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二娘夹起一个元宝馄饨,送进嘴里,嚼了几下,发出一声惊叹。
“嗯!”
沈于归有些紧张:“二娘,味道如何?”
郭二娘没回答沈于归,而是又吃了一口馄饨,脸上露出极满足的神情:“好吃!这真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馄饨了!”
听见这种评价,沈于归是发自内心的高兴,脸上的笑容藏不住:“真的吗?”
说着,沈于归自己也吃了一口。
嗯!确实不错。
馄饨皮是自己擀的,吃起来很筋道。里头的肉馅加了胡麻油,很香。
一口馄饨,一口热汤,简直是人间美味!
只是这汤……若是有紫菜和虾米的话,应该还可以再鲜美些。
也许是这碗馄饨太好吃,也许是郭二娘早起没吃早食,肚子太饿,郭二娘此后没讲一句话,直到将整碗馄饨全部吃完,包括汤水都一滴不剩全部喝完,才放下碗,瘫倒在椅子上,心满意足地发出一声长长叹息:
“真好吃啊——沈小娘子,你若是要上街摆摊卖馄饨,我一定第一个去捧场!”
沈于归笑道:“郭二娘,今日我身上铜板有限,许多食材还未买全。若是预算充足,在汤水中加紫菜、虾米,再将胡葱用油熬了,加在里头,比这还要香呢!”
郭二娘咂舌:“别的不说,这紫菜可是金贵之物!”
郭二娘这话倒没说错。本朝虽已有紫菜,却是贡品,很是珍贵。不知道自己一介平民能不能买到,也不知自己这小本生意能不能负担得起。
郭二娘见沈于归犹豫了一下,又赶忙打圆场:“不过,沈小娘子,话说回来,你这馄饨味道已经足够好了。你方才说是家乡的做法,不知你是何地人氏?我活了大半辈子,竟从未听说过有这样好吃的馄饨!”
沈于归笑着搪塞过去:“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不愿再提。”
郭二娘见她如此,只当她心有疙瘩,也识趣地再闭口不问。
沈于归自己吃着喜欢,见当朝人士对于元宝馄饨也赞不绝口,心中摆摊谋生的想法更坚定了几分。
摆摊谋生……
沈于归不愿再像以前,每日掐着时间去御街抢位置,这样太过被动,有时也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相比于固定摊位,沈于归现在更喜欢流动摊位。带着摊子走走停停,客源更多,也有助于自己生意初期的名气积累。
不过,这流动摊位就需要一样必需品,也是当下自己最缺的东西。
——钱。
买推车要钱,买食材也要钱。
而且,以时下的城中物价来看,要将元宝馄饨做好吃,要将馄饨摊子真正摆出去,要的钱还不少,不是十文百文,而是按两来算。
·
两日后。
汴京城的夜晚,总是吵吵闹闹的。城中的居民没有早睡的习惯,于是出门夜游,城中夜市也配合着营业至天明。
沈于归推着推车,从住处出发,向汴京城北边行去。
这两天里,沈于归去了检校库,贷了十两银子。
二分利,半年之后还。
为了方便做生意,沈于归又将其换成了十贯钱。
拿着十贯钱,沈于归去买了推车。城中推车有两种,木材的和竹制的,沈于归没有犹豫,直接买了竹子的,用得久,性价比高。
买完推车,沈于归又请人改造了一下。推车中间掏个洞,用来放锅与生火,右手边又加了个可打开的盒子,到时候放馄饨和碗。
葱姜等佐料不忙,最好是当天现买新鲜的,但盐巴等佐料却是要提前备好。
沈于归这两日在市集中转悠,发现佐料若是买得多便能便宜许多,想着后期每日里都要用到的,沈于归便多买了好些。
再就是招牌。城中生意好的铺子,必定有招牌。鉴于自己只是个流动摊位,沈于归便请人做了个旗幡,到时候高高挂在车头。
旗幡上要写字,沈于归纠结半日,最后定下:“就写‘沈记馄饨’。”
旗幡做好,沈于归拿起一看,黄底红边黑字。隶书的“沈记馄饨”格外醒目。
最后便是自己原定的特色——木鱼。
木鱼自然是没有卖的,但沈于归换了个思路。
自己的推车正好是竹子,于是沈于归抽空做了个竹筒,牵了麻绳,绑在车轱辘上。届时,车轱辘一转,便带着麻绳运动,绑着的竹筒便会“梆梆”的响起来。
仔细听一听,这声音还真与木鱼有些像,不吵闹。
最后,沈于归又下了血本,买了虾米和紫菜。虾米倒还好,紫菜真是难买,恨不得有钱都没处买去。
将这些一样一样准备好,沈于归贷的十贯钱也花得七七八八不剩什么了。
沈于归收回思绪。
今日是沈记馄饨第一天出摊,沈于归没有选择城中灯火通明的城南,而是选择较为安静的城北。
不同于商业繁荣的城南,城北多是住处。城北大街两侧还有些商贩叫卖,而狭窄的小巷基本就没人了,非常安静。
这竹梆馄饨就是要在安静的环境中才显得有意境。
沈于归也不叫卖,而是推车不急不缓地走着,一路便是清脆而悠扬的“梆梆”声。能听得清楚,却又不吵人清梦。
经过一条窄巷,沈于归听见“吱呀”一声,自己前方不远处的一扇门被人打开,有人站在门口,好奇地看着自己。
应该是住家。
沈于归继续往前走,待走近了,才轻轻吆喝一声:“元宝馄饨——香喷喷、热乎乎的元宝馄饨——”
那人招手:“馄饨摊子!”
