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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生如夏花

外头黑漆漆一片,星星都藏匿在厚重的云里头,独独一轮月亮浮动在黑暗中,或暗或明。

没有了现代的路灯,余岁安真实体验了一把什么叫伸手不见五指。

两个神经病警官早就走了,他和他娘坐在木椅上吃馒头,喝香汤,哪怕没有菜,但配着这骨头汤还挺下饭的,越吃越香。

“娘,这什么肉骨啊?好香呢。”余岁安又嘬了一口骨头缝隙流出来的汁。

他代入角色代入的比自己想的快多了。

“猪骨,娘先前帮李韶华找猪,他心善直接送了半只呢。”

李韶华,那个聋哑人,另一个嫌疑人。

余岁安想了想,他觉得如果林芳的尸体碎片在李韶华的猪圈里,那肯定是李韶华嫌疑更大啊,那个皮夹克的曹姓警官倒是表面还是礼貌的,但怎么那个程警官就这么针对他呢。

不过说真的,这种审问不一般都是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吗?这俩人怎么都唱红脸。

余岁安在心里把那个程姓警官翻来覆去骂了一遍,抬起头又去装他的乖乖儿子。

“娘,李韶华是什么样的人啊?”

娘顿时皱着脸上的褶皱,摆摆手,一脸嫌弃的说道:“一个聋哑人,一大把年纪了,还没个小姑娘喜欢,平时也不搭理人,就自己蒙在猪圈里头混日子。”

余岁安想象了一下,估摸着是个大肚腩且不修边幅的形象,这么孤僻的大叔,感觉更有嫌疑了。

他把想法压在心里,面上不动声色的继续吃着晚饭,就像真的是好奇问问而已。

小土狗顺着味进了客厅,余岁安看了眼刚回家的小土狗,把猪骨头给了它。小土狗衔着和自己体型不匹配的大骨头,朝着院子的方向去了,准备独享这份大礼。

外头蝉鸣声大得仿佛要把这个小村淹没,余岁安陪着他娘刷好了碗,摸黑进了自己的卧室。娘在门口点了蜡给地方神拜了拜,没多久也熄了烛火回了自己屋。

躺在床上的余岁安想着,随遇而安吧,来都来了,说不定破案了搞清楚情况就可以回去呢?

村里的夜,除了蝉鸣声,没有任何声音,仿佛所有农人都已经安眠,为明天的农事养精蓄锐。

正当余岁安有了些许困意,刚合上眼睛,外头一阵刺耳的铃声划破静谧的黑夜。

余岁安等了很久,娘都没去接,于是他又从床上爬起来,摸着黑又回到客厅,辨认到叫嚣的是靠墙的桌上一个座机,他小心翼翼地走向座机那,生怕撞着什么了。

待到他拿起话筒,放到耳边,“刺啦啦……刺啦……”老式座机的模糊音效在深夜听着让人不禁联想到很多。

“滴答……滴答……”

余岁安辨认出这是水滴落的声音。

听筒里突然传来一阵有节奏的声音,低沉而又缠绵,声音逐渐盖过水声,又猛地急速起来。

余岁安手心出了些汗,他转头看着客厅的大门开着,风吹进来钻进衣服领口,明明是夏季的晚上,却莫名有些发冷。

“嘟——嘟——嘟——”尖锐的提示音尖叫着此通话已结束。

余岁安憋着口气,没太搞懂这通电话是什么情况,摁了挂断转身打算回去,却突然停住脚步。

他扭头看向大门处。

刚刚他过来的时候,门是开着的吗?

恐惧感直冲大脑,肾上腺素急剧上升,谁进来了?

不能怪他想太多,毕竟人生地不熟,白天还被人按着脑袋听了个分尸藏尸案,这很难不让人往那方面联想。

余岁安抿着唇,保持冷静的走到大门那想进行查看。

却因为不熟悉地形,再加上天色实在是黑,不小心撞到了鞋柜,自己一个踉跄,实实在在地摔在了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庭院里的小土狗听到动静,叫了两嗓子后就往这跑。

余岁安一抬头,便看到一个黑影向他走来。他努力分辨着人影的轮廓,胸膛因喘着粗气而剧烈浮动着。

他吞咽了下口水,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静,快速思考着接下来的逃生路线。

只见那人蹲了下来,他借着模糊的月光看清了脸,是娘。

“娃,你咋摔了?”月光照在娘的脸上,白花花的,一副很担心孩子的模样,但莫名的渗人,“有没有摔着哪?快起来。”

温暖又带着老茧的宽厚手掌拉起他,虽说身为一个老妇女,但毕竟每天都在干活,力气还是很大,拽得余岁安手背有些发红。

小土狗此时也来了,确定没有危险后便蹭了下余岁安,晃着尾巴又回铁门处睡觉去了。

余岁安还没放下警惕:“娘,你大半夜出来有什么事吗?”

