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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女骑士视角

克利莎常说,她的命运改变在她提着剑走进我房间的那晚。很凑巧的是,我的命运也改变在一个提着剑的晚上,我的亲人血淋淋地跌倒在我脚边。

我的母亲是一个近乎疯癫的妇人。所有仆人、侍从,乃至我的父亲,没有人喜欢她。

从几岁起,我的童年就孤独地度过。

父亲是一名赫赫有名的将领,他憎恶母亲,经常不回家。不是在外征战,就是在情妇那里寻欢作乐;所幸我是他唯一的孩子,才没有受到过虐待。

当然,这是我的幸运,却也是他的遗憾。我的父亲非常怨恨他唯一的孩子却是一个女儿,为此更加频繁地不回家。可惜无论他怎么努力地播种,依然毫无结果。

在某次悄悄地溜上阁楼时,我问母亲:“妈妈,父亲为什么不来这里呢?”

她呆呆地坐了一会儿,突然发出一声嘶哑的尖叫。恐惧让我不禁颤抖起来,手脚都不听使唤。仆人们很快就冲了上来,我用指甲在楼板上抠出深深的凹痕,却还是被拖走了。

可怖的嘶喊持续了整个晚上,仆人们来来去去加固阁楼的楼板,脸上写满了不耐烦。我懊悔自己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以至于白白浪费了一段宝贵的相处时光。

还没来得及把新的楼板钻通,父亲就回了一趟府邸把我带走了。

他满脸得意洋洋,带我去见他的情妇和儿子:“小巫婆,看着,这是我的继承人!”

他一直以为自己生不下新的孩子是我在捣鬼,并且把我叫做小女巫。我看着我的父亲,他的每一缕肥肉和胡须上都满是骄横的意气。他拧着我的耳朵说:“小巫婆,看着,你的魔法失效了!回到家我就把你捂死在屋子里!”

然后他大笑着摔门而去,竟然就这么把我留在了房间里。我和那位美丽的妇人面面相觑。她是这里有名的交际花,显然,现在上天眷顾了她。我盯着她怀里那个襁褓,他什么都不是,还只是一个婴儿——只是因为多长了二两肉,现在几个月大就要提前背负起沉重的财富和遗产了。

我不动声色地从背后摸到了剑柄。

接下来的事情是一片混乱,我在家里的床上闭着眼睛躺了好几天。但是碎嘴的仆人还是让消息溜进了我的耳朵:

我的父亲喝完酒回到那里,想要看看他的大儿子,却只看到了一地鲜血。

我和那位情妇一人胸口被捅了一剑,那位美丽的妇人被发现时身体已经凉了,我则侥幸捡回了一条命;但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仆人们用夸张叹息的语气说),那还在襁褓里的继承人两腿间被割了一刀!

据说我的父亲第一时间抱起孩子去请了大夫。医生遗憾地表示这位继承人已经失去了生育能力。他暴跳如雷,竟然就将孩子那么丢在了那里,连诊金都没有付;而我和那位情妇更是被他完完全全地遗忘了。

那个孩子最终没有活下来。毕竟对我父亲来说失去了生育能力的孩子一文不值。但在明面上,他并没有说出去;人们只知道这位继承人受了重伤,被接回了王府。人们都为我的父亲叹息:“可怜的老西姆,一对儿女同时受了重伤!幸亏管家到的早,不然全完了!”

这桩惨案最终被定义为劫匪所为。自此我的父亲一蹶不振,再也没有回过府邸。府里的仆人越来越少,我拆开了阁楼上的板子。管家不允许母亲下来活动,但至少我可以每天上去了。

12岁时,我的父亲战死。国王听说他的孩子已经快要到了结婚的年纪,于是要见我一面。

那天晚上,我提着剑走进了管家的房间。“西姆小姐,你要干什么呢?”

我没有回答。长剑出鞘,擦着他的肩膀钉在了墙上,他的脸色瞬间苍白。

我冷冷地说:“明天进宫时告诉陛下,西姆小姐在三年前死了,进宫觐见的是公子。”

和我料想的不同,他答应的非常快,连我怎么瞒天过海都没问,就匍匐着连连答应下来。

三年前的夜晚,我曾经领教过暴力的力量。三年后,我手中的剑又一次向我证明,鲜血和利刃能够让任何一个不想死的人臣服。

我拿走了管家的账本作为要挟。然后我回到我自己的房间,脱下裙子,扔掉高跟鞋。我烧掉我近期穿过的所有衣服。然后我用长长的绷带缠上胸口,穿上男式的骑士装,竖起高领,蹬起马靴;我红色长发,用泥土和砂石包在纱布里在脸上压了一晚。

