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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公主醒醒。”敖敦伸手拢了拢宣卿的狐裘,把她的锦帽戴上。

“嗯?”宣卿揉了揉眼睛,她又睡着了。一早被敖敦喊起来看日出的金殿,趴在窗边没忍住眯着好几次了,“出来了?”

“出来了。”

宣卿睡眼惺忪地抬头看。

远处,巍峨奇崛的山脉自北向南横亘在天地之间,底部是郁郁葱葱的山林山谷,中间却是铁青色的山体。有如一柄钢铁巨斧砸在地上,经过千万年的变化,斧刃已长满了青苔。

随着雾气缓缓散去,神山露出藏在云间的顶部,那儿白得刺目,环绕着微微流动的金光,就像南盛的飞檐。

有苍鹰从视线中掠过,盘旋着宛如一粒掉落的芝麻。

宣卿头一次见这样的山,南盛常说远山如黛,是因为大部分山都是婉约的,像水墨淡淡描过,难得有那么几座高峰,早就被文人墨客们写尽了诗篇。她也遍游过,可都与眼前的山尽不相同。

金神殿山,它像是远古洪荒时代就立在那里,一排撑着天的石柱。

“这就是金神殿山啊...你们北陆人还真会起名。”宣卿半分睡意也没了。

一阵凛冽的风吹来,像被刀割着脸,她有些冷,往下压了压锦帽,那上面一圈白毛毛搔得她有些痒,“要是我,我就叫它盘古山,因为它让我立刻想到盘古开天辟地的斧子!”

“以后你每天都能看到它。”敖敦说。

“苏日图州在神山脚下?”

敖敦摇了摇头,“不是,在山东部的平原上,其实就和现在到山的距离差不多。但只是看着近,从这里到山脚下,按我们现在的速度得两天多。”

怪不得北陆的夜晚来的那样快那样早,当太阳落到金神殿山背后,这片大陆上所有的光亮都会被瞬间熄灭,提前进入黑夜。

-

丹烟是下午才好起来的,她的脸终于消肿,整个人透着病后的疲惫。当她回到宣卿的大车上,宣卿立刻站起来想把她扶去床上躺着。

“折寿啊!折寿啊公主!”丹烟连连拒绝,最后拗不过,还是和宣卿一起坐在了床上。

“等到了地方给你好好补补!跟着我真是受罪了。”宣卿摸着丹烟还有些污紫的手。

还好丹烟恢复了,给她重新编了发,不然她恐怕还得顶着粗糙的麻花辫去见人。

而车队是第三天下午到达苏日图州的。没有人第一时间来介绍,她听到士兵们的欢呼声,只向远处看了一眼就确认了。

那是和金神殿山一样雄伟的都城,矗立在平原上的铁壁堡垒,望不到边,比她看过的任何城镇都要大。中心的地势最高,建有一座金红相间的圆顶宫殿,顶部扬着黑金底的巨大狼首旗。城墙外围密密麻麻散落着牧民的毡包,大团大团的牛羊群和五彩斑斓的旗幡,很多人都站在那里远远眺望着车队。

“本以为是个什么堆满帐篷的部落,再好点不过是个土瓦城、亲王府,可他们居然堂而皇之地建了这么大的王宫,真是浮夸!”丹烟伏在宣卿耳边小声说。

城墙上远远有人摇旗,随着从地面传来的厚重声音响起,苏日图州的城门被缓缓打开。

宣卿路过时看到,那门上刻着的是一分为二的狼首图腾,眼睛处毫不吝啬地填满了绿宝石。

夜晚在外面看这门应该很渗人吧,宣卿心想。

城里建筑也与南盛的大有不同,几乎都是圆顶,由沉甸甸的石块垒成,带着北陆特有的厚重感。到处可见野性的图腾和兽皮兽牙,角弓也挂的到处都是,应该是猎户们展示猎到的战利品。

路两侧的卫兵早已列队等候,他们穿着黑金的铁甲,手持长矛,将围观的百姓拦在身后,但没拦住无数人同时议论纷纷的声音,看来这声音是要一直持续到王宫了。

宣卿叹了口气,丹烟却在旁边提醒:“公主你看,好多南盛人!”

果然如她说的,走过王城最外围,逐渐多了些南盛样式的店铺和建筑,百姓们服饰各不相同,里面混着许多南盛装束的人。

“北陆人本来就少,很多都住在自己的部落和草原上的毡帐里。苏日图州从前刚建成时,很大很空,所以包容了很多各地来的人。如今的人口中有大半都是南盛人,这样的情况都持续两三百年了。”敖敦似乎去前面交代完什么刚回来,“倒不如说现在纯正的北陆人只有那些部族本来的人和他们的后代了,大概能占到总人口的一半?”