“哎哟,娘还想问你呢,你大半夜的,吓死娘了。娘刚刚出来倒尿壶,就见你站在那座机旁一动不动的,我都不敢叫你。”

余岁安眉头锁紧,那么大的电话铃声,她怎么可能没听见?

余岁安把心中的疑惑问出来:“娘,你刚刚出来有听到什么动静不?”

“没啊,娘一出来就看到你盯着座机那块地,动都不带动的,怪渗人的嘞。”边说还边拍了拍胸口,像是受惊了的样子。

反应很自然,看起来并没有撒谎。

余岁安只好把疑惑暂存心中,想着回卧室再整理下思绪。等他往卧室走了两步,才发现自己的左脚脚踝扭伤了。

娘注意到他瘸了的脚,扶着他回到卧室,又从客厅的柜子里给他拿了瓶红花油。

在他拒绝娘的帮忙推油,与娘晚安后,自己用红花油随意揉了几下扭伤的地方,就裹进被窝里了。

或许是后脑的伤口,或许是他真的很累,还没来得及思考那一通电话的意义,以及娘听不见铃声的诡异的事,便昏沉的睡了过去。

翌日,晨,薄雾绕着山头,一点点向下蔓延到白毛村中。

余岁安不仅是“失忆”状态,还瘸了脚,既不能给人看病,又下不了地,在农村里活生生的就是个废柴。

他只能瘸着左脚拿着板凳坐在院子里陪娘剥豆子,眼底只有左边一个箩筐和右边一个箩筐,娘在他的旁边跟他絮叨着村里的事,想让他记起来点什么,但对于躯壳里已经完全换了个人的余岁安,肯定是徒劳。

娘小心翼翼的看着他,总是想跟他说点啥,但一抬眸看到他脑后的白色纱布又总是闭了嘴,沉闷的叹气声一个未停,下一个就又来了。

不光是她,余岁安自己心里也有事。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心情变得很不好,昨个还遇上奇怪的人和灵异事件。心底的烦躁愈来愈深,脑后的伤也被他紧绷的情绪压迫得有些发疼。

剥了大半个箩筐的豆子,可能是老天觉得余岁安在这种被闲话包裹的时间实在无趣,便给了他点事做。

院子里敞开的铁门进来了个人,隔着薄雾余岁安隐隐约约分辨出来了对方是个男人。

等到男人走近了些他才彻底认出来这位来客是谁——那个针对他的警官。不过今天倒是没穿警服,套了身休闲服。

余岁安在心底默默翻了个白眼,起身一瘸一拐的走到程向野面前:“有什么新发现吗?程警官。”

程向野注意到他的瘸腿,又掠过他瞧了一眼往这看的阿娘,转头对余岁安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说道:“余医生,我找你有点事,麻烦跟我走一趟呗。”

余岁安回头看了看娘,见娘对他摆摆手,便跟着程向野走了。

两人出了村口后,并没有往山下走,而是往深山里前行,这和余岁安想的“跟我走一趟”不太一样。

一般来说,不都是去警局里“走一趟”吗?现在的路线却离出山的方向越走越远了。

走走停停,场景和昨天与皮夹克同行的样子大致相同,都是一些草啊树啊。不同的就是程向野好像顾及到余岁安的脚崴了,脚步放的很慢。

余岁安在后头观察着前面的人,男人背很宽厚,肌肉在T恤下面若隐若现。余岁安低头看了眼这个世界里自己的胳膊,嗯,是他现在不能正面硬刚的人。

男人边走边哼歌,余岁安模模糊糊地听了个大概,没听过,估计是这个世界的流行歌。

程向野扭头看了他一眼,脚步不停:“你怎么弄的?”

“什么?”

“你的脚,崴了。”

哦,是在说脚怎么崴的。

“晚上没开灯,去了趟客厅,一不小心摔了。”

程向野点点头,好像不是很在意这件事,没有多给余岁安一个眼神,就像是随口问问,问完后就继续朝前走着。

两人最终停在了一个竖起警方指示牌的地方,他指了指这:“呢,这里就是你摔坏脑子的地方,想起来点什么没?”

