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松案的后续,果然如朱仝所料,当他们触碰到张都监和知府关系这一层后,一切都不得不中断。新任知县很快到达了郓城,并单独召见了朱仝,将他升任为本县当牢节级,彻底与武松案划清界限,从此再没有去过孟州。而雷横在长达一个月的修养后重回岗位,迎接他的却只有孤独和茫然,以及一道禁止追查再武松的明令。
雷横倔强地想着,没有朱仝,我依旧能办案,至于其他阻碍,等遇到了再说。他比以往更加狂热甚至偏执地投入新的生活,新的阶段,新的任务,新的搭档,这有助于他遗忘事业受挫的苦闷,岁月空耗的无奈,思想的反复挣扎,以及那条右臂所遗留的创伤。寒冬过去,春夏又至,他好像真的完全忘记了。证据就是,他敢于重新打听武松的消息了。
六月闷热难耐,雷横在县令的差遣之下,去往东昌府公干,回来路上经过水泊梁山,朱贵热情款待了他,宋江晁盖和吴用也下山来迎接,将他请到大寨,与山上其他头领相见,置酒管待。
雷横暴饮暴食,直到天色完全暗下,由于头部隐隐作痛,他不得不离开聚义堂,去外面吹吹风。宋江说这是因为他负荷了,需要这几天在梁山好好歇息,他却执着地将这蜂蛰一般瘙动曲折且阵阵来袭的头痛归咎于梁山酿酒技术的火候欠缺。
雷横倚着栏杆,感受着沉闷的夜风,忽然听见宋江的脚步声。在确认了周围无人后,宋江塞给了他一包金子,对他笑道:“听说你和朱仝兄弟一直在追查武家兄弟的下落。”雷横会意,也笑了一声:“哪有,小弟一向很欣赏武松。”说罢,将金子接过,揣在怀中。
宋江点头道:“雷兄义薄云天,又与众兄弟意气相投,何不上山入伙,同享快乐?”
“老母年高,不能相从。待小弟送母终年之后,定来上山入伙。”
“朱仝兄弟情况如何?”
“他在做郓城县的当牢节级,武松的案子早就不归他负责了。”
“朱仝兄弟恪守职责,令人佩服,”宋江说着,又递过来一包金子,“虽然没能抓捕到武松兄弟,却也有苦劳。”
雷横平静且熟练地接过金子,顺口问道:“那武松现在过得怎么样?”
“听说他最近在二龙山落草了,若要抓捕归案,需调动军队去攻打二龙山。”
“恁地,他倒能逍遥自在了。”
“谁又不是为了一世自在?多少好汉宁愿为此赴死。”
“我不自在啊。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觉得快乐过。我只是混日子。”
“雷横兄弟……”
“日后加入梁山,也只是换个地方混日子。同样是混日子,官场还不如梁山呢。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快乐,也不知道生活的意义。反正大多数人活个四五十多岁就死了,我想快点投胎,去过另一种生活。”
“你醉了。”
“那就再来一杯吧。”
“这一杯敬你雷横兄弟。”
“敬武松。”
“为什么?”
雷横颠了颠那两包金子:“他是财神。”
宋江也笑了:“好,敬武松。”
一杯下肚,蜂蛰一般的头痛再度涌现,他不得不捏着额头说话:“这段时间,县内县外都找遍了,就是抓不到武松。哥哥,你知道吗?几个月前,武松曾经为了一张画卷而回到衙里,我都看到了,当时月光很亮,他的手里抓着一卷画,那一瞬间我就意识到,这就是他决定回到案发现场的意义,多么匪夷所思……天亮后我们去勘察,发现廊下耳房那边的植被有一大片被压死了,也就是说,武松至少在那里趴伏了两个时辰以上。他就一直潜伏在黑夜中,等待着机会……换岗了好几回,也没有一个人发现他,多么恐怖的作战素质,这样万里挑一的人才,不,应该说是天神下凡一般的人才,居然也要沦落到这般田地?在追捕武松的过程中,我对生活和事业反而越来越迷茫,越来越空虚。”
“宋江和武松兄弟虽是至交,却也对他了解甚少。他的话不多,也不爱热闹,总是心事重重的样子。”
雷横从衣兜里取出一朵香木雕成的芙蓉花,递了过去。花朵很小,做工也很简朴。“哥哥认得这个吗?”
宋江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这个呀,在武兄那里见过好几回。”
“我怀疑这个物品背后有一段往事,对武松造成了难以磨灭的创伤。”
“这还真没想到,我以为只是爱好而已。”
“不,做到这种地步,已经不是嗜好这么简单。相信我,哥哥,我虽然比较灵活,或者说有时候比较爱财,但毕竟当了这么多年的都头,什么案子案犯没有见识过,有直觉的。”
“你是说和小刀的来源有关系吗?他总是用那把刀……”
“都是他自己做出来的吧?”
