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有些沉,风带着暖色的沙尘刮到我脸上,耳畔留下定格的呼啸声。大片黄叶挣扎着,摇曳着卷落,在地上狂乱翻滚。P市的风总是这样,全年无休。我年少时求学六年,也未见其城引以为傲的名片——广阔壮丽的海景,倒是跟着享受了不少变化多端的天气。
四点多,小区门口稀稀拉拉有几个中年人,开着小车,或者拎着塑料袋。我拖着行李箱,压过不太平整的路面,噪声有些大,烦得我用点力气提起来些。抬起头望了望,一个小孩在远处叫起来,被一位阿姨训斥了,于是开始哭。我深吸一口气,掏出钥匙,进了门。
电梯有点抖动,充斥着消毒水的味道,角落里放着一个拖把。我盯着变动的数字发呆,有点害怕突遭不测。这里一梯三户,我住在离电梯最近的那间,有点吵,但比另两户大了10平,屋里不至于一眼望穿。空气不大好,把窗户关上,开了空调。
还是有点冷的,入了秋,风里就立刻掺上刀子,恨不能透过衣物舐去一层皮。温度缓慢爬升,我有点累了,坐在地上靠着桌腿,怕弄脏了床。
按网上常理来说,作为一个独立的,心思细腻的,定居第一天的人,理应做点什么好好庆祝一下,有点仪式感来纪念这一天。可我的心像我长了草的朋友圈,一片荒芜。
论我的人生,算什么呢?一路本分,兢兢业业考上某还算得上有名有姓的大学,又在大学里老老实实上了四年,拿了几次奖学金。没选择考研,进了家公司,过着本应朝九晚五实则朝七晚八动不动还要被某个部门随机薅去做表格的日子。赚钱的数目可以说凑合,老板的大饼画得也软硬适口。可就在将要转正的黎明前夕,我病了。
只能说病得不轻。开始是坐在座位上,手里攥着鼠标发抖,视野摆动着,电脑屏幕在眼前乱晃。后来在组里开会,刚要轮到我起来读稿,我心脏却突然受不了,半起身子,腿一软,直接栽到桌底下去。
我走的那天,天气很热,屋里开着18度的空调,隔壁同事却也忙得冒汗。把围巾圈紧护住脖颈,我收拾好东西,又潇洒地顺了几袋杂牌咖啡。尽管医生严令禁止我喝这些刺激的东西。
我没觉得我身体有多不好。从小到大,能坚持就坚持,能不请假就不请假,一直是这样。可真正到了晕倒的那一天,我才后知后觉有点害怕,害怕真的出了大问题,害怕影视剧里的狗血剧情也落在我身上。可是还好,医生解释说只是现代人常有的老毛病:甲状腺结节,肩周炎,慢性胃炎,原发性痛经,以及长期熬夜带来的过度疲惫和心率不齐。我点点头,如释重负,可她又推推眼镜,让我再去检查下心理。
好吧。我抱着来都来了的心愿决定彻查到底,结果不出意外不负众望拿到了纪念品:一页薄薄的纸,打着医生和我的信息,还有一堆看不懂的解释,数值,以及中度抑郁中度焦虑。
我一边感慨医生真是慧眼识珠,一边谨慎地敲了门,咨询是否问题不大。医生抬眼看着我,放下单子准备开药。我只好叹口气,在夜色里拎着逛了一圈医院拿回来的各种药品回去。
胡思乱想想到这里,电梯叮叮咚咚声透过门板响个不停。伸手揉了揉脸,鼓舞自己站起来,勉强把东西收拾干净。泡好泡面,温度也终于回升至人类适宜生存环境,颇有点满足,搬去书桌前慢慢吃。
走廊里很喧嚣,大概是因为学生们放了学。没办法,这里离高中很近,够得上学区房,密匝匝关了一群小雏鹰。这也是我高中时住过的地方,地理位置熟悉,房租并不贵,各种设施也齐全方便。唯一缺点就是隔音差,还不能影响祖国的花朵学习。还好我弄不出什么大动静,不至于被学生家长怒而上门。
上床闭了眼睛,突然有种想马上死掉的冲动,抿了抿唇,安抚自己刚刚只是在开玩笑别在意。为表决心,我爬起来冲了袋药灌下去,苦得我面容扭曲。
