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美的男人左手捏着下颌,无名指上的金戒指光华闪耀,浅淡的嘴唇闭合,脸部的线条绷紧,偏长的头发遮住他的脸色。
金香言耷拉着脑袋被霜打了的茄子,概括了一遍自己讲述的话,“爸爸,我被男朋友甩了。”
男人再也忍不住重重拍向桌面,砰地一下,捎起的风拂开他的额发,展露他的一脸怒容。
“居然连我金妄的儿子都敢欺负!混小子!”
黑色皮鞋踩着地板,金妄从劳伦斯沙发站起身又坐下,愤怒的火焰在他的眼中跃动,余光一瞥儿子的失落,将将咽下嘴边的骂声。
金香言抬起头,捏着手指解释:“爸爸,他不坏,只是我们没办法继续在一起。”
其实他还藏了一些事实,他只是把失恋的事情告诉金妄,没讲石明钧对他说的那番话。
金妄发出一声冷笑,“香香,他没你想的那么好,这种人就是自私。”
金香言单纯,没他阅历多,但凡多谈几个,就该知道这样的男人最无情自私。谈了四年还不想公开,甚至还敢诱惑他的儿子瞒着他,听听,这还得了!
他的儿子他了解,如果那个臭小子没做什么,金香言绝对不会念念不忘,顶多哭一次就不会再纠结,哪像现在一样,委屈得只能跑他面前倾诉。
他大爷的!
居然敢这么耍他儿子!
金妄恨不得现在就把人抓来打一顿。这个愤怒的念头刚升起,一个毛茸茸的脑袋就趴在他的腿上,衣服也被揪了揪。
“爸爸,不要生气,我现在已经没那么难过了。”金香言瓮声瓮气说道。
说完后,他确实好了很多。
怒火顿时像被浇了盆冷水,憋屈得无处发泄。金妄看着他的儿子一阵沉默,不明白他是随了谁的性子。思考两秒后,他不禁扶住额头,太阳穴突突的疼。
金妄往一旁的相框上瞧了眼,高挑的单马尾女人眼神睥睨,从照片中不断透出冷气,而挨着她的男人英俊潇洒,瞧着也不是窝囊的性子,他郁闷地低头看回他的儿子。
留着齐耳发的男生蜷缩着身子窝在他怀里,没有表情时倒也还能唬人,天生一张冷脸,就是眼睛太圆,还多了点萌,导致没什么威慑力,要是多说几句话更不得了,完全藏不住软包子的性格。
金妄回忆了一下,发觉金香言从小就这样,没跟人发生过争执,打架更是没听过,但他也不是完全没脾气,他只是懒得吵,不喜欢就远离。
不过,可能正是因为金香言没什么心眼,当初他才会放下芥蒂。
金香言四岁以前,一直在外婆家待着。直到那天,金妄应酬时听到别人提起他们的儿子,才忽然记起他也有一个。
把金香言接回家后,他圆溜溜的眼珠子四处转悠,抱着他的玩偶就是不吭声,跟他说话也只是抬头看看。
当时金妄还以为他儿子是不是得了自闭症,还是其他什么病症。结果检查报告下来,一切正常,金香言就是单纯不爱跟他说话。
金妄当场气笑了,甚至怀疑他这个儿子是故意气他,当时工作又忙,没空培养感情,干脆放着让家教老师教。
直到那天晚上十一点应酬完回家,他头疼地扯松领带,刚要躺沙发上休息,一个矮个子的男孩突然闯入眼中。
金妄诧异望去,男孩高高举起牛奶递到他眼前,稚声稚气说:“爸爸,要喝牛奶吗?”
