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这扇阔别多年的门,城主宛如一个少小离家老大回的迟暮老人。
其实,凭他特殊的体质、如今的修为,想开门不难。有时甚至没人锁门。
即便这样,他也从来没有靠近过这扇门。好多年了,终于走到了这里。
门外,一条长街连着这头、铺向那头,一座座小楼肩并着肩,什么都没有。只能看到天上有轮圆月。
原来,这扇门外面,也没有什么好看的。
门口有只猫。
旁边石碑的灯笼下站了个人,白衣服,残影般一闪而过。
向十二略过城主,把地上那只小猫捞在肩头,回头去看那张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没说什么话,就又收回了视线。
她把头埋进帽子阴影里,低头往前面走。
下一刻,城主走上前,与她并肩而行。
越往前走,街道上行人越熙攘,直到俩人完全没入鬼流,叫卖声此起彼伏。
全是些被挖了眼睛的鬼,这些鬼破破烂烂,像逃荒来的难民,姿态各异,有的挎着篮子,有的跪在地上,有的索性躺着,一动不动。
“卖肉卖肉,只要一吊钱。”
“客官,”胳膊被拉了一下,余光撇过去,是只脏兮兮的手,再往上看,一双黑窟窿洞的眼洞正对着她,仿佛能看见似的。它挤出一拍参差的黑牙,哆嗦着把篮子往前送:“一吊钱,新鲜的。”
向十二看了一眼。
蓝布里头睡着个人,小孩,皮包骨瘦,头上生满了疮疤,呼吸微弱,时不时咳着。
向十二:“这是你的家人吧,你把它卖给我?”
“是的。”
那鬼一听有希望,脸上终于挤开了笑:“便宜货,省省能吃好多回。”
原来,这就是它口中的卖肉,原来,卖的不是肉,而是一条命。
一吊钱,买一条命。
毛骨悚然。
再看过去,这一条条大街上,所谓的热闹的繁华与喧嚣,全都变了一个味。向十二五感灵通,铺天盖地的声音钻过来,正中她心窝子。所有人的声音、所有人的音容笑貌,尽数钻进身体里面。紧紧将她束着,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她的心,好苦啊!
“扑通”一声,向十二跪到地上,“哇”地吐了一大口血。
“十二,凝神。”
十三的声音在脑内响起。
胳膊被人挎了起来,向十二斜倚在城主身上,蜡黄的脸上没有任何血色,明明是个大活人,却比死人更像死人。
而那卖肉的鬼察觉气氛不对,早撒丫子钻进了鬼堆。
向十二借力站稳:“你其实每天都能听到这些声音吧?”
她正活在他的感知世界里,他能感受到什么,她就能看到什么。这偌大天地,无数亡魂日日喊冤叫屈,他在那座楼里,一清二楚。却明明白白地活到了今天。
……
城主松了手,眸光深邃。
他在这座城里,待了不知有多少年。早已经五毒俱全、百毒不侵,不是谁都跟他一样。有些不忍。他挥了挥袖子,散开了街上人群。
长街安静下来。一丝风都没有。只有一轮圆月高悬着。看得人心烦。
说起来,刚点过天灯。
城主朝虚空中拨弄了几下,圆月瞬间转换成了烈日。
晴空朗朗,艳阳高照,四周跟着亮堂起来。却还是冷冰冰的,像活人给死人烧的纸扎,纸房子纸人纸太阳。
城主对此视若无睹,静静地休息着。
“你是第一个能来这里的。”
向十二沉默,她清楚,之所以能进来,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十三。对他来说,她只是一个外来者。而对她来说,这是十三的前生今世,这是她…长途跋涉之后,最后的结果。
城主:“自你从那里离开后,我算了又算,都算错了。没想到,你会选择在这种时候出现。”
向十二“嗯”了一声:“这座城是怎么回事?”
城主意有所指:“它也可以听?”
“它”,特指向十二肩膀上的那只“小狸花”。
冷不丁被点到,王富贵弓起脊背,爪子扶额:“阖着我白装了。”
刚才向十二吐血,他在一边急的团团转,怕被发现,没敢出手。结果这城主竟然知道它不只是猫……也是,这家伙和十三如出一辙,一眼看穿他再正常不过。
王富贵扭头,眼睛巴巴地望着向十二。
向十二:“可以。”
王富贵松了口气。
城主却说:“我可以告诉你们,但,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王富贵扯扯向十二的帽子,猫头往她脸上凑,提醒:“你小心出不去。”
“放心,”城主笑了笑,“事成之后,我会放你们出去。”
“好。”
城主摸了摸鼻子,眼睛扫过向十二的脸,她有一双萦绕浓雾的眼,这双眼睛里,连哀伤都平静无波,大雾好像什么都吹不散。比那些没有眼睛的鬼,都更像鬼。
城主:“你不问是什么事吗?”
向十二摇头,声音很轻:“这是我早就答应过你的。”
她答应过他,一定会救他。
向十二的眼睛流转向了他,城主瞳孔微颤,再一次、再一次从她漆黑的眸子里看到了自己。看到了…一个已经长大、逐渐成为另外一个人的自己。
这张平静的脸和儿时那张涕泗横流的脸相互交织,终于完全将之取代。如今,他就是他。命运的吊诡感,幽灵般浮上心头。
城主长叹一口气,转身:“跟我成婚。”
什么玩意儿?
