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经历了一场激烈的战斗,夜翼感觉自己的呼吸和肌肉都在发烫,他的制服有很好的隔热功能,但是他依然觉得掌心下汩汩流动的血液是那么烫手。
利剑穿过了他的手,但跟穿过怀中另一位蒙面人胸口的方式不太一样,长剑实实在在地给她造成了伤害。夜翼遇到过比这更糟糕的情况,所以他还算冷静地从腰带里拿出止血压力胶喷在伤口处,但观察一小会儿后,他发现血还在从刺入处成股流出,这种情况显然不正常。当他试图去触碰这把奇特的剑,便发现自己手穿了过去。
他碰不到这把剑,这是针对一个人的刺杀。
“小蛇,你对这个有什么头绪吗?”夜翼说,“我帮不了你止血。”
“我,我感觉我在消失……”
“那是你的错觉,我有一个魔法师朋友,她一定能帮上忙!”
“不……”女人的声音虚弱,夜翼不得不把耳朵附在她的唇边。
“不什么?”
“不要忘记……”
“迪克!”
迪克·格雷森被一声喊回了神,是之前打电话催他还车的同事,朝他手上拿的东西努了努嘴,说:“怎么,大少爷终于过够了苦日子要回去继承家产了吗?”
“再开这种玩笑,到时候我就跟警察说是你教唆我谋杀哥谭首富。”迪克说,“这是我搭档的,你帮我把她桌子清理一下,不然没地方放。”
“你搭档?谁?”
“莱拉。”
“谁是莱拉?”
两个人对视片刻,迪克嘀咕着“我要是知道就好了”,巡视办公室一周后,发觉有一张桌子的主人怎么也不起来是谁,那大概就是她的了。
幸好始作俑者的法术不是很高明,他能抹去有关莱拉的记忆,却抹不去她切实存在于世间的所有痕迹。就好像,她只是一位死了很久的故人一样。
迪克把他搭档遗留在警车后座的所有物品都收拾好,放在了她座位上。她的电脑桌面和她的桌子一样干净,一看就是刚来警局没没多久,置物架上放了几本跟犯罪心理学、审讯和警界名探传奇的书,十成十新,肯定没怎么翻过。
还有几张作废的任务报告,上面被人用黑笔圈圈画画,做了几处批注,是迪克的字迹,还有三两处一笔一划写在边边上的笔记,字迹工整清秀,应该是莱拉写的。在翻看莱拉的笔记本时,一个小纸片掉了出来,迪克眼疾手快地往下一捞,摊开手心看,原来是理查德警官的两寸证件照。
他又想起了一点,他的新搭档叫他“理查德警官”。警局里的人跟他关系好的叫“迪克”,疏远点的叫“格雷森”或“格雷森警官”,只有她会叫他“理查德警官”。
在他说“叫我‘迪克’就行”时,她脸上的表情是什么样的?该死的,他怎么都想不起来她长什么样。迪克心想:你不可能对此没有察觉,你就从来没见过她使用笔记本的时候?她把照片夹在里面,每次翻开写点什么的时候她都有机会看到那张照片。
心烦意乱的迪克眼睛无意识地乱瞟,看到放在自己桌面上垃圾堆里格格不入的一张精致卡片,上面写了一串电话号码,右下角画了一颗心。于是头脑里的黑洞吝啬地又吐出了一块碎片,是的,他当然见过。当时他正开着警车,而他的搭档一只手打开那本黑色封皮的笔记本,另一只手拿着黑色签字笔抵住下巴,思考着什么。
“……也许你可以试着打一下卡片上的号码。”
“什么卡片?”
“别装傻,理查德警官。”搭档手掌一收合上了笔记本,听声音可以知道她对迪克的反应不怎么高兴,“我知道有很多姑娘喜欢你,也知道捧着一大——捧玫瑰花送到警局里来让你有点下不来台……”
“是吗?那是给我的?我看到每个人桌上都摆了一些,难道是我看错了?”
“拜托,我总不能看着你把花扔进垃圾桶或者转手送给另外一个姑娘吧?”他的搭档说,“再说了,局里几乎全是男警,拿来装点一下办公室有利于缓和空气中过强的阳刚之气。”
迪克懒洋洋地露出一个假笑,说:“我怀疑你只是换了个方式抱怨我们体味重,这位小姐(Miss.)……”
搭档的脸转了过来,迪克没看清,记忆又模糊了。
回忆过去就像是在拼图,眼看一个人就这样在他的手下慢慢显现了形状,这种感觉可真奇妙。
迪克拨弄了一下水瓶里插着的独一枝玫瑰花,跟他座位上的数量相比简直少得可怜,他故作随意地问了一句:“说起来这花放了多久,是不是该换水了?”
同事抬头想了一会儿,“好像是三天前?花不是你放的吗?”
迪克把写着号码的卡片抽出来,几百朵玫瑰的一个大订单,即使花店店长忘记买主的模样,发票和摄像头总不会也忘了吧?
