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莳清好像就等着他出手。
他手里有剑,一柄寒光夺目,已经出鞘的名剑。剑身很长,剑柄很宽,被温却邪拗出一个半圆都没有折断的名剑。
童无厌一刀砍向沈莳清时,对方手中的名剑亦如狭路相逢勇者胜般,无惧无畏地迎了上来。
然后,炸开!
可名剑之所以是名剑,就在于它是一柄完整的剑时,霞彩动人,杀人八百万,血流三千里。而当它自炸成千百段时,就像这殿中一下子有了千百把小小的名剑,每一把都寒光夺目,杀人于无形。
沈莳清手中的剑一炸,场中几人立即行动。
杀!
决杀!
暗杀!
先是展阿斩的钢刀,砍向了半死不活的沈莳商。
接着是罗一白的长剑,倏地一反手,刺向斜站在他身后的玉蘅。
至于戚巳那对如月如眉的银钩,则星驰电掣般钩向童无厌的脖子。
但谁也没注意,游侃的一把剑,却在这时,极慢极慢、毫无声息,刺向了沈踏香的背门。
这是真正的绝杀!
这也本该是一击即杀的局面。
沈莳清突然爆出他和窦元僖这种败坏人伦的风流韵事,众人还以为,接下来会是一场恨海情天的往事,谁都没想道他会突然发难。而他们所有人,早就站在了最利于出手的位置。
可是他们行动的同时,亦有人和他们存了一样的心思,比如说逍遥风流二鬼。
洛秋站的位置,和展阿斩一样,都在沈莳商两侧,也就是说,他正对着展阿斩。
而他手上有弩。
弩已上弦。
展阿斩的刀一动。
刀光乍起,洛秋就出了手。
刀光微闪,箭已射出。
刀未落下,箭已贯穿。
展阿斩缓缓一眨眼,有点茫然。
他以前经常出刀,因为他和他的刀,嗜血。
但沈莳商觉得他那样大劈大砍、血流满地的刀法太野蛮血腥。然后慢慢的,沈莳商对他刀法的不满,变成了对他这个人的不满。甚至有一次,在他又一次将人大卸八块后,沈莳商直接跳脚大骂,展阿斩,你就是个上不得台面的野蛮人,开化不了的小畜生!当然也可能,是先对他人的不满,才看他的刀法也不满,要不然,他堂堂一帮之主,居然私下嚼舌根,还评价他什么秉性狰狞,人面兽心?总之,因为不得上心,他开始了在外事堂辗转流离的日子,每个堂口都做不长,身边也一直没什么亲信的人。他不懂,他也不知该怎么摆脱这种局面。但好在,又一次被沈莳商骂了一通,赶出凌虚楼后,有人偷偷向他指点了一下迷津。
刀法,需讲究贯通之道。
做人,要深明往来之理。
实来实往,为亲朋相交之理。
虚来实往,为君臣相交之理。
实来虚往,为生意相交之理。
虚来虚往,为上下相交之理。
——你觉得你和帮主是什么关系?
——朋友啊。
——是吗?
——也不对,应该是兄弟更合适,出生入死,同生共死的兄弟!
他记得,一听他的话,沈莳清就笑了,笑得很讽刺。他说,我还是帮主的亲哥哥,但我在外人面前,从来都是执下属礼,称他为帮主,而不是二郎。
那时候,他才明白:是喽,今时不同往日,如今骂他野蛮人,骂他小畜生,对他的刀法,他的人,不满的是沈帮主!而不是那个能互相挡刀,一起大口喝酒,大刀砍人头的沈兄,沈大哥!他能做的,不是真的去和他争执哪种刀法更适合自己,去埋怨他将他当物件一样东塞西塞,甚至去责怪他不再像过去的沈兄了!
而是,听从。
就像沈莳清说的,上下相交,要懂得揣摩上意,要学会虚来虚往。
所以,慢慢的,他也开始有意无意,去改变自己的刀法,也改变自己。
一刀杀一人。
一人只一刀。
这样的刀法,让人惊艳!
沈莳商曾在某次酒后,拍着他的肩膀说:阿斩,你的刀法终于大成了!恭喜你!
看得出来,沈莳商很高兴,很喜欢,也很骄傲!
——毕竟,他终于驯服了展阿斩这个野蛮人。
他也很高兴。
——毕竟,距离上次和沈莳商喝酒,过去了整整两年!
