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兵是拿来冲阵的、拿来反复穿插、打崩气势、打溃敌阵,令对方的军队自乱阵脚的。
至少在这个时代,郑含章一点一点地在平常的训练中愈发准确地认识到了这个事实。
或许是因为民生的建设不够,不管是能够养得起的军队、还是能够提供到位的盔甲和武器……种种能够保证军队战斗力的东西都无法到位,因此在一场一方人数开始往十万以上走的战争中,那些步兵里面一定掺沙子似的凑了极多的新兵蛋子。
而对付这些人,最根本的思路,也就是古往今来大多数的名将会选择用的战法核心,就是让对方变成一盘只知道从中的散沙,就像是领头羊被打服了的羊群一样,比起十万头散落满山岗的猪都好抓。
在这种情况下,迂回绕后包抄,用“神兵天降”的方式来让士卒心神摇晃,从而阵型散乱,又或者是三三两两地组成小分队,保证在两方的军阵互相渗透、将彼此切割成了不同的小单元之后,在每个小单元中,自己这边都是在多打少。
只有在穿越之后、在真正见过了战场上的表现之后,才能知道经过时间验证的、留存到最近的那些战术技巧是有多么的先进与好用——郑含章不得不承认自己在这方面能够做的、对于这个时代提升最大的事情就是疯狂地抄抄抄。
当搬运工么。
诚然,这样的问题在于每次别人夸奖她什么天纵之资,什么神仙下凡的时候都会十分地羞愧,脸颊烧热,脚趾开始地下基建项目——但战争从来都是个只看结果不看过程的东西,就像是它的本体——一切利益的争夺和保有——一样。
得到的好处就是落到自己手里来了,哪怕先前吃瘪,但最后赢了啊,达成了战略目标那就是成功了;好处全都给让出去了,那么哪怕一开始拥有项王之勇,可以扛鼎之力,哪怕用二十八骑也能够在十万大军中突入突出,指哪打哪,最后自刎江边,身死而业灭的结局就注定了,要不是后世的文人偏心,“本纪”这两个字就是用不到你身上,同样的,天下人也习惯了成为汉人,而不是楚人。
所以,在这方面,好用就完事了,至于说郑含章自己的脸皮——就连她自己都没有很把脸皮当回事。
她举起望远镜。
这东西是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头洛州根据她的描述复原出来的小东西之一,虽然是她指导的,但是专利仍然落在了第一个复原出它的工匠身上。
因为当前这个时代的玻璃烧制技术仍然无法保证镜片的质量,因此这台望远镜用上的镜片,是直接拿最好的水晶制作的,造价可以说是相当昂贵了,要不是素材全都是郑含章本人提供的、而人力在这个年头的确没有那么之前,她只怕是都要为了这东西破产上个一次。
她调节了下聚焦,看到那支骑兵已经将速度拉了上来,披甲的勇士将长槊夹在了腋下固定好,开始了第一轮的冲锋。
*
为何说枪是百兵之王?
因为一寸长一寸强。
对于郑含章来说,她对于枪的认识是有一定错误的——因为在还没有穿越的时候她最大的休闲娱乐方式就是蹭电视剧,尤其是在小时候、功课还没有那么多的时候,她从电视剧里看到的古装剧中,那些用枪的大侠、将军,那用的都是多长的枪啊,能够保护好自己周身一米左右就算是很不错了,这种情况下,身法灵活的人靠着匕首也一样有机会获得战斗的胜利。
但是真正在战场上会用到的枪有多长啊?一根长槊的长度可能是三米多,而且往往左右都还有队友配合——三米,那可是三米!而且还是在马上,拥有冲锋的速度加成!就算是有人真的能够将枪头的铁给削掉,让长槊就只剩下一根光棍子,哪怕只是靠着这点拉起来的冲锋速度也一样能够把人捅个对穿,甚至还可以表演一下是怎么把人做成烤串的。
匕首,如果不能将其锻炼成小李飞刀则对这些长枪兵几乎没有任何的威胁——这也就是一寸长一寸强的意义所在。
突骑冲锋,其势便自然带着一种河汉浩荡冲着面门而来的威胁,不管是马蹄子还是枪尖,人都会想着这样危险的东西最好不要往我的身上戳,面对这样的敌人,乱是很正常的结果。
但乱,也就意味着更大的损伤,毕竟成建制、有战斗力、有反抗能力的组织消失了,剩下的是在镰刀面前直接伏低下去的柔软草茎。
——原本,他们或许还能努力伤害到一些马匹,让马背上的骑兵们摔下来,制造一些伤亡。
毕竟,为了能够让速度拉起来,并且为了保证这些训练了好久的骑兵不至于撑不到下次作战,郑含章给骑兵中“人”的部分配备了非常完备的盔甲,但是马,除了最基础的那些装配之外,剩下的她全都给裸装了。
负重!负重非常重要!
