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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秦绥自出生便是天之骄子,京城秦家嫡系长孙,华盟主席黎正钦的小外孙,S级Alpha。无论哪一个标签,都是别人奋斗一生都难以企及的。但实际上,他的这一生,说得上大起大落,坎坷至极。

八岁上,他没了母亲,没一年秦父再娶,继母生了秦绰之后,就按捺不住争继承权的心思,但好在彼时黎家尚未式微,表面功夫她还是要做的。

至于秦父,那时他还是一副威严持正的样子,符合所有豪门严父的刻板印象,把他当做继承人培养,为他安排一条不容忤逆的人生道路。

如此,少年时代的秦绥,就这么一路璀璨耀眼,第一名考进了联盟大学计算机系,大一进入公司实习。在外人眼中,他会就这么顺利地接过秦家权柄,联姻一位门当户对的Omega妻子,沿着既定的轨道,登上高位。

但二十岁那一年,他查出了隐形基因病,信息素紊乱症并发信息素敏感。

同年,他经历了一次堪称可怕的烈性易感期,腺体被失去理智的他刺得血肉模糊,脏器像是经历剧烈撞击,剧痛不已,一连几天都在咯血。周围所有看过他发作场面的人,都像是看怪物一样看着他。

主治医生说,这就是他信息素紊乱的症状之一。

烈性易感期和普通易感期不同,抑制剂失效,除非是匹配度极高,至少超过百分之九十五的Omega安抚,否则只能生生挨过去。但他并发信息素敏感症,对Omega的信息敏感到极致。秦家曾经找到一个和他匹配度百分之九十七的Omega,对方刚释放信息素,烈性易感期的他不仅没有得到安抚,还发生了过敏性休克。

医生说,他需要的Omega,是匹配度百分之百的。但世界上迄今为止还没出现过一例百分之百AO匹配的案例,所谓百分之百的匹配度不过是信息素理论中的理想假设,就像是物理学的理想状态假设一样。

换句话来说,他的病是无药可救的绝症。

如果长期得不到安抚,渐渐的,他的神经会因为信息素失衡收到刺激,影响神智,最终变成一个只知道原始**,具有攻击性的疯子。

他生病一年后,秦父从外面接回了私生子秦绍,秦绍比他还要大一个月。

父母是家族联姻,没什么感情,不然也不至于他母亲刚去世没多久就想着续娶。从小长在世家里,他不可能天真地以为豪门世家的爱情、亲情是纯粹的。但他还是不免心冷,外公刚去世,他刚病倒,秦父就迫不及待放弃他了。

不过,由着秦绍和秦绰争,他倒是乐得自在。被发配国外治病的闲暇,他和发小韩汲弄了一个小公司,没有做多大规模的打算,但却正巧赶上科技风口,风生水起,在他二十七岁那年敲钟上市,三年后他的身家便超过了已经继承秦氏集团的秦绍。

那一年,他刚满三十岁。财经媒体尊他为神话,科技媒体称他是新巨头。

如果不是病痛缠身,他该是春风得意的。但即使有最好的医疗团队,他的身体还是每况愈下,最终他选择了医生给的替代方案,直接切除腺体。

现实不像童话故事,主角经历苦难切除腺体之后还能安安心心做一个Beta长命百岁,事实上,Alpha或者Omega一旦切除腺体,不仅身体机能会遭到毁灭性打击,寿命也会极度缩减,不到万不得已,医院不会采用这种方案。

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切除腺体后,大概只有不到三年时间。

秦绥很平静的接受了。于他而言,与其最后成为一个疯子,一个野兽,不如安安生生的活三年。

住院准备手术,他将公司的事情全权交给了韩汲和许令周。

许令周是他大学时认识的朋友,也是他的初恋。两人因为学校的一个线上邮寄活动相识,生了暧昧,约定线下见面。他们之间不算见光死,但是在一起一周后,他们不约而同都发现彼此还是不合适,和平分手做了朋友。

