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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新工作

第二天清晨。

阳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窗,洒在宽敞明亮的开放式餐厅区域。

光滑的餐桌上摆放着精致的早餐,吐司、煎蛋、培根、水果沙拉,还有专门为某只狐狸准备的水煮鸡胸肉,香气四溢。

三人围坐在餐桌旁。

路时于安静地吃着早餐,似乎还在回味昨晚那个奇怪的梦和更奇怪的早起状态——他发现自己怀里居然抱着那只毛茸茸的红狐狸,而对方正用一种极其复杂、仿佛被始乱终弃的眼神瞪着他。

叶明尘坐在主位,姿态优雅地用着餐,目光偶尔扫过路时于,带着不易察觉的审视,似乎想从他脸上找出些什么。

胡烨已经化成了人形。

及肩的火焰般红发随意披散,后半部分松松地扎起,露出线条优美的脖颈和一张美艳得近乎妖异的脸。

他穿着叶明尘临时准备的黑色丝质衬衫,领口微敞,正用叉子戳着一块鸡胸肉,眼神飘忽,显然心思完全不在食物上。

餐桌上气氛有些微妙的安静。

忽然,路时于放下牛奶杯,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侧过头对身边的红发青年轻声说道:“胡烨,下次……别趁我睡着偷进我房间睡了。我不习惯跟人,或者其他动物一起睡。”

他的语气很认真,带着点困扰,但没有多少责备,更像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话音刚落,餐桌对面的气温仿佛瞬间骤降了几度。

叶明尘放下刀叉,抬起眼,目光如同冰锥般射向胡烨,声音冷得能掉冰碴:“我不是分给你房间了吗?昨晚怎么去他房间了?”

那眼神里的警告意味浓得几乎化为实质,仿佛只要胡烨敢承认,下一秒就会被扔出去。

胡烨正嚼着鸡胸肉,被这突如其来的“指控”和冰冷的杀气噎得差点背过气去。

他猛地咳嗽了两声,好不容易顺过气,漂亮的脸蛋涨得通红,一半是呛的一半是气的,差点脱口而出:明明是你!祖宗……

“祖”字刚冒了个头,他就猛地刹住了车,硬生生把后面“宗昨晚非要抱着我睡还叫我小烨儿”的话给咽了回去。

他惊恐地意识到,眼前这位看似纯良无害的主人,其真实年纪和来历可能恐怖到超乎他的想象!再喊“小祖宗”似乎都有点不够尊重了……

他憋屈地看了一眼对面眼神能杀人的叶明尘,又瞥了一眼旁边一脸无辜、仿佛什么都不记得的路时于,内心疯狂咆哮:

这渣蛟龙!不对!能让他灵魂战栗、还提及“九尾”旧事的,这级别听起来起码是真正的、上古时期的龙族了!应该叫这渣龙!昨晚非要抱着他睡,还一口一个“小烨儿”叫得亲热,今天早上起来就翻脸不认狐,还倒打一耙!人格……呸!龙格分裂就早点去修真界最好的医院看医生啊!别耽误病情祸害我们这些可怜的小狐狸!

……不对,等等。

胡烨忽然冷静了一下,仔细回想。这祖宗似乎只有在受到攻击时会本能地爆发出那种恐怖力量,而昨晚那种情况……更像是无意识下的行为?难道说……

一个更惊悚的猜想浮上心头。传闻记载不是说龙族早已覆灭,踪迹全无了吗?现在一个都找不到。

难道他这位新主人,根本不是现代修炼成的强大有天赋的蛟龙之类,而是上古神仙打架那个时代、某位龙族大佬的转世?!所以力量偶尔会不受控制地显现,记忆也是碎片式的?!

胡烨被自己的猜想惊得手里的叉子都快拿不稳了,下意识地托着下巴,用一种混合了敬畏、探究、好奇和“我好像抱了一条粗得能捅破天的大腿但这条大腿好像有点精神分裂”的复杂眼神,盯着安静吃早餐的路时于。

这专注的、几乎算得上“灼热”的视线,立刻引来了旁边某位现代修真界大佬更加冰冷刺骨的杀气与眼神攻击。

胡烨一个激灵,猛地收回目光,低下头,怂得飞快。

他冷不丁想起,旁边这个可怕的人族修者好像……喜欢他这位来历恐怖的新主人?

淦!哪边都得罪不起!

他顿时偃旗息鼓,像个受气的小媳妇,小声嘟囔着认错:

“……主人,好吧,对不起,可能……可能是我梦游了。是我梦游自己摸过来的,我保证今晚把自己栓床上,再把门反锁!保证绝对不会再梦游过来了!”

语气诚恳,态度端正,仿佛真的深刻反省了自己的“梦游”行为。

内心却在疯狂流泪:

想他胡烨,好歹也是修行了几百年的三尾狐妖,放在哪儿不算一方小霸王?现在倒好,一个是疑似上古龙族转世、精神还不稳定的主人,一个是修为高深、醋劲极大的现代人族大佬。

狐生艰难,前途无亮!好憋屈!好想赶紧修炼出这祖宗昨晚说的九条尾巴啊!