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她只觉得在自己穿越前所熟知的历史线上,那位自比为二凤的皇帝应该会和她击掌然后说英雄所见略同。
而昭陵六骏的浮雕则会咬着牙齿怒骂“你了不起你清高”。
但总之——想要的效果都达到了,而阵型彻底散乱的赵军阵营中则开始出现那些三三两两为一组的洛州士卒。
而这时候对于赵国来说,他们想要撤退也很难,因为乱阵不仅仅意味着士卒的战斗力下降,更意味着他们的组织力崩盘,调度出现问题,无法传递到最后一层,这种情况可以算是前线那些已经在交战的士卒是被洛州的军队活活绞死在了这个位置,几乎无法挣脱,就算有逃窜也只是个人的行为,至少在短时间内尚且无法成为整个前线的常态——因为背朝敌人意味着更大概率的死去。
郑含章调整着望远镜,她已经注意到了整个赵军的指挥中心,也就是信号发出所在——随着乱军的局面逐渐打成,前锋交错、咬合在一起,他们这边距离赵王所在之处的距离也在靠近。
卫云庭:“您在看谁——哦,老赵王。”
此时他仍然需要将心思拆分多路,去观察战场上每一处是处于优势还是处于劣势,需不需要从边上调动士卒过来支援,还是可以拆分一点战线出去,进一步让对方的军团统帅头晕脑胀。
不是天赋异禀的人,大脑是很难分出那么多条线而不乱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普通的将领好出,但是优秀的大军团指挥(差不多超过了五万人数的就能算了)难出的原因。
让对方的统帅手忙脚乱也是一种直接实力的碾压,跟不上来、节奏意乱,战线的某几路顾不过来,那同样距离崩盘不是太远。
而现在卫云庭的压力已经降下来了,对面开始崩盘,他甚至可以分出一部分的心神来和郑含章聊天:“殿下看到了老赵王,是有什么想法?”
他挑眉,完成了一次自问自答:“殿下想要毕其功于一役么?”
郑含章瞥了他一眼:“什么毕其功于一役,就算这次真的能把老赵王弄死了,赵国也还有一个赵太子呢,完蛋不了的,顶多给他们多添点堵。”
卫云庭:“赵太子对于国内的把握可没有这位老赵王来得深,况且殿下不是常说,赵国国内的势力博弈厉害得很么?老赵王在的时候尚且压得住,赵太子多学上一段时间应当也会有这个手腕,但如果现在老赵王没了——”
话没有说完,意犹未尽地留了那么点在后头,腔调照例是卫云庭那种常见的、明明底色很自信很骄傲,但是因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自己努力给压着的滋味,就像是始终绷着嘴角不想让自己笑出来,但是声音里头还是带着了点儿笑意调性似的。
郑含章看到他的耳根又一次如以前那般发红,了然:“啊——你确定这次有机会把他留在这里?”
卫云庭:“赵王身边么猛将不少,十成是拿不稳的,但是七八成还是有的吧,殿下暂时接手?”
郑含章跃跃欲试:“行啊。”
战场指挥,她也是行的,大概是因为在这方面确实有点儿天赋的缘故,郑含章确实能够完成颇为不错的指挥——并且,因为她更擅长看出漏洞破绽,她在指哪打哪这一方面的水平那是相当不错。
自己上去,把卫云庭替下去,让他往赵王那边冲一次……说实话,不是个很坏的选择。
郑含章站到了卫云庭原先站的位置,看他翻身上马,笑吟吟地说道:“我听说老赵王身边有一把前朝皇帝用的配剑,上面装饰着一枚龙形玉佩,早在老秦时便已经是国君的配玉,这样的好东西,不献给父皇怎么说得过去。”
卫云庭:“自然当为殿下得来。”
郑含章顿了顿,又道:“那颗大好头颅自然也是想要的——不过,自身周全为上,不管是剑还是老赵王,都不如一帅才来得珍重。”
卫云庭的脸全红了,他甚至又有些结巴:“末、末将知道。”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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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一百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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