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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的大鸡腿

白云村坐落于大齐边陲,所谓天高皇帝远,以至人烟稀少,多以农人为主。

虽远离城市喧嚣,可这丝毫不影响正月里的年味。

家家户户在屋前摆了门面,再加上屋舍又近,便有了一村子人齐聚一堂的排场。

大抵只有趁着过年才能胡吃海喝一顿,浔鹤瞧见还蒸腾着热气的烧鸡上桌后,便毫不犹豫扯下一只鸡腿来,也不忘了拎着剩下连带着身子的鸡腿到燕烟碗中,笑眯眯地看着比燕烟脸还大的盛着鸡肉的碗轻笑道:“都给你了,别噎着。”

分配完烧鸡,浔鹤正想尝尝这鸡腿的滋味,耳边突然传来婴儿啼哭的声响。

他顺着声响抬头,隔壁李大爷怀中抱着一个襁褓,声音便是从此处发出来的。

浔鹤对着鸡腿眨了眨眼,不舍的放下鸡腿后起身看了看襁褓中只露出脸的婴儿,五官皱皱巴巴的,根本瞧不出男女。

恭贺的词停在嘴边,一时间是针落可闻的沉寂。

最后是李大爷率先发话打破了尴尬:“我家婆娘刚生这丫头,家里也都是些粗人,这不,找贺公子您来给她取个名字。”

白云镇本都是农民,十年前战乱时一个中年男人带着一对兄妹在白云镇定居。中年男人老贺懂医术,闲暇时常为村民们义诊,因此大家都对这三人十分照拂。

妹妹燕烟不怎么爱说话,但力气却是奇大,怎说也配得上“能干”二字。

哥哥贺寻是个病秧子,刚来那会儿连个人影都见不到,只有满屋子药草味,过了大半年才能下床走路。村民们本是有意无意地避着他,可常见他手中握着书卷,分明是个读书人。在白云村这般偏僻的地带,认识几个大字的人都少之又少,这下来个书生便是稀奇的很。

虽说科考次次落榜,可这位贺公子在村民心中的地位依然不减。

“今日下了雪,落雪积沉在光秃枝丫上,随风簌簌而落,倒是绕有诗意。不如就叫——”

“李小雪。”

李大爷本是瞪大了眼,期待个如何有诗意的名字,可“小雪”二字似乎也点了那贺公子刚才那方说辞,只是有些说不明了的古怪。

到底是读书人,想来取名也无错处,李大爷笑着感谢道:“好,小雪这名字好,谢过贺公子了。”

浔鹤笑着摆了摆手,从碗里拿起泛凉的鸡腿,毫不犹豫就是一口。鸡腿虽没了温热,但风味尚在,滋味尚可。再看向燕烟时,只余下桌前的一堆碎鸡骨头,那吃食之事,便实在不能再耽搁了。

正准备大快朵颐,浔鹤面前忽然骚乱吵嚷起来。

白云村这地儿,有事告到县衙那儿也是不怎么管的。平日里一些鸡毛蒜皮解决不了的小事情大多是请村中老一辈主导调解。

可浔鹤到底是个读书人,顶着这个名讳多少令人信服,村民们但凡看这位贺公子有空闲,凡事都寻他决断。

今日的事说来简单,不过是王家近来手头稍宽裕些想扩建房屋,而这扩建的地方正好是邻家种菜的地。

这邻里林大娘是始终不同意将这方沃土让给人建房,动了几句口角之后,这林大娘一哭二闹三上吊,是三两个与之交好的村民好说歹说劝下,这才簇拥着到浔鹤面前。

“既然要用林家的地,那必是要用什么来换的。王叔,您是打算用银钱还是差不多大小的田地来换?”

被称为王叔的中年男子略显尴尬地挠了挠头,支支吾吾道:“若说银钱,都是正正好用来扩建,实在没有富足……”

“若说田地,我们家的地离林家尚远,他们自是不同意换的。”

“那是否能找与林家相邻的人家换地,再将这个人家的地与林家相换便可。”浔鹤答道。

这般一来,还真有一家的地紧挨着林家,此事便好解决了。

这一来二去,天色已逐渐混黑,正是夕阳西下之时。

新年里的事儿似比平常多些,浔鹤看着这半天也啃不下的鸡腿,只消叹一口气,提着这只可怜的鸡腿到村前躲懒去。

这左瞧右看周围也没什么人,浔鹤干脆在村口路边的小凳上坐下,只听闻远处似有隐隐“哒哒”声。

不碍事,过路人罢了。

再凉的鸡腿也是肉,断没有扔掉的道理。

浔鹤是这样想着,刚咬上一口,总觉口中有异物感,有些硌牙。

这肉放久了,总不能成了石头罢。

定睛一看,那只可怜的鸡腿上裹满了似黄土般的东西。那蹄声又由近驱远,不远处的马蹄一掀便震起一方尘土。

一切都已然明了,饶是浔鹤这般的好脾气,此时也是心疼自己的肚子。

“喂,你赔我鸡腿!”浔鹤喊道。

骑马的人想必是听见了,只闻蹄声渐近,迤迤然在他身边止住了马,又震起一点儿土,像香料一般均匀粘覆在鸡腿上。

浔鹤怎知自己这么一说那人还真过来了,看着手中惨不忍睹的鸡腿,怔怔抬眸,只见那人正握着缰绳居高临下望着他,一身暗色的衣袍正好挡住了落日,只余下几点散漫的光影从那鼓动的披风边缘溢出。

