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煜宁越发控制不住了,谭玉书发现谭煜宁又跑出去时,人已经消失三个多小时了,看着躺了一地的保镖,他的眉头紧皱,拿出手机拨打电话,但电话那头只传来了冷冰冰的‘关机’二字。
七月进入尾声,闷热的季节雷雨多变,谭煜宁开着谭玉书的车根据查到的地址来到了应家。
车刚停好就看见应歌穿着紧身短裙从大门走出来,明媚精致的模样看得他眼前一亮,冲着她吹了个口哨,喊道:“大嫂。”
听到声音,应歌抬眸望去,就看见一辆骚粉色的敞篷轿车停在门口,谭煜宁戴着墨镜坐在驾驶位置上冲着她笑,“好巧啊,怎么在这能碰到你。”
应歌双手抱胸,“想干嘛?”
谭煜宁从车上走下来,打开副驾驶的门,“请你吃饭。”
应歌看着他的动作,停了几秒钟,不知道想起什么,笑着说:“好啊,就怕你请不起。”
“开玩笑,请你,吃钻石都行。”
应歌坐上车后,谭煜宁的目光一直在盯着她看。
灼热的目光令人不适。
应歌将头扭到一边,路过京市大学校门时,正好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
他跟几个同学走在一起,白T恤和牛仔裤,青春洋溢。
自从上次在谭家吵过一架后,两人就再也没联系过对方。
应歌的眼眸冷了几分,随后收回目光,说道:“怎么还没到?”
“快了。”谭煜宁单手握着方向盘,笑着说:“怎么听起来你还挺期待的?”
“能吃到未来小叔子请的饭,怎么能不期待?”
听到‘小叔子’三个字,谭煜宁眼神眯了起来,说道:“你没见过谭月铎吧?这么想做他的妻子?没想过取消联姻?”
“你有办法?”
“有啊。”谭煜宁扭头看她,眼神直勾勾的,“只要你愿意跟我在一起,我的是办法。”
“好,只要你帮我取消这门联姻,我就跟你在一起。”
谭煜宁知道应歌是带刺的玫瑰,所以从未想过她会答应得这么爽快,愣了一会,才说:“真的假的?”
“骗你好玩吗?”
谭煜宁笑了笑,“行,那你等我消息。”
谭煜宁这个爱玩,也会玩,虽然名声不好,但确实很善于伪装绅士,与共餐不会觉得憋闷和无聊,他跟谈又时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太熟知女性的心理,意外的,这场用餐不算难熬。
用晚餐后,两人还去逛了趟奢侈品店,谭煜宁把自己的金卡给她用,她也毫不客气,本来就靠卖画赚了几千万,砸了一半在画廊,剩下的钱她还有别的用处,说白了,她现在穷得就差出去乞讨了。
买了大几千万的奢侈品,两人又去外滩看烟火。
看着满天烟火,应歌脑海里又莫名的想起谈又时。
她很少有瞧不起自己的时候。
但在这一刻,她挺瞧不起自己的。
男人这种东西,就应该拿得起放得下,更何况谈又时因为钱跟她在一起,自然也能因为钱跟别的女人在一起,她在这里春秋伤悲个什么劲?
甩了甩脑袋。
一根烟火棒就塞到她手里,谭煜宁笑着说:“别傻坐着啊,站起来玩。”
应歌看着他的眼睛,说道:“谭煜宁,你的人生除了玩,还有别的事吗?”
“有。”他弯下腰来看着她,理直气壮,“泡妞。”
“你泡过多少妞?”
谭煜宁抬起双手,“数不清。”
渣得直白。
应歌翻了个白眼,站起身来拍了拍砂砾,“无聊,回家了。”
“我送你。”
谭煜宁已经很久没这么花心思陪女孩逛街、吃饭、放烟火了,玩一整天也累得不行,送应歌到家门口时,他没着急让她下车,而是慢条斯理地说:“明天我再来找你。”
“不用了。”应歌扭头看他,“你不用来找我。”
“为什么?”
“因为我讨厌你啊。”她毫无顾忌的说出口,“你没看出来吗?”
谭煜宁笑着说:“讨厌我哪里,我改。”
“我讨厌你的头发,讨厌你的穿着,讨厌你流里流气的性格——”她一边说一边推门下车,然后站在车门处,回眸看他,“哦,对了,还有你这个人。”
说完,也不等谭煜宁回应,踩着高跟鞋就往家里走。
谭煜宁也不生气,饶有兴致的看着她离去的背影,露出笑容,随后开车离开。
应歌说不见他。
不代表他就真的消失在她的视野里。
他总会隔三差五的跑到她家门口等她,或者到画廊里堵她。
一来二去的,梁西月也知道了他的存在。
追应歌的男生多不胜数,只不过年纪这么小的第一次见,来画廊时还挺有礼貌的,会送各种吃的和礼物,只是每次跟应歌谈起他,应歌总是一副不耐烦又嫌弃的模样,“那种人渣,就是就是畜生,你还喝他送的东西,要我说,他送什么扔什么。”
“应歌,你恨他还是讨厌他追你啊?”梁西月大为震惊,“以前追你的人,你可没这种反应。”
“我不恨他,也不讨厌他追我,我单纯就是想剁了他。”
“……”
梁西月搞不懂他们俩的关系。
周末下午,一批从国外转运回来的艺术品需要处理,应歌赶到画廊里找人搬运,搬运到一半谭煜宁就来了,老规矩,礼物、饮料、吃食,全是送给画廊的工作人员和搬运工人,应歌也纳闷了,他怎么跟狗皮膏药似的,她走到哪,他就跟到哪,这人明明就是个混不吝的,对她的兴致不应该保持这么久才对。
人手不够,转运的艺术品还有几幅超尺寸的画作,应歌拍了拍手准备自己去搬。
谭煜宁见她那小动作,皱眉拍拍她肩膀,“要你个女人干活,拿我们大老爷们还有什么用?”