宣卿根本没想过是这样,还在吃惊着没接话。

敖敦又补充:“所以公主不必担心任何事情,就算你想吃驴打滚,来街上也能买得到。”

车队缓缓前行,街道逐渐宽阔平整,王宫的卫队在两侧摆好仪仗,华丽的圆顶建筑群水灵灵地出现在眼前。

金色的穹顶熠熠生辉,感觉从上面撬一块石头出去都能吃喝不愁。它们都不像南盛的宫殿讲究对称和精致,是一个个错落的小宫殿挤在一起,彼此以地面的白色廊桥和花园连接,感觉似乎有些西域风格。

王宫前有个巨大的广场,车队就停在这里。

龙格巴图已经下了战马,侍女走上前取下他的赤色大氅,他面前迎上一个穿着随意的老者,衣服上打有明显的补丁,头发灰白散乱,正眯起眼睛看向宣卿这边。

“厚吕!你呀你,不是跟你说了要穿那身礼服么?”龙格巴图大声问,语气里也没真责怪的意思。

“那是大萨满,厚吕,脾气很古怪。”敖敦牵着宣卿的手下马车,在她耳边轻声介绍。

“公主身子弱,不必解外袍。”敖敦又对侍女说。

两个侍女伸出左手按住胸口,行了个礼就退到一边,带着丹烟去打点事宜了。

厚吕没接龙格巴图的话,而是拿着兽骨的短杖走到宣卿面前来,他手上身上满是刺青,神神秘秘地从袖子里掏出个龟甲。

宣卿正想着要不要行礼呢,看到龟甲有点呆住,怎么北陆的萨满看相也用龟甲吗?

而厚吕就好像瞧出了她的心思一样,咯咯一笑,“这龟甲是做样子用的!南盛人最爱搞这套,是不是啊?”

“假正经!”宣卿也不藏着,直摇摇头,“不过您不必帮我算了,我以前算过,说的不好听,我不爱听。”

厚吕听完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转头冲向龙格巴图,勾着他的脖子就要进王宫,“这个南边来的公主忒有意思,性子直,我喜欢!你糊涂了半辈子,也是给敖敦挑了个好女娃啊!”

“厚吕!你真是不分场合!”龙格巴图被搂着脖子,只能半弯着腰跟着进去了。

“走吧,进去了。”敖敦似乎松了口气,笑着说。

宣卿被他拉着进去,左顾右盼着说:“你们北陆规矩还挺少的?我还以为会让我在门口学规矩呢!”

“哪有那么拘束?”敖敦扶着她走上宫殿前的台阶,“之前说过的,公主一切随意就好。”

-

拖雷已经提前驾马来了王宫报信,他笑着冲进去与一个北陆少年抱在一起,互相拍了拍背,又分开碰拳。

“这些天打马球没有你,真是太没意思了!”少年向拖雷身后看着,“大哥呢?”

“世子要陪着公主一起,等会儿就和队伍一起到了。”拖雷卸下巨斧和重剑,端起桌上的金酒壶大喝一口。

少年身穿月白色长袍,左肩覆了狼毛的护甲,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他伸手挠了挠头:“大哥向来不招女人喜欢啊?”

拖雷将空酒壶一丢,走过来弯腰将手臂搭在少年肩上,低头笑道:“世子和公主处得可好了,包你大吃一惊,那日都。”

“我那未来的嫂嫂如何?”清丽空灵的声音传来。

身穿红色马步裙的北陆少女小跑过来,发辫上的金珠碰撞发出轻微的声响,马步裙配软皮靴,是北陆常有的装束,裙摆大,方便骑马,跳舞时旋转起来也十分好看。但王宫里的人会用上好的蚕丝或南盛丝绸,在身上缀宝石和金珠,轻盈的同时更显得华丽。

“我在南盛新学一句话,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拖雷又伸手揉了揉少女的头,“你自己去看看吧!”

少女抱胸噘嘴,“哼,你去南边跑这一趟倒是会卖弄神秘了!我看南盛的女子无非就是和我阿妈一样,肯定都没有我阿妈好!”

拖雷只是摇摇头,指向远处,“他们到了。”

龙格巴图和厚吕互相搂着先进来了,那日都立刻迎上去:“阿爸一路辛苦了!嫂嫂呢?”