他下意识的抬手遮了光,才勉勉看清身形:来人身姿雄健挺拔,古铜色的肌肤,俨然一副武将模样。浓眉大眼本该透着些许稚气,偏偏右眉峰处一道疤,平添几分凌厉。

来人先是略略打量一番,瞧见浔鹤那双湛蓝的眼眸不禁皱了皱眉,又从荷包中挑了银子掷到地上。

那粒银子滴溜溜的在地上打转,浔鹤看的眼睛都直了,等他攥在手心时,骑马的人早已扬长而去。

有钱能使鬼推磨,没人和钱过不去。浔鹤提着鸡腿哼着小曲儿欢喜的不得,连村口总是对他吠叫的大黄都变得慈眉善目起来;他好心情的蹲下身子,对大黄摆了摆手,这狗一概常态,哼哧哼哧跑来,张着狗嘴,尾巴摇得可欢。

浔鹤大力拍了拍狗头,不禁笑道:“好狗!”

大黄呜呜两声,接住浔鹤给的鸡腿,大快朵颐起来。

想着狗也喂好,时候不早,便慢悠悠回家去。待瞧见那熟悉的木屋时,天色已然昏黑,夜里的怪风呼号不止,传来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味。

事出反常必有妖!

浔鹤心中警铃大作,立即查看四周是否有其他踪迹,果真在一旁小路上发现一串试图掩盖的脚印。只是此人貌似来去匆忙,在泥地上露出了蛛丝马迹,若不仔细观察还不见得发现得了。

而脚印走向,却指向浔鹤所住的木屋……

浔鹤手中并没有趁手的利器,只好在地上拾了根半臂长的树枝,便走向木屋。

门锁未动,并未有撬开的痕迹,浔鹤便先行打开门环顾屋中陈设,确认无人进入后,继而转向屋外,沿着院子排查了一圈,终于发现了异样。

原是放柴火的地方,码齐的树干歪扭了些,还有两根零散掉在地上,实不是他平日的作风。

浔鹤便大着胆子,将这堆柴火踢开了去,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柴火堆后头正藏了个人,没知觉一般倚在木墙上。至于容颜也是十分熟悉,便是早些时候那没素质的——喂。

便用树枝拍了“喂”的肩,可那人双目紧闭,不曾回应。随着目光下移,只见腹上衣衫濡湿,血腥味随着柴火的散开愈渐浓重。

他俯下身,扯开那沾在伤处的衣物,确认是刀伤无疑。刀口处的血迹泛黑,是刀口掺了毒。

若不及时救治,恐有性命之忧。

浔鹤这下并没有来时的慌乱,反而拿起树枝狠狠戳着来人伤处。饶是陷入昏迷,那人仍旧皱起了眉,面上更是失了几分血色。

不够,还不够……

心里的怒火还未被浇灭,浔鹤摩挲着那人眉峰处的疤,告诉自己不是做梦,这位大名鼎鼎的陆池鱼陆小将军,竟主动送上门了。

当年青城关一役,齐国宁王及其麾下设计,将苍凌最骁勇军队的精锐虐杀于青城关,自此苍凌士气大跌、节节败退,百姓死的死逃的逃,留下的大多也是东躲西藏、隐姓埋名;运气差点的不是给为奴为婢就是被扔进斗兽场与禽兽争食,供达官显贵取乐。

作为苍凌遗民的浔鹤,又怎能不恨?

齐国人固然可恨,可宁王作为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浔鹤恨不得啖其血食其肉,将他千刀万剐才好。

其膝下子嗣众多,其中最像他的就是那生母卑微的第六子——陆池鱼。

这位陆小将军最明显的特征便是那眉峰上的箭疤,再观其周身气质,面前不省人事的倒霉蛋必然是他本人。

饶是浔鹤“心地善良”,如今也无比希望他把血流留光了好。

只是转念一想,这陆池鱼未免去的太痛快,实在是便宜了他。

况且这人命攥在自己手中,留他一命供自己驱使,再趁机打入敌人内部,岂不是两全其美?

浔鹤干脆丢了那方才折磨陆池鱼的树枝,要将人背进屋去。只是那陆池鱼身材实在魁梧,那么一扛险些闪着浔鹤的腰。

无法,浔鹤只能提着他的腿,一路拖着进屋,废了好大劲儿才把人放在塌上。

浔鹤扶着床塌的边缘微微喘气,看着这条死上门的肥鱼,只道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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