小火焰的任昔,后方则坐着书卷气十足、眼镜镜片厚厚的孙文。隔着过道的斜前方,就是李途那个位置。当教室窗扉斜射进光束,细细的粉笔灰在其中悬浮跳跃时,程清的目光常常像被无形的磁石吸住,难以自持地滑过众人,最终停滞在那个宽厚的背影上。军训尾声那次看似无意的援手,仿佛一支饱蘸了色彩的画笔,在她原本平淡如沙地的青春幕布上,猝不及防地点染出最突兀也最绚丽的一道虹光。
新一届的班委在魏顾的主持下,以自荐加全班举手表决的方式产生。因为前期被魏顾临时任命,加上她活泼好动、乐于张罗、获过省级田径长跑项目的名次,任昔毫无悬念地竞选上了班级文体委员。
高中的体育课氛围相对轻松,不少女生对运动场上的汗水和日晒意兴阑珊,常常以“肚子疼”、“脚崴了”的理由请假,三五成群躲在操场边缘的树荫下或是溜回教室闲聊。程清的心思却不同——只因篮球场上活跃着李途的身影,她自然而然地成了任昔的小跟班,一路跟去球场。帮着任昔抱篮球、抬整箱的矿泉水、看守一堆堆物品和水壶是家常便饭。
大多数时候,程清只是安静地坐在场地边的石头台阶上,托着腮,目光追随着场上跳跃奔跑的身影。然而,那个身影每一次舒展臂膀抢断、每一次高高跃起投篮、每一个急停变向的瞬间,都让静止的画面陡然生动起来。偶尔,看着他高高跃起争抢篮板时,篮球服下摆扬起露出的那一截紧绷而劲瘦的腰线,或是他精准投入一个漂亮的三分后,转身与队友兴奋击掌,手臂甩动间,汗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晶莹飞溅的模样,程清会不自觉地弯起唇角,随即又像被烫到般飞快地低头,脚尖无意识地拨弄着地面一颗滚落的小石子,试图掩饰住唇边那抹因悸动而悄然绽放的、无人察觉的秘密微笑。
当然,“跟班儿”的身份也意味着被“友情绑架”的风险骤增。几乎每一次学校组织集体活动,程清都难逃任昔这位文体委员的“魔爪”。男女混合拔河?尽管程清纤细得像根豆芽菜,任昔毫不犹豫地将她的名字写入名单,理由冠冕堂皇:“重在参与!人数不能不够,气势不能输!”校园合唱比赛?顶着“走调王”的名号,也难逃“为班级增光”的大义,硬是被安插在合唱队伍的中后排,成为光荣的“南郭先生”之一;更别提每周一篇雷打不动的广播稿投稿任务——更是“能者多劳”的最佳借口——“程清你文笔好嘛!随便划拉两笔就行啦,救救急”程清只能在任昔挥舞着“革命需要”、“班级荣誉”的大旗下,,一次次硬着头皮,与那些本不擅长甚至心底抗拒的任务进行艰苦卓绝的“磨合”。
偶尔,当某个任务压得喘不过气时,程清也会尝试鼓起一丝微弱的勇气,眼巴巴地看着任昔:“小昔昔……这次……这个……能不去了吗?那个‘青春梦想’征文比赛我真的写不……”
“打住!想都别想!”任昔柳眉一竖,下巴微抬,带着“挥斥方遒”的架势拍板定案,一脸的义正辞严、毫无商量余地,“老魏说了,参与度就是班级风貌的直接体现!这都凑不齐人头,不是明摆着证明我工作失职吗?你——我最好的姐妹兼战友,你不支持我谁支持我?嗯?”她笑得阳光灿烂,话语里却满溢着“姐妹情深,你就从了吧”的狡黠劲儿。
“唉~~~~遇人不淑,交友不慎啊……”程清认命地长叹一声,肩膀颓然垮下,仿佛被抽走了脊梁骨。她嘟囔着,终究还是认命地俯身下去,目光落在摊开的稿纸上。窗外漏进的斜阳,不偏不倚地落在她微蹙的眉心和正紧握着笔、指节泛白的手上,那支笔,开始在题目为“青春·梦想·启航”的空旷纸面上,艰难而缓慢地划下第一道抗拒又无奈的墨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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