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楼虽偏,附近小吃摊却多,每到傍晚,烟火就徐徐从巷口飘出来。线面、馄饨、炸串,混着来来往往的客人的脚步声,飘到二楼窗台。
下班,回家前,她总会被这阵烟火气绊住。
程云绯喜欢楼下的小馄饨,八块钱一份,有十五颗。天气好时不打包,就地在路边边吃边跟老板江姐唠嗑。江姐来自邻市,爽快,话多,知晓十里八乡好多人的八卦逸闻。她听着,不时应和老板几句,心里记下许多可当素材的故事。
她经常在小摊看见他。或浅或深的衬衫,偶尔着正装,风尘仆仆地取完馄饨就走。路遇,易遇会牵起一个笑,低声唤句程小姐。她则颔首,勾勾地追着他离去的背影望上半晌,埋头继续吃了。
下雨天,程云绯踏破水坑奔来馄饨摊,江姐熟稔地捞上一碗,替她仔细打包好。
她一手举着公文包遮雨,一手拎着馄饨向公寓楼跑。
鼻尖先是闻到熟悉的橙花香,她脚下打结,高跟鞋差点被楼梯绊倒,被人一手抓住了。
“小心。”
拉扯后的惯性牵引着她扑向一个携风带雨的怀抱,贴久了,暖意才一点点熨上来。
程云绯立刻站直,手里的宵夜经碰撞,汤水撒了一地。她像是终于找到活路,忙蹲下来收拾狼藉。
男人的影子始终稳稳地笼罩着她。
她仿佛在影中渡轮,惶惶终日,无处上岸。最后越擦越急,秀气的眉眼皱作一团,仰面朝逆光看不清的人影局促道:“抱歉,挡住你路了。”
他这才慈悲地一弯身。
“没关系,程小姐,我来帮你。”
易遇掏出一条手帕,单膝触地,发丝在空中摇晃。楼梯间狭窄,昏暗,刚刚好容下两个成年男女。程云绯也半跪着,耳畔他的呼吸清晰可闻,胳膊总是打架,她茫然地抬首,跟两眼弯成月牙的易遇对视。对不起,他说。程云绯心口像是遭蚂蚁咬了一口,不大自然地嗯。
好半天,总算是将油汤擦净了。
“其实会有人来清理的。”
易遇轻轻扶着她站起,说。
“我知道,只是总感觉不好意思。” 程理了理裙角,易遇已经松了手,她迎上他妥帖的目光,“谢谢你,易先生。”
“叫我易遇就好。”
她在心里咂摸这两字,没多言。
好像总能撞上跟他一道上楼梯的机会,例如眼下。
“怎样,搬来这里,住得还习惯吗?”
“都好,就是夜半有些吵。”
易遇顿了顿。
“是我弹琴的声音太大了吗?”
不是。程低头,眼光摆在粘上泥泞的鞋尖,她倒第一次知道邻居还会弹琴。
易遇轻松就能看到女人细腻的后脖曲线,沿着向上,是轮廓明朗的耳朵,和被夜光照拂的脸颊。他也学她埋首,以掩饰唇角的一抹笑意。
“是屋子里总有怪声音,吵得我睡不着觉。”
“哦?”
“你知道怎么回事吗。”程已经抬起头,突然一改先前羞怯的样态,两眼在蓝盈盈的夜光下像又透又亮的玻璃珠,他来不及作响,微微发怔。程云绯继续走着,登上几节楼梯,才自上而下地俯视他,逼问的语气游刃有余。
“嗯?易遇?”
“可能是听错了吧。”
“不会,我听得很清楚,像水滴,又像血珠子,每夜每夜地响。”
见他不回话,程云绯凝视他的皮他的骨,恨不得在他身上看出个血窟,才悠然道:“我开玩笑呢,你不是说那是座凶宅嘛。”
“哦。”
他答,漫不经心地跟了上来。
“那场凶杀,是真的吗?”程云绯问。
“是的。”
“那天你在家?”