“不是,人鬼殊途!”王富贵立马横在俩人中间,猫爪掐着猫腰,另一只爪子在空中灵活地比划着,“你,认她做主了,她是你主人。还有,都不知道你是哪儿冒出来的!谁要跟你过?!感情也要两情相悦才行!”
然而,一声“好”字,差点没惊掉王富贵的下巴。
“小姑奶奶,你疯了?!”
谁知道这是不是坑。
王富贵恨铁不成钢,想拿爪子扯她耳朵。又因为男女有别,只能在她肩头干摩拳擦掌。她还是初出茅庐,经历的少了。那么多恶灵把主人往死里整的事件,她是一个都不往心里放啊。
在这里?结什么婚?是真不怕死?
向十二顺了顺王富贵的毛,示意他稍安勿躁。
“成亲”这两个字,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从进这里时的第一个画面,就是成亲。原来竟是因果轮回,在这儿轮到了。
她太想知道,这所谓的因果宿命,到底都有些什么。为什么一再选中她,一再将她蹉跎成现在这副模样。
她想知道发生了什么。
所以,就这么办吧。
反正,三千世界,只是幻境。没有什么是真的。
*
传说,大洪水时代,用来泄洪的息壤之下,有座不死城,城里日月无光,那些蛰伏在城里的生灵,不知名状,且不知岁月,一片混沌。
后来,不死城被一把火点了起来。混沌被一盏灯、一个人斩开,城中从此日月通明。这个人,遂姓,其名不详。比起他的名字,人们更愿称呼他为:神。
城里有了人的踪迹。而那些生灵,经过数年滋养,逐渐苏醒、长大、潜移默化,变成了人。
——这是大前提。个中复杂,城主不再一一赘述。
千年过去,当初那一缕火焰渐渐熄灭。
遂姓后代开始以血饲灯。
再后来,连灯也没了。
没有了灯,对于人类来说,不死城不再是人间天堂,灯灭人熄。神就失去了他的神性。
一场弑神运动拉开帷幕。
人们达成协议,成立了灯门。
遂氏血脉被赶尽杀绝。
直到有一天,死神降临到了他头上。
回忆如海浪般奔涌而来。他想起,那一天,溶洞里逃出去,他拉着妹妹的手,一起往山上躲。
却谁都没有躲过去。妹妹死在了埋骨地。
而他,埋骨地里爬出来,却被一具棺材暴露了血脉传承。他不是最后一个遂氏血脉,却是最好的熔炉。所以,人们把他填进棺材,虔诚祈祷,忠心奉神,终日喂他吃肉、喝血。
他也一天天大了起来。
在他快要分不清……自己究竟是人是鬼时。
这具身体终于长成。
吃过的肉、喝过的血,终于到了回馈之时。
他被众人推至高位,受万人敬仰。
明明做了一城之主,却分明是这座城里最人尽可欺的阶下囚。而所谓的“敌人”,每一个都是被他一手喂大的。
恨吗?
不恨。
太疼了。他早已没有力气再恨下去。
回忆戛然而止,城主知道,说过的、没说过的话,向十二都能感受得到。所以,言尽于此了。
城主强笑,无可奈何:“姐姐,这一次,我又拖累你了。”
阳光只有一瞬,天又黑了下去。那轮干冷如纸的月亮再度升起,睥睨一切,无视一切。
四周还是没有风,依然透不过气。
向十二把手揣进兜里,悄悄覆在心口下方。城主的痛苦,她有点承受不了。只是,如果连她都不愿意接受,就没有人分担他的痛苦了。
他所分担给她的,已经轻如鸿毛。
很轻很轻。
因为,他已经成为了鬼。
城主眸光灼灼,声音低沉:“姐姐,大婚那天,你千万要来。”
*
“好。”
一定来。
意识渐渐远了,又被什么抓了回来,身体前所未有的沉——天要亮了。冷热交织。缓了好一阵儿,向十二才睁开眼睛。对面王富贵已经醒来,视线死盯着桌面。
她放下叠在一起的腿,喉咙发涩,身体病殃殃的,鼻子里冒酸水,脑子也像浆糊一样搅在一起,很困,十天半月没合过眼的困。
王富贵忽然抬起头:“向十二,你死定了。”
困到极点听到这话,反而让向十二有丝解脱之感。如果,真的非要死一个人,换她来死,不是不行。
不等话掉在地上,王富贵捡起话尾:“长明灯、不死城……这城不止叫不死城,它还有另外一个名字:日月城。”王富贵头疼:“……这故事,要从我太爷爷说起了。”
当年,他太爷爷去海上跑船,一场大浪掀翻了船,太爷爷大难不死,被一艘巨船救了。这是前提。后话是,那艘船邪门得很,什么活不干,到处追着月亮跑。追着追着,世界都远了。有时在这里,有时在那里,到最后,谁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直到后来,船沉了……
而那盏灯,就是那艘巨船的导航。
而他的太爷爷,打上了那艘船,再也没有回来过。
他是怎么知道的呢——后来家里扒房子,扒了一本日记出来,上面写满了在海上的所见所闻,包括太阳、月亮、玉门关、日月门、长生丹。这些王富贵一一隐去,直奔重点:
那盏灯,不叫长明灯,叫燃犀灯。王富贵自行去查过。燃犀灯会照亮因果,做错了事的人,一旦被灯照过,化为鬼后,就会加速业力的清算。他猜,不死城里那些所谓的活人,其实是犯了错被关起来的囚犯,所谓长生,其实是一种刑罚。
——后来灯为什么没了,可能性有太多,王富贵不清楚。唯一能确定的就只有,长明灯就是燃犀灯,燃犀灯就是长明灯。
这事儿暂且抛在一边。
“从我第一次看到林风,就觉得不对劲了。你来这座楼也是他的手笔,说明他极有可能知道这些事。至于知道多少,不好说。你跟这城主签订契约,他没出现,连日月门都没有动静,说明……这有可能正是他们想要的。”
“极有可能,他们就是想让你破了封印。”
日月门这群疯狗找“日月门”找得发狂,到时封印一破,不知道要做出什么事来。
对他们来说,杀一两个人,可比找“日月门”容易多了。
听完这些,向十二已经完全清醒过来。
不由觉得可笑、荒唐。
所以,城主无论怎么做,都是死路一条。现在这种状态,反而是最好的结果?