“他经常用小刀做这种木刻的花,制作的时候专心致志,不会搭理任何人。”
“我曾经猜测他是为了怀念死去的亲哥哥,但稍加推敲后就知道不可能了。”
“他在柴大官人庄上住了一年,做了很多这种饰品,那时候他的兄弟还安然无恙。鸳鸯楼事件后,我也遇见过他,脖子上还挂着一朵。”
“他过去是不是在一个大户人家住过?听说是父亲给主人做亲随。”
“确实提到过,他的父亲因武艺高强被达官贵族相中,在府里做个枪棒教头和亲随梯己。那时年仅四岁的他也在府里顽耍,主人家怜他年幼,也不责怪。他经常在酒后提起那段时光。”
“后来搬走了吗?”
“那户人家被圣上钦点去别省到任,只能走了。”
“看来是真的大有背景了。”
“听说祖上袭过列侯,封袭四世,钟鼎之家,世代书香之族,主人家是科举出生,前科的探花,嫡妻是国公府的贵千金。”
“这户人家姓什么?”
“姓林。”
“是因为由奢入俭难,所以一直走不出去吗?”
“此言差矣,武松兄弟可不是那等人,何况都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
“是了,我也觉得钱财之类对武松而言不值一提。二十年毫无瓜葛,却还牢记于心,时刻带着那把刀……不过,四岁真的记事了吗?”
“武兄记得很清楚,并且特地提到过一个人。”
“送刀的林老爷?”
“不是,那把刀是林老爷的孩子送给他的。他还说过,那个孩子给他画过像。书香大家出身,从小就得学习琴棋书画嘛。”
雷横眉头一皱,一个堪称荒诞的猜想渐渐浮现在他的脑海。
思忖一会儿后,他不禁问道:“那个孩子是少爷还是千金?”
“只说是小时候的玩伴,比他小半岁左右,是男是女不得而知。”
“二十多年了……”
“唔,”宋江也打了个酒嗝,“那个年纪的交情,是无关阶级,无关贫富,甚至无关美丑的,所以才显得格外珍贵吧。再长大些,尤其是过了七岁后,林家就不可能让他和府里的公子千金接触了。一旦长大,所有事情都会变味。或者说,会暴露出本来的气味。”
“原来公明哥哥也会说这种话。”
“你们无所不能的公明哥哥,也只是个有喜怒哀乐的人。”
雷横又低头沉默了半晌,忽然笑了一声:“公明哥哥,你知道我在县衙这么多年,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案子吗?不是私放晁盖,也不是抓捕武松,而是那些平民高攀千金的案子,每年都会处理十几次不止。”
“这又是怎么个说法?宋江当真不知。”
“当然不知道了,这类案子从来都是秘密处置的,凡是涉及到妇女名节的案子,绝不公开审理。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想走捷径暴富的人,有的落草打劫,有的企图贿赂,有的贪图暴利,还有的想从名门千金入手。他们会声称自己和小姐情深义重,山盟海誓,两厢情愿,甚至说早已和小姐有了夫妻之实,并拿出闺房之物作为证据。幸运的呢,能被小姐家告上公堂,遭到惩戒,倒霉的,连被审理的福气也没有,早就失踪了。”
“你是说……”
“有一个案子,就发生在咱们郓城县,一个书生说小姐自愿要与他私奔的,可当他拿着小姐的镯子找上门时,小姐的父母却说这是家猪身上的配饰。书生不信,到后堂一看,果然家养猪的蹄子上挂着同样的镯子。事情传开后,书生成为了全县的笑话,大家都说他睡了一只母猪,还妄想攀附人家正儿八经的千金。”
“看来,以为破坏小姐清白名声就能攀附上位,完全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多为穷酸书生的意淫,达官贵族们有的是办法对付啊。”
“呵呵,这么说吧……公明哥哥,你养过狗吗?养个一两年,哪怕是狗也得养出感情了,但如果你的女儿被咬了一口,留下疤痕,你是会包庇喜欢的狗,并把女儿嫁给它,还是会把这条狗解决掉?千金可是珍贵的联姻资源,是必须为了利益链内部消化循环而献出去的祭品,辛辛苦苦养十五年,就是为了能有效联姻,怎么可能便宜狗呢?识相的,就该趁打狗棒落下前赶紧跑路,这世上没有比阶级和物种更远的距离。”
说罢,雷横又放下了酒碗:“你看我,吃酒太多,话也多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从武松联想到这上面,可能真的醉了吧。”
“嗯。”
“你说,二十年过去了,武松还有可能找到那个儿时玩伴吗?”
“早就结婚成家了吧。”
“也对。”
“说不定还生了一儿半女。”
“哥哥,您能为情而死吗?”
“说甚么话!好汉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况且又不一定是父母匹配的妻室,若是犯了溜骨髓,好生惹人耻笑。”
“大哥不必这样偏激,知遇之恩也是情,亲情友情都是情,就好比大哥曾给过我救命钱,那我就愿意为了那点钱而卖命。”
“既然如此,宋江也必定能为弟兄们出生入死。”
“果然。您能为一种理念而死,在您看来,如果不把这份理念贯彻到底,就不能算好汉,及时雨的名声就会崩塌,所以哪怕彼此之间没有情分,也要把体面贯彻到底。而我呢,在这几个月间,已经渐渐厌倦了为理念而活。我曾对英雄好汉俯首帖耳,现在却开始不相信英雄主义。我现在想的是,人应当为情而活,为情而死。”
“人不是一种理念,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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