应歌上下打量他,“你?大老爷们?”
“干嘛这么看我,老子纯爷们。”
说完,就上去搬运货物。
应歌真没想到他会做这事,靠在罗马柱旁边看他搬运。
几大箱的货物,他真就一个人扛着进进出出。
应歌回想起吴沁雅跟她说过的那些话。
[他是一个好人。]
[我真的喜欢他。]
[是大家没看清他的,都以为他玩世不恭。]
搬运完所有货物,时间已经来到了六点多,金乌落山,谭煜宁浑身沾满尘土,站在画廊门口拍打身上的尘土,应歌随手拿了件干净的毛巾扔到他头上,“自己擦擦。”
“你给我擦。”他扭头看她,笑着说,“不然我这么脏兮兮的回去了。”
“你没手啊?”
“手断了呗。”
应歌皱了皱眉,想到他一个下午都在搬运东西,便上前拿住毛巾,随意的在他脸上胡乱擦拭。
不远处,谈又时正背着单肩包走过来,走近了就看见这样一幕——应歌垫着脚正在帮一个少年擦拭脸上的尘土,周围人来人往,而他们就像屏蔽了周围所有的人和事,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最重要的是,当他看清少年的面容时,瞳孔骤然紧缩。
他没有上前,默默的看了几秒钟后转身离开。
回到家中时,朱辰正好在家,看见他回来,扭头问了句,“你不是去找你女朋友了吗?这么多天一直在忙项目的事,好不容易有点时间去陪她,怎么这么早回来了?”
谈又时抿唇说:“她有事。”
朱辰没意识到不对劲,自顾自的点头,“这样啊,我跟你说,女孩得哄的,你这么忙,不哄不行。”
谈又时没说话。
他其实是个不善言谈的人,跟应歌在一起后,潜移默化变化了许多,他知道应歌对他是一时兴起,知道拿钱砸人开始,他们就只能是这种关系,但即便构建了那么多的‘条款’和‘束缚’,等真正见到她跟别人在一起的时候,居然、比想象中的、还要难受。
这种难受不是实验失败了。
也不是项目做不到位了。
而是一种像针扎进心头的难受。
他站起身来,转身走进房门,将门反锁。
第二天,他就申请去海外做数据调查和勘测实验,去的时候没通知任何人,只是告知了朱辰。
朱辰收到消息时,他人已经出国了。
*
这阵子的谭煜宁变得很活跃,谭玉书发现他变得听话许多,例如他叫他去公司听听股东会议,或者去公司基层做点杂物,这种事要搁在以前完全不可能,别说让他去做,去听,没砸了公司都算好。
这几天乖得出奇,让他做什么就做什么。
他询问过跟着他的那些保镖,他们只说他这阵子一直跟在应歌身后跑,跑得还贼殷勤。
应凌?
应歌?
怎么又从应凌变成应歌了?
谭玉书头疼得厉害,不知道这应家兄妹给他下了什么蛊,能让他变化这么大。
好的方向是,至少他从喜欢男人变成了女人。
坏的方向是,他喜欢的女人是他们未来大嫂。
谭玉书事务繁多,没办法每天管着谭煜宁,只想着他要不做出格的事,由着他去。
直到从国外出差回来,一进门就看见穿着白T恤和浅色牛仔裤,然后留着一头黑色利落短发的谭煜宁。
他震惊又诧异的打量着他。
这是那个混世魔王、闯天闹地的弟弟?
谭煜宁刚洗完澡,短发还有些湿黏,看见谭玉书的身影,他双手插兜,说道:“挡道啊?让开。”
“你,你……”谭玉书不可置信的看着他,“你头发……”
“染了。”他摸了摸自己的头,“像不像乖孩子?”
乖、孩、子。
谭玉书拧眉,觉得谭煜宁脑子被撞了,上前摸了摸他的额头。
冰冰凉凉。
“你是疯了吗?谭煜宁?”
“你就说我乖不乖。”
还不如像以前混世魔王的模样。
现在他严重怀疑谭煜宁在憋什么大招……居然把喜欢了那么久的白金头发染成黑色,要知道在以前他是宁可死都不可能把头发染回来了。
“你他妈别给我惹事。”谭玉书压低嗓音,“你再惹事,我保不住你。”
“随便啊。”他双手插兜往门外走,“我要去约会了,拜拜。”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0章 第 10 章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