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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第十一回:路不拾遗

“这是什么?”

“回将军,是斗笠。”

“哪里来的!”

吕蒙怒声呵斥的模样,就好像那个斗笠是什么截获的间谍密函一样。

“属下怕官府的铠甲暴露,就从民家取来遮挡。”

“出征时,我是不是和你们说过,不许取百姓的东西!”

“是......”

吕蒙将那斗笠交与身旁的副将手中,随后,他缓慢又沉重地拔出腰上的佩剑,剑尖对准那名小将的喉咙。

“按照规矩,于理当斩。”吕蒙厉声道,“但是你取百姓的东西也是为了我们的行动,你又与我一样南渡而来,你也还有妻小要照顾,于情,我下不去手。”

难道要通融了吗?

星泽盯着那一边,笔尖即将在竹简上落下时,只听什么东西掉落到地上,周围将士倒吸一口冷气,气氛瞬间坠入冰点以下。

他抬起头,小将的头滚落到地上,鲜血染红了一片土地。

他的血顺着吕蒙手中的剑刃一路滴落,滴答,滴答。猩红色在月光与银光剑刃之上,格外骇人。

“......但是规矩就是规矩。”吕蒙沉重地一甩佩剑,一把握起旁边倒好酒的酒碗,仰头将酒一饮而尽,而后,他把酒碗重重放回原位,用洪亮的嗓音高声道,“我再说一次!若是还有人敢拿老百姓的东西!就算是为了我们的行动!我一样斩首!(1)”

星泽暗自咽了口唾沫,他也不是小孩子,也不是第一次看见头身分离的尸体惨状,只是这一次确实有些不一样,到底是哪里不一样,他又说不上来。

收尸队利索地走到那名小将的身体前,着手从他的身上翻下能证明身份的符牌,又摘下他的私人物品,他们的动作轻快又熟练。其中一人注意到星泽在偷看,还朝他招招手。

星泽摆手婉拒。

收尸队继续招手。

星泽妥协,来到他们面前,收尸队贴心地用布遮挡了脖子的缺口,只是还没有凝固的血还在持续地将那块布染色。

“有看上的吗?”

“这些不是都要给他们家送回去吗?”星泽捏着鼻子,反问。

“是啊,方便携带的私人物品都要还回去,但是不方便携带的东西,如果你不要,就跟着他一起入土了。”收尸人镇定地从他身上翻出一块有刺绣的手帕,“一看就是他媳妇给他绣的,真好看。私人物品一件。”

“你看这个,小孩子的玩具,嗯,好像还能闻到小孩子的味道。”

“是不是出发之前,被他孩子塞上的?”

“这个发冠也给他摘了,还有束带,束带也摘了。”

“衣服给他切个完整的碎片下来,不要那块,那块沾泥了!”

收拾队在他的身上有序地扒下他身上所有的物品,整理到身旁的一处,等到私人物品全部取下,又开始卸下公家的物品。

这个拆卸的画面让星泽想起孙鲁班在府里把仆人当娃娃,给她打扮完又一层层胡乱地拆掉,拆得乱七八糟。孙权经常不在府里,步夫人性子软压不住她,仆人们又因为她是主子无法发作,至于星泽,孙鲁班倒是不知道为什么很怕他、在他面前总是讨好的模样,但他拒绝帮忙。从这群人联手把他亲爱的妹妹气出孙府之后,他就没准备处理自己份外的事情。

“星泽!过来喝酒!”

“是!”

他的思绪被那边的将领们打断,收尸队也差不多处理完毕,开始找布兜住这个小将,准备找个地方挖个坑,就地掩埋。

星泽往另一边走了两步才想起来,他好像都不知道那个被杀鸡儆猴的小将叫什么名字。他转过头,凝视了一会儿。

“星泽!”那边不耐烦地催促他。

“来了!”

算了,也是第一天认识。

他淡淡地想着,接过了眼熟的将领递来的酒碗。

这次是秘密行动,没有带后勤,所以晚饭必须靠他们自己解决,还好,大部分人都不讲究吃饭,能吃饱就行。

反正食物煮熟时的气味,不管怎样都很诱人。

“吕子明呢!吕子明!”

虞翻嚷嚷着吕蒙的名字,颇为不满地从军账走来。

“这边!”

“你,跟我过去。”

“是。”

星泽感觉自己像条狗,被掐着脖子拎来拎去,他不信这些人对朝旭也这么不客气。

吕蒙处理完小将的事情后,独自坐在军队边上,借着月光,用布仔细地擦掉剑上的血迹,听见虞翻在喊他,便停下动作,将佩剑收好。

“怎么了?”

“我知道你没有进城是觉得,不能动百姓的东西,也不能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大军入城了百姓肯定会不安,所以我们在城外扎营。”虞翻道,他的前半句话居然每个字都能被记录,让星泽有些意外,但很快,他又不意外了,“但你是不是傻啊?糜芳投降、糜芳那个二流子墙头草,他能在这里守城还不都是因为他妹妹是刘备的夫人。就和旁边这个二愣子一样,能出现在这里全是因为有个受宠的妹妹,有个屁的公信度。”

星泽的手顿住了,合着抓他过来是为了当反面教材。

“那您的意思是?”

“听不懂吗?这个城里只有糜芳真心归顺,你现在不去里面占领城池,信不信一觉醒来家被端了?哎呦,我的小兄弟,快进城去控制要害,别傻愣愣地在这里磨剑了,走啊,快走啊!”

吕蒙被说服了,迅速起身,对着围着篝火捧着碗的将士们高声喊道:“全体集合!我们先把城打下来再吃饭!(2)”

趁着集合,星泽开始用一些文化人的手段,记录虞翻说的话——就是给他重新措个词再写。不巧这番举动被虞翻看在眼里,他拍拍星泽的肩膀,语重心长地来了一句:“小兄弟,叔叔说话不好听,你别介意啊。你肯定比那糜芳强,真的。”

“怎么证明?”星泽反问。

“我们至尊眼光肯定比刘备好,贼棒。”

说着,他重重地拍了拍星泽的胸口,比了个大拇指。

(注释1,参考文献:《三国志卷五十四·吴书九·周瑜鲁肃吕蒙传第九》蒙麾下士,是汝南人,取民家一笠,以覆官铠,官铠虽公,蒙犹以为犯军令,不可以乡里故而废法,遂垂涕斩之。于是军中震栗,道不拾遗。)

(注释2,参考文献:《三国志卷五十七·吴书十二·虞陆张骆陆吾朱传第十二》蒙未据郡城而作乐沙上,翻谓蒙曰:“今区区一心者麋将军也,城中之人岂可尽信,何不急入城持其管籥乎?”蒙即从之。时城中有伏计,赖翻谋不行。)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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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第十一回:路不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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