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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计划中(下)

陈天眷把人从叽叽喳喳的女孩子堆里拽出来,立刻遭到了众人的不满,这些奇装异服的年轻人嘴里说明明说着中国话,但陈、向二人却听不懂,两人一脸懵逼地又被人群围绕,但好在他们素质都还不错,并没有伤害他们的意思,只是神情激动,咔咔拍照。

向鹤桐站在草丛的石头上,背部基本贴在墙面,他在混乱中看到抹熟悉的头盖骨,于是赶紧招手:“吴菁菁!”

今日的吴菁菁打扮十分不同,她穿着黑色的皮衣和黑色的工装裤,头发也高高扎成了一个马尾,浑身上下除了暴露在空气中的肌肤是雪一样的白,其他都是偏向黑色的低饱和度。

她扛着塑料做的长枪,此刻也被人群围绕,但吴菁菁似乎很开心地和众人攀谈,听到有人叫她便回头望去。

“救救我!”向鹤桐的眼神里无不闪烁着绝望。

正午,阳光洒在镇上一家名为“三哥炒菜”的餐馆,里头大多坐着本地人,够筹交错,好不热闹。

三哥拿着菜单走到吴菁菁面前,他忙的脚不沾地,今天生意格外地好,又疲惫又兴奋,叫她点好菜就见吼一嗓子,他在后厨听到就过来。可吴菁菁丝毫不给他敷衍自己的机会,拽着人走到冰箱前,噼里啪啦说了几个菜名,征询了饭搭子的同意后,才把三哥的衣领子放开。

“你说怎么这么巧。”她去饮水机打了三杯水回来,给对面两人也一人一杯放上:“怎么就这么巧,你们和那小说里的人物造型这么像。”

吴菁菁笑弯了眼睛,点开手机让他们看一本小说名字,间两人一脸茫然,解释道:“这是最近大火的一本探险小说,故事原型听说就素材于我们镇,而你们刚才去的福恩寺,就是男一男二相遇的地点,一切故事的开端。”

“里头倍受喜爱的男二是个黑长直的高马尾,习惯用的武器是能伸缩的长枪,我今天这身装备就是模仿他。”吴菁菁表现地很激动:“你们说我像不像。”

说着,就点开手机让他们看男二的动漫人设图。

陈天眷摩挲下巴看了几秒,单从面相上看,觉得相比于吴菁菁,向鹤桐更贴合这个角色,也是一身工装,长靴,高马尾,长相清秀,难怪会被围堵。

吴菁菁表示最近镇上会有很多相关的活动,比起之前用传说故事吸引游人,小说IP的引流量更大,为了发展,镇里也在积极联系这位小说作者,希望能进一步合作。

“我们镇要变成网红小镇了?”向鹤桐看着摆上桌的青椒炒肉,不可置信道:“什么小说这么大影响力,完结了吗?”

并没有完结,这个作者笔名叫“上青天”,之前也零零散散写过一些短篇,不过都不温不火,这次扬言要写一次长篇,现在才写完第一部,听说还有六部要写,但第一部明显已经爆了,吴菁菁捧着心口,她一直很喜欢这个作者,她是最早的那批粉丝之一,没想到她的宝藏现在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一时间开心和悲伤交织,于是和其他元老组了个群,这次书粉们的线下面基就是她们组织的。

陈天眷对此不是很感兴趣,他问吴菁菁吃过中饭是准备回村还是继续留在镇上。

可对方没理会他,只见她牵着向鹤桐的手,言辞恳切:“向神仙,我的好哥哥,下午陪我去面基会见见粉丝吧,你今天的造型真的太像回事了,照片都已经在群里传疯了,如果你愿意满足一下书粉们简单的心愿,我会支付你工资,一天一千怎么样。”

一天一千!向鹤桐眼睛亮了亮,他微微觉得有些不妥,但被金钱晕了头,愣愣地停下筷子。

陈天眷烦不胜烦,他可不懂什么叫纸片人照进现实,他的现实就是下午还要修房顶,可不能让向鹤桐逃了。

于是他极速在纸上写道:“你叫人把他照片删掉,他不是你们书圈里的人,这侵犯他人**。”吴菁菁不以为然,问向鹤桐他的看法。

“下午回去做腊肉。”陈天眷如是写着。

向鹤桐看看吴菁菁又看看陈天眷,一边是一千块,一边是美味的腊肉。

吴菁菁见他犹豫不决,便使出杀手锏:“腊肉算什么,我家还有好多,还可以送你熏鱼,今天下午你就露个面当个coser营造一下话题,然后就去我家拿吃的。”

这一句话让向鹤桐彻底心花怒放,他不再犹豫,撂下筷子就紧握住吴菁菁的手,欣慰道:“好妹子!”