两人大眼瞪小眼,静默了好一会。
金妄一时不知该作何感想,看他举得累还是接过手一口喝下。之后的每个晚上,金香言都要端着一杯牛奶等他,把他喝得看到牛奶就想吐。
后来一问,金香言一脸吃惊地说:“爸爸不是喜欢喝牛奶吗?每次喝完牛奶就会说好多话。”
金妄从此知道了,他的儿子就是缺心眼。
回忆起来,金妄反倒不气了。
起码他的儿子吃过亏长了教训,倒也不算坏事,要是真捅出篓子还有他兜底。
金妄怜爱地摸了摸金香言的脑袋,随后递给他一张卡,“香香,里面有一千万,听爸的,你拿着这些钱去多找几个男人,一个贫困生而已,见多就不稀奇了。”
金香言心想,一个石明钧他已经应付不过来了,要是再来几个还得了。不过......他心思一动,记起了当时他穿着男仆装,石明钧满眼珍惜的模样。
这是他最怦然心动的时刻,当时石明钧还喊了他宝贝。
因此他犹豫着问:“爸爸,他们会把我当宝贝哄吗?”
都是金主了还能不哄?那些人又不是傻。
金妄正要拍桌承诺,动作一滞自我反驳暗想道,说不定真有人就是蠢。看着金香言眼巴巴的可爱模样,他改了话,“咳听爸的,去开家男仆咖啡厅,他们绝对把你当宝贝!”
这样能筛选没有服务意识的人,准没错!
金香言对上了他信誓旦旦的眼神,忽然福至心灵,顿悟了,沾沾自喜地把他爸爸的卡揣在怀里。
对哦,去当男仆就会有好多人喊他宝贝,他这就去找人开店!
他坐起身,对着他爸的脸颊亲一口,乖巧道谢:“谢谢爸爸。”
金妄也被哄开心了,目露慈爱地看着他儿子的背影走远,即将消失时猛地叫住,“等等,现在太晚,明天再去。”
金香言思来想去,也觉得有道理,拐着方向回了房间。
就在这时,他接到于耿的消息。
【于哥:香言,今晚我不回宿舍,给你点外卖?】
金香言懵了懵,摸着已经填饱的肚子,心里顿含愧疚,他完全把于耿给忘了。
【禾口:不用啦,我今天回家不在宿舍,谢谢哥哥,么么么!】
金香言用三个“么”字代替了他的愧疚。
*
看到消息的于耿不由得掩住嘴,笑声还是止不住指缝中溢出。
谭安弈似笑非笑:“有于回衷的把柄这么开心?还是说......”他意有所指地瞥着霓虹交错的光线,“你喜欢这种地方?”
他不紧不慢地迈着步子,混入微醺的空气中,劲爆的音乐伴随着欢畅——他们来到了午夜海酒吧。
于耿收起手机,可有可无地耸了耸肩,“你知道的,我不喜欢这种地方。”
于回衷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喜欢花天酒地,一把风流骨,幸好只喜欢男人,没留下什么种。他爹最近不知道抽的什么筋,突然关注起他来,还要他去把于回衷带回家。
一看到地址,于耿差点恶心吐了。
于回衷在gay吧,这就意味着他也得亲自去一趟,这么恶心的事情,于耿扭头就拽上了他哥们,以一辆兰博基尼作为代价。
谁知谭安弈根本看不上,闻言也只是淡淡瞥了他一眼,在跑步机上的步子未曾放慢。
“不去。”
“哥们帮个忙呗,这事要是让我心上人知道,我清白就毁了!”最后于耿只能摆出这个理由。
谭安弈这才勉强应下。
他们的目光在人群中搜寻,可惜人头太多,一时半会真找不完。
“你走那边。”谭安弈指着左边,而他往右边走。
于耿应声,“行。”
谭安弈穿梭在嘈杂的人声中,不由得按了按额头,他不喜欢这种环境。
散漫的目光往人群一望,骤然顿住。
不远处身穿白衬衫的青年异常眼熟,他依旧冷淡,身旁却周身围绕着不同的男性,审视的眼神一如那晚所见。
谭安弈压下眉眼,内心没由来地烦躁,脑海中浮现出另一个低头耷脑的男生,垂在耳下的尾发掩住闪烁的眸光,像一只可怜又失落的小狗。
他认出了眼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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