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继母和弟弟,滚圆的太阳已经照在我的头顶,驱散了凉夜的阴霾。
我的目光随着思念转向另一端,隔着颠簸的人海,此时此刻,我那颗想要见他的心在刹那间达到了顶峰。
我给小馆落上锁,借口拿回店里的米锅,急不可耐地往前冲。
双手捂在兜里,揣着一张通行证,谨防阿婶拦住,悄悄塞她手心,问她行个方便。
小镇迎来赶集日,行人流水一样多,我穿梭在世人的纷扰中,坚定地奔向他。
阿婶跟食堂大爷吵了起来,因为几个肉包子的事,两人在餐厅闹得不可开交,所有人一窝蜂地围观热闹。
我猫着腰,像条滑溜的泥鳅,拨开人群,爬上长廊尽头。
棕油色的房门紧闭着,有住客三三两两从我身后经过。
我激动地抬起胳膊,还未拍响房门,又不知怎的,心中忽然漏了怯,手掌停在半空,迟迟没有落下。
一种未知的恐惧让我的勇气鼓起来又泄下去。
楼下纷争还在持续,我的坚持快要支撑不下去。
纷乱的动静吵醒了熟睡中的人,他顶着一双惺忪的睡眼打开门,见到我,眸光一亮。
我侧了个身,不自觉地想要逃走。
他阻止我的退缩,向前一揽,一把搂住我的腰。
门被重新关上,屋里没开灯,窗帘拉拢着,黯淡的光线让我眼睛适应不过来。
我被挤在门板和他身形中间,可活动距离得到极速压缩,他的气息熨帖着我,我的呼吸与他纠缠,温热袭来,我的唇被他攫取。
一室盎然,绚烂变幻。
他的手执起一支画笔,在纯白柔软的画纸中央,将我肆意涂抹,瑰丽的色彩被他一路挥洒,铺展开的我,被他使劲研磨。
我的未来被填满,侵占。
我的世界里只有他的存在。
熙熙攘攘,时光正好。
再醒来,夜色依旧。
我竟然睡了整整一天。
他不在房间,不知去了何处,黑暗的触角伸向我,我的神经紧绷起来,拥着棉被爬站起来,恐惧的眼神在幽暗的凝视中四处乱晃。
我的呼吸乱成一片,举止全然失控。
好在他很快回来,手里端着餐盘,出现在我快要崩溃的边缘。
我望着他,眼泪簌簌流淌,发软的手脚注入力量,光着身子扑过去拥紧他。
碗里的紫菜汤洒出来一些,他移开餐盘,高举着,另只手将我紧紧环抱。
我还在惊魂未定,脑袋不住地往他胸口里钻,似乎贴得再近也无法抚平我的心有余悸。
他温柔地抚摸我的背脊,安慰我不要害怕。
“我去餐厅把饭热了热,没想到时间有点久。”
我没吱声,脸颊还贴着他,听他说话时耳边落入一震一震的胸腔声。
他把门带上,揽着我坐入软布沙发。
“我不会走。”
他说他不会走,可我却像是被他抛弃一般,惴惴不安。
我恍然发觉自己对他一点儿都不了解,我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竟然就跑过来找他,还大胆地留宿在这里。
他看出了我的担忧,把餐盘放到矮脚茶几上,抽出一张毛巾擦拭我的眼泪,问我愿不愿意同他去省城。
“我在那里有个住处,这次到乡镇来主要是考察工作,在这里待不了多久,我明天就要回去。”
他向我介绍自己,并从公文包里掏出那封让阿婶阿谀逢迎的介绍信。
我其实不懂抬头那个计划委员会的分量有多重,我只看明白了他的名字。
“时丰年。”
我在嘴里轻声呢喃这三个字,随着蹩脚的不太准确的带着乡土味儿的普通话式发音,他把自己的宽大衣衫披在了我的肩上。
我看着他一步一步把精致的贝珠纽扣别进衬衣缝里,却紧张于自己的身世,该怎么向他讲诉我的过去。
他好像并不在意,替我穿好衣服,转头拾起筷子,催促我赶紧吃饭。
“别饿坏了肚子。”
我垂着眼,心神不宁地享用着他带来的热菜热汤。
对于那个要不要跟他去省城的决定,其实早在他问我的那一刻,我的心里就已经给出了答案。
我要跟他去,不管怎样,我都要去,抛下一切,不顾一切,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挡我。
“我去,我明天就去。”
我仰起头,直视他的眼眸。
他愣一愣,反应过来,笑出声。
“我还以为你不愿意。”
“不,我愿意。”
我坚定地望着他,说出一串连我自己都咂舌的谎言。
我没想到自己这么能撒谎,我给自己编造了一个悲惨的故事,我把自己塑造成无父无母的孤儿,没有去处,没有居所,寄居在姑母家,为了活下去,只能任凭欺辱,当牛做马。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心平气和说出这些假话来的,但我不觉得羞耻,我认为自己说的这一切都是真的。
我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红姨虽然不是我的姑母,但她和阿辉一样,都是可憎可恶的欺凌者。
我的过去是痛苦的,我的悲惨是真实的。
他同情我的遭遇,皱起眉头,眼里闪过一丝莫名的情绪。
我看不懂其中的含义,但我认为那应该就是爱。
我们是相爱的,否则他不会说出喜欢我的话。
我开始期待明天的到来,控制不住得幻想这就是一场浪漫又迷人的私奔旅程。
我将和他,一同离开这里,就像母亲离开父亲那天,我也终将同我母亲一样,和别的男人,一起逃离这里。
为了避开阿婶的盘查,我选择在午夜时分,抱着来时想好的理由,成功地躲过了阿婶的注意。
我的脚步是轻盈的,鼓舞的,仿佛踩在云端,插上翅膀,就要遨游飞翔。
他让我在客运站等他,我们去坐最早一班大巴。
车厢内,父亲的摩托车从我眼前一掠而过,我吓得蹲下身子,抱着书包藏在座位底下。
他疑惑地转过脸。
“怎么了?”