在离开警局前,迪克听到同事嘀咕了一句:“放那么多玫瑰花有什么用,不如找一个女警察……”
——
想找有大量鲜花储备的花店并不难,再加上花店随赠的卡片上有特殊的花纹样式,迪克很快就锁定了市区里的一家花店。根据卡片上的电话号码,可以找出这笔订单的签订时间,再借警察身份之便,迪克顺利地拿到了店内监控录像。
录像之离谱,是普通人看了会吓死,夜翼看了要气笑的程度。说幕后黑手用心,又留了录像没有删除,说他不用心,偏偏一帧一帧把莱拉的影像全部抠了个干净,于是在录像里,你不仅能看见店员跟空气说话,还能见到花在空中飘来飘去,画面十分惊悚。
线索居然断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店长看得出迪克的脸色说明结果并不如意,她忧心忡忡地说:“怎么了,警官,莱拉小姐是出什么事了吗?”
“你记得她?”迪克有些惊讶。
“像莱拉小姐这样的客人很难让人忘记吧,”店长说,“当时她把玫瑰花一朵一朵放在她的脸旁边对比,说,她要找的花要像她头发一样红,枝叶要像她的眼睛一样绿……”
“这样,我一看到花,就会想起她的模样。”
“你一看到花,就会想起我的模样。”搭档叹了一口气,把花扔进迪克的怀里。
“下次再帮你挡桃花,我就是蠢驴!”
“别啊,你是最英勇神武的警察,我最好最聪明的搭档。”迪克一边赔笑一边腾出手想跟搭档勾肩搭背,后者面色不虞地躲开了,“你说她这么堵在警局门口,人人都等着看我笑话,只有你是真的关心我,谢谢你,我请你吃饭。”
“呵呵,理查德警官,我忘说了,她还有一句话让我带给你:明天还来。”
看着难为情的迪克,搭档又叹了一口气,说:“请客就算了,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只有一件事……”
什么事?
可惜每次回忆都停在最关键的地方,但是也回答了迪克的许多疑惑。根据他对无名搭档做出的侧写,送玫瑰花不符合她的行事风格,除非她受了什么刺激,抑或是想要跟平时形象区分开来,故意做出“出格”的举动。迪克没想到送花的另有其人,并且跟他的搭档一样被“社会性死亡”了。
她们之间的共同点是什么?不要怪迪克自恋,他有一个合理的猜测:两个女孩都喜欢他。在莱拉大胆示爱的第二天,她就出了什么意外没有如约而至,这引起了他搭档的注意,于是她想鼓动迪克一起找人,但是迪克已经全然忘记了莱拉是谁。
他的搭档后面做了什么,又因为什么引来了刺杀,她和昨晚的蒙面人“小蛇”是不是同一个人?迪克第一次在拼图的过程中感到庆幸,因为记忆中的自己借着想要拍肩的动作,在搭档的衣领内侧塞了一枚追踪器。
看到信号所在位置,迪克的脑中黑洞又挤了一句话出来:这是我给她找的住所,因为她像我一样,孤身一人来到异乡,只能问我这个半个本地人。
他不需要把她失踪或死去的坏消息带进谁的家里,因为孑然一身意味着他这个同事兼前辈就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还在寻找她是谁的人。
也许这也是搭档那么担心另一个女孩的原因,迪克已经忘记了谁是莱拉,是搭档对“找到莱拉”的执念变成了他想要找到搭档的执念。
渡鸦的魔法加持让迪克没费多少力气就找到了被人遗忘的空屋,他轻松撬开房门,轻手轻脚地走了进去。
屋子的主人很爱干净,跟迪克那个被弟弟收拾前的房间有天壤之别,还考虑到了家具之间的配色。书柜上的书不多,上面放的更多的是一些影片光盘,主要是警匪片,且年纪不比主人小多少。日历旁边贴了一些绿植养护注意事项手写便签,迪克想起来自己在搭档搬家后送了一盆仙人掌给她当礼物,从便签的内容来看,她还养了多肉、薄荷。
她不在这里,但迪克感觉她无处不在。他的另一个发现让意识短暂地回到昨天无助的夜晚,俯下身子听她把话说完。他的搭档预测到自己被遗忘的可能性,所以她最后抓住夜翼的手,说——
“不要忘记我的狗,她还在家里等我回来。”
以及,“请客就算了,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只有一件事,”搭档耸了耸肩,“我捡了一只小狗回家,我从来没养过狗,更何况她有点特别,所以我想知道你有什么好建议。”
迪克看见她了,一只蓝眼睛意大利灰狗,她那么小,只比迪克的手掌大点,而且确实有点特别,因为她只有三条腿。小狗警惕地盯着他,不喊不叫,不怪迪克没第一时间发现她。
“抱歉,我来迟了。你饿坏了吧,小家伙。”迪克蹲下来,把手伸过去让小狗熟悉自己的气味,没想到小狗直接上嘴咬住,只是她牙没长齐,饿了一天也没什么力气,咬合力对迪克来说跟挠痒痒差不多。
“你真是个坏女孩。”迪克一只手把她托起抱在胸前,“不管你愿不愿意,也只能先跟我回家了。”
他看了一眼阳台边上的几盆绿植,另一只空着的手撕下贴在墙上的满满六张A4纸的养狗手册,离开前轻轻合上了房门。
迪克还是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但他已经开始想念她了。
BGM:Bonnie & Clyde-宋雨琦(搭档)
ps:关于某条小狗,我粗略对比了一下图片,觉得可能是意大利灰狗,魏玛犬或蓝鼻比特犬,眼睛像魏玛犬,花色像灰狗,就当她是蓝眼睛的灰狗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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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who is Lil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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