“不,我那时并不住这。”橙花的淡香渡到鼻腔,她听见易遇轻描淡写地回,“听邻里说那人姓古,喉咙被整个割开,死相很瘆人。”
程云绯点点头,好像谈论的内容事不关己。她说了声再见,就掏出钥匙转开门锁,回家了。
易遇有双浸满雨水的眼睛,潮雾漫漫,能溺死一个整颗心都掏给他的女人。
偏他爱笑,睫羽动人,女孩似的浓密精巧。带着秘密与醉后的辛狂,悄无声息地,贴近你。
一开始,她以为他是个友善的普通人。
程云绯同他散过几次步。晚饭后,稀里糊涂地撞见,稀里糊涂地跟着走了。易遇邀她去家附近的人工湖,一圈又一圈,慢慢地散完,回家大概九点。路上话题多由他开启。健谈,漂亮,有分寸感,是她对他的初印象。
他聊到工作,说自己在复生金融上班,程知道这家公司,直接隶属于近三年以势不可挡的劲头在西大州崛起的复生集团。她不免正色瞧了眼他,易遇领到神色,好笑地问:“怎么了?”
“没什么。”有来有往是社交礼仪,程云绯掂量着说,“我是一名记者。”
“心怀正义的职业,程小姐很了不起。”
“不至于,谁不是混口饭吃?”程讲得很辛辣。
他她已围着湖景走到对岸了,夜灯扑朔,宛如飞蛾。她不慎踩碎一只飞落的蛾子,昆虫翅膀四分五裂的触感叫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程云绯下意识朝他那边靠。易遇没躲,任她凑近,其实两人距离并不短,被他这么直挺挺地一站,反倒显得热扑扑的。她几缕碎发撩到耳后,刻意不看他。
“你让我喊你名字,你又为什么不叫我名字。”
易遇没预料她会这样问。反应了会,眉尾一挑,转而问:“程云绯,云绯两字怎么写?”
“流云的云,绯红的绯。”
他一字一句地念,像是在咀嚼糕点,两眼却直勾勾地盯着她瞧。
“云绯。”
程云绯紧抿唇,祈祷夏夜温柔,耳尖不至于红得太显眼。
她现在清楚了,易遇或许友善,但绝不普通。
——至少不是女人眼里的那种普通。
“你不问我的名字怎样写吗?”
他还在瞧她,身体不由自主地贴近,气息也混淆在一处,分不清你我了。轮到程云绯驻足,脊梁挺得笔直,胃部似有火在烧。她僵硬地看了他眼,发现易遇神情极诚恳,分毫不觉当前因他引燃的过火气氛。
飞蛾任劳任怨地舞旋着,投下一团团杂乱的剪影。
一颗豆大的水珠落在她眼皮上。
而后是第二、第三颗。
下雨了,程云绯惊叫一声,环住他手腕向家跑。幸好穿的是长裤,步子迈起来轻便。
易遇无声地跟在身后,视线逡巡在她和他相贴的肌肤间。
再一次,她光明正大地逃掉了,甚至牵着他一起。他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凡事讲究事不过三。
饮食男女,爱吃,讨爱。
她和他共进第一个午餐。在当日晨,他们到早市买新鲜的鲈鱼和豆浆。
必定是周末。周六或周日,程云绯记不清。
易遇,易先生。高大精巧的身躯梦一般出现在家门口,还要丢垃圾?抑或去晨跑?他怎么精力无穷无尽。可程云绯难以拒绝,她后知后觉了他的可怖。温存的狠意,最最要人命。一步之遥,易遇坦荡地邀女人去逛早市,“你爱吃鱼吗?”“还好。”“中午我做给你吃,好吗?”简约低调的门扉安静地伫立在男人身后,而他缓慢、煎熬地浮出画框,成了不安分的画中人。
