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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笨蛋才能做神仙

第一次见到李釉诚,也是因为常梨的推荐。

谁也说不清那日在鬼市的悬崖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一切就仿佛是一场光怪陆离的梦境,当他醒来时东方日出早已熹微,在一片山雀哟啼中,只有韦灵菳抱枪倚坐在一旁,静静守着的身影。

而在事后,二人果不其然受到了责罚。

輙离职掌,依令应该杖责七十,而托曹校尉大公无私的福,在这七十上又加了一番。

一百四十杖,别说是人,就是一块牛皮也要锤成稀巴烂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负责掌刑的老高和昆祢勉强算是“酒友”。

边塞苦寒,从军的日子更是苦上又加累,即便是最劣等的烧刀子这时候都成了种难得的美味。昆祢也是直到来了这里才明白,为什么这世上有那么多人变成臭酒鬼。

烈酒入喉,暖的不仅是身更是心。而在几次推杯换盏的熏熏然后,昆祢也渐渐褪去了多年从韦家习来的涵养,展露出在市井里摸爬滚打,锻出的野蛮本性来。所谓过去就像是砌进墙里的死尸,外表看上去风平浪静,可一旦裂出一丝缝隙,就能立刻闻出同类的气息。

作为久在军营的老油条,老高自然清楚要怎么做才既能应付检查,又不伤根基。重重拿起,再轻轻放下,督查的人警告地扫了他一眼,便再懒得多问,任由他“一五二十”地飞快打完,将人扶了回去。

昆祢只在床上躺了两天,第三天便能下床走路活动了,而另一边的韦灵菳却是结结实实地挨了这一整套大棍。

一群人抄着手围在周围,表情有些幸灾乐祸的快意。和一贯擅长隐忍的昆祢不同,他的家境经历就注定了他不是个能忍气吞声的角色。所谓上不会讨好上峰,中不会团结交际,下……他没有下,他就是营中的最底层,倘若畜牲能上桌,那连退役的瘸腿老马,席次恐怕都还在他前面一些。

说不上是单纯的看不惯,还是隐隐的记恨,虽然不至于伤及性命,可当一百四十板打完时,他恍惚了半晌,才意识到满嘴腥甜。

居高临下俯视着的一颗颗头颅,像是逼压下来的一座座高山,一双双漆黑的眼中闪烁着的恶意则像是细雨,不痛不痒,却连绵不绝地向着他倾泄下来。

韦灵菳低着头喘息了半晌,呸的一声吐出沾血的一小块肉,咧着嘴无声大笑起来。

依照军令,犯错的人即便是受罚后也依旧需要巡逻做活——这叫军规森严。然而韦灵菳在床上躺了足足一个月,却是除了按时送来的一日三餐外,没有任何人打扰。等到一个多月后他终于步出营帐,眯着眼对着刺眼的日光想了想,就披着衣服缓缓向后方走去。

马厩里,昆祢蹲坐在石槽上,费力地刷着马鞍。

十二月的天冷得刺骨,毛刷随手一甩就是一片冰溜,他显然已经干了很久,后背被汗打湿又结冰,像是背了一大块白板。

他只有一个人,旁边却放着两只水桶,两条毛刷。

像是察觉到什么,他慢了半拍回过头,两个同样脸色苍白,瘦了一大圈的人对视着,眼神中闪着一样的光彩。

“你告状了没有?”韦灵菳先开口问了。

昆祢犹豫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你想?”

韦灵菳挑唇一笑,嘴角一圈新结痂的伤疤跟着轻轻一动:“谁告家里?”

“谁是孙子。”昆祢下意识接口,两人相视一笑,可在笑声过后,眼神中又闪过一丝同样的茫然。

习惯了顺风顺水的人,是没法理解底层的苦难的,只有亲身经历了,才会知道只是因为不被喜欢,就连手抱金砖都无法施展是种怎样的滋味。

这就是他们逃家想要的日子吗?难不成要一直这样,每天刷马,洒扫,训练,筋疲力尽到只要回去倒头就睡着,甚至连想学习都没有精力?