——毕竟,如今能和沈大帮主单独喝酒的,寥寥无几。
——毕竟,那次酒后,他就结束了那种在四个堂口,屈辱的流放生活,正式出任青乐坊的一名总管事,管理着整个酩酊派的青楼产业。
但他不喜欢。
每次一刀杀完人,他的身体,他浑身的血液,还有他的刀,都在叫嚣,不够,远远不够!他要血,他要疯狂砍杀!他要把他们碎尸万段,剁成肉泥!他要好多好多的血,来安抚他的灵魂,来荡涤他的刀!他要接近疯狂的砍杀,来缓解他的饥饿,满足他的**!
他不爱钱,不爱权,不爱吃,不爱酒,甚至不爱女人!
他就喜欢砍杀!
他连名字,都叫阿斩!
这种一刀一惊艳,将杀戮包裹在优雅技巧中的刀法不适合他!
既然沈莳商那么喜欢这种刀法,那就死在这一刀下吧!!!
这是展阿斩一刀砍向沈莳商时,恶毒、兴奋、充满残酷快意,恣肆狂欢的想法。
真是过瘾!
可惜。
刀没砍中半死不活的沈莳商,因为弩中射出的箭,已先一步贯穿了他的心脏,不偏不倚,犹如正中靶心。
一击即中,杀了展阿斩的洛秋,手中那把精致小巧,金光璀璨的弩,又是‘咻咻’两箭,一箭罗一白。另一箭,则射向沈莳清。
对,沈莳清。
因为就在他一箭射杀展阿斩的同时,逢春也已用他最擅长的方式——以自己为箭,射击游侃。
游侃是暗杀。
暗杀讲究出其不意,出人意料。
若是你暗杀的目标早就对你存疑,起了戒心,暗里警惕。甚至因势利导,故意设下圈套,那就不叫暗杀,叫自投罗网。
游侃现在就是被网住的那条鱼,而网住他的,除了逢春化成千百个,每一个都带着无限杀机的身影,还有沈踏香一眄过来,即没有被背叛的意外和愤怒,也没有挖出内奸的庆幸,更没有胜利在望的志得意满,除了冰冷,没有任何其他情绪的眼神。
这一刻,游侃才确定,沈莳清没有说错,沈踏香从来没有信任过他。沈莳商也没有说错,沈踏香也确实志不在青冥里。
既然如此……
游侃寻忖至此,直接弃剑。
他剑一弃手,正准备身退,逢春立马五指箕张,扣住了他的咽喉。
这一角战斗结束。
游侃趁此一扫全场,却猛然发现,这大殿,判反的,好像并不止他一个。
要不然,戚巳那对亮闪闪的银钩,为什么不是钩向童无厌的脖子,而是当空一分为三,钩身一顿,回收回了戚巳的手中。钩月和钩尖分别脱落,钩月似弯刀,钩尖如剑尖,一刀一剑,刀光剑影,分袭沈莳清?
游侃完全愣住。
同时愣住的,还有沈莳清,一时之间,完全来不及应对。
直至他被刀砍中,被剑刺中,被童无厌一拳打飞出去,撞翻了身后的百纱四时百子图灯屏,恍恍然中,他才惊觉:他被出卖了!他失败了!惨败!
他要死了。
“你出卖我?”沈莳清倒在碎灯屏上,身上插着弯刀剑尖,但还未死。只是满身满脸血污,有点触目惊心。但都不及他看向戚巳的眼神,“我对你不好吗?”
戚巳点点头,诚挚道:“大爷待我,一向不薄。”
沈莳清直勾勾盯着他,也诚挚地问:“那你为何出卖我?”
戚巳看着他的眼神,明知道他现在连只蚂蚁都碾不死,更奈何不了自己,还是忍不住退了一步,又往前跨了一大步,才道:“人往高处走,大爷应该懂得。”
沈莳清的目光依然直勾勾的:“我不懂,他能给你的,我不能给你吗?我不是已经给了吗?”
“大爷,你知道我喜欢女人,所以你控制住帮主之后,就把凌虚楼的二十四婢送到了我床上,还让我坐稳乐苑大掌柜的位置,就这,我确实应该感恩。”戚巳舒出一口气,随即语调一转,阴阳怪气道,“可你明知我最心心念念的是谁,你偏不给。不但不给,你还把她弄到了自己床上!我为你卖命,你转头去睡我想睡的女人?这算什么?你让我当乐苑大掌柜,可你从未真正信重过我啊!你借假帮主之口,让张起查乐苑的账;李环,我花了三年时间,才培养出来的一个干办,他管治的几个赌庄,这几年给帮里赚了多少银子,不需要我一笔一笔算吧?你都不跟我商量一句,就让罗一白把他弄去看大门!”
