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子火锅的鲜味还残留在舌尖,但餐桌上的气氛已经明显降温。
方许把这顿饭纯粹当成了任务,吃完最后一口就放下了筷子,一副随时准备起身走人的架势。
宋拾慢条斯理地喝着店家送的荞麦茶,眼睛却一直没离开过对面那个沉默的男人。
她心里那点算计又活络起来:就这么放他走了?不行。这才哪儿到哪儿,她还没挖出半点有用的东西呢。
她放下茶杯,身体微微前倾,看着方许,脸上摆出一个自以为很自然的笑容:“吃也吃完了,方向导,送佛送到西,顺便把我送回客栈呗?这天黑路滑的,我一个外地女人,不太安全。”
这话说的,连她自己都觉得假。
风情街到客栈不过十分钟路程,街上灯火通明,游客如织,哪来的不安全?
方许抬眼看着她,那眼神分明在说“你觉得我信吗?”。
他想拒绝。
宋拾立刻抢在他前面开口,故技重施:“怎么?这点顺路的小忙都不帮?看来我真得问问何仰,他给我找的这全方位服务到底包括些什么了?或者,我直接跟文旅局你那个朋友聊聊?”
她吃准了方许怕麻烦。
最终,他似乎是认命了,叹了口气站起身:“走吧。”
目的达成,宋拾得意,拿起包跟上。
两人一前一后走着,隔着一两步的距离。
方许步子大,走得又快又稳,宋拾需要稍微加快点频率才能跟上。
“喂,你走慢点行不行?刚吃完饭,不能剧烈运动。”她故意找茬。
方许脚步顿了一下,放缓了些,但没回头。
宋拾快走两步,与他并肩,侧着头看他:“你平时除了开车、唱歌,还有什么爱好?比如……看书?看电影?”
“没什么爱好。”方许回答得像机器人。
“啧,真没劲。”宋拾抱怨了一句,“那你唱歌跟谁学的?自学成才?”
“嗯。”
“最喜欢唱谁的歌?”她想起那首《天空之城》。
“随便唱。”
谈话再次陷入僵局。
但宋拾今晚格外有耐心,她就不信敲不开这蚌壳。
又沉默地走了一段,快到客栈那条巷子口时,宋拾停下脚步。
方许走出两步发现她没跟上,疑惑地回头。
只见宋拾站在一盏红灯笼下,她看着他,非常直接地问:“方许,你谈过恋爱吗?”
这个问题太过突兀和私人,以至于方许那万年不变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清晰的愕然。
他看着她,眼神闪烁了一下,没有立刻回答。
“唱那种歌,没点故事谁信啊?说说呗,又不会少块肉。说不定……我还能把你写进书里呢?”
“这跟你没关系。”方许拒绝。
说完,他不再停留,也不等她,只想尽快结束这趟莫名其妙的护送任务。
短短一段路,方许却走得像是跋涉了千山万水。
终于看到客栈大门,他脚步都不自觉地加快了几分,仿佛那扇木门是通往自由的结界。
宋拾跟在他身后,将他这细微的反应尽收眼底,心里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她就这么可怕?
能把他一个能唱出那种歌的大男人逼得像是要逃离龙潭虎穴?
算了。
逼得太紧,把这闷葫芦吓跑了,明天谁给她当向导?
细水长流,反正他跑不了。
走到客栈门口,方许停下脚步,转过身说:“到了。”
“嗯。”宋拾应了一声。
方许见她没再出什么幺蛾子,转身就走。
宋拾看着他几乎要融入夜色的背影,忽然提高声音,冲着他喊了一句:
“喂!方向导——明天早上八点,别、迟、到、啊!”
方许的背影明显顿了一下,没有回头,也没有应声,脚步肉眼可见地又加快了几分,几乎像是小跑起来,很快就在前方的拐角处消失不见,活像后面有鬼在追。
“德行。”宋拾笑。
第二天早上七点五十分,宋拾叼着牙刷,漫不经心地撩开窗帘一角往下瞥。
果然。
那辆墨绿色的越野车已经停在老位置。
方许靠着车门站着,依旧是那身半旧的行头,正仰头看着客栈屋檐上挂着的风铃,一贯的没什么表情。
宋拾哼了一声,还算守时。
她故意磨蹭了一会儿,快到八点才慢悠悠地下楼。
刚走到楼梯拐角,就听到院子里传来老杨洪亮的大嗓门和方许低沉的应答。
“……所以说这批梅子酒后天一定得送到喜洲那边,老主顾了,催得急!”老杨的声音。
“嗯。下午我去拉。”方许的声音。
“得嘞!就知道你小子靠谱!哦对了,还有啊,库房里那些旧的桌椅板凳,你看看哪天方便,也帮我捎到废品站去?占地方得很!”
