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的水位每日都在下降,带来的食物亦逐日减少,到最后只能靠野果子充饥,文州通水性的人本就少,唯一会独竹漂的医师在治病救人,无人能逃离这片被水围绕的孤洲。
经历了这么些天,就连沈施都快饿出面黄肌瘦了。
季随因病躺在床上,终日醒来的次数少,反倒是精气神比多数人好。
经过那日,沈施对医师的话信了几分,躺在床上的季随睁开眼,但双目无神,只是盯着营帐顶部,也似乎听不到杜如生的问话。
私底下,她去找过医师,基本上也已经确定他就是季谖,毕竟季随这般疏离的人,这种私密之事只可能与其亲密之人才有会知晓。
季谖说这是病发后的正常反应,发病时身体机能被极速激发,代价便是耗尽所有体能,只能如同死人躺于床。
回想起那日的情景,他说的话倒不像是谎话,如此这般,与其和他对立,不若再拉拢他一番,若他还是不愿,她再施压就是了。
虽然山上的日子不好过,大伙都吊着一口气,等待一缕曙光。
他们的等待没有白费,朱颜寄出信的次日便抵到中湖,冯忆安于中湖一路北上,重金招人运送木舟到文州。
经过几日,原本混着泥沙的水变得清澈,平静的水面泛起一丝涟漪,伴随着波光粼粼,十几艘木舟正向他们这驶来。
“咱们有救了!”
“定是上天庇佑文州。”
最前面的木舟上站着一个白衣飘飘,两袖中裹挟着清风,在风中飘扬,起初尚且瞧不清他的脸,到了近处他清秀的脸倒是与脚下的碧水交相辉映,说不清道不明,却会在无意中被他吸引,他并不张扬,柔和包容,却是不可或缺的。
木舟停靠在山与水交界处,“公主。”
“冯君,好在有你。”
冯忆安垂眸暗笑,接着道:“怎会,若是公主真心要谢,不如往后就这般称呼冯某罢。”
沈施点点头,毕竟此处人多,还是莫要将冯忆安是他客卿之事泄露了。
最初,有人大喊着来营救时,沈施还是半信半疑,直到望见最前面站着的人着一身白衣,宛如仙人独立湖上,她便落了心。
遥想往日,那时他们刚逃了出来,冯忆安换了一身白衣,她真心实意地说了一句,“白衣翩翩最是衬你。”,如今她才发现冯忆安这么多年最常穿的衣裳皆是白色,唯有其上绣的暗纹有所差异。
“公主。”在沈施还在忆往昔时,冯忆安伸出手到她眼前。
朱颜不在,他顺其自然地肩负起了这份责任,且甘之如饴。
沈施回过神来,将手搭上去,上了木舟。
山上的人分了几批乘着木舟,安稳地回到了文州城。
脚再一次踏上这片土地时,他们知晓阎王爷派来的黑白无常终于是走了,他们又能在这片土地上耕耘,甚至有人特意蹲下来轻抚着细软的泥沙。
文州城门打开,幼童们涌出来,真正诠释了什么叫“各找各娘”,此起彼伏地“爹娘”,正当沈施眼眶中亮晶晶之时,朱颜冲过来抱着她,又将明月也扯过来,三人抱作一团。
“明月,你怎也来了。”
“我顺着线索一路调查到中湖,与冯君相遇,听闻此事,便一道过来了,公主可安好?”
往常明月是个木讷美人,若是你不问她,她是不会多说的,所以听见“公主可安好?”时,沈施抓住她的手腕,盯着明月道:“明月,怎的这会你竟会主动问话了。”
“冯君说,这般公主会开心,如此看来确实如此。”明月笑的有些憨,大抵是平时面部不常用的缘故。
“可有新线索?”