见有人招手要买,沈于归赶忙将推车停在墙根底下。
“卖馄饨的?”那人走近来,借着灯下的光,沈于归这才看清楚,是个男子,年纪稍大,身上穿着不错,看起来不像穷人。
“是,”沈于归扬起笑脸,“元宝馄饨。”
相比于馄饨,那食客似乎对沈于归的竹梆更感兴趣,嘴里道:“有意思,第一次见这样新奇的馄饨摊子。那便来一碗元宝馄饨吧,正好,肚子也饿了。”
沈于归不忙答应,而是先说道:“我这馄饨味道是城中顶尖的,价格却不便宜,官人可确定要来一碗?”
“不便宜?一碗馄饨能有多贵……”那食客道,“多少钱?”
沈于归莞尔:“一碗三十文。”
那食客愣了一瞬,道:“三十文……确实不便宜……”
是不便宜,要知道,汴京城中一碗馄饨也就十文左右。
沈于归动作微滞:“官人还要吗?我这元宝馄饨味道很好,值这个价钱。”
那食客道:“那就来一碗吧,我尝个鲜。”
沈于归迅速起锅烧水,丢了十二个元宝馄饨进去,趁着煮馄饨的空当来调佐料。
盐巴、酱,都是常见的佐料。沈于归又拿出一个小瓷罐子,打开来,里头黑黢黢的。
那食客好奇:“这是什么?”
沈于归头也不抬:“这是我自家熬的葱油,加了姜蒜。”
“葱油?葱油是这个颜色?”
“官人,这是用胡葱熬的,比大葱小葱熬得都香些。”说着,沈于归往碗里加了两勺。
那食客点头,没在说什么。
因为罐子一打开,他便闻到香味了。
沈于归又从瓶瓶罐罐的佐料后头拿出两个小布口袋出来,一个鼓鼓囊囊的。
“虾米?”
看着沈于归打开布口袋,指尖抓了一把米白色的小虾撒进碗里,那食客忍不住开口。
“是。”沈于归含笑应道,又打开另一个布口袋。
“这又是什么?”
沈于归忙着将紫菜撕成碎片:“官人,这是紫菜。”
那食客震惊了:“这、这紫菜很贵的……”
沈于归微笑,手上依旧不闲着,摘了新鲜的小白头放进锅里烫:“贵是其次,难买才是最主要的。”
那食客感叹:“难怪小娘子的馄饨三十文,这真不算贵。”
沈于归先将煮好的馄饨捞进碗里,紧跟烫好的青菜,淋上胡麻油,撒上葱丝,碗沿斜放一柄小勺,笑吟吟地递给食客。
“官人,您的元宝馄饨好了。”
“多谢。”那食客提前从府宅里搬了张椅子出来,接过满碗馄饨。
趁着食客吃馄饨的时间,沈于归抓紧收拾。
那食客只略吹了吹馄饨就往嘴里送,自然是被烫到了,烫得嘴里直吸气,但也没舍得吐出来,反倒出来了这么一句评价:
“味道不错!好吃!”
沈于归一边收拾一边笑:“官人不必慌,我等官人吃完了再收碗。”
那食客继续吃第二个馄饨,一边吃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沈于归聊天。
那食客看到了沈于归推车上挂着的旗幡招牌。
“沈记馄饨,小娘子姓沈?”
“正是。”
那食客笑了笑:“我姓罗。”
“……罗大官人。”沈于归不知该说什么好。
“沈小娘子,这馄饨卖这价钱,我说句公道话,真不贵!”
沈于归笑:“多谢罗大官人肯定。”
“沈小娘子,你这馄饨的做法很特别啊,汴京城中从来没有这种做法。”
沈于归搪塞:“这是我家乡的做法。”
那食客点头,若有所思道:“原来如此。对了,沈小娘子此前都在何处摆摊啊?我之前从来没见过小娘子呢。”
沈于归道:“实不相瞒,今日是我第一次出来摆摊卖馄饨。”
那食客又点头,聊着聊着,碗中馄饨已经没了,他将碗递过来,沈于归双手去接,正准备将脏碗收起来——
“沈小娘子,元宝馄饨,再来一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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