余岁安顺着他的手看下去,单纯的山坡而已,胡乱的杂草里散布着一些石块。

“完全没有。”

程向野好像猜到了余岁安的回答,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把夹在胳肢窝里的公文包里拿出来了几张文件,递给余岁安让他看一遍。

余岁安有些迷惑的接过文件,低着头阅读了一遍。

里面的文件大概是这个案件的一些照片和文字描述。

有一段是余岁安在得知林芳失踪后的第三天跑到了深山去找林芳,却因为那天暴雨不小心脚滑,摔倒在地,被石头磕到了脑子,在第二天来割猪草的农人发现了,报了警。

其他的就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看来警方现在也没研究出来什么。

唯一多出来的几张照片是从猪圈里捞出来的林芳碎尸。那尸体被猪啃得不成样子,脑袋应该已经啃食完了,看不出头在哪,胳膊腿也不见了,只有胸腔处是相对完整的,估计是那里碎骨头多,猪觉得噎嗓子。

画面挺有冲击力的,但余岁安接受能力良好。

“有没有看出来什么啊?你现在有什么想法?”程向野追问着。

余岁安抬眸,看到对方一脚踩在一块巴掌大的石头上,石头很松动,那只站在上面的脚轻轻动一下,底下的石头连带草衣也跟着晃动。

程向野看他摇了摇头,对他笑着说:“动脑子想想嘛,你毕竟是个高级知识分子,总归算个聪明人,联想一下?”

“我怎么知道……我什么都记不起来。”

程向野撇撇嘴,继续往前走。

“这又是去哪?”余岁安扯着腿跟上。

“带你去见见李韶华。”

虽然余岁安不清楚对方的目的,而且对方这个性格让他想转身就走,但是目前这个形式,跟着程向野肯定是对自己有利的,可以让他更加明白整个案件的过程。

他们穿过野草纵生的荒地,象征着清晨的白雾早已在两人的步行中消散。

程向野在前面随意踢了下地上的石子,发现那些石块都深深扎根进土地里,踢不动。索性也就放弃这些小动作,乖乖走路了。

显然程向野比他更熟悉村里的路,全程都是程向野带着他穿过一个又一个崎岖的小路。

再过了一会,余岁安看到了一个褪色到认不出原先颜色的大铁皮房。

程向野抬了抬下巴,看来这里就是李韶华的养猪场。

两人从正门进入,扑面而来的臭味直冲天灵盖。程向野先掐着鼻子快步走到猪场旁边的小房子那敲门。

敲完门后程向野好像想起来了什么一样,扭过头来,露出虎牙跟余岁安笑:“你说我敲聋子的门算不算黑色幽默?”

余岁安无语,他认为90年代的警察评估标准太低了。

当程向野打算直接上手开门时,门自己打开了,门里头的男人胯上裹了个浴巾,上半身结实强壮的□□**裸的展现在两人面前。但这位英俊的男人脸色有些不太好,眼下一片青黑,看上去好几天没睡好觉了。

男人和他们对视上时像是被吓了一跳,赶忙又关上门,里面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应该是在匆忙的穿衣服。

余岁安愣了下,扭着脑袋问程向野:“这谁?”

程向野疑惑:“嗯?这就是李韶华啊。”

他脑子要卡机了,之前他娘形容的孤僻颓废大叔怎么成帅小伙了。就冲这身材,这颜值,真没姑娘看上他吗?

很快,门又再次被打开,程向野迅速展示了一下自己的警察证,李韶华慌乱的用手势表示请他们进屋。

进了屋内,关上门,外面那猪臭味终于被隔绝开。

余岁安观察着屋内环境,可以算得上非常整洁,屋里的空间虽小,但利用的很好。不知道屋子用了什么材质,不仅外面的臭味传不进来,还带着一些花露水的清香。

他扭头,发现有一书柜专门占了整整一墙,摆了很多文艺作品。

原来还是个文化人。

越看越觉得这个李韶华和他娘形容的完全不像,除了孤僻可能是真的。

余岁安突然注意到了一本书,不是他眼尖,是那字体很难不让人看到,太显眼了。

浓稠的红跟鲜血似的,像是下一秒要融进书皮中,也像是要在下一秒迸发出来,深深地扎在人的虹膜里。

那本书叫:找出真正的凶手。

余岁安有些疑惑,定睛瞧了会,那本书像是确认余岁安看完了,书名自动消失,换回正常的书名。

仿佛什么都没有出现过一样。

余岁安很肯定自己没有看错。结合昨晚的未知来电,电话估计就是提示,这行字就是任务——虽然余岁安根本没懂电话里啥意思。余岁安在心底确认好后,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不动神色的探查。