谁也没有答案。

而就在这股迷茫叫嚣着眼看要溢出时,官道上一骑快马扬鞭而来,带来了一个炸弹似的惊人的消息——校尉曹白木的干爹,大靠山内府局令李太监过世了。

原内府局丞坐地升官,而新官上任第一天,就迫不及待地烧起了那三把火。他大刀阔斧,一言蔽之就是敛财,受贿,以及换人。

可怜曹校尉汲汲营营大半辈子,没想最后却是倒在了山高路远,消息不通八个大字上,甚至就连得知这个噩耗,都是在自己左迁的调令上。

外制的黄麻纸上笔走龙蛇,黑墨清楚写明了,要他“返乡丁忧”,只不过是要丁那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忧?那就不得而知了。

同调令一起来的,还有一位新上任的监军,虽是个国字脸一字眉的男人,名字倒是起得潇洒,叫做白风轻。

正如这个名字一样,他的到来就恰似一阵风吹雾散,终于拨云见日,而当三个月后,他又再次被调往安南驻守时,除了满满几大箱的土仪,更是带上了几队亲卫轻骑,其中就有昆祢和韦灵菳。

亲兵就好像是太子伴读,除了日常的骑射训练外,还要学习天文地理,兵法谋略。白风轻巡营的时候,他们就骑着马跟在后面侍卫,而当他商讨军情的时候,他们也要跟在旁边记录磨墨。

苦吗?也苦。可当时隔大半年重新跨上马,接触到真正的沙场,韦灵菳几乎兴奋地尖叫出声。

安南四季如夏,炎蒸连晓夕,多少人刚一来就中暑,更不用说吃的也是夹“生”带“腥”,顿顿河鲜水产,螃蟹大虾吃到想吐,唯一的好处是地方宽阔,房子管够。

白风轻是个颇有情趣,极会享受的人。不管是生猛海鲜还是蛇虫鼠蚁都勇于尝试,一日拉三次,昆祢每每看着他蜡黄的脸,都极担心他一个小心会猝死这里。可他依旧乐此不疲,勇敢行走在作死的道路上,而或许是由己推人,他对待身边人的态度也较多放纵,甚至允许亲兵下属在附近独居——反正这里到处都是空旷山林,理论上来说只要没有边界,哪里都是军营。

昆祢谨慎地选择了一处不远不近的僻静小屋,而就在他们刚要享受起难得的这种悠闲时,一个不速之客叩响了大门。

楼下的人穿着一身前朝时期曾短暂流行过的窄袖大衫,背着个补丁大包,一见他探头出来,当即笑得呲出一嘴白牙。

来人——他自称叫常梨——是个路过的行商,生于北邙,长于苏杭,品行端庄,智商紧张……

“等等,等等,”昆祢忍不住打断了他,“你说的这些,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常梨大惊:“当然有关系,等我住下,咱们可就是邻居了,你总不能连邻居叫什么,什么来历都不清楚,那未免有些太松懈了吧。”

他仰起头,眼神真挚而诚恳,“我觉得做人还是要有些警惕心的,朋友。”

昆祢被他的先发制人震得虎躯一震,直到他提着小包,乐颠颠地挤进门都没有回过神。而当他绞尽脑汁搜肠刮肚,终于灵光一闪,想到了这位“常梨”兄的来历。

那是在拔营赶往安南的路上。途径道州,回南天的空气又蒸又热,又赶上天降暴雨,一行人匆匆找了一处密林搭起草毡,就地安歇了下来。

雨水打过芭蕉,撒下一片铃当碎响,将原本黏在身上的热气瞬间一扫而空,众人不由心情一松,连连日赶路的奔波劳苦都消退了不少,昆祢更是难得的感到了种畅快。

黔南与安南虽只一字之差,却是相隔千里,不过因地势地形相似,比起其他人,他反倒是更加如鱼得水。在旁人因为水土不服而蔫蔫的时候,昆祢仿佛窜天猴一样来回窜着帮忙送水,那哼起了小曲轻快的模样,非但没有让病患感觉到春风般的温暖,反而后槽牙一阵阵的发痒,忍无可忍地将他踢出去打猎加餐。

好心没好报。

昆祢拍拍屁股上的脚印,故意长长叹息着,转头却对着韦灵菳做了个鬼脸,在一众有气无力的嘘声中扛起长弓,大摇大摆的向树林内走去。

雨后的山林满是泥泞,腐叶枯枝层层叠沓发酵,稍有不慎就会一脚踏进没腿的沼泽,更别提还有隐藏在树叶林间,虎视眈眈的蛇虫鼠蚁。可他却全然没有任何顾忌,踏着树梢悄无声息,又飞快地往前行着。

大半年的吃糠咽菜让昆祢的身形略有些消瘦,可筋骨却是锤炼地更加结实。褪去了从前在家小打小闹练出的花架子,他的动作更显得干脆利落,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小时候的街头经历,他的出招比旁人更加狠厉果决,有时候甚至引人侧目不安。

当然,这些都还是后话。此时的他只是漫不经心地穿过丛林,沿着峭壁三两步攀上山崖,而就在眼看快要到达半山腰时,他的动作却是猛然一顿,瞬间回头。

就见另一侧的崖边,沿着绵延曲折的小路,正有一个骑着猕猴的人飞快地从山顶往下赶。擦身而过的一瞬间,那人笑着冲他点了点头,怀里抱着的用黑布严密包着的梨树苗也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晃动了一下。

……

“再然后呢?”眼看着他许久没有再出声,韦灵菳催促道,“看见梨树,接下来又怎么样?”

