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不能越过屏风,不光越了,还站人跟前去。明明就是盯着人林楚看,说什么看碗,碗有什么好看的?总之不管褚渝怎么说,老板娘就是不信。
“就林公子这等容貌,谁看谁迷糊,别说是你,就是我也不敢深看。”老板娘压低声音,用仅仅两人能听见的声音说道:“总之不能再越过屏风,也不能再盯着人家看了。”
褚渝说不过,只能点头:“知道了。”
老板娘像个抓早恋的老师,这让褚渝一度很无语。实际上他和林楚接触并不多,他自认一直都是规规矩矩的,可老板娘在这方面还是像防贼一样防他,他想不明白。
可有的东西,又像是种天性,本能驱使他一再越过那条线。几乎是无意识的,他会往屏风对面的那个人的方向看去。
有时看得隐晦,不易被察觉。有时看得直接,哪怕是林楚也能感知到那道凝视。可褚渝为什么要看过来,林楚不知道,也越来越无法忽视那个人的一举一动。
终于在傍晚来临时,当再次感知到灼热视线的时候,林楚问道:“你……看够了没?”
他问这话的时候,没有抬头看褚渝,余光里却全是那个人的身影。他看到那道身影环抱双臂倚在屏风旁,闻言愣了一下。
傍晚的阳光很柔和,快要落下天边,一丝余晖从门外穿进来,似乎洒在那个人的身上,只听那人坦诚道:“没看够。”
光是这样还不够,在林楚耳朵悄然泛红的时候,他还听见那个人问:“我能过来吗?”
虽然两人也不是那种非要避着的关系,可临到关店之际,如果老板娘过来看到,少不得又是一顿说。林楚下意识想拒绝,说出的话却是:“你过来吧。”
林楚觉得自己越来越不对劲了。
林楚是个孤儿,听村里人说他是被遗弃的,一位年迈老人收养了他。只是老人去得太早,那年林楚不过六七岁。
老人临去前,将大半积蓄给了书院的教书先生,让林楚不至于无人管教。老人用心良苦,这件事一传十,十传百,一度流传为方圆百里内的动人佳话。都说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林楚只是老人捡来的孩子,却也如亲生父母一般待他。
可惜这种温情林楚没有太大感受,他太小了。
教书先生收了钱,可林楚身后空无一人,因此只把他当普通学子看待,不苛刻,也不重视。林楚性格不外放,很内敛,同窗总爱欺负他。后来林楚越长越大,那张脸越发出众,看不惯他的哥儿也越来越多,几次三番为难于他。
这些教书先生都选择视而不见,尽管林楚的才学在书院数一数二。
教书先生教的是国家栋梁之才,将来要考科举入朝为官的,大户人家送哥儿来学院还能说是贴金,而林楚呢?既不能考科举,也不是大户人家,学得再好对教书先生而言都是无用。
于是在褚老太看上林楚之后,教书先生便替他做了主。老人既把林楚托付给他,虽说是花了钱的,但到底教书先生也算林楚长辈,说的话还是可以作数。况且教书先生自小就给他灌输一些哥儿的一生就是为了夫君之类的糟粕话,把这种思想深深扎进林楚的脑海。
林楚醒不过神,没觉得这是不对的,对那位未曾谋面的夫君抱了许多期许。
直到那位褚少爷在成亲当晚甩了他个耳光,冷言道:“什么玩意也配跟我睡一张床,滚出去。”
他这才知道褚少爷是个人厌鬼弃的主,性格暴躁,不服管教,城里大户人家的小姐瞧不上褚少爷,祖母才挑上的他。
然而被大户人家瞧不上的褚少爷,也瞧不上他。
林楚好像在哪里都被瞧不上,书院也是,褚家也是。
就因为他是个哥儿,就因为他没有显赫的家世。
林楚的人生好像走进了死胡同,哪里都没有出路,越往前走,无力感越深沉。直到有一天,这个很坏的褚少爷在拿他去换钱的过程中,打个盹一醒来就忽然跟变了个人一样。
还说要弥补他。
从他记事起,从来没有人像后来的褚渝一样,对他这般好过。会夸他做饭好吃,会牵他手出去抛头露面,会对他温声说话,会把仅有的钱财留给他,会在意他的腿伤……
似乎都是很小的事情。
可也是头一次,他觉得他被尊重了。被当成一个“人”来看待,而不是个物件。
那些琐碎的小事零零散散地挤满心头,将曾经那个张牙舞爪的模样彻底掩盖,眼底只有现在这个脾性温和的人。
而现在,这个人似乎在看他。
得到允许,褚渝往林楚走来。
褚渝走得随性,步子也慢,每走一步都勾得林楚心绪越发纷乱。在咫尺之间,褚渝停下步伐,林楚抬眼去看他。
只见褚渝神情冷淡,长睫微垂,目光落在书桌上。
然后褚渝拿起那个精致的小碗,放在眼前细细观摩起来。碗里还有吃剩的半枚糕点。