第二天早晨,当我站在镜子前,我已经完全找不出一点点过去生活的痕迹了,过去十二年作为小姐的日子像风一样消失。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战士:短而糟的红发,细座疮的脸。感谢过去在府邸里被苛待的生活,我身上没有多余的肉来发育出胸部,更没有保养出光泽的长发和柔嫩的手。

我从壁炉里挑了一块不大的炭火,用纸包着咽了下去。

当我和那位国王初次见面时,他对于我的消瘦身体和干哑声音表示出了十足的怜悯,当即就封了我爵位;感谢我父亲那不高的身材,没有一个人对我的身高提出怀疑。

——尽管由于母亲的身高,我在女子里其实算高个子了。但那又怎么样?他们没有见过伯爵夫人。

继承爵位的第一件事,我把管家叫进房间,让他咽了气。所有知道这个秘密的人都不能留下。接着,我开始正式接受一名继承人所要学习的课程。

仅仅学了一个月的剑,我就劈开了那重重的、将我的母亲锁住的楼板。

……原来,在暴力和权力面前,那让年幼的我对付了许多年月的、沉重的枷锁,是这样不堪一击啊。

就这样,我和母亲在府中生活了几年。母亲去世后,我便努力给自己营造不成器的风评。但国王还是找上了我——他竟然要让备受宠爱的珂莉莎公主和我结婚。

我有点怀疑关于我愚蠢自大的那些传言并没有飘进国王的耳朵。但和克利德王子打听之后,发现他们不但知道,而且就是因为这个选的我。

一个猜测在我脑海里产生:珂莉莎公主并没有人们以为的那样备受宠爱。谁会眼睁睁把自己爱的人推进火坑?

就这样,我无法反抗地结了婚。珂莉莎当天晚上就识破了我的身份。相对地,我也在一个星期后发现了她藏在裙底的秘密。

那天晚上,看到那些手稿的我简直无法控制自己的惊讶——天才的克利德王子,他的手稿字迹却与他姐姐的抄书一模一样。但在看到提起剑向我走来的克利莎时,我就明白了一切。

那些文字里闪耀着无限的才情与骄傲,而克利德王子却总是阴郁的。我本以为我一辈子也不会见到真正的作者,直到看见那天晚上提着剑向我走来的克利莎——勇敢、决心,无可动摇的骄横的意志闪烁在她的眼睛里。她本人比她的文字还要闪闪发光。

我恍惚间好像看到了9岁时向弟弟提剑的那个我。是的,那天晚上没有什么盗匪,只有一个用勇气和豪赌向命运博弈的女孩。

——现在,是两个了。

反叛的过程比我想的要更加容易。克利莎不愧是百年来最有才华的王储,我只需要倾听她的指点,就能做出绝大多数正确的选择。

五年后,克利莎如愿走向了那个王座。我甚至可以这么说:以她的才华,如果登不上那个位置,该惋惜的是王座,而不是克利莎。

她抱养了一个女婴,让我取名。我们为她留下充满祝福和希望的名字,缇慧拉。

克利莎为这个国家做出了许多事情,她凭借自己的能力得到了众人的服从,为更多女性撑起了一片天地。我则四处征战,为她奠定统治的基础。

一个在王宫,一个在战场,这样一来,我们就聚少离多。我一度担心缇慧拉会不认识我,但她很乖。

缇慧拉十五岁时,这个国家贼心不死的国王党人发动了最后一次内乱。克利莎玩了一把大的,将缇慧拉留下来作为诱饵,我则提前埋伏在王宫确保她的安全,顺便抓人。

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个之前还闹着要穿裙子的姑娘压根用不着我出手。十几年来我们对她的训练发挥了效果,她直接斩杀了埋伏的侍卫长。

最后一批不安分的人肃清。当然,更令我们高兴的是,缇慧拉也在她的引导下长成了充满勇气的女孩。克利莎把王位交了出去,在缇慧拉的哀嚎中快乐地抛弃了如山的公文,和我一同修养去了。

走之前,克利莎说:

“记着缇慧拉,千万不要嫁给一个王子,你要做的是繁荣自己的王国。”

然后她捅了捅我:“你怎么不说话?”

还用说什么?我想要告诫她的,缇慧拉早已自己领悟了:

“拿起你的剑,维护你自己!”

这时我突然想到父亲以前叫我小巫婆,也许是对的。我们是女巫,是女王、公主与女骑士,是拿起剑柄反抗自己命运的人。

愿你永不倒下,缇慧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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