少女也蹦蹦跳跳着过来:“嫂嫂呢?嫂嫂呢?”

龙格巴图伸手刮了下少女的鼻子:“桑伦珠!没大没小的!看到父亲和大萨满也不先问个好?”

“我好奇那么多聘礼换回来的公主是什么样嘛!”被称作桑伦珠的少女吐了吐舌头,绕开他们往殿外去了,但她没走出几步就站住在那里。

那日都走过来问:“怎么了?”他顺着桑伦珠的目光看过去。

公主披着厚实的白狐裘,梳了简单精巧的发髻,露出的皮肤像羊脂玉一般温润洁白,脸颊微微泛红,不知道是害羞还是被风吹的。她搭着敖敦的手,看得出身形很薄,在一众北陆人中显得那么纤瘦。

“大哥!”那日都用手肘撞了下桑伦珠,下了几步台阶迎上去,“这是嫂嫂吧?”

公主这才抬头,不同于北陆女子深邃立体的骨相,她是毫不摄人心魂的,却让人移不开眼的美。有风吹起她的发丝,被她伸手轻轻按下了,她的妆容那么清透,连眉峰都像墨笔描的。就像早春去狩猎时落下的雨,那么轻,不会让人想避,但又下得那么久,让所有人都无法忽视它的存在。

真是好温柔舒服的长相,那日都在心里想。

“桑伦珠,你怎么不叫?”敖敦伸手弹了弹桑伦珠的脑门。

桑伦珠这才反应过来,捂着脑门,“嫂...嫂嫂!”

“这两位是?”宣卿眨了眨眼,她倒还没适应“嫂嫂”这个称呼,但是突然辈分高起来让她有些开心。

“我弟弟那日都,妹妹桑伦珠。也就是纯娘娘的两个孩子...”敖敦话没说完。

“原来是!”宣卿一改刚刚弱柳扶风的气质,迈上两步握住弟弟妹妹的手,眼神闪烁,一见如故,“我一路上特别期待,早早早早就想见到你们!你真可爱...”她捏了捏桑伦珠的脸,“说起来所有的孩子都比铁勒王长得好看呢...纯娘娘她好吗?”

“呃...”那日都和桑伦珠同时呆在原地,刚刚明明看着是那么清雅秀丽的一个弱美人...

“好!好!”还是那日都先反应过来,“阿妈好得很!嫂嫂改天可以去见她。”

“太好啦!”宣卿双手举过头顶蹦了一下,又来到敖敦身边,“什么时候可以吃饭?我饿了!”

台阶的两个人面面相觑,拖雷走出来靠在石柱边,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嫂嫂好像看起来比我幼稚!”桑伦珠轻声说。

“虽然幼稚,但还是没你幼稚!”那日都头也凑过去说。

“你们两个,”敖敦转向台阶上,“什么时候开饭?”

“啊?”那日都和桑伦珠异口同声。

“我说的吧,”拖雷走过来一左一右搂住两个人,“世子和公主处的可好了!”

进入宫殿才发现里面更加震撼,穹顶很高,金碧辉煌,四周宽阔,人在里面竟也显得渺小了。大殿上是一个纯金铸的王位,铺了红色的毡毯,四根巨大的顶柱上雕刻着狼和鹰的图腾。

这是真正的王宫,不同于南盛的深沉色彩,它就像大摇大摆挂满金饰上街的贵妇。

“一会儿都有些什么人?”宣卿轻声问,她的狐裘在进来时已经解掉了,只穿了南盛的浅蓝色衣裙。

“我们几个,大萨满,几位部落首领,我堂兄赛罕,还有我的侧妃。”敖敦凑到她耳边答。

哎呦,这该来的都来了,还挺热闹的,感觉有好戏看,宣卿心想。

“一会儿吃不惯的就不吃,谁惹你你就骂他,把你在南盛的娇蛮劲儿拿出来。”敖敦又说。

宣卿咽了咽口水,“这...这不好吧?刚来不是应该客客气气的吗?”

敖敦笑着理了理她的头发:“北陆人喜欢诚实,好吃难吃,你要是不表现出来,他们会认为你虚伪。而且他们都是欺软怕硬的人,你要是性子太温顺,他们反而觉得你好欺负,就没人瞧得起你了。但是也别说得太难听,要把握好分寸,别被人记恨。”

“原来如此!”宣卿抿着嘴郑重其事地点点头。

敖敦想了想又说,“我会帮公主的。”

客人们早已落座,每个金桌上都放了一只香喷喷的烤全羊,要是没有敖敦拉着,宣卿怕是一步都走不动了,眼睛几乎要掉上去。

“这一整只都是我的?”宣卿半抬着袖子遮面,看着温文尔雅,其实只是在下面擦口水。她坐在敖敦身边,正妻的位置,眼睛紧盯着烤全羊,旁边的一众肉食和乳品都看不进去。

这烤羊的芬芳她是见识过的!