自从离了H市,我的病情反复无常。有时候缓和许多,有时又抽丝剥茧一般蚕食我的灵魂。生病最严重的那些天,我没日没夜蜷在被窝里思考活下去的意义和动机,最准时的是吃药,一边麻木地把药塞进嘴里,一边暗自心疼流水般逝去的金钱。
医生提醒我要适当运动,于是我早起。换而言之,是根本没有睡。转到公园里,早上六点,萧条树枝挂着一两片干枯的叶,太阳勉强从云层露头,很快又被遮住。今天天气阴。
那些睡足的老人晨起锻炼,而我只能沉默着紧一紧围巾。她们望见我一个人慢慢走来走去,毛线帽下的眼睛们对准我,目光游离而又像聚焦。“年轻人啊,你为何在这里。”什么声音。我无力回答。
早市也很热闹,可我只想逃。那个曾在我漂泊生涯里温柔慷慨接纳我灵魂的故乡,如今在我闲赋时却像刻薄生硬,我知道,是我病了。我没办法再承担任何人的凝视。
我意识到在家躺平恐怕无法真正治愈,于是跑到这个离家不远但也不算触手可及的地方。其实过程还算顺滑,因为也没有谁挽留。离开H市的事除了父母没几个人知道,就连最亲密的好友也不例外。我不想给自己找麻烦,也不想拖累妈妈爸爸。毕竟,像她们这么优秀包容的人,竟然能养出个我这样不争气还成日寻死觅活的人,恐怕荒谬至极。
但总而言之,我用尽了全力,也算是安顿了自己。真心不容易。
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我感恩戴德。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的心情脆弱到天气也能轻易摧毁。晴天于我而言实在是抖去生活烟尘,洗涤心灵雾霾,重新做人的好节点。窗帘拉开,窗户就不开了,还是挺冷的。
我洗漱好,穿好衣服,围上围巾。这条围巾我高中就有了,最初是觉得好看,到后来不想系也得系,因为我久病的肩颈实在禁不起风吹。确认好还像个人样,满足地点点头,戴上耳机放着歌出了门。
电梯门开了,这个时间还算早,但比那群早晚不见天日的高中生还要晚很多。电梯门打开,我还是看见了一个学生。她外面穿着校服,明显鼓鼓的,露出来棉马甲深绿色的领子。她低着头,不知道是醒是睡。我瞬间怜爱了,现在小孩真是辛苦。
默默往后站了站,看见她书包拉链开了,轻轻拍拍她肩膀。她缓慢转过来与我对视,那是双明亮的眼睛,带着红血丝,却显得倔强坚定。我倒有些不好意思,笑了笑提醒她。她轻轻道了声谢,接着卸下书包把拉链拉好。电梯到了,我示意她先走,她大步跨出电梯,背上书包。我走出来,却见她站在楼门前,帮我抵着铁门。我快步走过来,她只是看着我,像要说什么。
“怎么了?”我有点心跳过速,摘下一只耳机。
她把手揣进兜里,歪了歪头:“姐姐,你是新住进来的吧。”
有点感动她没叫阿姨,我点点头。
她很乖巧地也点头,抿唇笑着挥挥手再见。
我站在门前,深呼吸。
好久没和年轻人这样说过话了,有点不适应。
早在高一时候写的吧,算是写的第一篇原创小说形式。爱情成分不高,更准确来说,是当年还没写到。如今原稿不知去向,借着印象续补残篇,觉得还挺有意思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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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再见p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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