太多情绪堆积在沈莳清脸上,让他的神情极其滑稽:“就,就为了这些?”
戚巳咧嘴一笑:“这还不够?”
沈莳清:“……”
他在这一刻,后知后觉认清了一个事实:背叛,真的有了第一次,就会有无数次。
——比如他,比如戚巳,比如最早弃剑的游侃。
他下意识看向不远处的沈莳商,对方也正看着他。
沈莳商发不出任何声音,整张脸被毁至看不出任何表情,所有情绪都只能用眼神来表达。但此刻,沈莳商的眼神简单到没有任何情绪。
之前在化骨厂,他每次志得意满出现在沈莳商面前,跟对方炫耀他如何将他人玩弄于股掌,如何和无右楼斡旋,如何在江湖上风生水起,如何搭上京师权倾朝野的大人物,如何和他的女人恣情交/媾,看着沈莳商疼得狠了,那满目血泪,痛哭、哀求的眼睛,看他上顾天,下视地,都是滔天恨意!
尤为刻骨畅快!
但此刻,人之将死,沈莳商反而什么都看开了,苟活不如痛快死!看不开的又成了他沈莳清。
——他的计划破灭了;他的人生完蛋了;他的梦……碎了。
——他又变成了那个受牵连,被休官罢职,抄家灭族,一无所有时的可怜虫。
——他死后,没人为他哭,为他祭奠,甚至为他收尸。
——他至死,还是比不上沈莳商。
他哈哈哈地诡笑起来。
“二弟。”沈莳清难得这般称呼着,“有没有想过死之前见一见你儿子?哦,我忘了,你还不知道自己有个儿子吧?我还抱过他呢,他……嗷!”
童无厌一拳打在他脸上。
沈莳商微微张着眼,疤痕覆满脸,像罩了一个丑陋的面具,但他脖子处还算完好的肌肤,却在剧烈抖动着。从被抬上殿就没发出过一声声息的人,此刻拼尽全力,发出了不知是‘嗬嗬嗬’还是‘呃呃呃’的声音。他越是用力,眼角滴下的血水就越多,但他还是很努力想抬起眼皮,看向窦元僖。
窦元僖俯视着他,良久,才凑到他耳边,轻声说了一句。
沈莳商张了张嘴。
窦元僖点了点头。
沈莳商胸口一阵急遽鼓动,然后渐渐缓了下来。
——他本就濒临油尽灯枯,如今激烈的情绪震荡,更是烧尽了他最后的心气神。
窦元僖伸手抚了抚他的脸,帮他擦掉眼际的血水,浅浅笑了笑。
——一如当年在北房山韩侯庙,他穷途末路,挣扎求生时,她微掀低垂的黄幔,那柔柔、浅浅,似容了满山春色的一笑。
——这初逢一笑,真好,让人至死不忘。
在临死前那一息,他或许想问:我真有儿子了?又或许想问:那是我儿子吗?
又或许,只是想单纯叫一叫窦元僖的名字。
但他问不出来,也叫不出来。
他死了。
窦元僖又抚了抚他半睁半闭的双眼,神情温柔,倒也没多少依恋。
身旁的侍女有点担忧:“小夫人……”
“我没事,扶我过去。”窦元僖向沈莳清走去时,琼英殿鸦雀无声。静得能听到她罗裙拖在大红软毡上,犹如花落进淤泥一般的声音。众人也是此时才发觉,她一身未亡人的素服裙衫,半点不施脂粉,言简神静,竟有无一尘可染之色。
“大爷,我的孩子呢?”
“死了。”
“尸体呢?”
“我都这样了,为什么还要告诉你?成全你?”
“你还没死。”
“你能让我活着?”
“不,但我能让你生不如死。”
“就凭你?”
“你不信。”
沈莳清放声大笑起来。
——对江湖人来说,想活很难,想死还不容易?
可他还是慢了一步,童无厌一口气封了他身上好几处大穴,现在别说自戕了,他甚至连眨眼、咬牙都做不到,和刚才被抬进来的沈莳商一模一样——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此时此刻,酩酊派的大戏才终于落幕。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03章 琼英殿(十四)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