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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 5 章

油烟机的引擎嗡嗡作响,卷走了升腾的水汽,留下熟肉的香气在厨房里弥漫,伴随着淡淡的辛香味。

拿起挂在墙上的漏勺,轻轻撇去被沸水冲出来的浮沫,这样汤底就变得清澈了。

我拿勺子戳了戳那些香料,看着葱姜蒜翻滚着,时不时顺着汇入中间那团水流进入视野。

焯水一两分钟就好,简简单单去个腥,不然时间长了就老了。

我喜欢干这些家务活,尽管小的时候让我刷个锅跟杀了我没区别。

通常是我刚抱起平板或者手机的时候,老妈就叉着个腰刷新在我卧室门口,大喊一声过来帮忙。

如果她喊三声我还不搭理她,那母老虎可就发威了,不亚于八路军打二鬼子的狠劲,大手一挥拽着我进厨房。

我一路杀猪似的嗷嗷直叫,她一瞪眼我就不敢吱声了。

随后一边闷不做声嫌弃油污太腻恶心人,一边搁心里骂老太太人不大脾气不小。

长大了之后,尤其是上班了,开始重视个人生活质量了,也变得勤快了。

独居很考验个人毅力。

大学的时候在宿舍,舍友吵吵闹闹的有时候还挺烦,但多少还有个时间参照物。

另外有查寝和熄灯定期督促,不至于让一个年轻花季少女变成脏兮兮棺材里窝着的野生吸血鬼。

等自己住了,情况就不一样了。

没人在乎我生活得怎么样,除了我以外,也不会有人对我的情况事事上心。

第一个月简直就是灾难:

东西乱丢,用的时候找不到;熬大夜刷手机,差点错过第二天上班;不咋打扫地板和床铺,害了好几天的粉尘过敏;苹果皮削掉了一块卡在了墙缝里没在意,直到小咬飞得满屋都是——这日子没法过了!

我是那种吃一堑长一智的人,自此以后痛改前非,在与周围环境的斗争中维持了一个稳定的平衡状态,乱中有序,“屋”人合一。

改变的过程就不一一赘述了,总之我被生活好好的上了一课,练成了抖M,隔几天不干点家务就憋得慌。

而且随着上班时间的增长,我发现除了我自己,其实没有人在乎我过得到底好不好,哪怕有也不能时时帮得上。

最了解自己、能做得相对最符合心意的人,还得是我本人。

被工作蹂躏久了,打理生活,提提质量,关注自己,才不会被琐事磨得麻木。

这是一种称得上“活着”的感觉。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连日来紧绷的神经在温馨的氛围里变得松弛,连带着嘴角都和心情一起舒展开了。

低头看了眼手机时间,忍不住在心里给自己点了个赞——我真踏马是个超人!

一个小时内马不停蹄地冲锋陷阵:

从单位冲出来奔去商场买菜,再拐去修车店提电动车,骑着小电驴在夜幕下风驰电掣,凛冽的寒流直扇我耳刮子,头发乱得像梅超风,愣是没耽误半点功夫,主打一个高效利落。

推开门时心里还打鼓,生怕一进门看见人跑了或是家被拆了,结果客厅安安静静,沙发上的人影没动,悬了一整天的心总算落了地,长长舒了口气,后背都跟着轻了。

排骨汤炖得久,幸好回来得早,再拖半小时半小时,怕是又得八点多才能吃上饭。

我可能稍微有点强迫症,计划里的时间尽可能都提前完成,一旦ddl临近就会焦虑的很。

还好汤煲上了!耶!

余光瞥见个影子黏在门口,吓了我一跳。

定睛一看,迈格林不知何时跟了过来,贴着水泥墙站的笔直,面上瞧着挺淡定,眼神却忍不住乱瞟,指尖悄悄抠着推拉门边缘,那点藏不住的紧张,又可爱又好笑。

就像老家的野猫,到了饭点准时刷新在门口,小脑袋探进来又缩回去,怕人得很,一靠近就溜。

只不过今儿个猫换成了人,还把我的沙发当成临时猫窝了。

我没有忽视他脸上一闪而过的阴沉情绪,在我转过身来看他的时候,他又搁那装乖了。

哦,我恍然大悟,准是油烟机的噪音吓着他了。

这大动静搁谁第一次听都得慌。

小时候家里刚装新油烟机那会儿,我才五六岁大吧,每次老妈去厨房,那油烟机嗡嗡声和爆锅的噼啪响,给我吓得不轻。

要么跑屋里躲起来拿被子捂着头,要么蹿出二里地远,总觉得这铁疙瘩下一秒就得爆炸,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好笑。

趁锅里还在小火慢炖,暂时没活,我擦了擦手走出厨房,存心逗逗这人。

我绕到迈格林身前,他这做客倒是妥帖,主人家的东西一挂不带动的,你不吱声他就光在那里静静闷着。

那傻狍子似的模样,让我突然想起那被我吐槽不长脑子的艺术生表弟,也是留着长头发,犯懵的时候跟他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越看越乐。

“看啥呢?”我把从超市买的新衣服从购物袋里掏出来,塑料包装纸被我揉得嘎吱嘎吱响,直接拍到他怀里,“穿穿试试,难不成还得我帮你换啊?”

