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
虽然年纪尚轻、资历尚浅,但格里马上尉在调查过程中还是表现出了令人惊叹的效率。
在莫甘娜·阿夫里尔遇害后的三天之内,90%的15岁至65岁之间的伊波尔男性公民就已经在警署完成了DNA留样工作,其中就包括了70%曾去过悬崖金属音乐节的男性(准确来说是323个精子样本)。
当然,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与□□犯是相符的。
格里马上尉很快就意识到这样一个广撒网的排查行动其实是近乎荒谬的。它建立在凶手愿意同警察合作的良好意愿之上,也就是说必须由凶手自愿交出能定他的罪的□□。
但主理此案的纳多·洛凯法官坚持要继续排查,因为这样不仅能够安抚受害人家属,更能一一排除犯罪嫌疑人,缩小排查范围。
格里马还坚持要亲自进行对每一个证人的讯问工作,其中也包括已经被DNA证据排除的证人。
刚开始的时候,他每天都要在警察局里待上十二小时,晚上在家里也会熬上通宵,一个膝盖上放着热好的快餐,另一个膝盖上放着小洛拉的脑袋。
经常他也会累得睡了过去,有时是在证人面前,有时是抱着四个月的女儿的时候。
他的妻子萨拉忍无可忍地剥夺了他回家睡觉的权利。
从2004年6月21日到7月12日,他就在警署的咖啡厅里支了一个行军床,睡了足足三周,每隔几天才会赶回自己的小家,给自己的妻子和女儿带点羊角面包。
他的推测一步步得到了证实莫甘娜·阿夫里尔那天晚上的活动安排也给他带来了新的佐证。虽然已经19岁了,但那天晚上是她第一次去逛夜店。
她的妈妈卡门之所以能允许她出去,还是因为有尼古拉·格拉韦在场,这个男孩已经23岁了,当时是他在梅尼耶读森林管理专业的最后一年,就是他开着自己的雷诺车把大家带到伊波尔的——为了监控莫甘娜,还有她的另一个女儿奥西安娜。他也交代了另外两个同行的人:
克拉拉·巴泰勒米,今年19岁,在勒泰一所小学做后勤工作;
马蒂厄·皮拉尔,也是医学院的学生,但已经三年级了。
一批人一起出动,人员构成也很合理。
所有人都重述了当天晚上事件的发生顺序。他们晚上6点左右从勒泰开车出发,一小时多一点就到了伊波尔。大家来到海滩,面向着赌场,坐在鹅卵石上吃了土耳其烤肉三明治,就像其余几百个来参加音乐节的年轻人一样。海滩上一片节日的氛围。莫甘娜当时就已经兴奋起来了,但还没有做什么引人注意的事情。
在音乐节的最后,压轴出场的是“The story of A”,本地很有名的一家乐队。当时已经是深夜1点了,DJ们开始上场了。
用证人的话来说,就是在这个时候,莫甘娜开始了“自己的表演”。
脱衣舞,引人注意的动作……
尼古拉和马蒂厄承认他们曾经试着劝说过她,但她喝得太多了,已经灌下了几大杯啤酒。
其实情况也没有那么夸张,法医已经检验过她的血液成分,里面的酒精含量还不到0.9克。但或许足以让莫甘娜放飞自我。
尼古拉和克拉拉很快又给出了另一个信息:从凌晨2点开始,他们就躺到了海景酒吧的一张长沙发上,把漫漫长夜花在了相互爱抚与亲吻上。
这次出游只不过是个借口,其他三个同伴也只是他们的“不在场证人”:他们近几周以来一直在约会。
直到早上6点,整个酒吧都开始恐慌的时候,他们才发现莫甘娜失踪了。
当时有一个吓疯了的家伙,跑到酒吧的沙发旁边大声地喊道:
“上帝啊,那边有具尸体!沙滩上有一具尸体!”
马蒂厄与奥西安娜也讲述了他们自己的版本。他们在快凌晨3点的时候开始觉得无聊,所以就离开了舞池,在高分贝的环境下断断续续地聊着天,中间还有好几次都睡着了。他们中间也没有人担忧过莫甘娜为什么会失踪,凌晨3点30分的时候,他们还最后一次在舞池里见过她。
马蒂厄·皮拉尔只是说他猜到莫甘娜应该不会是一个人度过了夜晚,但是她失踪也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毕竟整个酒吧,包括它前面的那片海滩,都已经变成了一片巨大的幽会场所……他甚至告诉格里马自己还试着挑逗过奥西安娜,但没能成功。
他从幼儿园开始就和奥西安娜是朋友,但是她并不是那种一晚上就能上手的女生。她是莫甘娜的反面,更似她的母亲卡门。马蒂厄甚至觉得她让人毫无□□。
最终的结论是,格里马面临的唯一黑洞时段是凌晨3点30分到5点30分之间,也就是莫甘娜失踪到尸体被发现的两小时。
准确来说,甚至可能还没有两小时。
索尼娅·图劳,一个穿着偏向哥特风的金发女郎,当天正好在酒吧轮值,3点40分的时候曾在酒吧的衣帽间里看见莫甘娜出去吸烟。
索尼娅非常确定,因为莫甘娜是当天晚上最引人注目的客人。她美丽的脸上还挂着汗珠,湿透的裙子已经被掀到了大腿上,几乎能看到里面的肌肤,紫红色的内衣若隐若现。
“那个时候她还穿着内裤和文胸。”索尼娅确认道。
“您很有观察力。”格里马赞许地说。
“上尉,您说得也太夸张了。当时我简直想把她胸前那两只小猫咪咬下来。”
索尼娅的坦诚让格里马吃了一惊,问讯的过程中,她还一直用同样有观察力的眼神打量着上尉先生,似乎是没有明确的性取向。
