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年当天,袁矜越起床帮鲁山剪了两朵窗花,然后收到了“孟逸丰”的消息。
“孟逸丰”:【演唱会是不是晚上七点半开始?要不要一起吃个晚饭?】
袁矜越:【不了,我家里要吃团圆饭,你也陪陪家里人吧,吃完饭我去接你。】
“孟逸丰”:【好,我需要准备什么吗?】
袁矜越:【什么都不用,人到就行。】
“孟逸丰”:【人要不要仔细打扮一下?】
袁矜越:【?】
“孟逸丰”:【我担心给你丢人。】
袁矜越忍着笑,回复:【不会,不过你愿意打扮一下也行,按你喜欢的方式来。】
“孟逸丰”:【好。】
一边剪窗花的袁歆遥斜了她一眼:“小年不和男朋友出去玩?”
袁矜越已经懒得和姐姐掰扯了,她谨慎地观望四周,看到鲁山还在厨房没有过来,小声警告袁歆遥:“不许在爸爸面前乱说。”
“这有什么?你都这么大了,谈恋爱谁管你?”
“还没谈上行了没?”
“哟,稀奇了,”袁歆遥逗她,“还有我们圆圆追不到的男人?”
袁矜越撇嘴:“不是我追他,是我们还在接触阶段,没那么快。”
“你喜欢他什么?”
“……脸?”
袁歆遥无语:“我们老袁家的女人怎么都这么肤浅?”
一旁剪窗花的蔡围闻言,笑盈盈道:“我就知道你那时候也是喜欢我的脸,还不承认。”
“你少不要脸,”袁歆遥懒得看他,问妹妹,“那个小男生帅还是你姐夫帅?”
袁矜越仔细思考了一下,认真道:“他帅。”
曼曼不乐意了,她大声喊:“爸爸才最帅!爸爸是世界上最帅的男人!”
鲁山疑惑地从厨房里探出头。
袁矜越一把捂住小孩的嘴。
……
在家吃了午饭晚饭,袁矜越把该带的东西收到包里,给“孟逸丰”发了消息,就开上车出发了。
演唱会的地点在梁城体育馆,袁矜越去接了“孟逸丰”,然后把车开到体育馆附近的酒店,停好后就走了进去。
唐绪跟在她身后,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袁矜越走了两步,发现他没跟上,回过头看到“孟逸丰”还站在原地,踌躇着不肯往前。
“怎么了?”
“我……”唐绪有些难以启齿,“我们这是?”
离演唱会开始还有两个小时,袁矜越却提前去接他。本以为她是想和他到处逛逛,没想到却直接带他来了酒店。
就算知道她不会做什么,可是两个人孤男寡女,怎么说都不太好。
袁矜越恍然大悟,她解释道:“时间还早呢,我订了房间,先去休息一下呗,你不要想东想西。”
“可是,万一被熟人看到了怎么办……”
唐绪越说越小声。
“哪有那么巧的事,”袁矜越好笑,“再说你都住过我家了,就这么一小会儿共处一室怎么了?”
说得也是,唐绪只好跟上她。
所幸一路上并没有遇到什么熟人,而且袁矜越订的房间很大,宽阔的空间冲淡了暧昧尴尬的气氛。
袁矜越把包丢到一旁,靠着沙发半躺,懒懒道:“我看会电视,你随意。”
唐绪站在她面前,突然觉得有点羞耻。
她好像,真的没注意到自己今天的变化。
不知怎的,唐绪心里溢出一丝失落,却赌气似的什么也没说。
“怎么了?”他半天不动,袁矜越好奇地看过来。
只这一眼,她的目光就被黏住。
刚刚去接他的时候太着急,开车时又不容分心,这才没注意到他的变化。
“你化妆了?”
唐绪瞪大眼睛,脸颊迅速涨得通红,他拼命摆手:“没有没有,就打了个底。”
大概就是一层浅浅的粉底,盖住了孟逸丰小麦色的原始肤色。
“是不是不好看?”他小心翼翼地问。
突然非常后悔。
“没有,”袁矜越又笑了,看得出来这次是发自内心的开怀大笑,她招招手,“不过这个色号不适合你,而且好像有点浮粉——我帮你重新化一个吧?”
当然了。唐绪默默地想。
孟逸丰手里的存款并不多,在他能力范围之内买不了太昂贵的粉底。唐绪也不想找他要钱——找自己的身体借钱买化妆品,怎么听都非常奇怪。
“好。”他点头,自觉地去洗手间卸妆了。
唐绪第一次接触化妆品,是在高二那年的文化艺术周。
当时郑帆在台上扮演王子,英俊的脸和深情的台词引起了场上不少尖叫。
唐绪很恶毒地评价:“舞台灯光真厉害,这人跟平时长得完全不一样了。”
旁边坐着一个同班的女生,听了这话,立即为郑帆鸣不平:“别胡说,我在化妆间看到他了,没有灯光加持也很帅好不好?”
“那就是化妆化的。”
“化妆化的咋了?反正就是帅啊,帅到连人家袁大小姐都喜欢。你也去化个妆,遮一下你脸上的疤,说不定袁大小姐也会喜欢你。”
从小到大因为这道疤受过的调侃太多,唐绪已很少在意。但此刻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他心思一动,问:“你们女生能接受男的化妆?”