“这位就是南盛的公主吧?”有人问。

龙格巴图坐在王位上伸手介绍:“公主,这位是岚部的首领毕力戈、舍里克部的阿速该、浩腾部的公良慈、朝鲁部的乌林泰...”

宣卿根本没听清,她被敖敦戳了戳,稀里糊涂地站起来行了个南盛的大礼,“见过各位首领。”

“公主是没学我们北陆礼仪吧。”一个不太舒服的男声,里面似乎有些嘲讽意味。

宣卿也收了目光看向那个说话的男人。他像一头被黄金喂肥的肉熊,身形高大壮硕,穿着暗紫色的锦缎长袍,束金带,两手都戴了玉扳指,嘴角有疤,正眯着眼看她,像估量她作为猎物的肥瘦。

看上去就很刻薄,宣卿心想。

“赛罕,说话注意分寸,”反而是那日都先开口,“这是大盛的公主,以你的身份想见一面都难,竟敢这样说话?”

“那你呢,那日都,你这样跟哥哥说话,”赛罕的眼珠转向那日都,“不怕死么?”

原来这就是宣霁说的那个铁木尔的儿子,宣卿正接过敖敦解下的羊腿,美滋滋地咬了一口看起戏来,这俩人肯定不是因为自己才吵架,像是本来就不太对付呢。

“都少说两句,”龙格巴图端着酒杯,“平日里你们斗来斗去就算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在公主面前,也不怕丢了龙格氏的脸面!”

“我和父亲早与皇帝陛下有约,公主身份尊贵,不必学习北陆礼仪。”敖敦说着,手上却在分羊,很没气势。

“什么...”

“这...从未有过”殿里一时议论纷纷。

龙格巴图大手一挥,站起来举着酒杯一饮而尽,首领们都目瞪口呆看着他。他老态的眼睛扫过众人,“南盛的嫡公主和亲也是从未有过,那规矩为她改改又如何呢?”

议论声消失了。

宣卿嚼肉的动作停了停,这龙格巴图怎么突然这么向着她了?算了,仔细想想肯定是为了他儿子,连他都要对自己这样让步,自己又嫁给了敖敦,首领们对敖敦肯定更马首是瞻吧。

“早就听说北陆的英雄们豪迈大方、不拘小节,今日一见果然如此!”宣卿擦了擦嘴也站起来,端起酒咬牙喝掉,“这杯我替皇帝哥哥敬各位,对抗蛮族,保卫疆土。”

北陆的酒太烈,喝下去感觉从喉咙烧到胃里,她辣得眼角有些湿,忍着难受又拿起一杯,“这杯是我自己敬各位,我在建都素来散漫惯了,若有不周到的地方希望各位长辈多加包涵。”

宣卿觉得自己都快破音了,但是气势要够,她憋住眼泪大喊:“好酒!”然后歪扭着坐下去,被敖敦扶住。

她朝敖敦挤了挤眼睛,跟他们这法子果然好用,先称赞对面,说他们豪迈大方,把自己放在晚辈的低位,若是再有人反驳,那岂不是主动承认自己太过小气?

敖敦带着笑意往她手里塞了个东西,她摊开手掌一看,是粒梅子糖。她鬼鬼祟祟地又做出抬袖掩面的姿势,把糖含进嘴里,烈酒的味道果然冲淡了不少。

“哪儿来的?”她偷偷问。

“刚外面买的,还有这个,”敖敦推来一杯马奶酒,“特制的,甜的。”

“公主好气魄!”毕力戈先拿酒回敬,想来他是支持敖敦的一派了,“我们北陆人向来不爱讲什么狗屁规矩,再说了,在座的有几个人受得起公主的礼呢?既然礼仪用不上,那不学又如何?赛罕郡王何必拿这个为难公主呢?”

“毕力戈说的在理。”阿速该立刻站起来响应他,其他首领闻言也端起酒喝下,没有人再多说半句,只有赛罕阴着脸。

“这饭都要吃完了,乐风姐姐呢?平日里爱迟到就算了,连这种场合也要迟到?”桑伦珠突然开口。

宣卿这才想起来,还真是,没见到敖敦的侧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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