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再帅再有钱那是男主的事情,她只想解决掉眼前的事情再来享受美好生活。
实际上,选了医学专业就没有享受这一说法。
“嘿!要不你总结一份渣男避雷名单?毕竟你陷入循环那么多次,应该也了解身边的人了吧?”
沈锦黎心头闪过一丝不妙的预感。
“我们可以用这份资料当月老红娘,或者是去当私家感情侦探,既能赚钱又能看八卦,一举两得。”
“我不缺钱。”
“你缺。”
“不缺。”
“缺。”
“我看你不止缺钱还缺心眼。”
“好吧,你不觉得我们现在的话题跑偏了吗?”
“那你说说,这个男主有什么特点,比如不同寻常的行为和语言。”
“听说他之前对女人过敏。”
季朝露对沈锦黎的好奇因子死心了,他这个人完全没有八卦基因,一点都不像土生土长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其实男主对女人过敏也不是不能理解,就像她对双马尾生物本能抗拒一样。
打不死,杀不尽,干掉一只又有一只。
男主身边的女配应该也是这样。
不过还是让她不爽。
左右算来,还是应该打男主一顿。
对女人过敏你去祸害男人啊!世上男人那么多,为什么偏偏抓着无辜的女孩不放?!
哪个女孩吃饱了没事干让一个陌生男人进入自己的生活?
沈锦黎突然抬头问道:“你以前的笔名是什么?”
笔名么?
季朝露思考了一会儿,脸上写满了“怎么连这种**也要说”,搭配她单纯的目光,真是有些雨后初晴的既视感。
眼神清澈的不像话,像一方静静流淌的湖泊,没有半点青苔或者浮萍遮掩,放眼望去,一清二楚。
心里想的什么,都写在了这张清雅的脸蛋上。
俗称……白色痴儿。
关键她还挠了后脑勺,傻笑了一下,以沈锦黎的角度,这下看起来更像了。
疑惑,困扰,担忧,忐忑,如同一块淋满酸梅汁的青李子布丁,呈现在他的眼前。
经过鼻尖的风也带着甜味。
季朝露扭捏了一下,在青年逐渐冰冷的目光中,她终于说出了那个令她拿不出手的名字。
“……老鼠爱上老鼠药。”
青年的沉默震耳欲聋。
什么甜味,这一定是错觉。
他一定是太渴了,才会将咸味误认成甜味。
站在他面前的明明是百年古典特制腊肠,仅仅是闻一下,内心的旖旎心思全部阵亡。
季朝露抿着嘴唇,几乎抿成一条线,才不让笑声从这张嘴里喷出。
好笑吧?无语吧?炸裂吧?震惊吧?
她也这么认为。
当初的她只是抽象。
现在的她不仅抽象,还会抽人。
看人不爽就想揍对方一顿,哪怕不能揍,她也要偷偷摸摸骂对方一顿。
为此,她学会了如何阴阳怪气地骂人,还不让对方知道是在骂他/她。
谁让她是医学生呢?
如果她以后真的成为医生,以她这个睚眦必报的性格,惹到她的人肯定会倒大霉——她会诅咒对方倒大霉。
毕竟其它的事情不能干,她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青年一言难尽地看着她,眼中的嫌弃快要溢出来了。
他不该对她抱有期待。
真是什么人写什么文,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样的朋友。
估计她闺蜜和她一个样。
他没想到自己会是这种人笔下操控的人物,难怪一个个诡异又自然。
诡异的像人机,自然的像伪人。
季朝露见此,嘴角向上扬起,以前的她并不会认为这很羞耻,她只会觉得这个名字起得很好,有深意有内涵。
感冒要吃感冒药,胃痛要吃胃药,老鼠爱上老鼠药又怎么了?
老鼠又没有爱上人类!它爱上的是人类为它创造的死敌,它们之间的羁绊比蟑螂和蟑螂药的牵挂还要深远。
虽然当初闺蜜也是用这种看变态的眼神看着她,最后还不是妥协了。
不过回顾这条路上的艰辛时,她尴尬地想抠地板。
如果不是不想在那个年代久远的账号上更新内容,她早就换了这个鬼畜名称。
她擦干净嘴巴,往后一躺,整个人陷入沙发里。
头发盖住了半张脸,只露出那双仿佛藏着星星的眼睛。
“本来还想用火星文的,但我懒,加上那段时间不够,没学会,而且我英文又不行,日文别人都看不懂,只好写中文了。”
“早知道外面有这么多形色各异的大帅哥,我就认真学一门外语了,也不至于看到帅哥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去搭讪。”
沈锦黎盯着她的后脑勺,手指关节捏的咔咔作响。
“你身边都有帅哥了你还想着别人?”
季朝露瞪大了双眼,扭头望向窗外,似乎在寻找他口中的帅哥。
“有吗?帅哥在哪?在外面?你是不是在骗我?我没看见人。”
这种地方哪里来的帅哥?窗外的街道上也没有看见几个人,哪里会冒出帅哥?