“啊,原来是上的釉,我还以为是本色呢。”
晃然间,话里流露出几分失落。
林楚薅了薅头发。
眼前的图样画了一个下午都没画到一半,林楚本是有些烦闷的,听褚渝说完话,林楚更烦闷了。这种心绪被一个人牵动的感觉,实在奇怪。
看完碗,褚渝朝林楚瞥过去,看他似乎不太高兴,便道:“晚上一起吃饭吗?上次跟楼大哥出去觅食的时候,发现有家店味道还不错。”
在现世,褚渝跟同事们的关系相处得极好,经常约饭,一顿饭吐完苦水,再郁闷的心情都能得到疏解。他寻思他和林楚其实相处得也不错,约约饭应该没什么吧,说着回头瞄了眼门口,然后警觉地放下碗,开始往屏风后头撤。
走前还不忘说:“待会我去客栈找你。”
林楚没来得及回话,转眼就见老板娘的身影出现在门口,也即刻埋头作画。
觅食。
怎么会有人用这么奇怪的词。
夜晚的安城热闹更甚,褚渝走起路来总是容易被街边各种小店吸引,一路走走看看。楼壮汉就受不了褚渝这点,果断弃褚渝而去,先行去了那家店。褚渝和林楚赶到的时候,菜正好上齐,扫了眼桌上的几道菜,褚渝道:“楼大哥做东就是不一样。”
楼壮汉:“?”我什么时候说要请客了?
楼壮汉正想反驳褚渝,店外忽然哄闹起来,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跌跌撞撞窜进门口,以极快的速度跑到墙角猫起来,躲在一桌客人后面。紧接着,几个打手模样的人也跑了进来,在门口徘徊:“那小子人呢?刚刚还看见了呢,快找!”
这家店生意极好,客人来来往往,少年跑进来的时候没什么人注意到,除了挡住他的那桌客人。
那桌客人中有个凶神恶煞的壮汉,脸上的表情极为不悦,瞥到门口的几个打手,回头看向桌后瑟瑟发抖的少年,对身旁一位俊朗的贵少爷道:“这小子从勾栏逃出来的。”
褚渝从竹筒里拿出一双筷子,递给林楚,眼睛却盯着壮汉看,眼神里充满求知欲,仿佛在说,你怎么知道的?
壮汉压低声音:“他们那的服饰我见过。”
褚渝端起水,没说话,只是看向壮汉的眼神从求知渐渐变得微妙,甚至有些玩味起来。此刻的无言胜似千言万语,壮汉几乎要跳起来:“我没去过!我不是那种人!”
他声音太大,即刻吸引了在门口的几个打手,几人对视一眼,开始往店内搜寻。其中一名打手目不斜视,直冲他们这边走来。
只要一走近,就能立刻发现那名少年的身影。
打手越走越近,褚渝把手伸向一侧,覆在那名少年肩头。少年猛然一颤,抬脸望向褚渝,咽下几乎出口的惊叫,惊慌失措间,肩上的力道瞬间加重,少年被推到桌下,贴在一个人的腿旁。
然后褚渝起身坐到林楚身旁,将少年挤在他和林楚中间,抬手覆在林楚腿上,衣袍顺着带过来,掩住桌下的少年。这套动作极快,行云流水,在旁人看来,似乎褚渝只是贴过去凑着夫郎坐,姿态稍许暧昧了一点而已。
打手过来之际,褚渝夹了道菜放入林楚碗中,说道:“尝尝看,这可是楼大哥请客。”
突然的亲密让林楚有些晃神,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说话时眼里带了点笑意,附和道:“多谢楼大哥。”
壮汉:“?”我到底什么时候说了我要请客?
打手走过来本想绕着桌子转一圈,无意间看到墙角俩人这恩爱劲,愕然收住步伐,极为嫌弃地“啧”了一声,转身离去,还道:“这边没见着。”
等打手们离开店里,褚渝才把手从腿上拿开,衣袍掀开之后,少年的脸从桌下以仰望的姿势出现在褚渝和林楚的眼前。
这张脸上满是泪痕,和汗水夹杂在一起,头发很凌乱,尽管如此,仍能看出这张脸很是清秀。
而这位少年,眉间还有颗极为鲜红的孕痣。
看到这张脸的那一刻,林楚浑身一僵,惊愕从眼里蔓延开来,一些快要遗忘的记忆随着这张脸重新出现,挤满脑海。身上似乎失了力一般,林楚不受控制地往后倒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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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 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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