然而,昆祢却是老老实实一摇头:“下面就没有了,我们就只见过那一面。”

韦灵菳终于忍不住掀桌大怒:“没有就说没有,那你铺垫抒情那么久干嘛!”

昆祢悠悠抬头。

是啊,谁能想到呢。就是这么单纯的,早就忘记一个照面,可对常梨来说莫逆之交的火花就已经燃起,而显然经过这几天的发酵,已经足够大火烧到他们身上。

韦灵菳怒完又默默扶起桌子,问:“那现在怎么办?把人请出去?”

昆祢真诚地问道:“这话你现在才说,不觉得有点太晚?”

两人忍不住齐刷刷回头望向窗外。

院内,一株半人高的梨树正占据着花圃最好的位置,理直气壮地勃勃生长着,而转头再一看,梨树的主人正捧着饭碗坐在桌前,以一副同样的姿态,喜滋滋地闷头扒饭。

如此随性,自然,大方,熟稔,就好像他们不是才认识十天,而是已经同居了十年。

依照常理来说,来得太轻易的友情总免不了有些浅薄,可在常梨这里却全然没有这种烦恼——他自来熟得让人毛骨悚然。从相识到熟识再到至交,对别人来说是小步翩跹,对他则是野马奔腾。就好像只是一个大步迈过门槛,他的称呼也就从“朋友”丝滑地迈进了“兄弟”。

安南的夏天格外的漫长,而多添了一个人的生活更是变得大不相同。移栽过后的梨树长势喜人,叶子呲花直冒,果子倒是一个也不长。常梨痛心疾首,搬了条条凳坐在树下语重心长,从“礼仪人伦”讲到“优生优育”,如同一个苦苦催婚的老父亲。

然,依旧无果。

不过好在走街串巷卖水果的小贩总是准时到来的。

和那些简直吃不完的鱼虾一样,安南的水果也是便宜得让人咂舌。这季节正是龙眼的时令,上好的果子圆咕咙通,外皮金黄,硬中带软,雪白透明的果肉内包裹着米粒大小的细长的核,一入口汁水噗呲地溅出来,弄得一手黏哒哒的也不肯停。

常梨边吃,边吐核,边指手画脚地教育他:“怪不得你总说你不会画符,闹了半天原来你压根还不知道怎么开窍,那哪可能学得会!”

假如把髓气比作是手上的这颗龙眼的话,那么它的核就是人常说的灵魂,也就是天落们称之为的髓卵,果肉是髓壳肉身,而想要开窍的关键,却是在最外面一层,黄黄的“果壳”上。

“听好了,老昆。所有的意志,脑子还有努力,通通都是狗屁,在开窍这件事上,能不能褪蛹,什么时候能,都是在成型的一开始就已经定好了。”

一切都是出自一团髓气,一无二致的大小,多少,像是一块模板里印出的两张画一样,无论物种,家世,是绝对公平的开始。可即便如此,依旧有的开窍早,有的开窍晚,有的甚至终其一生都只能汲汲营营,见不到一丝髓光,这是为什么?

常梨敲了敲脑袋:“因为这个不一样。”

“如果把最开始的一团髓气看成是100的话,那形成手手脚脚要花5,形成五脏六腑要花5,剩下的筋脉骨血零零碎碎加起来总共也就20个出头,可头脑自己就要占掉40。

“所以咯,越是脑筋厉害的,耗费的髓气就越多,那当然剩下的也就越少,都没有了引线的火药,怎么点着?”

他说完一回头,就看见昆祢沉默了许久,许久。而就在常梨渐渐疑惑的同时,门外突然传来噗嗤一声闷笑。

韦灵菳低着头,浑身发抖,声音古怪:“所以你的意思是,只有笨蛋才能做神仙,对吧?”

