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后门出去,左转一直走。」
这条路上已经盖了不少我未曾见过的房屋。
寒冷的雪天,大家都在屋子里取暖。
偶尔遇到拐角几处叫卖炊饼、热汤的小铺子。
草棚里稀稀拉拉坐着几个人。
我裹紧暖帽,装作不经意间绕过去。
害怕被人认出,也害怕被当作什么奇怪的人记住。
「遇到第五个路口再左转,一直往前走,会看到村子。」
我呆站在一片洁白中茫然。
记忆里的麦地和有标志性的大石头都被大雪淹没,我根本分不清路口在哪里。
午时的太阳好弱,连最上层的雪都融化不了。
所有都被白茫茫的大雪覆盖。
路上的树是一样的,光秃秃的。
一路上没有草,没有花,没有记忆中熟悉的地标。
路上遇到几个人,我也不敢上前去问。
「第五个路口,第五个路口……」
我拼命回想记忆中第五个路口还有什么显眼的东西。
突然,我想到第四个路口那里,有一条很深的河沟。
雪再大,总不能把河沟都填满,总会有明显的凹处。
只要找到那条河沟,顺着河沟走,也能找到家。
我瞬间有了力气,踩着绵绵的白雪小跑起来。
我找到了那条河沟。
原因是我踩空摔进去了。
从厚厚的雪堆里爬出来,我顺手抓了一把塞进嘴里。
「好凉。」我被冰得龇牙咧嘴,心里却很轻松。
饥饿、劳累,我都感觉不到。
我只感到快乐。
特别是看到熟悉的山头,更想大声喊一嗓子。
记得家里很穷,没钱租借耕地。
阿娘就领着我到一处荒山上寻了一块地方种粮食。
那里有我和阿娘快乐的回忆。
脚下越来越轻快,我开心得像要飞起来。
「我马上就到家了,马上就能见到阿娘了。」我兴奋地在雪地里大喊。
太阳一点也不弱,太阳好温暖!
「笃笃,笃笃……」
沉寂的世界里突然出现了别的声音。
一阵沉稳而有节奏的声音由远及近,仿佛踏着无形的鼓点。
我立马警觉,收起欢快的心。
裹紧衣服,只露出一双眼睛,祈祷无论是谁,都不要注意到我。
偏偏天不遂人愿,马蹄声最后清楚地停留在我身前。
我没忍住向旁边瞟了一眼,马蹄闯入我的视野范围内。
心「扑通扑通」地狂跳。
回想昨夜躺在床上装睡,我偷听到傅霆深和他侍从的对话。
他们今早天还没亮就出了城,说是商队回来的路被大雪封住,要带上人手去清雪。
这一趟肯定赚不少钱,连傅霆深都亲自去了,可见其重要。
我在心里预想着最坏的打算,就是傅霆深已经知道我逃跑了。
但一边是金子,一边是妓子。
是个人都会选前者,傅霆深不会傻到这种程度。
可马蹄始终在我的眼里踢踏,甚至逐渐放慢了步伐。
「应该是我走在路中间挡了路。」
「不会有人认出我的,不会的。」
「不会的,不会的。我都要快到家了,不会这么背吧?」
我在心里默念一万遍「阿娘保佑我,阿娘保佑我」。
虽然想拔腿就跑,但这种情况突然跑的话,也太奇怪了。
我不动声色地挪到路边给马让路,希望这人只是凑巧和我同路。
「我已经赎身了,我不是园子里的人了。就算他来了也没用。」
默默在心里安慰自己,试图压住因惊吓快要跳出的心脏。
就这样走到一个路口,马儿和我分道扬镳。
我稳住心神,装作无事,继续走了一小段路。
直到骏马疾驰,耳后再听不到马蹄声。
我如释重负,整个人失魂跌坐在路边。
颤巍巍地回头望向马儿远去的方向。
那匹马浑身雪白,骑马的人身上穿的也是一身白。
二者与天地白茫茫融为一体,难以分辨。
原来如此,怪不得一直没发现后面有人。
我松了一口气。
只是望着那人身上披着的大氅,总感觉有什么东西没想起来。
站起身后,我顺着河沟继续赶路。
刚才这个误会,吓得我现在身上还在打寒颤。
不过这倒让我想起第一次见傅霆深的时候了。
傅霆深的出身家世,我一概不知。
只知道他是个商人,手底下有个很大的商队。
傅霆深很有钱。
知晓他要来园子,老鸨特意闭园三日。
傅霆深来的那一天,园子里的姑娘们像刚从河里捞出的鱼一样。