陈天眷见他要一个人去挣大钱了,自己却要回去干苦力,心有不甘,就问吴菁菁自己有没有什么角色可以扮演。

“暂时没有哦小哥哥,预算不够哦小哥哥。”吴菁菁挑眉回道。

实在没有办法,陈天眷只好要了车钥匙自己回佘塘村,一路上倒也是相安无事,他提着东西回到草庐,把吃食和香料一放,就到工具间搬梯子。

他心想今天给向鹤桐修完房顶也算是仁至义尽,自己也该回陈家继续摆烂了。

梯子刚搬出来,就好像撞到了什么东西,陈天眷眯眼朝黑暗的边缘看去——窃脂鸟晕倒了!

都忘了有这么个家伙在了,陈天眷赶紧放下梯子,抱来水和肉沫,一点点往她嘴里灌。

红红是被呛醒的,她饿晕前准备靠着自己从工具间的缝隙里逃出去,但她太高估自己的战斗力了,刨坑刨到一半突然“低血糖”,头晕脑胀地只能趴着睡觉。

“醒了?”陈天眷心想,他叉腰站在她面前,就把原来准备做腊肉的五花肉剁了一大半给她递过去。

从未感受过人性温暖的红红歪头看看他又看看肉,好奇地开口:“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你也是我的子民吗?”

她听闻有大成的窃脂化人形的传说,而眼前这个人起初看到自己就并不害怕,也从来没有开口说过话,现在又给自己东西吃,她猜测面前这个人可能是窃脂血脉的一支,不过还不会说人话,所以很沉默。

陈天眷不知道她什么意思,心想什么破鸟,爱吃不吃,于是把工具房门一关,扛着梯子出了门。

窃脂叼着肉,感动地一塌糊涂,心想这个子民可太懂事了,给自己营造了能专心刨坑逃跑的私密空间。

修房顶不算大工程,但是要很小心,陈天眷打扫了屋顶,慢慢把坏掉的青瓦摘下来,铺上防雨布和新的青瓦,用竹竿推了推瓦片加以牢固,随后又检查了四周,确定不会再漏雨,便气喘吁吁地爬下楼梯。

干完苦力,了却一桩心事,他已精疲力竭,躺在晒谷坪的摇摇椅上休息了会,突然想起向鹤桐答应过实现自己一个愿望。

他此刻的愿望就是要养那只窃脂鸟!于是在桌上留下了封短信,从工具间里抱起埋头刨坑的肥鸟就往陈家走。

相比一千块的雇佣费,这肥鸟不值钱地多?向鹤桐啊向鹤桐,你亏大了。

红红被他卡在陈天眷腋下也不反抗,都知道是自己的子民了还有什么可反抗的,现在这个懂事的子民一定是带自己去商量建庙的事了,她十分自信且高兴地想着。

可是下一刻,她就被一只白花花的狗吓坏了。

那只白狗脖子上被栓了一条红色的绳子,它对红红好像很感兴趣,时不时就去咬她的翅膀和腿。红红由于也被捆着红绳,所以活动范围很有限,只能在危险中不断地拍打翅膀飞上飞下,这时她才开始考虑自己是不是认错子民了,这位或许不是自己的子民,而是自己的祖宗,因为他根本不在乎她的权威,也并未被纯浓度的窃脂血脉压制。

原来是祖宗,红红心惊肉跳地想着,所以祖宗现在是在利用恶狗,来惩罚自己的口不择言吗。

陈天眷一回到家,给陈父陈母打了个招呼,就提着六个纸人回了房搞创作,他坐在地上给这些纸人脸上涂上油彩写上字,然后绕上点火的引线,等陈母推门而入的时候,看到的是满地浓眉大眼红唇白肌的纸娃娃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被吓了好一激灵。

“小崽你在干嘛哦!你哥过两天就回来了,看到你搞这些乱七八糟的又要挨揍。”陈母见问不出什么信息,又想起他带回来的丑鸟,只能叹口气,招呼他赶紧上客厅吃饭。

是夜,袁庞打电话来陈家座机,说他租的那件喜服尺码小了,他套不进去,找冬瓜和筷子也试了,一个穿着太长,一个穿着太短,几人寻思可能要找个身材适中个子在178到180厘米左右身高的人穿。

如果找不到这个人,那他们的计划就破产了一半。

这时,向鹤桐的电话打了过来。

他体验完coser的一天后拿着钱和腊肉熏鱼回草庐,看到陈天眷的铺盖和行李都不见了,便知道这人已经完成了使命回家去了,连丑鸟都被他当成战利品带走,不过他对此没意见,毕竟他先答应人家的,虽然他也很喜欢窃脂这样丑地都不会有人来偷的珍奇异兽,但没有就没有吧,缘分没到。

“你愿不愿意当模特?”陈天眷逼着窃脂念出纸上的汉字,向鹤桐听到类似女子的尖利声音,以为陈天眷已经可以发声了。

“我不是他,我是窃脂鸟红红,我在替我的老祖宗向你传递消息。”

发了发了,陈天眷第一时间就心想,只是试探一下这鸟能不能认字,结果还真认识!这能卖一座金山了!

唉?等下,老祖宗,谁是谁老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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