开什么玩笑?
这些人,怎么能够如此肆意轻视生命?难道,生来不同,活得不同,就一定要分个高低贵贱,斗个你死我活吗?
偏偏,好像确实是这样的。
她忽然笑了。
王富贵摸摸鼻子,有些意外:“你笑什么?”
向十二摇头,蜡黄的娃娃脸止住了笑:“对我们这种人来说,活一天算一天,一天死不了,就一天不去想死了的事。不管是谁,都不能耽误这一点。”
虽然,她也很想说:“谁要让我死,我就让谁死”的话,可是话到嘴边,她就知道她说不出。
恨有时固然能够成为支撑人的力量,可恨要是太多,也是会把人摧垮的。
向十二爬起来:“饿了,吃饭。”
*
一大清早,楼里早备好了饭菜。人力有限,挨个送不现实,所以三分之二都吃“食堂”。上学似的。向十二端了些饭菜,找了个不起眼的位置坐下。
王富贵端下摞成小山高的饭菜,取了块馒头大嚼,吃得不亦乐乎。
“你们听说了没,孙长老家的小孙子,在医院里断了气。”
“唉,他爷爷找着了,都成干尸了。那可是十门长老啊,不知道得罪了谁,太残忍了吧。”
赶在这个节骨眼上,确实残忍。孙家相当于直接退出了十门之列。
“二长老有两天不见了,也报了失踪。怕不是也凶多吉少啊。所以,到底是谁干的啊?我听说,二长老失踪那天,有人看到他跟谁往后山去了。至于跟谁……”
忽然间,有个黄短发女孩走过来,语气冷冰冰地:“在这里嚼人口舌拨弄是非,不怕被拔了舌头吗?”
本来是一桌子人的饭间闲扯,突然插了个人进来,还出言不逊,惹得这桌子人齐刷刷抬头。是个女孩,眉毛、鼻子、下唇都打了钉。
呦,精神小妹。
“关你屁事?!”
气氛紧张起来,但尚有转圜之地,假如此刻女生态度能软一些,可她却掏掏耳朵:“吵死了,吃个饭都堵不住你们的嘴。”
食堂,公共场所,却整得跟公共厕所似的。
这桌子人把碗筷摔得山响,要不是怕被赶出去,早开打了。其中一个穿佛头旗袍的明艳女人站起来,笑呵呵打着圆场:“妹妹,确实是我们不对,我们说话声音是大了些,多有得罪,多有得罪……”
其它人还想再说什么,都被女人按了回去。
黄毛扫了他们一眼,冷冰冰地走开。
她这么一闹,本来热闹的食堂安静如鸡。里面坐满了人,找不到什么位置。黄毛在人堆里送了一圈目光——
“这里没人?”
向十二抬头,接上了女孩投来的视线。她摇头,又把视线投回饭菜,闷声夹菜吃饭。
桌子够坐四人,却并不宽敞,王富贵一个人占了半张。他像饿死鬼一样吃着东西,根本不看旁边。
粗俗。苏宁满头黑线。
好在,一碗饭平安无事地吃完了。精神恢复了不少。向十二起身去刷碗筷。那女孩与她同步。向十二把碗筷放置归位,那女孩也与她同步。
连门都有要一起出的意思。
向十二顿住脚步:“有事?”
苏宁也停下来,眼神毫不避讳地在她脸上流转:“你就是向十二?”
……问的什么问题。
下一刻,手里多了个东西。而那女孩已经走出了门,没有一丝逗留的意思。
向十二也不犹豫,趁转身把手揣进了口袋,像揣了块烫手山芋。摸起来像口红,又不太像,一节一节的,不知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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