一个个清洗干净,放好佐料做熟后装进盘子里,供他品尝挑选。
几十盘不同种类、不同做法、不同味道的鱼被人一一端到他的面前。
老鸨站在一旁,心里祈祷能对他的胃口。
最好他不挑食,他最喜欢吃鱼,更不挑鱼的种类和味道。
最好老鸨做的鱼他都喜欢。
可天也不遂老鸨愿,偏偏傅霆深只选中了我这条小鱼。
老鸨痛心疾首,却还是不死心,悄悄在傅霆深的碗里加了其他鱼。
结果傅霆深不仅不吃,还把桌子给掀了。
并且放下狠话,说再有下次,以后就要戒了春仪园的鱼。
对,春仪园,这是我们园子的名字。
听着像是春天去郊外游玩的地方,没想到是钓鱼的地方。
老鸨听闻大惊,暗中把我拉到一旁。
教我这条小鱼怎么牢牢地抓住傅霆深这条大鱼。
「一下午速成钓鱼**」很有成效,傅霆深被我逗得直乐。
那天以后,傅霆深成箱成箱地往园子里送东西。
不止有要送给我的东西,还有他和他侍从的东西。
之后更是过分,他们简直是住在园子里了。
而我的床铺,也从姑娘们的大通铺搬到了园子里唯一一处最繁华的院子里。
就这样,「清远姑娘」的牌子被挂在了园子最上面。
俗称,头牌。
傅霆深不同于我见过的其他男人,他的身上有一种超脱阳刚的美。
举手投足间散发着一种柔和而神秘的魅力,令人不由自主地为之倾倒。
我眼瞎,我看不出来。
这是别人说的。
不过我跟他往人前一站,众人的反应搞得反倒像是我占了他大便宜似的。
「死丫头,吃得这么好!」
「仙人,仙品啊,简直。」
「快让开,让我偷吃一口。」
傅霆深对这些话倒是很受用,一边嘴角翘得老高,一边还要装作不在意、不喜欢。
「清清,别听那些人胡说,不管怎么样,我是最喜欢你的。」
这时我总会对他微微一笑,然后一把抱住他,「老爷,我也最喜欢你!」
屁。
其实在他看不到我脸的时候,我眼白都翻出来了。
我承认我刚开始也被他迷住了。
被他鼓鼓的钱袋子迷住了。
大鱼点到小鱼的时候,我当时高兴坏了。
老天奶有眼,终于轮到我抱上大鱼的大腿了。
回家之路指日可待啊!
以后再也不用可怜巴巴地一毛一毛地存钱了。
所以傅霆深要的爱,我尽我最大能力满足他。
我不是爱他,只是因为他是客人。
仅此而已。
能给我钱,能帮我离赎回卖身契的日子越来越近。
任是谁我都笑意相迎,投怀送抱。
我也只把他当做普通的客人。
可他并不普通。
真是日久见人心,人心隔肚皮,人不可貌相!
「呸!」
一想到他后来做的那些烂事,我没忍住对着路边的雪堆狠狠踹了几脚泄愤。
傅霆深简直烂透了!
空有一副好皮囊,平日里净不干人事。
可偏偏还是有不少人喜欢他。
其实我也明白这个道理。
看到皮相称心的男子,心中难免会生出欢喜。
他的一眉一眼,在你眼里都泛滥出烟花。
即使只是见过面,并没有相处过,也不妨碍对他的喜欢。
因为你对他的喜欢自会为他生出骨,填满肉。
你会在脑中把他想象成你爱的样子和他爱你的样子。
举个例子。
就拿喜欢傅霆深皮相的人来说,他眉眼温柔,看着性情温和。
喜欢温柔的人,会觉得他如众人看到的一般,简直是天选心头爱。
喜欢外冷内热的人,会觉得他对所有人温柔反而是一种疏离感,也是天选心头爱。
你喜欢什么,他就是什么样子。
他什么样,你就喜欢什么样。
总之,全是你们给他赋予了完美的身份。
有些人,或者物件,没得到手之前是千般想万般爱。
不论从哪个方面看,都觉得是如此的完美。
但要是真到手了,真相处了,就知道其实是自己的喜欢和爱意在蒙蔽自己。
这种废话不需要我来说明。
只是喜欢一个人不能只看皮相。
人品道德也很重要。
记住,选男人可要仔细仔细再仔细!
不过这个对我没啥用。
毕竟园中女子,哪能有挑选客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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