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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这和要接吻有什么区别

巷口追兵的脚步声渐近,向初还是没出声。

给他能的,还求他?他是那么好拿捏的人吗?

余奕笙扣住他的手腕,眉头一拧,有些不耐烦了。

“向我低头就这么难吗?”

三言两语间,龙哥已经带着人冲到了他们眼前,乌压压的一片人气势汹汹,威迫感十足。

向初仰头望着少年绷紧的下颌线,忽然咧嘴一笑,后退半步站在余奕笙身后,对着龙哥挑衅道。

“这是我大哥,你要打就打他!”

龙哥与众小弟OS:刚才不还挺拽?

余奕笙:……

余奕笙挑眉,侧目看他时像是在说:坑我?

龙哥不屑一笑,完全没把两人放在眼里,如同看蝼蚁一般。

“你大哥看起来也不怎么样嘛,一个韩系小白脸,我一拳就能揍趴——”

狠话甚至还没放完,没人看到余奕笙是如何如豹子一样迅捷,动作化为幻影,银色发丝在空气中飞扬飘逸。

拳拳到肉。

“噗!”龙哥身形连连后退几步,不受控制地往地上吐了一口血水,竟还混杂着一颗牙齿。

可想而知,他的拳头力道多大。

“再说一次,谁揍谁?”余奕笙转动了一下脖子,长手长脚随意活动便是蓄势待发,跃跃欲试的姿态,

向初满意地颔首,颇为骄傲。

看来他以前的身体素质真的很不错,嗯,这一拳也就正常发挥吧~

龙哥缓过神,眼神阴鸷地往地上又呸了一口血唾沫,对众小弟招手。

“上啊,还愣什么!”

混战由此开始,余奕笙穿上衣服显瘦,但衣料底下藏着的肌肉却具有十足的爆发力,没有一点花架子,每一拳都实打实。

接受过拳击训练的他出招快准狠,完全不是这些光凭一股子蛮力干架的混混能比拟的。

但一个人再强,也架不住人多势众,余奕笙还是挂彩了。

路灯明明灭灭闪烁,光束照在他的身上,他舔了舔嘴角,一道血丝流下,没让他显得狼狈,反而更加不羁帅气。

原本打算看戏的向初也坐不住了,捋起袖子上前还了打余奕笙的那个黄毛一脚,直接将他踹到了墙上。

别把他历经千帆的好脾气当成好欺负了,谁打余奕笙,就完全是打他自己啊。

余奕笙眼中闪过一丝笑意,没想到向初炸毛的时候这么凶猛,而且,他的愤怒,是因为自己……

两个人打架的招数惊人的相似,余奕笙察觉到了怪异之处,但完全没多想,毕竟战况紧急。

所有精神小伙都被这两个看似清瘦的高中生揍怕了,龙哥面子上过不去,从兜里甩出一柄弹簧刀。

尖锐的刀刃在月光下泛着冷光,危险步步逼近。

向初像是忽然有第六感一般,转头的瞬间看到了那刀锋挥向余奕笙,立即大惊失色地上前抱住他躲避。

刀尖堪堪从向初袖子旁划过,没有受伤。

但余奕笙显然更加暴怒,眼神陡然暗下,他绿色的虹膜像是死神的目光,正在凝视一个死人。

龙哥被他的眼神盯得打了个寒颤,反应过来后,大胆地朝他继续挥舞刀柄。

一个纹身男冲进来拦住他的动作,没看龙哥一眼,连忙对余奕笙求饶,“余少,对不住,我没管好手下人,冒犯您了!”

“老大?你……”龙哥也懵逼了,看着向来剽悍的纹身壮汉,他正儿八经的大哥低三下四地给余奕笙道歉。

可惜,余奕笙正在怒火中,压根没吃这套,抢过他的刀把玩了一下,眼神带有凶光,似乎下一秒就要刺向他,以牙还牙。

幸好向初完全洞察他的小动作,提前制止了余奕笙犯错。

“别拦我,我要让他也受一刀。”

向初伸手摸上他的头顶,将他的脑袋掰向自己,加重了语气,“听话!”

那一双严肃的眼睛清澈见底,干净至极,只映照着他一个人。

余奕笙抿唇,鬼使神差地停住了动作,将刀丢到了地上。

“知道了。”余奕笙扒拉下向初的手,改为牵着手腕,将他带到了自己的机车前。

临走,看了一眼纹身男。

纹身男头皮一麻,立马抓着龙哥的脑袋往下,做了个鞠躬的动作。

“余少慢走,手下人认不得您,额——还有您的朋友!有什么过节我日后再给您登门道歉,我保证,以后绝对不会再有这种事发生。”

所有的小弟也都有样学样,齐刷刷朝余奕笙鞠躬。

“冒犯了,余少!”

向初眯眼看了看纹身男,从久远的记忆中搜索,认出来了,这人才是这片区真正的老大,黑白两道都混。但恰好,这附近一块的地皮,都被余家收购了。

有权势的力量就是如此强大,还是自己以前这张脸好用啊,虽然和老爹有过节,但向初也不得不承认,自己蒙受了太多的好处。

危机化解,向初眼馋地摸了摸余奕笙开来的机车,这么多年了,他终于又见到了他的爱车!