他被我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下,怀里的衣服差点掉下去,慌忙用胳膊夹住,耳根悄悄泛起一层薄红,居然还透着点腼腆。

我看着他这副样子,忍不住在心里笑出声,这熊样儿,还挺有意思。

“厕所搁那,你过去换去。”我指了指卫生间的方向,他迟疑了一下,抱着衣服慢慢挪步,走到卫生间门口还回头看了我一眼,确认我没跟着,才轻轻带上了门——哟,还知道避人,挺讲究。

等他再出来时,我眼睛亮了亮。

旧衣服被他搭在胳膊上,袖口向上挽到手肘,露出昨晚缠的石膏绷带,虽然裹得不算精致,但好歹规整。

新衬衫是基础款的纯棉料子,穿在他身上刚刚好;沾过血污的发丝被简单理顺,柔软地搭在肩头,额前的几绺碎发梳到两侧,褪去了之前的颓势,多了几分少年气的通透。

我走过去帮他整理了一下领子,把褶皱捋平,忍不住夸了句:“真精神。”

他的身材是真的好,又高又瘦,肩线利落,腰肢纤细,活脱脱像那种走秀的爱马仕超模,还带着点不食人间烟火的青涩,越看越顺眼。

他的眉眼生得极精致,眉骨锋利,眼尾微微上挑,却因睫毛纤长而添了几分柔和,瞳仁是深不见底的墨色,此刻映着灯光,像盛着夏夜的星星。

皮肤是冷调的白,衬得唇色愈发浅淡,刚才听到我夸奖时,他嘴角几不可查地向上扬了一下,快得像错觉,转瞬又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样子——哦,原来是个傲娇。

“你自己的衣服扔盆里泡着,我待会有空给你搓出来。”我指了指卫生间门口的洗衣盆,他愣愣地点了点头,乖乖把旧衣服放进盆里,那呆呆傻傻的样子,居然有点可爱。

我忍不住在心里叹气,我对迈格林这滤镜怕是有点太重了,满脑子想的都是他那人畜无害的美善外表,完全忽略了这位爷可能是个随时会图谋不轨的主儿。

大概是生活太平淡闲的,找个人伺候着跟仰小猫小狗似的解闷,至于为什么会对他心软,我也说不太清,可能是他刚来那会浑身是伤的样子,也可能是看他独自一人可怜得很。

但还是那句话,他既然都来了,我不能不对他负责。

汤还得炖一会儿,我从购物袋里翻出买的坚果,递给他:“先吃点垫垫,饭还得等会儿。”

他拿起一颗夏威夷果,捏在手里转了两圈,眼神里满是困惑,显然没见过这东西。

我示范着剥开给他看,他学着我的样子,费了点劲才打开,尝了一口,眼睛瞬间亮了,又拿起一颗巴旦木仁,慢慢嚼着,脸上露出显而易见的满足,看来是觉得好吃。

“哇,你上手这么快啊!还剥得这么完整!”我毫不吝啬对他的夸夸,北方人说话主打一个情绪价值拉满。

递果仁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他的指尖,他的手抖了一下,眼神立刻移开了,似乎是不好意思。

“呵,我也有阵子没吃这么健康了。”我一边剥坚果一边嘀咕,这几天一降温就犯懒,全靠外卖续命,顿顿重油重盐,今儿个为了他,居然还炖了汤炒了菜,也算沾了他的光。

厨房里突然“叮”地响了一声,迈格林吓得一哆嗦,猛地看向厨房方向,眼神瞬间警惕起来。“别怕,那是电饭煲,我蒸的米饭,你昨晚吃过的。”

我连忙解释,他盯着电饭煲看了半天,紧绷的身体才慢慢放松下来,眼里多了点好奇。

又忙活了一会儿,一桌子菜总算齐了。

菜不多,就仨,之前提到的排骨汤,清炒时蔬,凉拌番茄,主打一个有生有熟,土洋结合,中西合璧。

暖橘色的灯光下满是鲜活的烟火气:

汤火候得恰到好处,汤色清而不腻,浮着几粒枸杞;肉质炖得软烂脱骨,轻轻一戳就骨肉分离;清炒时蔬翠绿脆嫩,裹着薄薄的油光,咬下去该是满口清爽;凉拌番茄撒了层细糖,汁水丰富,红的透亮,酸甜的气息勾得人食欲大开。

最后一盘菜上桌,我冲他卖了个笑脸:“少主请慢用。”纯属自娱自乐的碎碎念,也不知道他能不能听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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