下一次,当他发现还需要询问索尼娅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把这个机会让给了另一名临近退休的警察。
“出去吸烟……”
事后,格里马针对这一细节思索了很久。
莫甘娜是不抽烟的。
调查又进了一个死胡同。
格里马很快就有了一种直觉,他应该换个思路来着手该案件。他不该把重点放在讯问证人上,似乎也没有必要复原莫甘娜做的每一件事,而是要把目光转向凶器。
博柏利围巾。
2004年7月19日,纳多·洛凯法官专门给他发了一条信息,祝贺他在新的探案方向上所取得的重大收获。
一条围巾。一块价值400多欧元的布。
格里马花费了大量时间,比对了所有证人的笔录,参照了所有可能的版本,从中删除了很多明显不符合现实的细节。
最终,只有三个可靠的证人的笔录里提到了这条博柏利围巾。
第二次问讯的时候,索尼娅·图劳说出的话又让负责调查的警察瞠目结舌,但是她最后想起了一个像“纨绔子弟”的客人。针对其外貌,她给出的形容词是“晒过日光浴的”,而不是“晒黑了”“北非裔”或者是“混血”等老警察给出的替换词。
“他的嘴里就含着一根钻石棒棒糖,天哪,我根本想象不到他能有多有钱……”
那位“纨绔子弟”把自己的麻制外套和羊绒围巾留在了更衣室里。这样的打扮在一个金属音乐节上是很少见的,也正因如此索尼娅才能记起他。
“是一条红色围巾吗?是博柏利牌的吗?”
索尼娅没有看到商标,但她觉得围巾的样子还挺像博柏利的。她不记得那个人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应该是某个同事把衣服还给了他,但是根本没有人记得了。
格里马上尉评估着索尼娅编造出这位神秘顾客的可能性。在媒体的笔下,莫甘娜·阿夫里尔案已经快速发酵成了“红围巾杀手事件”。
值得注意的是,当索尼娅·图劳不在酒吧打工的时候,她可是正儿八经地在里昂的大学修习欧洲比较法的。而且,接下来又有两个证人证实了她的说法。
经过一番努力的回忆,管理衣帽间的酒吧服务员米基想起来,6月5日到6日的晚上,他在凌晨3点到5点之间休了个班,其间一直在海滩上听着浪花的声音,当时他曾经看到有个男人在赌场的垃圾桶后面抽烟,就在悬崖下面,似乎是穿着外套,戴着围巾。
但是天色太暗,他没看出来是什么颜色的围巾,也不记得确切是几点的事情。唯一能确定的是在3点之后,因为那是他开始休息的时候。再也没办法更确切了。但肯定是一个人。
“是不是就像在等什么人?”格里马问道。
“可能吧。”
“等一个女孩?”
“嗯……也可能是等朋友吧。我没再管他,就继续在沙滩上散步了。”
米基也没法提供更多的信息了,他见到的只是昏暗路灯下的一个人影。只是这个时间的确和莫甘娜离开酒吧的时间吻合。之后就再没有人见过她了。
第三个证人叫樊尚·卡雷,今年21岁,化学专业学生,傍晚5点的时候到了布雷欧泰火车站,那是巴黎—里昂—阿弗尔铁路线上的必经之地。他去参加音乐节,是想借此机会去见乒乓球俱乐部的朋友。
主办方派出一辆大巴,直接去火车站接参加音乐节的客人。
在将近十分钟的时间里,旁边和他一起等车的是一个年纪差不多的男生,穿得很高雅:白衬衫、漆皮鞋子、外套披在肩上,脖子上还围着红围巾。和其他参加音乐节的人相比,这一身实在是太格格不入了。他们还说了几句话:
“你穿得就跟个王子一样。”樊尚评论道。
“女孩喜欢这样的。”
“你是去听音乐的还是看女孩的?”
樊尚·卡雷能记住那个男孩说的每一个字。
“音乐还是女孩,你是认真的吗?伙计,好音乐可是很少见的,你也不可能在伊波尔见到第二个亨德里克斯。女孩嘛……哇哦,那里的女孩子都是很漂亮的。”
大巴车来了。樊尚没有和“王子”坐到一起。他们不是一类人。每个人都拿出MP3听起了音乐。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后来在海景酒吧,樊尚又看到了那个戴围巾的家伙。他在人群里疯狂地舞动着,且经常有意无意地往当晚最漂亮的女孩莫甘娜身上贴。
很明显,他是在挑逗她,虽然当时樊尚并不知道女孩叫什么名字。
他跳舞的时候并没有戴围巾,但是几十个证人都曾经提到莫甘娜的身边一直有一个男孩。
奥西安娜和马蒂厄也提到了这一点。
上述所有证人,包括樊尚,都被叫来画了一张模拟画像。出来的是一张蛮帅气的方脸,棕色的眼睛,晒黑的皮肤,可能是北非后裔,也可能不是。
负责画像的技师忙活了足足两周,才弄出来这么一幅既模糊又毫无甄别力的画像。但是警察还是把它贴得到处都是,并收到了几百个反馈。
不过经过核查之后,以上反馈都是毫无意义的。
实际上,格里马上尉根本就不相信这张画像。
且不论夜店里的灯光会有多么昏暗,就只说悲剧当时还没有发生,证人们也根本没有理由把这张脸刻进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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