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皎刚刚扯完皮,早就把什么荇鱼羹忘到脑后了,如今也是没了胃口,便答道:“好。”
隔壁包房内,坐着刚才那位女子,她旁边的人,身着深靛蓝圆领袍,领口处有红白相间的衬里,袍身绣有细腻的大雁纹样。他的头发束成高髻,佩戴了一顶金色的发冠,肤色是瓷白,却不显女气,高高的眉骨下一双桃花眼挑起,高挺笔直的鼻梁和清晰利落的下颌线,搭配上淡粉色的唇瓣,倒像是一幅精心勾勒的画,处处透着冷冽和矜贵。
身边的女子盯着眼前的荇鱼羹,正准备夹一大筷子。只听见旁边的男子朝门口的侍卫说:“这荇鱼羹凉了,端下去。”说的时候,男子没有看女子一眼,直接当空气似地略过了她。然后头微微朝隔壁江皎他们的房间一偏。侍卫立马就懂了,端着荇鱼羹出去了。
“哎呀,越哥哥…这荇鱼羹,我还没吃呢。”那女子夹着声音又扭捏作态起来。
男子不做声,只听着女子在旁边惺惺作态,觉得好笑,更觉得厌恶。
“好啦,越哥哥,我知道你是怕我吃凉的坏了肚子,怕我生病,怕…”那女子倒自作多情起来,自顾自地说起话来。
突然,男子瞟到女子头上叉着的刚刚江皎脱下来为店小二赔罪的步摇,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戴上的,都戴这么多了也不闲重,真是俗气至极。便随意取下自己手上的翠玉戒指,在女子面前举起。
那女子一惊,很快的,惊讶变成了惊喜,惊喜变成了害羞:“越哥哥,你今日怎么舍得把这戒指给我呀?”想必是看我刚刚受了委屈,想安慰我呢,她心想。她立马放下手中的筷子去拿,先是一只手,发现男子捏得紧,便双手去拿。可这男子又像不像给她似的,任凭她怎么扯都拿不下来:“这是怎么回事呀越哥哥,你是给我还是不给?”
男子抬头看了一眼女子头上的步摇,这不看还好,一抬头,女子便撞见了男子深黑色的眼眸,差点就要被吸进去。她取下步摇说:“这什么玩意,丑死了。”甩到桌上。
这时,男子松开了翠玉戒指,女子一下就踹进了怀里,还在手里比划着戴哪个指头合适。
隔壁,江皎房间。
一位店小二进来,热情地说:“客官,这荇鱼羹,我们老板嘱咐我特来送一份儿。”
“刚刚不是说没有了吗?”江夜问。
“客官,是这样,最后一份被一位贵客点了,可临上菜了,贵客说换口味吃不了,这菜还热着呢,没动过,你要是不介意,我给您端过来填个桌儿?”想了想又说:“这份算楚楼请的,感谢大人们时常光顾生意。”
江夜眼神示意妹妹,问是否还要这荇鱼羹。
江皎便说道:“多谢,但是如今我们已饱了,还是不必了。”隔壁男子的脸色冷了冷。
待店小二端着被拒绝的荇鱼羹准备退出去,江皎又突然拦住了他:“等等,放下吧。”然后补了句:“替我谢谢那位贵客。”
店小二打着哈哈就退了出去。
江夜有点疑惑地望着妹妹。
江皎想,虽然刚才遇到了那个奇葩,但我自己不往心里去就好了,再说,这荇鱼羹味道着实不错,便不自觉嘟起嘴巴说道:“不吃白不吃!”
隔壁男子俊朗的脸上,寒意一扫而尽,嘴角向上扬了扬。
事后,江皎偶然和哥哥提起在楚楼的那一幕,才得知那个嚣张跋扈的女子究竟是谁。
这女子,名唤陈芊,父亲是刑部尚书陈则武的嫡女,在陈家排行老二。排行老大的呢,则是当今皇后,名叫陈芸。和那个战场上杀敌万千的关家有些相似,却又不同。关家祖上本就是行伍出身,恰巧在郕王和太子的夺嫡中赌对了人选,一下子名声大噪,再加上,关家这些年打赢了不少仗,因此不仅得皇上倚重,更得民心。
陈家呢,原本是为先皇办事的,和江父也算是一起为官多年的同僚。那个时代的人,都极重视家族名声。陈则武亦是如此,只不过,在他看来,比家族名声更重要的,还是自己的官位。为了坐上更高的位置,他不惜攀咬自己的老师和曾经的上司,甚至想把自己的一双儿女送到当年正在打擂台的太子和郕王府中,不过,太子早就看不惯这个见风使舵的投机者,便严辞拒绝了。至于郕王呢,当日夺嫡之时还真不占什么优势,这陈家也算是朝堂上说得上话的,既然主动把女儿送过来,自己也万没有拒绝的道理。谁知道,还真让这老头子赌对了。自己不仅成了刑部尚书,连带着大女儿陈芸也成了大梁的皇后。
这样来看,这陈芊,倒也有嚣张的资本。江皎心想。只不过,多行不义必自毙,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这种人,还是少打交道为好,便也不去想她了。
江夜带着江皎在燕京城玩了几天,沈度也偶尔作陪,于是江皎和沈度也渐渐熟悉起来。沈度原本在楚楼吃饭那一日便觉得江皎不错,这几天相处下来,更觉得她真诚不扭捏,明白很多却仍然心思纯净,更重要的是,她有同理心。马车经过,会默默让家仆给街边乞讨的小孩分发食物,会买下雨夜里拖着沉重脚步的老人手中的小玩意,只为让她们早些回家休息。这一切,在波云诡谲、流行攀龙附凤的京城中实属难得。
这一天,他们照例在燕京城闲逛,可是江皎兴致却不高。
“妹妹,怎么了,看起来不开心的样子。”江夜问道。
无聊啊无聊,这几天把燕京的大街翻来覆去逛了六七回了,自己喜欢的衣裳哥哥买,喜欢的胭脂哥哥买,好是好,但是,她还是有点无聊。要是,能找点乐子就好了。
对了!那个红宝驹!可是,那是要送给关家的礼物…哥哥会让我去吗?