明月颔首,眼看着沈施就要拉着明月密谈,朱颜将两人分开,撇着嘴,“公主,此事先搁置片刻不打紧,你们两人都饿成这样了,不若先用餐,就是不想,也为我成嘛,这几日我担惊受怕,食不下咽,都快转生成饿死鬼了。”
“好好,都依你。”
——
柳娘将最后一碟菜放在桌上,留下一句“公主好吃,若有需要就唤我便是”后,便离去。
这是文州城最大的一间酒肆,地处城中心,但在数年前它并不是做这等生意。
沈施、朱颜、明月和冯忆安一同坐在一桌,今日只是朋友,不再有其他身份。
“公主。”冯忆安瞧见沈施脑袋和身子到快各自分家,想着劝阻。
“唉!”沈施不满地叹气,叫我什么,“阿施。”
“这才对嘛,今夜把酒言欢,不醉不归。”这句话沈施今晚说过几遍,每说一次就送走一个人,现在只有他们两人。
“公……阿施,你醉了。”
沈施脸红扑扑的,眼睛微眯着仔细打量着冯忆安,倏地眼神似乎清明了不少,但一听到她说得话,冯忆安知晓她醉得更厉害了。
“冯宝,你怎的长这般大了,还如此一表人才,我就知晓你能活下来,哦,对了,明月呢,她长什么样,还有小朱。”
细嚼着“冯宝”两字,冯忆安一瞬之间被拉回数年前。
那时,沈施才来文州不久,她这人颓废时确实终日萎靡不振,深陷其中,可将这情拔出后,虽留下伤口,但又能活得人模人样,还特意让他人唤她“阿施”,莫再叫“凝意”。
她从女红勉强学成,过了丹阳公主的眼后,被送到柳娘手里学经商之道。
柳娘尚且年轻貌美,还是个暴脾气的,和老朱仍旧经营着酒肆,且都是几乎是柳娘负责酒肆中的大小琐事,生意如火如荼,不过当初的酒肆不在此地,也没有这般大,而面对沈施这么个小娃娃,柳娘都是看在丹阳公主的面上,留在店中的,只当是个摆设,毕竟她每日都忙不过来,哪还有功夫照顾小娃娃。
有一日,坐在板凳上的沈施向柳娘商议,她想当店小二。
“哎呀,小祖宗,你就歇着啊,姐姐忙着呢,乖啊。”
“姐姐,我真的可以,不要小瞧我。”说着沈施双手提起竹篮到膝盖处,里头是柳娘才洗完没多久的菜。
“好,阿施乖,先放下。”柳娘生怕沈施和竹篮一道翻倒在地,就是任何一个都能让她心力憔悴。
“不。”语气强硬又带着撒娇的意味。
“我答应你,不过我可是很吝啬的,不会多付你一分钱,做多少活,拿多少钱。”
沈施咧开嘴重重地点头,提着竹篮就往后厨走,“朱叔。”
“哎哟,怎的是你提着来的,可有伤到。”虽然此时的老朱还年轻,但还是被唤作老朱。
他连忙接过竹篮,“柳娘,你怎的让阿施干这些事。”
沈施连连摆手,“不是柳娘逼我的,是我自己想干,柳娘会付我工钱的,朱叔有事就叫我。”
在她还在解释时,柳娘走了过来,将手搭在沈施头顶,揉了揉,“老朱,做你的菜去罢。”
紧接着挟着她到角落,用手帕将沾到衣服上的水擦去,不过仍是留下了痕迹。
“能否告知姐姐,阿施为何要用钱啊,姐姐不会随意说与他人听。”
“姑姑也不会说吗?”手上留着一道红印,白润微胖的手指绞在一起,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柳娘。
“自然。”
“我要去郎溪。”
“为何?”
“我不信我父……爹娘病死在郎溪。”
“阿施,你可知这般,你姑姑、朱叔还有我都会担心你。”
十几岁的沈施眼珠子一转,就知晓柳娘和姑姑是站一边的,便只好勉强糊弄一番,说她知晓了,可还是想攒钱,柳娘半推半就地同意了。
干了几月,丹阳公主自然知晓此事,但未曾插手,就是默认的态度。
“阿施,你可否帮我去买些香料。”柳娘百忙之中从人群中探头喊了一声沈施。
“好,我这就去。”
合上账本,将账本和算盘一道收回抽屉中,又拿上些铜钱到身上,沈施从酒肆出来。
酒肆要的香料要跨过半个文州城,但是就是要有这些香料,才能做出区别于其他酒肆的味道,让客人流连忘返。
于是沈施像往常一般经过城中心最繁华的街道,还有文州城中心最显眼,最迷人眼的“醉花楼”。
这日醉花楼外站满人,煞是热闹,往日路过,沈施都会往里头看几眼,姑姑和她说切莫进醉花楼,而有人却说进了着醉花楼才知晓什么是人间乐场,不枉费这一生呐。
原本沈施还不知晓这里头到底是做什么的,后来瞧见一个清瘦的男子撑着另一个烂醉如泥的人上了马车,不经意间瞥见那清瘦男子身上的红印,她才明了,涨红着脸低头快步离开。
离开一段距离后,她有些反胃,干呕几声,扶着墙缓了一会,她想着那些人用钱将人物化,明码标价,疏解自己最原始的**,甚至楼中的人或许只是因生活压迫而被迫承受。
若是,若是她父皇和母后还在,她大可去醉花楼里闹一场,搅个天花乱坠,可是她已经不是过去的长公主,她们虽然都有着同样的称谓,却有着天上与地下的区别。
她成为她最讨厌的人,懦弱无能,冷漠旁观。
至此,每每经过醉花楼,沈施都会低着头,脑中却一直在回响着父皇的声音,“凝意,你虽为公主,却亦有救济苍生,匡扶正义之责。”
“救济苍生,匡扶正义。”
一直回荡在她的脑海,她从人群中挤到前排。
瞧见一个稚嫩的孩童,看上去比她还小上几岁,身着一身素雅的青衣,站在醉花楼内中央的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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