他翻身坐上,启动引擎,朝余奕笙一扬下巴。

“上来。”

余奕笙被气笑了,这到底是谁的车?他怎么开得这么驾轻就熟?

在众目睽睽下拉拉扯扯的显然有失形象,余奕笙板着脸上了车,却心想,这小乡巴佬会开他的机车吗?可别给他剐蹭了。

“坐稳咯!”

向初把头盔目镜一拉,机车一路轰鸣,余奕笙一个坐不稳,身体猛地贴上他的后背,一丝缝隙都没有,心跳也如同疾驰的车速一样飙升。

狂风大作,二人开出巷子,在霓虹灯街道中穿梭。

向初享受着久违的激情畅快,笑着对余奕笙说,“抱紧!”

余奕笙依言照做,感受着他的温度传来,又继续加紧了这个怀抱。

他的身材单薄,腰身很细,但掌心下的肌肉却又十分柔韧,让他忍不住到处摸摸。

路灯从头顶掠过,照亮少年泛红的耳尖。

霸气侧漏的昂贵机车在一片筒子楼面前停了下来,余奕笙眉头嫌弃地皱了起来。

刚才光顾着愣神,忘记问他开去哪里了。

“这……不会是你家吧?”

“来吧少爷,感受下平民的生活。”

眼前的建筑像被岁月啃噬的蜂巢,晾衣杆上的床单在穿堂风里扑簌簌翻卷。楼道墙皮剥落得不成样子,露出斑驳的砖红色内里。

向初忽略他肉眼可见的抗拒,把他推上层层绕绕的筒子楼。

余奕笙不情不愿,脚步也就拖泥带水,发出沉重声响。

“嘘!”向初手动静音,一把捂住他的嘴巴,像是挟持人质一样,一把将他拖回自己的出租房。

一进门,余奕笙忍不住咬了一口他的虎口。

“为什么带我来这?”

他咬的力道不大,更像是狗崽子磨牙,念在他帮自己解围的份上,向初没跟他计较。

“那你又为什么出现在白象街?”向初拿出外伤的药包,朝他招了招手,示意他坐过来。

余奕笙拉着脸,这什么手势?把他当小狗了?

话虽如此,还是走了过去,乖乖地坐在他家那张硬邦邦的藤编沙发上。

脑中无端想起向初第一次到他家,笑着坐在沙发上一弹一弹的样子。

“刚好散步到那,谁知道遇到了你这么晦气。”余奕笙撇嘴,冷淡的眉眼似乎不含一丝温情,如果不是向初了解他,估计就被他骗了。

“疼疼疼!”余奕笙被向初捏着脸颊蹂躏,惩罚他的不诚实。

余少爷今晚突然出现,显然不是吃饱了撑,也不可能那么溜达,而是为他而去。

少年人心性就是如此,纵使内心如何汹涌,面上绝不多提一字。下意识觉得那样矫情,丢人,害臊。

但有些话不说,有些意思不表达,再到时过境迁,即便能风轻云淡开口,也早是物是人非。

难得见到余奕笙一张模特般的酷脸皱成一团,那股矜持的冰霜被打破,面上多了几分少年稚气与生机。

向初忍不住笑了,眉眼含夏。

“疼就对了!把脸凑过来,给你上药。”

向初用镊子夹着棉球给他消毒,他却因为刺激的蛰疼感不配合地拧过头,向初手掌捧住他的脸颊温柔又强势地转到自己眼前,继续着擦拭的动作。

两人距离不过一寸之近,彼此可以清楚地打量对方的五官。

向初专心致志地盯着他嘴边、下巴的伤口,余奕笙却一眼没敢看他。

二人都有吃薄荷糖提神的习惯,此时相似的鼻息交缠,清凉香甜,分不清彼此,却又如此舒适。

余奕笙方才因为剧烈打架而浑身紧绷的肌肉已经彻底放松下来,目光再次缓缓地从格子地砖流转到向初的面上。

如同撞进一汪春泉,他的心头无由来一跳。

怎么会有人用这种眼神看他?怕是连他亲生爸妈看了他的伤口,也不会露出更在乎的表情了。

动作极致轻柔,目光清澈不含一丝杂念,却又珍重认真,就好像……

好像小心翼翼捧着自己脸的他,把他当成了世上独一无二的珍宝。

这个念头浮现的时候,余奕笙被吓了一跳,眼眸微睁。

“疼?”

偏偏向初还以为他这模样是觉得疼,凑近朝他下巴吹了吹。

丝丝凉风从少年厚薄适中的唇中呼出,拂过敏感的伤口,这一瞬间,余奕笙半张脸都麻了。

一股酥意遍穿细微的面部神经,蔓延到耳后,余奕笙的耳根肉眼可见地红了。

他下意识地往后一梗,躲避了向初继续凑近的动作。

要命,这!这!这!

这和要接吻的姿势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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