我摇摇头,伸出脖子往外瞅。
父亲拉着一袋食材往小馆方向去,我害怕被发现,一直不敢动。
直到油门启动,高高的车轮载着我越行越远,我才安心坐回位置。
他有些好奇我怀里抱的是什么。
书包很特别,是我在阿辉学校毕业时,老师赠予我的,里面有我那些年得过的奖状和礼品。
不值钱,却是我珍惜的一部分。
那是我少有的被人当作是人的证据,那是我的尊严,知识,我的努力,统统都在里面。
他好笑地听着我滔滔不绝。
“奇怪,我还以为你是一位冷淡的姑娘,没想到也有这么健谈的一面。”
我也惊讶,我好像已经许久不曾与人这样讲话。
开朗,欢笑,原来,也是属于我的。
我的变化太大,脱胎换骨,像是换了个人,变得我都快要不认识我自己。
我们在省城落脚的第一天,他就带我去了一家美容馆,在那里,我的躯壳得到焕新,服饰是精美的,鞋帽是好看的,就连我的肌肤都得到了滋养。
从头到脚,从内到外,连我的头发丝都染上了一股奢靡腐化的味道。
香水的气味极具诱惑性,我的眼睛渐渐看不到过去。
住处的位置极佳,偌大的阳台前方就是湿地公园,中心喷泉绽放着五彩的光,屋内的陈设更是别具一格,金碧辉煌,整个客厅的面积比镇上的小馆还要大。
我惊叹地合不拢嘴巴,眼眸里倒映出镜子里边我那张突显低廉的模样。
他笑我下巴快要掉到地上。
我低下头,脚下踩着比我过往还要纯洁的瓷砖,难以用语言诉说我自己。
但我庆幸自己做出了这个决定。
因为我得到了拯救。
他握住我的手,带我参观卧室。
我的指甲被精心修剪过,手面上还涂抹着香馥好闻的护肤膏。
他闻了闻,放在嘴边,心醉神迷。
我不想让他看见我手背上顽固难看的疤痕,他却引领我,诱导我,往下移动,在他的画笔上端来回描绘。
我的画工太过初级,生疏又粗糙,他却爱惨了我的拙劣。
指腹的厚茧经过他的指点,变得熟稔灵巧,什么时候该重,什么时候该轻,我的力度比他的反应还要灵敏。
他教会了我品尝,我也学会了享受。
短短一个月,我已经适应城里人的生活,走路不再局促,说话不再磕巴,眼神不再胆怯,昂首挺胸,自信大方,我的脸上堆满笑容。
百货商场随意逛,衣服首饰任意买,售货员的嘴脸永远是巴结的,我的鼻孔永远是朝上的。
我的骄傲虚荣得到巨大满足。
原来做人的滋味如此美妙,我爱上了这种高人一等的滋味。
他带我参加工作应酬,在歌厅里,我碰到了那个让我失去读书资格的站长,他没认出我,恭敬地迎上来,点头哈腰,像个哈巴狗。
我不懂他们讨论什么,坐在旁边,当个陪衬。
他的胃太娇贵,经不起酒精的残害,我自告奋勇,替他挡酒。
晕里晕乎,世界在打转,我被他送回住处,趴在床上,四肢瘫软,没有力气听他说什么。
迷迷糊糊好像有人在收拾行李,我翻了个身,迷离的眼神看过去。
他说他的工作告一段落,明天要回去交差,得忙一段时间再过来。
我信他,一直都信他。
但我没有等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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