可是……胡烨想到这里,更悲伤了。

听说上古时代灵气充沛得能凝成水,那时候修炼出九尾可能就像现在修炼出三尾这么……普通?说不定在那个神仙遍地走、大能多如狗的时代,九尾狐也就是个看门护院的水平?

据妖族古老记载说,现在这个时代,天地灵气较之以前稀薄了何止百倍,修炼真是如龟速前行,寸进都难。

他辛辛苦苦修了几百年,躲过无数次天灾**和道士和尚的追杀,才勉强修出三条尾巴……呜……好酸,好悲伤。

为什么他就没生在那种随便吸口气都能涨修为的好时代呢?

胡烨化悲愤为食量,恶狠狠地叉起一大块鸡胸肉塞进嘴里,用力咀嚼,仿佛嚼的是那不公的命运和这令人窒息的压力。

餐桌上微妙而紧张的气氛,被叶明尘一句看似随意的话打破了。

他端起手边的黑咖啡抿了一口,目光并未特意看向谁,仿佛只是忽然想起般说道:“对了。我有个朋友,在市中心开了家清吧,环境还不错。”

路时于抬起头,有些疑惑地看向他,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个。

叶明尘继续用他那平淡无波的语调说:“他们那儿每天晚上九点半到十点,需要人弹半小时的钢琴,烘托一下气氛。风格偏爵士和舒缓一点的流行曲都可以。”

他顿了顿,报出一个数字,“薪资的话,每天半小时,九百。你有兴趣吗?”

“九百块?半小时?”路时于惊讶地重复了一遍,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这价格比他之前所有兼职加起来都高得多!他下意识地确认,

“叶先生,您说的是……九百?就弹半小时?”

“嗯。”叶明尘淡淡应了一声,放下咖啡杯,“水准过得去就行。我觉得你应该没问题。”

那语气,就差把“别再去送外卖了”这几个字明明白白写在脸上了。

路时于被这天降馅饼砸得有点懵,但巨大的债务压力和这诱人的报酬让他几乎没有犹豫,立刻点头:

“有兴趣!当然有兴趣!薪资真的这么高的话,我今晚就可以去面试!”

他脸上忍不住露出欣喜的笑容,眼睛都亮了几分。如果这份兼职能成,那六十万的债务似乎也不再那么令人绝望了。

一旁的胡烨艰难地咽下嘴里的鸡肉,狐狸眼里闪过“果然如此”的精光,内心啧啧有声:

哟哟哟~搁这暗戳戳地担心祖宗的安全呢?还“我有个朋友”……怕不是你自己开的店或者打了招呼的吧?每天半小时九百块?这价格请个有点名气的钢琴师都绰绰有余了,就为了弹半小时背景音乐?骗鬼呢!

还特意安排去熟人店里晚上兼职……既避免了小祖宗白天出去送外卖遭遇“意外”,又能把人放在眼皮子底下(或者至少是信得过的人眼皮子底下)看着,顺便还能投其所好让他弹琴。啧啧,叶明尘啊叶明尘,没看出来你这冷冰冰的家伙套路还挺深!

当然,这些话他只敢在肚子里翻滚,面上还得装出一副“哇薪资好高主人好厉害”的乖巧模样。

吃完早饭,路时于看了看时间,准备出发去外卖站点。

他刚站起身,胡烨就立刻黏了上来,美艳的脸上堆满讨好的笑容:

“主人~你要出门了吗?带我一起去嘛~我一个人……呃,一只狐待在家里多无聊啊!”

他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用眼角余光瞟向正在慢条斯理看财经报纸的叶明尘,内心疯狂OS:

才不要单独跟这个煞神待在一起!万一他严刑逼供问我古琴的下落或者看我不顺眼直接把我塞回收妖袋怎么办?!跟着祖宗安全多了!

路时于无奈地看着他:“你又不能跟我去送外卖。你这样子……”他指了指胡烨那头耀眼的红发和过分妖孽的脸,“太惹眼了。而且你是狐狸,还有三条尾巴,会吓到人的。”

“这个简单!”胡烨话音未落,周身空气一阵轻微的扭曲,下一秒,那个美艳的红发青年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昨天那只浅黄色、嘴巴尖尖、看起来精神头十足的小土狗!

它身上的伤竟然已经完全愈合了,皮毛看起来也干净蓬松了许多,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眨巴着,围着路时于的脚边欢快地摇着那条狗尾巴,哪里还有半分昨天那奄奄一息的模样。

路时于惊讶地看着它:“你的伤……好了?”他记得昨晚包扎时伤口还挺深的。

小黄狗(胡烨)用力地点点头,然后用脑袋亲昵地蹭了蹭路时于的裤腿,发出呜呜的撒娇声,眼神里充满了“带我走吧带我走吧”的期盼。

路时于看着这只“焕然一新”的小狗,确实比昨天那可怜兮兮的样子顺眼多了,也健康多了。他心一软,叹了口气:“……好吧。但你得乖乖的,不能捣乱。”

小黄狗立刻疯狂点头。

路时于想了想,又蹲下身,非常严肃地指着它的鼻子嘱咐道: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绝对不可以在外面说人话!也不能做任何奇怪的事情!不能吓到我的顾客和同事,知道吗?不然以后再也不带你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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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烨:【致力于吃瓜磕cp第一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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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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