程云绯也是鬼迷了心窍。好吧,她说。
拣选这件事,易遇好像很不会做,很快就退到她身后乖乖站好。她与商贩讨价还价,易遇一直盯着看,晨光正好,挥洒了一身。程云绯谈好价钱,他掏钱付账,两人手中拎着新鲜的蔬 果肉,并排走在晨曦满载的归家路。
这副场景太平常,太自然,简直不像会发生在如她他之人身上的荣宠。
程云绯不可避免地想得更深。
她知道他的眼能溺死一个女人,于是不肯轻易抬眸。侧脸与后颈叫愈来愈高的太阳炙烤,疼,心疼。
易遇定睛看她的姿态没变过。
温柔得像风,又晦默得像雨。
易遇领她回他的家,门锁打开时发出咔塔一声脆响,程云绯心头被什么狠狠撞了下,几乎站不稳。她小心调整呼吸,他就在不远处等她调整呼吸,请她迈入他的界域。
做饭是要两个人一起的。说好他做鱼,她就顺理成章地处理起其余素菜。洗,切,炒。每一步井井有条。易遇那边还在剖鱼肚,刀尖闪着光,亮,寒,手法更是锐不可当。血早在菜场放干了,可怜兮兮地挂在肉肚上,像开了裂的石灰墙。切得像在杀,可惜无血,少了甜腥的生气。
蒸鱼上桌快,吃得也快。
豉油浇上,鲜亮,油汪汪。
她也漂亮,鲜切。
易遇。她轻声唤他名。
怎么了。
抬眸微微的一瞧,又放下了。
易遇被她这欲言又止的派头逗得直笑。真爱笑,他对谁都这样吗。
“我大学来过这附近。”她说,“算起来也有十年了,那时怎么想到未来还会住到这里。”
“来这边做什么?”
“实习经过。没记错的话,这片城区还有一所孤儿院。”
她转移话题的功力生涩,简直像在故意留把柄。他不动声色地挑了挑眉。
“嗯。”
想了想,又说:“我以前就在那家孤儿院生活。”
程云绯愣了。这是正确的反应。
“小时候吗?”
“不小了,十五岁左右。”
她在想象中勾勒眼前人青春期的模样。那时他应当更稚嫩,轮廓带着柔软的折角,比现在矮一些,瘦一些,是否也很爱笑。她没问易遇被孤儿院收留的原因,易遇等了半晌,略有些失望似的。吃着她亲手炒的菜,继续说:
“那年家中突遭变故,父母遇难,亲戚都忙,所以。”
下半句没说。程懂了,思忖着问:“后来呢。”
“后来?”易遇抬眸,两眼轻飘飘地,攫走她通身的注意。“后来就遇见了你。”
“易先生,我可不吃这一套。”
他似笑非笑地点头:“我知道。”
之后没人吭声。
鲈鱼单面被两人剔净了肉,程伸筷子翻面,易遇就夹住鱼尾帮忙。鲈鱼翻身,成了一副残羹冷炙的可怜样。
“大一的时候,我曾去孤儿院当志愿者,认识了一个孩子,叫小玉。算起来他当年跟你一般大,也就十五六岁的光景,或许你们还见过呢。”
程云绯说。
“哪个玉?”
“宝玉的玉。”
他思索片刻:“我不记得这个人。”
程遗憾道:“大三再去,小玉已经被领养了。我再没见过他,要不是今天偶然同你聊起孤儿院,估计到死都想不起来了。依稀记得,那时所有孩子都叫我姐姐,只有他喊我小云老师。”
易遇情不自禁地笑起来:“毕竟你们差不多大。”
“是呀,那会我也每当自己是大人。”程云绯苦笑着轻摇头,话锋一转,“你后来也被收养了吗?”
“嗯,是归国的一个远亲。”
“他待你好不好?”