他经历第一次低谷的时候,许令周和韩汲一样,都一直站在他身边,他对他是毫不保留信任的。

但也是许令周,毫不留情地将他第二次推进了低谷,还是深渊,万劫不复。

他在医院那段时间,消息隔绝,等对他忠心的总助找到他时,他才知道韩汲出了车祸昏迷,许令周在公司只手遮天,对他封锁消息,面对秦氏联合其他资本的恶意收购,许令周根本没有反击,大有双手奉上的意思。

也就是在得到消息当天,他进手术室之前,监管局的人以涉嫌经济犯罪的名义带走了他。

从公司初创就开始准备的所谓证据,他根本无力辩驳,身败名裂,锒铛入狱。

那之后,他才知道许令周是秦绍的人,才知道自己的病不是什么基因病,而是自己父亲长达十八年的投毒,才知道母亲不是意外身故,外公也不是久病缠身,复发去世。

恨吗?恨的。

可他一无所有,一身病痛,早已没了心气。

在狱里,他虽侥幸没死,但被人打聋了一只耳朵,断了一只手。

出狱那天,他去见了母亲,在母亲的墓前枯坐了一夜。初冬的风已经甚有寒意,天空飘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天边的晨光在冰冷的雨中挣扎,然后被漫漫黑云压迫着匆匆忙忙地死亡,迅速消散。

盛禧就是那时候出现的。

落在石板路上的一节枯松枝被人踩断,发出吱呀响。他撑着伞走近,最后将伞盖在他的头顶上。

雨伞单薄,但恰好替他挡住了冷雨。

南山墓园笼罩在一片惨淡的雾霭之中,一排排挺拔的青松在萧萧瑟瑟,南来北往的风中摇摇晃晃,不知名的鸟在枝头啾唱着哀怨的挽歌。

盛禧说,他的爸爸是他母亲黎芳璇的同学,他到帝都出差,临时起意来祭拜一下父亲口中关系要好的老同学。

一面之词,经历无数背叛的秦绥一点儿没信,但他身体不好,又淋了一夜的雨,早已支撑不住。

第一次见面,他就这么狼狈的在盛禧面前晕了过去,彻底失去意识前的隐约记忆,是盛禧扔了伞,冲上来抱住他。

再醒来的时候,他躺在医院,盛禧趴在他的床边睡着了。

冬阳柔和的光恰巧涂到病床上,点亮了屋里的浮尘,将他整个人都框在一幅温暖的画里。他睡得很浅,察觉到动静就醒了过来,靛青色的眼睛转了转,看到秦绥醒来时,亮起了光。

很久没有见过光的人,没忍住就愣了神,这一愣就是许久,久到他出院,久到他被盛禧捡回了他的家——宁城老街,一个很旧的二层洋楼。

……

和盛禧关系变质是在某次他的易感期,从进入易感期之后,他就没有了意识,再醒来看见的是Beta被咬得鲜血淋漓的后颈。盛禧望着他惊慌的神情,怔怔出神,情绪不明。

他猜不透盛禧在想些什么,只知道自己发了疯,伤了最后愿意收留他的人,脑子里只剩下一片空白。可是下一刻,盛禧抬眸近乎虔诚地吻上了他的唇,在绽放的鲜血里,一直温柔的、安静的笑着。

和盛禧在宁城的那段时光是他一生起落中最快乐的时光。他们是朋友,在一起话题多得讲不完,他们是爱人,灵魂契合,深夜水乳交融,白天爱欲宣泄,仿佛一刻都分不开。

到三十五岁才真正初尝情爱滋味,秦绥竟重生出了好好活下去的心思,重新振作。折磨他的易感期在盛禧的陪伴下,竟然也不那么难熬。

也许百分之百的匹配度不是悖论,只不过这种匹配不是信息素,是精神,是心灵。

往后十年,华盟经济飞速发展。世界新闻说,这是属于华盟的十年,华盟国家媒体说,这也是他的十年。

他从南省的宁城重新起家,四十岁东山再起,四十五岁一跃站到了哪怕秦家最鼎盛时也无法企及的地位,反而经历一番政坛更迭的秦家逐渐沉寂。那些害过他的,落井下石的,最后只能在他身后摇尾求生。