在一阵猖狂的大笑声中,昆祢怒而暴起,绕柱杀人。

已经赖了三个多月,两眼仿佛只是用来出气的常梨却在这一刻突然灵光一闪,极有眼色地充当起了传道授业解惑的领路人角色。

半瓶水的狗头军师带着他全损空瓶的徒弟,就这么摇摇晃晃地新手上路了。

常梨说,在以前,人是很难开窍成为天落的。毕竟受制于先天劣势,就算再蠢的人,脑子也总比鸡鸭草木要更灵活些。精怪们也从不去思考为什么自己可以,只把这当成一种神赐的奇迹,偶然事件。

而也是直到隋朝,大量修者井喷出现后,他们才渐渐琢磨出来,或许开窍这件事也有捷径可言。

开窍是什么?

天落们无比崇尚飞鸟,总以为凤高于龙,禽大于兽,是最接近于生命的本源。

如果把生命比做成一个永不孵化的鸡蛋,那么生长,生存,繁衍,死亡,都是全看“蛋黄”能够供给多久的营养。新生是圆满,死亡就是一个空蛋壳。而如果想要长生神通,那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敲破蛋壳,像是个啄蜜窃贼一样,源源不断地将天地间的髓气补充给自己。

从古到今,精怪们等开窍,就像是等待一颗莲子长成莲蓬——是种子都不撒的干等。而修者的横空出世却像是将世道一步踹进了养殖业,懂得培土,育种,人工破开种皮,自然开窍的机会大大提升。

窗外秋风簌簌,新培栽的银杏郁郁葱葱地,撒下一地金黄。

昆祢只觉得手心冒汗,哑声问:“那要怎么……怎么做才能开窍呢?”

常梨舀了一口糖莲子,满足地眯起了眼:“那还不简单。”

“你只要被折磨地千疮百孔,快死到髓卵都开始散出来了,自然就能联通外界了嘛!”

生命本就是一场豪赌,生死从来就不是理所当然。这个道理身为精怪的常梨一早清楚,可对昆祢而言,却远还不能如此处之泰然。而就在尚在他犹豫的某一天,对方又轻描淡写地丢下了一枚重磅炸弹。

“我说老昆啊,”他像是刚想起来似的,咬着筷子一脸认真,“我一直想问你,是不是对我的姿色一直有什么垂涎之心。”

韦灵菳一下喷出饭来。

昆祢早已经习惯了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不靠谱,可在乍一听闻这句话时也是猛然一顿,以一种匪夷所思,看猪上树的眼神缓缓,缓缓望了他一眼。

韦灵菳当机立断,抱着饭碗光速翻窗而出,兴致勃勃地看起了热闹。

昆祢按着他智慧的狗头,真诚而温和的发问:“敢问,是什么给了你这么良好的错觉?”

常梨不由瑟缩了一下,却依旧坚持着语不惊人死不休:“好汉息怒,我怎么说是有原因的”

昆祢一抬下巴,简单道:“放吧。”

对面的人立刻慷慨激昂:“原因总分为十个小点,不过我总结一下可以需要划分为三个大点。第一,普通人忙忙碌碌,一年到头连填饱肚子都困难,当然不会有精力来干这种收成不高的事,就好比话本上的断袖分桃,都是有钱有闲的人再玩。而你正好有房子有银子,工作也清闲。”

“第二,爱一个人就会忍不住对他好,所谓‘情不自禁’。你给我吃,帮我的树浇水,晚上还有宵夜,最要紧的是第一次开门你就愿意让我进来,要知道我住过那么多朋友家,就连最热心的至少也会先拒绝我三次才会同意,可见你对我有好感。”

“还有最重要的,也是最后一点。第三,”他眨巴眨巴眼,斩钉截铁,“我长得很美,一看就讨人喜欢。”

何其自大,何其自信,何其不要脸!

昆祢哑然,看着他半晌,面无表情地转头对着韦灵菳道:“趁着天还没黑,咱们把他扔了吧?”

韦灵菳看似犹豫,实则煽风点火:“不好吧,万一他认路自己跑回来了呢?我觉得不如用麻袋捆了,趁天黑送上山。”

常梨语气狐疑:“真的没有?一点都没有?一点,一点点都没有??”

他的眼从一张冷漠的脸转到另一张冷漠的脸,终于长出了一口气:“那可太好了!”

他笑得无比灿烂,连连摆手:“别误会,可不是我有什么想法。就是……前阵子我不是跟着商队,跑了一趟远门嘛,结果没想到回来走到邓州的时候,竟然遇到了一伙儿流寇,噼里啪啦一阵乱抢,还要杀人!幸好这时候有个修者路过,稀里哗啦两三下,不光救了人,还把东西都抢回来了!”

