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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回忆:逃回家的路上

「从后门出去,左转一直走。」

这条路上已经盖了不少我未曾见过的房屋。

寒冷的雪天,大家都在屋子里取暖。

偶尔遇到拐角几处叫卖炊饼、热汤的小铺子。

草棚里稀稀拉拉坐着几个人。

我裹紧暖帽,装作不经意间绕过去。

害怕被人认出,也害怕被当作什么奇怪的人记住。

「遇到第五个路口再左转,一直往前走,会看到村子。」

我呆站在一片洁白中茫然。

记忆里的麦地和有标志性的大石头都被大雪淹没,我根本分不清路口在哪里。

午时的太阳好弱,连最上层的雪都融化不了。

所有都被白茫茫的大雪覆盖。

路上的树是一样的,光秃秃的。

一路上没有草,没有花,没有记忆中熟悉的地标。

路上遇到几个人,我也不敢上前去问。

「第五个路口,第五个路口……」

我拼命回想记忆中第五个路口还有什么显眼的东西。

突然,我想到第四个路口那里,有一条很深的河沟。

雪再大,总不能把河沟都填满,总会有明显的凹处。

只要找到那条河沟,顺着河沟走,也能找到家。

我瞬间有了力气,踩着绵绵的白雪小跑起来。

我找到了那条河沟。

原因是我踩空摔进去了。

从厚厚的雪堆里爬出来,我顺手抓了一把塞进嘴里。

「好凉。」我被冰得龇牙咧嘴,心里却很轻松。

饥饿、劳累,我都感觉不到。

我只感到快乐。

特别是看到熟悉的山头,更想大声喊一嗓子。

记得家里很穷,没钱租借耕地。

阿娘就领着我到一处荒山上寻了一块地方种粮食。

那里有我和阿娘快乐的回忆。

脚下越来越轻快,我开心得像要飞起来。

「我马上就到家了,马上就能见到阿娘了。」我兴奋地在雪地里大喊。

太阳一点也不弱,太阳好温暖!