他不屑为这些人浪费分毫精力,因为那一年盛禧怀孕了。

Beta孕囊很小,怀孕凶险,更何况盛禧还是高龄产夫,但胳膊拗不过大腿,他拗不过盛禧。一向只听他的盛禧,第一次固执地想要生下孩子。

整个孕期,他担心得吃不下睡不着,瘦了许多,盛禧却除了日渐圆润的肚子,没什么变化,仿佛他秦绥才是那个辛苦怀孕的人。

好在有惊无险,他和盛禧有了一双儿女,一个Omega男孩儿一个Alpha女孩儿。

四十五岁,他的人生重回黄金期,不是因为事业多成功,仇人多凄惨,是他和盛禧有了一个完整的家。

……

盛禧死的那天,是春天,年初盛禧生了一场病,缠绵许久,好不容易好转了些,秦绥想着带他出去走一走。盛禧最喜欢的金银花彼时正是烂漫。

晚上返程,高架桥上,几辆黑色的轿车游弋着悄然接近,沉沉地朝他们的车队挤过来。

那是他这一生最难以忘记的,一声沉闷的巨响过后,盛禧冲过来抱住了他,就如同当初在墓园初遇。

紧接着又是一声枪响,玻璃破碎,炽热的火光中,一股温热的、带着铁锈腥气的液体溅进他的眼睛里,溅落在他的颈窝和脸颊。

“再见,秦绥。我走了啊……”

“你可要好好的活。”

这是盛禧呼吸停止前,最后说的话。

时间被无限的拉长和扭曲,秦绥的感官不断地被强行剥离,重组,仿佛世界只剩下方寸之间,只剩下他和业已冰冷的盛禧。凝固在盛禧嘴角最后一丝的笑意,像是针,穿透皮肤,扎进他的灵魂深处。

意识沉浮,在无边冰冷的黑暗里,他竟产生了幻觉。

他们仍然坐在车上,车窗外不是冰冷破碎的黑夜,而是薄夏午后,阳光如碎金流淌,两排白杨树青翠欲滴,在风中婆娑起舞,车窗半开,暖风带着金银花的芬芳涌进来,温柔地拂过盛禧额前的碎发。盛禧的手伸过来,紧紧地握住他。盛禧掌心的温度真实得烫人,他侧着头,一直笑着,笑容干净明亮。

“阿绥,阿绥。”

往后许多年,他不断重复地做着这个梦,在温暖中醒来,在四下冰冷中变成了媒体眼中一手遮天,心狠手辣的秦家家主。

他常常想,如果当初他再狠一点儿就好了,赶尽杀绝,不留祸患,那盛禧就不会为他挡枪而死。

盛禧死后,他的病好像不曾再犯过。

真如盛禧所说,他好好的活着。

他不怕死,但怕死了之后,他和盛禧的那些过往再没人记得,他就这么艰辛地活啊活,活到儿女成家,活到老迈得动不了。

晚年,他住的疗养院外有一扇窗户,他没事就坐在窗户边,望着金银花开了落,落了开。

秦绥的主治医师是在清晨发现他逝去的。外界眼中杀伐果断、一生传奇的秦老爷子抱着亡妻遗物,靠在亡妻最爱的金银花边,永远的睡去了。

他垂下的手里抓着一朵蒲公英。

有风吹来,蒲公英的种子飘啊飘,飘出窗户,飘进暮春初夏的清晨薄薄的雾霭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

雷声炸响,秦绥从梦境里惊醒,汗水打湿了枕头,后颈的腺体跟着刺痛,像是爆裂开来,他按着急剧跳动,同样疼痛不已的心脏,大口大口的喘息着。

窗外雷雨交加,电闪雷鸣。

宁城,正值盛夏雷雨季。

一道紫光闪过,穿衣镜映出他十七岁的,苍白惨然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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