换成旁人,寒暄两句,客套叫几声英雄也就算了——可这是常梨啊!

他热泪盈眶,一把拉住那位“恩公”的手,上下晃出残影,又一打听得知人家身上盘缠不多,当即大手一挥,将自己这回的报酬(一百七十二两三钱)取出大半,全做是谢礼以及路上护送的工钱。

常梨大喜!因为新交到了朋友,还是个侠杰英豪!

同行的人大喜!因为一毛不花,免费借光得了个保镖。

恩公同样大喜——当然他喜得还是太早了。因为就在短短两天后,他便明白了什么叫作“上品精造的狗皮膏药”,并在接下来一路一个月的同行中,稀里糊涂地相识相许,结为兄弟,以至于对月结拜,不光将到手的一百两用来置办酒席,还额外贴上一个活生生的自己。

多么梦幻的相遇。

常梨眼神迷离:“誓远兄人美心善,神通高强,更难的是一点儿也不骄傲,还专门去凡人那里学了武功!就是可惜人有些傻乎乎的,也不会理财,每回出门都搞得一身穷儿叮当。横竖我们俩都是要在外面跑生意的,所以我就说了,不如就干脆以后我们就搭班,一起出门赚钱!”

昆祢这些也顾不上生气,整个人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你之前不是还说,那些修者就算是把你们精怪杀了都没人管?这样你还敢凑上去?!”

而就在他开口的同时,韦灵菳也皱眉问道:“邓州现在也有流寇做乱了?”

那可是离长安都不远了!

常梨先是对着韦灵菳,不以为然地道:“何止是邓州,现在丰阳,均州,武当,汴州,哪里不再打。今天换你明天换我的,那有什么稀奇。”

转头又向昆祢嘻嘻笑道,“放心啦,我这两只眼又不是光摆着好看的,再说誓远兄也不是那种人。我还打算以后都带着他去做买卖,正好我有一个走镖的朋友说今年看着雨水不行,西北粮食要大涨,我们准备趁机多囤些粮食,估计在这住一阵子就要离开咯!”

昆祢心内刚要升起丝丝惆怅,却又突然感觉不对:“你说在这‘住几天’的意思是……”

常梨喜滋滋道:“就是他待会要来啊!”

他的话音未落,门外突然传来一声:“什么人?!”

原本正抱臂乐呵呵看热闹的韦灵菳眼神一凛,高喝一声,已是赫然出手!

银白的长枪悍然凌冽,寒铁铮铮,挟雷霆之势冲霄直上,所到之处瓦片瞬间炸开,簌簌飘零的落叶当即震开硕大风洞,露出隐藏在树后的那个人影。

风如雷鸣,枪声未至,而寒芒已逼近眼前。可来人却是不急不缓,一旋身避开枪尖,而就在错身瞬间他突然伸手猛压剑柄,剑鞘顺势翘起正挑在枪尾,随即他不退反进,剑身绕着枪身飞快挑转,而后猛然出手!

长枪犹如利箭急射而出,在被震起又落下的树叶上留下同样的孔洞,飞溅的砖石裹起阵阵尘烟,而当烟消云散后,院内唯见两条人影静静矗立着。

不过是一招出手,一个照面,二人心中就已有了成见。

韦灵菳一手按枪,目光从那人的脸缓缓落向他腰上佩剑,眼神中隐约闪过一丝兴奋,而来人也是同样一脸惊艳。

那是个长相模样都极正派的男人。削脸方颏,蹙眉薄唇,神情似乎有些苦相,布衣更是朴素到近乎寒酸。唯有腰上的佩剑古朴大巧,剑上寒光更是灿如流星,仿佛闪耀千年。

剑名叫做韬藏,凡铁铸就,拙工粗造,价值一两三钱,不是什么名品,而用剑的人却是真正的不世奇才,足以凭着一人一手让朽木焕彩。

一旁的窗户砰的一声打开了,露出一个惊喜的笑脸:“誓远兄?!你来得好早,怎能也不叫我一声!”

而在常梨出声的一瞬间,来人的神色也忍不住放松下来,像是拂去尘土,重现光彩的佛像,甚至带了丝丝笑意:“我在外面看到梨树,想到你以前说过的,就想你会不会住在这儿,没想到真的这么巧。”

常梨于是三步并两步急忙跑出来,指着那人,笑得满脸是牙:“老昆,韦老弟,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

“这个就是我的结拜兄弟,李釉诚,剑神李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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