“怎么不能?男明星哪个不化妆?化得好看就行,你们男的也该化化妆了,走路上全是美女配猪。”
唐绪默默地把这句话记到了心里,并在高考后付诸行动。
当然,他化妆技术实在很烂,连粉扑都拿不稳,更别说想办法遮住这道疤了,不然当时也不会那样去见她。
唐绪认真地卸完妆,把脸擦得干干净净,才走到袁矜越跟前。
“开始吧。”他闭上眼睛坐好。
袁矜越忍俊不禁:“不用这么紧张,我化妆技术还不错。”
唐绪有些怀疑:“可我很少见你化妆。”
“我不太喜欢给自己化,”袁矜越把瓶瓶罐罐拿出来摆好,“给别人化可以一直欣赏,比较有成就感。”
袁矜越先给他敷了一张补水面膜,然后重新靠到沙发上和他聊天。
“你之前也化妆吗?”
“……不化。”
“那今天是?”
唐绪不好意思说他在网上查了很多“陪女孩子看演唱会”的攻略,发帖的人都说男生要认真打扮一下,不经意间流露出有别于平时的精致,让女生知道他对这次约会的重视。
“就随便涂了一下。”他含糊地解释。
袁矜越没有揭穿他,等面膜敷好,就开始给他上妆。
“你皮肤挺好的诶。”虽然有点黑,但竟然出人意料的光滑,不仔细看一点毛孔都没有。
和她离得很近,唐绪有点紧张地咽下口水,强迫自己平静一些。
听完袁矜越的话,他思考几秒,想到了自己的脸,除了有一道明显的疤,比孟逸丰这皮肤可好多了。
于是他哼哼一声,道:“还行吧。”
袁矜越一边给他修眉,一边问他:“你毕业之后就要当医生了吗?”
“嗯。”不管是孟逸丰还是他,确实都要走上这条路,不知道孟逸丰选择这个专业是什么原因,反正他是受到了医生母亲的影响。
“当医生很辛苦的,可能经常要熬夜,”袁矜越仔细端详他的脸,“熬夜皮肤会变差,好可惜。”
唐绪被她逗笑了:“救死扶伤这么伟大的职业,你居然只关心我的皮肤会变差?”
袁矜越不置可否。
唐绪突然正色道:“放心,再怎么辛苦我也会注意保养的,绝不会变成油腻男来碍你的眼。”
“我开玩笑的,”袁矜越拿湿巾擦掉他脸上掉落的眉毛,“你很喜欢这个职业吗?”
“也没有,”唐绪想了想,有些茫然地回答,“就是从小就被教育长大以后要当医生,所以就按照大人的想法这样走过来了。”
“那你会不会干两年就跳槽?”
唐绪摇头:“应该不会。一来这么多年的沉没成本太高,我轻易舍不得放弃。二来我这人不喜欢太大的变数,选择的事情大概率会一直做下去。”
袁矜越觉得很无趣,她扯扯嘴角:“那你以后的生活岂不是那样——每天早出晚归,然后再以工作繁忙为借口不做家务,找个贤惠的老婆结婚替你料理家里的大小事务?”
唐绪笑了:“你这样想我?”
“我想不到其他可能。”
“其实还有一种可能——我精力充沛且生活技能点满,喜欢亲自经营小家,而且从小在家庭氛围的浸染下不会推卸家务劳动,更不会以‘找一个贤惠老婆’为人生目标。”
“你们家是你爸爸做家务?”
“嗯,我妈妈工作能力很强,但完全不会做饭,其他的家务劳动也都做得不好,而我爸爸很擅长这些,所以家里的活都是他在做。”
袁矜越脑子里一闪而过“孟逸丰”的家庭情况,很难想象这样的家庭里竟然有一位大人完全不会做任何家务。
不过她没时间细想,因为在她愣神的瞬间,手中的眉笔不小心蹭到了他脸上。
“抱歉。”袁矜越下意识拿手去擦,却在触碰到他脸颊后顿住。
很细腻,又散发着温热,她抚摸过这些皮肤肌理,和她触摸自己皮肤时感觉全然不同。
“……没事。”
唐绪撇过头避免与她直视,却无意间把脸颊一侧通红的耳朵展现在她面前。
真可爱啊。袁矜越想。
给“孟逸丰”化妆很快,他底子好,不需要抹很多东西。袁矜越折腾完,把他推到镜子面前,问他:“好看吗?”
洗手间的镜子很大,唐绪站在镜子前,看到自己脸上服帖的淡妆,惊讶道:“好自然。”
“是诶,这个色号的粉底很适合你呢。”袁矜越狡黠地笑。
镜子里的两人一前一后站着,洗手间的灯光柔和而明亮,暧昧的空气中似乎还蒸腾着一丝温热的水汽。
唐绪后知后觉地意识到现在的情形有多么不妥,他慌忙退出去,留下一句“我去收拾东西”就跑了。
袁矜越靠在门上,眯着眼睛,心情很好地哼起了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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