想到这儿,江皎的眼镜亮了,她对江夜说:“我好无聊啊,呜呜呜。”
“别啊妹妹,哥哥带你去楚楼吃饭,去云香坊买衣裳?”
江皎摇摇头,做出一副难过的样子。沈度在一旁,看着江皎的把戏,有些想笑。
“那你想怎样嘛?”
“我想…我想去看看那匹红宝驹。”江皎试探地说。
“啊,红宝驹啊,父亲让我们好好看着,免得送礼时出了岔子。”想了想说:“不行不行,你再换个别的。”
“哥哥…”江皎拉住江夜的袖子扯了扯:“就去看一眼嘛,我不骑,就是看看…”
“是啊,江兄,以前就听说这红宝驹啊极具野性,脚尖昂扬,尤其是它的皮毛,更是浑然天成。你就带我们开开眼嘛!”沈度也帮忙说道。
江皎瞪着眼睛,撇下嘴,可怜兮兮地看着江夜。
“哎呀,好吧好吧。不过啊,只能看,不能骑。”江夜被缠得不耐烦了,只好答应。
“哥哥最好啦!”江皎如愿以偿,无聊一扫而光,立马来了兴致。
江夜看着妹妹,有些无奈,又很是可爱。妹妹如今倒是与以前不同,身子好了些,人也开朗了,居然还会撒娇了,以前只是病怏怏的,什么也提不起兴致。罢了,不过是红宝驹,看看就看看吧。
江皎、江夜和沈度,一行人坐着马车到了江家在城外的马厩。其实就在庄子附近,不过以前江皎在这里养病时几乎不走动,何况她现在是何伊如的记忆,所以也算是第一次来吧。
这里的马厩不大,红宝驹又甚是珍贵,因此被单独安置在一个有顶棚的马厩里。
专门看管照顾的小厮看到江夜来了,便自觉退下。江夜牵着红宝驹走出马厩。
“哇!”江皎看到眼前的红宝驹忍不住惊叹。沈度也是眼前一亮。
江夜说旁边不远处正好有一条小溪,旁边长满了青草,便牵着红宝驹往那儿走,江皎和沈度在一旁跟着,边走边赞叹着这红宝驹的美。
眼前的红宝驹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整体线条流畅优雅,阳光下,肌肉线条顺着脖颈往下收,像流水漫过鹅卵石般光滑,却又藏着一股韧劲。它的肌理紧紧贴着骨架,像覆了层绷的恰到好处的枣红色绸缎,跑起来,小腿线条利落如刀削,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
这想必就是现代说的汗血宝马吧,江皎想。真好看啊。
他们一齐到了小溪边。
红宝驹在旁边埋头吃草,江皎一行仨人便在旁边守着马,看这湖光山色。
这儿风景真好呀,离燕京城虽也不远,却一洗尘世的浮华,倒像个世外桃源。尤其是今日阳光正好,洒在湖面上,波光粼粼的,甚是好看。江皎忍不住深吸一口气,嗯,青草的芳香夹杂着一些溪水流过青苔的湿凉气,真是好原生态啊,她想起自己在沪上繁华的大都市里,闻到的大多是香水味、汽车开过的汽油味,还有城市万千角色混杂在一起的混沌的感觉,突然一下又觉得,这个游戏世界也还不错。
江夜觉得这条小溪里必定有鱼,就嚷着要给妹妹和好兄弟做烤鱼吃,挽起袖子就在旁边抓起了鱼。沈度坐在小溪边,江皎牵着红宝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沈哥哥今年是要参加秋闱吗?”
“嗯…苦读多年,才等到大梁太平些,前几年因为夺嫡暂停的科举如今终于能参加了。”顿了顿又说:“家里的老母亲供养我读书至今,在我身上寄予了很大的期望…”
“参加科举本就是入仕的正途,父亲、哥哥也对你颇有赞许,想必今年必定高中。”江皎见沈度大大方方地说起自己的故事,便鼓励道:“听说沈哥哥自读书起便在书塾里帮忙,帮夫子备课、改作业,才学又极好,俨然是个小夫子。燕京的书塾都恨不得送银子到府上去请你呢!”江皎向来会说话,俩人一来二去便更熟悉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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