李韶华拿起了书桌上的草纸和钢笔。

余岁安顺着目光瞟见书桌上的一本摊开的书,书旁边拆下来了这本书的封面,是《神曲》。

李韶华低头耸肩,写字的姿势有问题,但写得快,唰唰的写好了便垂着脑袋,礼貌的用双手递给程向野。

草纸上写了:警官同志,还有什么要问的麻烦写下来吧,我耳朵听不见。

虽然写字的速度很快,但丝毫不影响他用的极其标准的行楷写字。

程向野拿着纸,一本正经的评价道:“这字,这也太好看了,我都不敢想我语文作文字迹写成这样能拿多少分。”

余岁安没管他,他注意到了李韶华写的第一句。“你们之前来找他问过话?”

程向野点点头。“嗯,之前曹行拉着我找过他,不过我当时嫌臭,进来没一会就出去了。”

程向野抬眸看看李韶华,又继续跟余岁安说话,“我听曹行说,他是小时候生了病就成这样了,但他没有学手语,一直坚持用纸笔表达自己的想法。后来爹妈都去世了,自己一个人在村里开了个猪场。别说,还挺有经济头脑的,这玩意真赚钱。”

他说完便拿起李韶华的钢笔,在草纸上写上一句“林芳失踪前有没有和平常不一样的地方?”

一直坚持用写字的方式来沟通,那余岁安可就明白为什么孤僻了。

村里没几个成年人识字,顶多认识几个菜名和自己的姓名,可不就孤僻吗,根本找不到沟通的人。

李韶华闭了闭眼,蹙着眉,沉沉的叹了口气,像是不太想面对这件事。很快,他在纸上回复了一句:没有特殊的地方,她表现得和平常一样。

提到林芳,李韶华整个人低迷了不少,写完后便用手搓了搓脸。

程向野和他又随便写了几句后,就说要去猪圈里看看。两人掐着鼻子跟在李韶华后头,李韶华仿佛是习惯了恶臭的气味,面不改色的带他们参观猪场。

在这种环境下,也不奇怪李韶华没发现尸体的腐臭味。余岁安觉得这气味熏得他脑袋疼,抱怨似的瞪了一眼旁边哼哼的猪,猪眯着眼睛瘫在稻草上,根本不理余岁安讨伐的目光。

某种程度上来说,真像人啊。余岁安在心里评价着。

李韶华见余岁安在看那只睡觉的猪,拿出纸笔给他写道:那是只怀孕的母猪,专门生猪崽的,快临产了,身体差,所以一直躺着不动。

余岁安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再向前走几步,味道实在是受不了。他终于被腥臭的气味赶出了猪场,在唯一有香味的李韶华屋内等待他们逛完。

趁着他们还没结束,余岁安坐在书桌旁研究着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探索。毕竟程向野带他来李韶华这,简直就是走了狗运了,他可以加快自己调查的进度,让他更快回去。

他注意到了那本《神曲》中有一页夹着了一张不一样的纸,余岁安记住现在翻开的页码,翻到了那夹着纸张的一页。

是天堂篇的第一篇,内容没什么特殊的,但是夹着的纸张是作者但丁的另一篇诗歌《爱神久久抱住我不放》。

在诗的旁边空白处,李韶华批注了一句:生如夏花之绚烂。

这句不是但丁写的,是泰戈尔的,但后面还有一句没写完。

余岁安将迷惑埋在心,这和案件有关系吗?

他又搜刮了一遍,没有其他有用的线索后便物归原主,细心的将《神曲》页码翻回刚开始的那一页,连怎么倾斜的角度都控制好了。结束后他又绕着地形观察了一遍房子里的物品,没有什么特别的,只觉得李韶华这人有些恋旧,一些小时候穿的码数小了的衣服还留着,塞在现在的衣服之间。

李韶华带着程向野在太阳要晒到头顶时才回来,看来程向野问了很多问题。

李韶华一进屋便和余岁安对视上,他猛的低下头,不去看余岁安的眼睛,像是有愧于他一样。

这个细节被一旁的程向野捕捉到,他面不改色的对李韶华微笑,做了个手势表示要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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