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初前世的记忆里,他的商人父亲余瑾总是说,你别给我惹事就烧高香了,你不创业就是在给我省钱!
艺术家母亲梁蕊妮则说,你能不能懂事一点?你什么时候能认清你没有才华的事情!
但此时的向初凝视着眼前的少年,发现只有余奕笙,只有他自己,对他说——我不允许你输。
四肢百骸似乎有一股热流涌动,仿若一具冰凉的尸体重新恢复了生机。
一颗小小的火种点燃了无垠荒野。
是的,他不是不想赢。
向初无所谓的笑意逐渐淡了,默默接过那张报名表填了起来。
天色渐暗,组委会的工作人员快下班了,余奕笙耐心地坐在椅子上,看他一笔一划地填写着报名资料,托着下巴打量。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向初不外如此。
没有平时那股慵懒的笑意,此时的他刘海碎发盖在眼睛上,侧颜无比恬静。
垂下的倒睫眨了眨,含笑转头瞥他一眼,眼神楚楚。
余奕笙失了神,不知道他上课时是不是也这副表情。那岂不是全班人都能看到他的这个样子?
一丝不悦闪过,像是无理取闹,连他自己都讶异。
他去上学当然会被别人看到,总不能把他关起来吧?
余奕笙清了清嗓子,佯装无所谓地说:“不是说想和我有关系吗?以后当我小弟,我罩你。”
向初扑哧一声笑了,笑得余奕笙不明所以。
让年轻版的少年当他的大哥,这不是倒反天罡吗?
行,谁让他现在有权有势,而自己还在奋斗中呢?
“好,以后你是我哥。”向初欣然接受了这个设定。
余奕笙爽了,颇为得意:“叫声哥来听听。”
“哥。哥哥。哥、哥~”向初用各种语调都喊了一次,包君满意。
“……”余奕笙呼吸微喘,没由来的,半边身子都要酥了。
怎么简单的字从他嘴里吐出来就怪怪的?这个骚包!这几声叫的也未免太有感觉了。
此次英语大赛赛程不长,一共分为三轮。初试为命题文章撰写,复试为英语辩论,决赛为英文演讲与即兴问答。
初试的门槛低,但只有优秀者能脱颖而出,所以一下子就刷走了大半选手,不过这对向初来说自然是没有压力。
直到复赛,向初才真正开始认真对待。毕竟英语辩论的形式十分考验逻辑,需要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因为用的不是学校名额,向初也没有老师辅导,他只能自己想办法做准备,否则光凭自己的大脑也是费时费力。
自然而然的,向初就想到了用电脑辅助搜索资料以及打印辩论稿。可这个年代,电脑可是稀罕物,哪儿能弄到电脑呢……
于是这天,向初在铭扬放学的必经之路上,堵住了余奕笙。
“一起回家吧。”
“回家?”余奕笙一脸疑问,脑海中浮现出向初家徒四壁的出租屋。
“嗯嗯,一起回你家。”向初没给他思考的机会,拉着他的手就上了停在路边的车,驾轻就熟地对司机吩咐道。
“莱叔,开车吧。”
司机大叔当即抓住机会表示忠心,“小同学,我只听余少吩咐!”
向初有些苦恼,换了身份人家不听自己的也是理所应当,就是可惜没法蹭车了,乘公交去还得花钱。
他的手刚放到车门把手,其实也没打算就这么下车,只是思索如何编一个正当借口让余奕笙把自己带回家。
毕竟就他目前知道家里有电脑的,就只有郑贞和余家,前者是女生,去她家不方便,他自然就只剩下一个选择了。
余奕笙误以为他要走,手上一把按住车门,一股幽怨目光瞥向司机莱叔,吓得他一个激灵,立马踩下了油门。
“谢谢啊。”向初松了口气,这才注意到覆在自己手背上的那只白皙手掌那么凉,一摸就知道体质不佳。
反手握住,向初的语气不免担忧,“小笙,以后不要贪凉了,身体能尽早调理就调,不然以后有你受罪的。”
得,这是带了个唠叨回家。
余奕笙也没挣脱手,反而慵懒地往后一靠,“那你给我暖暖。”
向初笑了,搓了搓他的手,“还好我阳气足。”
驾驶位的莱叔通过余光看见前视镜中双手相握的两人,额头不停冒汗,最终还是一句话没说,只是默默加快了驾驶速度。
本来以为向初也就简单关心一句余奕笙,没想到他一回到余家竟然还和正在做饭的云姨自来熟地聊上了。
他宛若余奕笙不存在似的,不仅对她做的菜进行了一番优化,增加了温补的菜色,还统一以后采用低盐低油的策略,把他爱吃的煎炸辣食物都去掉了。
眼看着炸鸡翅、红烧肉、油焖茄子一道道被端走……余奕笙终于爆发了,活脱脱像个龇牙咧嘴的小狼狗护食。
“向初!!!你凭什么管我!”到底谁才是这个家的主人?还有,云姨为什么会这么顺其自然地听她安排?