「笃笃,笃笃……」

沉寂的世界里突然出现了别的声音。

一阵沉稳而有节奏的声音由远及近,仿佛踏着无形的鼓点。

我立马警觉,收起欢快的心。

裹紧衣服,只露出一双眼睛,祈祷无论是谁,都不要注意到我。

偏偏天不遂人愿,马蹄声最后清楚地停留在我身前。

我没忍住向旁边瞟了一眼,马蹄闯入我的视野范围内。

心「扑通扑通」地狂跳。

回想昨夜躺在床上装睡,我偷听到傅霆深和他侍从的对话。

他们今早天还没亮就出了城,说是商队回来的路被大雪封住,要带上人手去清雪。

这一趟肯定赚不少钱,连傅霆深都亲自去了,可见其重要。

我在心里预想着最坏的打算,就是傅霆深已经知道我逃跑了。

但一边是金子,一边是妓子。

是个人都会选前者,傅霆深不会傻到这种程度。

可马蹄始终在我的眼里踢踏,甚至逐渐放慢了步伐。

「应该是我走在路中间挡了路。」

「不会有人认出我的,不会的。」

「不会的,不会的。我都要快到家了,不会这么背吧?」

我在心里默念一万遍「阿娘保佑我,阿娘保佑我」。

虽然想拔腿就跑,但这种情况突然跑的话,也太奇怪了。

我不动声色地挪到路边给马让路,希望这人只是凑巧和我同路。

「我已经赎身了,我不是园子里的人了。就算他来了也没用。」

默默在心里安慰自己,试图压住因惊吓快要跳出的心脏。

就这样走到一个路口,马儿和我分道扬镳。

我稳住心神,装作无事,继续走了一小段路。

直到骏马疾驰,耳后再听不到马蹄声。

我如释重负,整个人失魂跌坐在路边。

颤巍巍地回头望向马儿远去的方向。

那匹马浑身雪白,骑马的人身上穿的也是一身白。

二者与天地白茫茫融为一体,难以分辨。

原来如此,怪不得一直没发现后面有人。

我松了一口气。

只是望着那人身上披着的大氅,总感觉有什么东西没想起来。

站起身后,我顺着河沟继续赶路。

刚才这个误会,吓得我现在身上还在打寒颤。

不过这倒让我想起第一次见傅霆深的时候了。

傅霆深的出身家世,我一概不知。

只知道他是个商人,手底下有个很大的商队。

傅霆深很有钱。

知晓他要来园子,老鸨特意闭园三日。

傅霆深来的那一天,园子里的姑娘们像刚从河里捞出的鱼一样。

一个个清洗干净,放好佐料做熟后装进盘子里,供他品尝挑选。

几十盘不同种类、不同做法、不同味道的鱼被人一一端到他的面前。

老鸨站在一旁,心里祈祷能对他的胃口。

最好他不挑食,他最喜欢吃鱼,更不挑鱼的种类和味道。

最好老鸨做的鱼他都喜欢。

可天也不遂老鸨愿,偏偏傅霆深只选中了我这条小鱼。

老鸨痛心疾首,却还是不死心,悄悄在傅霆深的碗里加了其他鱼。

结果傅霆深不仅不吃,还把桌子给掀了。

并且放下狠话,说再有下次,以后就要戒了春仪园的鱼。

对,春仪园,这是我们园子的名字。

听着像是春天去郊外游玩的地方,没想到是钓鱼的地方。

老鸨听闻大惊,暗中把我拉到一旁。

教我这条小鱼怎么牢牢地抓住傅霆深这条大鱼。

「一下午速成钓鱼**」很有成效,傅霆深被我逗得直乐。

那天以后,傅霆深成箱成箱地往园子里送东西。

不止有要送给我的东西,还有他和他侍从的东西。

之后更是过分,他们简直是住在园子里了。

而我的床铺,也从姑娘们的大通铺搬到了园子里唯一一处最繁华的院子里。

就这样,「清远姑娘」的牌子被挂在了园子最上面。

俗称,头牌。

傅霆深不同于我见过的其他男人,他的身上有一种超脱阳刚的美。

举手投足间散发着一种柔和而神秘的魅力,令人不由自主地为之倾倒。

我眼瞎,我看不出来。

这是别人说的。

不过我跟他往人前一站,众人的反应搞得反倒像是我占了他大便宜似的。

「死丫头,吃得这么好!」

「仙人,仙品啊,简直。」

「快让开,让我偷吃一口。」

傅霆深对这些话倒是很受用,一边嘴角翘得老高,一边还要装作不在意、不喜欢。

「清清,别听那些人胡说,不管怎么样,我是最喜欢你的。」

这时我总会对他微微一笑,然后一把抱住他,「老爷,我也最喜欢你!」

屁。

其实在他看不到我脸的时候,我眼白都翻出来了。

我承认我刚开始也被他迷住了。

被他鼓鼓的钱袋子迷住了。

大鱼点到小鱼的时候,我当时高兴坏了。

老天奶有眼,终于轮到我抱上大鱼的大腿了。

回家之路指日可待啊!

以后再也不用可怜巴巴地一毛一毛地存钱了。

所以傅霆深要的爱,我尽我最大能力满足他。

我不是爱他,只是因为他是客人。

仅此而已。

能给我钱,能帮我离赎回卖身契的日子越来越近。

任是谁我都笑意相迎,投怀送抱。

我也只把他当做普通的客人。

可他并不普通。

真是日久见人心,人心隔肚皮,人不可貌相!

「呸!」

一想到他后来做的那些烂事,我没忍住对着路边的雪堆狠狠踹了几脚泄愤。

傅霆深简直烂透了!

空有一副好皮囊,平日里净不干人事。

可偏偏还是有不少人喜欢他。

其实我也明白这个道理。

看到皮相称心的男子,心中难免会生出欢喜。

他的一眉一眼,在你眼里都泛滥出烟花。

即使只是见过面,并没有相处过,也不妨碍对他的喜欢。

因为你对他的喜欢自会为他生出骨,填满肉。

你会在脑中把他想象成你爱的样子和他爱你的样子。

举个例子。

就拿喜欢傅霆深皮相的人来说,他眉眼温柔,看着性情温和。

喜欢温柔的人,会觉得他如众人看到的一般,简直是天选心头爱。

喜欢外冷内热的人,会觉得他对所有人温柔反而是一种疏离感,也是天选心头爱。

你喜欢什么,他就是什么样子。

他什么样,你就喜欢什么样。

总之,全是你们给他赋予了完美的身份。

有些人,或者物件,没得到手之前是千般想万般爱。

不论从哪个方面看,都觉得是如此的完美。

但要是真到手了,真相处了,就知道其实是自己的喜欢和爱意在蒙蔽自己。

这种废话不需要我来说明。

只是喜欢一个人不能只看皮相。

人品道德也很重要。

记住,选男人可要仔细仔细再仔细!

不过这个对我没啥用。

毕竟园中女子,哪能有挑选客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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