程云绯问得尤为认真,盯得易遇心中颤动,仿佛被烫着了,匆匆撇开头。
“什么算好,什么算不好。如果不能跟所爱之人生活,纵使锦衣玉食,也是不好的。”
她眸光一暗,答不上来。良久,易遇才故作轻快地宽慰说:
“但你放心,小玉一定去了个好人家。”
“当然,他是个好孩子。”
没等到男人回话,程云绯奇怪,抬头,正好跟定睛凝望她的易遇对上视线。
“那我呢。”
易遇说,似笑非笑。
“我是好孩子吗?”
程云绯局促地扯了扯嘴角。说什么呢,没脸没皮的。餐桌下踢了他一脚,易遇呼痛,两眼始终定在她脸上。程云绯没招了,索性也**裸地瞧他,瞧他的眉,他的眼,他挺拔精致的鼻梁。
漂亮男人的天职是闭嘴,乖乖被女人的眼神蹂躏。易遇做得很好。
一餐食不知味。忘了怎样结束,又怎样起身,踱到大门。
再回神,手腕被人勾住,动静惊醒了走廊的声控灯。她回首,看见男人铅灰色的眼眸晦暗一片,似在酝酿什么深重的妄念。渴求着,静候着。程的心轰然倒塌。她鬼使神差地贴近,迎着不清白的灯光垫脚。
下一秒,他俯身吻了上来。
一手控着她后脑,五指深深、深深地探进披散的长发间。
另只手严丝合缝地贴在她腰际,把玩女人腰线的弧度。
她恨他的游刃有余,更恨自己头晕脑胀,犯了大忌。于是用力咬,直到血的甜腥味返上来,程云绯才惶然松开。
易遇唇边挂着殷红的血珠,他不在意地笑,反而用手指抹开她唇畔染上的红色。
程云绯偏头,躲开下一个吻。
“我该走了。”
“我送你。”
他的鼻息缓缓打在脸侧,像蛇悠然地吐信子。
被触碰过的肌肤还在颤栗,微苦的橙花香经久不绝,程云绯从头至尾地疲了。卧房来不及开,直接倒在沙发上。腿是软的,心是浮的。不顾理智的劝告,心尖一遍又一遍循环他落在唇上那离温柔有些距离的吻,她颤抖着身躯平复呼吸,余光瞥到玄关处那张几月前的报纸,头条印有大大的铅字:波瑞阿斯号之谜。以及一份杂乱的信息搜集表,表头由梅雨初始时的她,一笔一划写下了男人的名字,易遇。
瞬间,如至冰窟。
她脚步虚浮地冲到玄关将资料收整好,暗自祈祷方才混乱中那人什么也没看清。
假如看清了呢?
另一个男人的样貌占据了她所有心神。他已很久没入她的梦,但凡步入,总是满脸血污,双眼洞黑,嘴里喃喃不停。云绯,云绯,为我报仇。
假如看清了——
她会死吗?一如他那般被割开喉管,死不瞑目吗?
云绯!
他又来了,站在血宅角落。傍晚的昏光照不见他影子,孤魂野鬼一只——是被残虐致死的他的精魂。脚下卧着一滩血,仿佛才从阴曹地府爬出来,指甲凄厉,嚎声更凄厉。
他在说。
为我报仇,程云绯!
狂风呼啸,电闪雷鸣。
从一场冷汗涔涔的噩梦惊醒,只需要一段携风雨的琴音。德彪西的《贝加摩组曲》,第三章,《月光》。
是易遇在弹琴。
她还躺在沙发,被死去故人缠身的惊慌逐步淡去,瘫软的双腿总算恢复了点力气,程云绯起身为自己冲了杯咖啡压惊。窗外雨下得正酣,她大口大口吞咽,好歹平复了心情。
易遇曾问过她,这是座凶宅,你怕不怕?
怕,自然怕。
但假若,惨死的人是她曾仰慕的前辈,她如何得怕?
退无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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