向初用筷子夹起一块刚出锅的点炖山药放到他嘴边,“哥哥,听话。”
“……”余奕笙无语了,一脸不屑,没张嘴。
云姨也捂着嘴偷笑,乐呵地表示:“少爷,您这个朋友是行家啊,他给您提的饮食建议都很好,您就努力适应一下吧。”
余奕笙没顶住,终于张嘴吃了。
这招以柔克刚实在是高,他寻思先吃几天,等向初不注意,再恢复自己的饮食标准。云姨最终肯定还是得听他的。
向初又给他夹了一块胡萝卜,看他乖乖被自己投喂,心里还挺欣慰。
其实早在前世,余奕笙就因为饮食以及生活习惯的各种随意而得了不少七七八八的毛病,身体各项指标也都不正常,比如血糖偏高、心肺功能差、血压忽高忽低。
所以在今生的少年时期,向初一定要尽早把他身体健康注重起来。
原本对自己的饮食被大刀阔斧整改过而不悦的余奕笙一对上向初那双弯弯的笑眼,也是没了脾气。
心下弥漫一股淡淡的喜悦,自信地笃定。他果然喜欢自己,不然他怎么会这么在乎自己,甚至连吃饭这样的小事也要管?
哎呀烦死了,难不成他以后还真的想进自己家门不成?
“那你陪我一起吃。”余奕笙拉着他在餐桌一起坐下,都没注意到自己的语气有一丝黏腻柔软。
“不了,我来是为了用会儿电脑。你先吃着。”
向初转头就进了书房,径直找到了电脑的位置。
开机,握住鼠标打开网页,键盘敲下关键词,一顿动作行云流水,完全把这里当成了自己家。
余奕笙也跟了上来,疑惑的目光显然是在问:他怎么知道自己家有电脑的?
“我猜的,你家这么有钱肯定买了电脑。”向初还是抽了点功夫敷衍他,免得又被当做不法分子。
余奕笙看着他熟练使用电脑,以及手指干净利落敲键盘的模样,眯了眯眼睛,心中越来越笃定这个人并非俗人,起码不是像他的资料展现出的那般平凡。
不过没关系,他身上的秘密越多,就越能引起他的探究欲,这样才有意思。
迟早有一天,一定会让他对自己全部坦诚。
向初用余光瞥了一眼,见他在门口若有所思,朝他招呼了一手,“让你吃饭你不吃,非要跟着上来。干脆来陪我模拟辩论。”
余奕笙探头看了一眼他在电脑上光速打下的辩论稿提纲,看了一眼就晕字,但还是耐心地问。
“怎么模拟?”
向初:“其实除了使用英文之外,逻辑和传统辩论都是差不多的,需要双方围绕论题,提供强有力的论据支撑论点,以达到说服对方的目的,当然了,因为这是比赛,所以最好是能说出一些更漂亮的句子,清晰地表达出自己的观点。”
余奕笙点头,他发誓自己连听那些千里挑一的特级教师说话时,都没有这么认真。
“辩题是什么?”
向初弯唇,觉得这次的辩题也颇有意思,“辩题是:个人的成功是先天决定还是后天努力?如果不说立场,你自己怎么认为?”
余奕笙不假思索,“肯定是后天努力。”
富二代圈子里谁不是在起跑线就领先了大多数人,不用为生存温饱而挣扎,各类教育资源也唾手可得。
彼时,鸡娃文化也颇为盛行,家长们人手一本哈佛女孩,于是从幼儿园开始就开始了一场永无休止的混战,每个家庭都倾尽所有托举孩子。
但并非每一个被寄予厚望,或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孩子都能发展的一帆风顺。核心还得看人是否有在后天付出努力亦或是抓住机会改变命运。
向初暂时将目光从电脑上移开,问道:“那你有打算后天努力吗。”言下之意,就是质疑现在余奕笙吊儿郎当的生活态度。
话题突然扯到自己身上,余奕笙有些躲避他的目光,敷衍了一句,“日子还远着,到时候再说吧。”
因为真正的答案,就连他自己都没有考虑好。
向初忽然拉近了和他的距离,用上一种说不上是语重心长还是盼望的语气,“宝贝,时间过得很快的。”
可能留给你,留给我的,也就十年。
年少轻狂时,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可偏偏在力不从心时,时间又转瞬即逝。
10年后,余奕笙会因为被陷害而入狱五年,而在32岁又被枪杀。
这一世,向初一定会改变这个结局,但这个改变要从现在就开始布局。
余奕笙被他眼中复杂的情绪冲击到了,更因为他那句自然无比的宝贝,而心跳加速,不由恼羞成怒。
“好好的说这些做什么?你还要不要我帮你模拟辩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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