沈锦黎揉着眉心,手指转了一圈又一圈,似乎是将所有的烦恼排出脑袋外。
他就不该对她有所期待。
除了吃就是睡,脖子上的脑袋像个漂亮的摆设。
七情六欲只剩下食欲了。
他宁愿相信世界会有和平的一天,也不敢相信她那个脑袋会开窍。
季朝露见他摆出一副不想说话的样子,没忍住拿出手机聊天,刚打出一行字,才想起闺蜜不在。
要是学校里有帅哥,她的大学生活就不会这么无聊了。
帅哥的八卦只会精彩不会单调。
在大学里,她身边没有几个人想谈恋爱,一个是因为她学的这个专业,除去上课和睡觉这两项必需的项目,没有多少时间可以休息。
万一她还在咖啡馆里聊天,某一位任课老师突然在班级群里发一个换课的通知,将明天下午的课挪到今天下午,离上课时间不到半个小时,她却要从几公里以外的地方赶到教室。
关键是下午第一节课还会有查堂的班干部,他们会让每一个小班的人站起来,一个一个清点人数,想要蒙混过关都不容易。
在大学里,想脱单的人很难确定对方是单身还是已经有了女朋友。
大学里很多情侣都是在高中的时候谈上了,她没有兴趣去插足别人的感情,也没有心思开启一段恋情。
比起暧昧的恋情,她更喜欢疯癫的病情。
只要不出现在她的卷子上就行。
“为什么你总是捧着手机,不愿意和人交流?”
顿时,季朝露愣在了原地。
“我喜欢在心里说话,有些话一旦从嘴里说出来,味道会改变。”
路边的风似乎停住了,连闹腾的白鸟也乖乖地站在枝头。
“如果被人换一种方式解读,带来的恶意是无穷无尽的,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说话,将那些感情放在心里,像含在嘴里的糖果,谁也不知道是梅子糖还是杏仁糖。”
“不过我还是喜欢给读者发带着刀子的糖。”
瞬息之间,沈锦黎眼中的同情如云烟散去。
“我表姐之前也在看我写的小说,她老是和我抱怨她看中的作者不干人事,不是把男配写死就是让男主消失,然后作者还老是玩消失,幸好她不知道那本小说是我写的,不然我就完蛋了。”
“她打人可疼了,那力道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之前她就徒手干翻过一棵碗口大的树,唰唰唰的几下,毫不费力气踢断了一棵树。好像还因为五百块零花钱,把她亲弟弟揍骨折了,要是让她知道那本一直处于连载的小说是我写的,不敢想象我的身体会被她分成几十块。”
“看来你的力气不是无中生有。”
“是吗?你也觉得我力气大?”
“只是力气大吗?”
“其实我只是吃得多一点,力气大了一点,如果我学了武术,肯定能正面干翻你!”
“读者骂你,你似乎很高兴。”
沈锦黎点开小说的评论,全部都是读者“亲切”的问候。
“作者你是脚板心想的剧情吧?男主怎么这么倒霉?女主怎么这么憋屈?遇上了你这么个狂徒?”
季朝露不得不承认沈锦黎骂的有道理。
以现在的目光去评判她之前写的文章,确实是没有十年脑血栓写不出来的。
挖腰子取心头血这种古早情节在她面前都弱爆了,这些都是不入流但入狱的手段,不像她写的古言狗血小说,以女主的痔疮为药引,搓出来的药丸是绝世神药。
这种情节对读者来说才是独一无二的。
反正她不做人已经很多年了。
当然,她也没有放过男主。
在她写的小说里,男主吃的解药几乎都是出自于他自己。
比如身体各个部位的毛发、液体、尘垢,再加入其他珍稀的药材研磨好,这便成为了举世无双的解药,甚至脚板下的死皮也没有放过,加的越多效果越好,反正怎么恶心怎么来。
也有纯爱的部分——男主为爱做小,甚至改头换面,一路披荆斩棘,成为某位大佬的暖床小厮,这一切只是为了让女主过上好日子。
本来看这种题材的没得几个人,她还用这种堪称炸裂疯狂的情节吓跑了屈指而数的读者,剩下的不是猎奇的就是误入的。
评论区里写着抱歉,心里乐开了花。
不让读者的心碎掉,总要让读者的脑子炸掉。
不然她开心不起来。
设计这种鬼畜情节并非是她的恶趣味,反正反驳读者也有了恰当的理由,也不想想看,吃自己身上的怎么都比吃别人的好。
在她看来,这样做挺符合虐文里的套路,霸总都是伤害别人感动自己。
不爱的时候,女主是男主的玩物,爱上的时候,女主是男主的宝物。
在这一系列问题如雨后春笋冒出来的时候,后期的男女主还能不计前嫌纠缠不清。
这么看来,某人简直是心慈手软了。
季朝露双手合掌,拜了三拜。
“谢天谢地,幸好你良心尚存,没有让我去那种不做完卷子不准出去的悬疑无限流小说。”
对她来说,让她做数学卷子是一种残酷且残忍的刑罚。
她突然觉得闺蜜还是笔下留情了的,毕竟她以往写的都是以主角双死为结局的轻喜剧小说。
关键还不让人说。
闺蜜才是真的有点恶趣味在身上的,她会“不小心”把这种小说分类到HE。
偏偏她的老读者还相信了,以为作者改了性子,实际上换汤不换药,按照惯例,主角的人死了,读者的心活了。
不过是想给作者寄刀片的心。
其实小说家也有虚荣的快乐,在笔尖落下一个个自认为有趣的文字时,内心是无边满足和快乐的,有人抓住了这份快乐洒向了更远的地方,有些人默默将快乐收进层层保护的藏宝箱。
闺蜜不一样,她爱给读者喝香甜可口的毒药。
读者也乐呵呵地喝下去了。
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双向奔赴的病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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