“行。明天吧。”
“哎呀那可太谢谢了!你说你这孩子,从洱源山里出来,在这大理城扎下脚,不容易,还老是帮我这老家伙的忙!晚上留下来吃饭?让你阿姨炒俩好菜!”
“不用。顺手的事。”
宋拾放轻脚步,靠在楼梯旁的阴影里,听得一清二楚。
哦?下午拉酒?明天还要处理废品?
她心里飞快地记下一笔:这小子根脚在这儿,这两天也根本跑不出大理这片地界。客栈、酒坊、废品站……活动轨迹清晰可控。挺好,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她这才装作刚下楼的样子,踢踢踏踏地走出去,打断了他们的对话:“早啊。”
老杨一见她,立刻笑容满面:“宋小姐起来啦?休息得好不好?方许早就到了,等着你呢!”
方许闻声转过头,目光在她脸上停留了一秒,算是打过招呼,然后径直走向驾驶座:“可以走了吗?”
“急什么。”宋拾慢条斯理地拉开车门坐上副驾,“今天去哪?”
方许发动车子:“今天赶巧,三月街那边有赶摆,热闹,去看看。”
车子驶出古城,沿着苍山脚下行驶。
路两边是连绵的稻田和烟田,绿得晃眼,远处洱海的水光在天际线上闪烁。
果然,越靠近三月街,路上的人流和车流就越多。
许多穿着白族或彝族传统服饰的人们,提着篮子、背着背篓,兴高采烈地朝着同一个方向涌去。
方许将车停在一片临时划出的空地上,两人下了车,融入熙攘的人流。
集市规模很大,沿着坡道两侧铺开。
除了琳琅满目的扎染、银器、陶罐,更多的是各种小吃摊,滋滋冒着油烟。
远处空地上,已经有穿着盛装的白族老人弹起三弦,吹着唢呐,年轻男女们围成圈子,跳起了欢快的“霸王鞭”,节奏明快,感染力极强。
宋拾还是那副挑剔的样子,不停地四处张望,手机也拿出来拍了几张照片。
方许跟在她身后半步的距离,偶尔在她差点被人流撞到或者走到危险路边时,会极快地伸出手虚拦一下,或者简短地提醒一句:“小心。”、“这边。”
走到一个卖雕梅的摊子前,宋拾停下脚步,看着玻璃罐里用蜂蜜浸泡着雕刻花纹的青梅。
方许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摊子,开口:“想吃?”
宋拾反问:“这雕梅,是你们洱源山里做的味道吗?”
“差不多。洱源的梅子更好些。”
“哦。”宋拾应了一声,然后对摊主说,“来一小罐。”
她接过那罐琥珀色的雕梅,打开闻了闻,随后她捏起一颗送进嘴里,眯起眼,“嗯,是还不错。”
也不知道是在说雕梅,还是在说别的东西。
两人边看边走。
宋拾被那挤扛的人流裹着,脚下踩着不知谁泼洒的糖水,黏腻腻地沾着鞋底。
旁边人一撞来得突然,她半个身子歪出去,眼看就要砸翻那摞叠得高高的土陶罐子,电光石火间,一条胳膊铁箍似的钳住了她。
是方许。
力道又稳又狠,一把就将她拽了回来,带得她几乎趔趄着撞进他怀里。
男人身上那股子味道立刻扑了她满脸——不是城里人精心调配的香水味,是干净的汗气、阳光下暴晒过的棉布味、原始,直接,和他这人一样,不容拒绝地闯进来。
宋拾站稳了,心跳还没平复,一抬眼,却怔住了。
方许已经飞快地撒了手,活像她胳膊是块烧红的烙铁。
他还向后退了半步,视线死死钉在旁边一个卖草编蚂蚱的老倌手上。
最扎眼的是他那双耳朵,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从耳廓到耳根,迅速漫上一层红晕。
宋拾心里那点惊吓被这发现冲得无影无踪,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促狭念头咕嘟嘟冒了上来。
她故意又往前凑近了小半步,然后歪着头,目光在他那红得快要滴血的耳朵上刮来刮去,声音拖得又慢又长:
“哟,方向导……你这手,劲儿不小啊?”她说话时呼出的热气,几乎能喷到他颈侧,“练过?抓方向盘练的,还是……嗯?”
方许的眼睛从草编蚂蚱上艰难地拔起来,虚虚地落在前方嘈杂的人头上。
“……嗯。”算是承认了,却不肯多说半个字。
“哦——”宋拾学着他昨天那副死样子,“瞎练的?”
方许不吭声了。
彻底当了哑巴。
耳朵上的红潮汹涌澎湃,几乎要蔓延到脖颈子里去。
宋拾要笑出声来。
这男人,台上唱歌时像个能一把火烧了所有的亡命徒,台下却纯情笨拙得像山里刚刨出来的野山药,碰一下就能从头顶红到脚底板。
她见好就收,心情颇好地转身,重新汇入人流抛下一句:“走了,前头瞧瞧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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