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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第三章昆仑

众人被说服了,洗澡的继续洗澡,口渴的继续喝水,打水的继续打水,

语言不通,献完全听不懂这些人在叽里咕噜什么,但这不妨碍她看到鸡群里的那只鹤,在所有人都被翼人吓到时就这只鹤还保持自己的节奏,从水中冒出换气且悠哉游哉的洗澡。

在她见过的美人中,徒然是超脱了凡人的神之美,位于云端之上,无夷、植与恒吾三人与凡人有天堑之隔的美,拂晓、母鲤则是与凡人形成断层的美,再次为烛光、霄这一凡人之美的山峰,在次是山腰的寻常美人,寻常容貌的凡人在山脚。

鹤属于山峰级的美人,但容貌辨识性比之无夷、恒吾等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黑色直发、五官深邃立体在本地都不稀奇,清冷精致风格的眉眼虽然少见,亦非没有,但这些与那双颜色浅得不细看很容易以为没有眼眸的浅棕眸子搭配后,世上很难找出第二个。

献的目光在女子颜色浅得难以分辨的眼眸上停留片刻,从女子的脸下移到身体。

如豹子般流畅漂亮的肌肉、小麦色皮肤与少而淡的伤疤说明这只鹤是出色的猎手,只在少时受过伤,之后便没再因为狩猎而受伤。

手上厚厚的茧子与茧的位置说明这只鹤是种地修建工事的好手。

饱满的肌肤与磨损格外轻的牙齿说明鹤很少挨饿,能长期吃饱,饮食结构侧重肉蛋奶——后者可以忽略,这年头除了热带地区,所有部落的饮食结构都是肉蛋奶为主,粮食是过冬时的辅助食物——且平时很注意养护牙齿,或许还有别的因素,单纯的爱护牙齿并不能让牙齿如此整齐。

只是,这只鹤是不是太年轻了?

虽然气质清冷成熟得让献想起翻阅葱茏时见到的巍峨雪山,容貌也很美丽,但——

此人是大崽还是大人?

不论是大崽还是大人,如此年轻怎么做到这么多人愿意听她说话的?

搓干净身上汗渍泥垢,女子从水里走了出来,从水坑边的石头上拿起一块雪豹皮与麻布拼接而成的布裹在身上,并用一根草绳系在腰间防止脱落,再拿起一件用铜打制而成,镶嵌红石与白石的额饰戴在头上。

献看了眼额饰上镶嵌的白石,玉石见得多了,这种色若羊脂的玉石真没见过,润得仿佛稍微用力便能捏出油脂。

女子一边穿戴一边同献说话。

“$@%昆仑&^%。”

结合女子的手势表情,献推测发音昆仑的词汇当是女子的名字,遂试探的重复:“昆仑?”

昆仑清冷精致的绽出笑容,点了点头。

献侧目,虽然看起来很清冷,笑起来却有一种雪山融化的惊心动魄之美。

献指了指自己,吐出另一种语言。“献。”

昆仑皱了皱眉,换了一种语言吐出一串话语。

献听不懂,遂再换一种语言。

在献换了十五种语言,昆仑换了六种语言后,俩人接受不得不语言不通的现实。

但献对此地的地下水渠很感兴趣,昆仑也对献这个有翼且翼可以收起来看不到的人很感兴趣,在迁徙部落被接纳后,献顺水推舟的留下。

昆仑每日不论种植、采集、狩猎、伐木或制陶都带着献,一边劳作一边一对一教献本部落语言。

第一次学习非母语的语言会很困难,但掌握五百多种语言的拂晓提出过一个猜想:世间千百语言当有一个共同的源头。

原因无它,不论语言有多少差异,都存在着共通的规律。

学习的语言越多,这种规律越明显。第一次学习非母语的语言需要数月,但随着学会的语言越多,学习一门新语言需要的时间便越来越少,最短能短到半日。

这种猜想在诸部因为修建农田水利而频繁往来时愈发坚定。

在诸部的交流中,一种融合了诸部原本语言在合作部落群通用的新语言诞生了。

众多语言的交流中可以诞生新的语言,同理反推,同一种语言也可以因为距离玉长期的分隔分化为不同的语言。

献的语言造诣还没到拂晓那境界,但同昆仑学习两日后也能做一些简单交流。

初步掌握一些词汇的献在吃饭时舀了一碗糊糊,语言与手势并用,询问昆仑:“此为何物?”

“麦肉糊,怎么了?”

麦是外头农田里种的作物,与她当初从两河之地带回来的是同一种作物。

肉更好辨识,每顿都在吃。

糊也能理解。

献都能辨识,但合起来却不认识了。

“吾食麦,不像。”

麦哪怕是搓掉最外层的壳,也还是很难吃,一言以蔽之,就算是食物最匮乏的冬季,除非实在没得吃,否则没人愿意吃麦。

每个种植麦的部落宁愿用麦喂牛羊也不愿给人吃,吃这玩意牙齿磨损太快,一个春秋的磨损程度顶三个春秋,人的牙齿一旦磨光后便无法进食,只能活活饿死。

牙齿三倍的磨损速度意味着寿命打了三分之一的骨折,虽然大家未必能活到自然寿命的三分之一,但不吃小麦,是一半概率活不过三分之一寿命,以小麦为食却是一定活不过三分之一的寿命。

人活在这世上总得有点梦想,说不定就能活过三分之一寿命活很久很久呢。

且都是死,被野兽吃掉,受伤后伤口发炎死掉,死亡过程最长也不过三五日,而饿死....死亡过程缓慢且痛苦,是公认的最讨厌的死亡方式,牙齿磨光的人十个有九个会选择自尽。

石盘部落吃的麦糊,真的就是糊,与肉一起炖煮,口感软烂,莫说对牙齿,便是对牙齿掉光的老人都很友好。

昆仑咽下嘴里的麦肉糊。“先吃,吃完给你看。”

献闻言迅速干掉六碗麦肉糊,期待的看向昆仑。

正在消灭第三碗麦肉糊的昆仑:“....”

昆仑无奈加快进食速度,吃掉四碗麦肉糊后到水沟边将陶碗洗刷干净放回专门放陶碗的藤筐里,带着献行至灶房旁边的小屋。

小屋密密麻麻的陈列着大量石制圆盘,每一块圆盘表面都有若干纵向凹槽。

昆仑拿起一块圆盘,再从藤筐里拿起一根石棒,再走到存放麦的窖穴门口,将石盘与石棒放在地上,自己下去取了一把麦出来。

出来后昆仑将麦放在石盘上,再用石棒研磨。

在石棒与凹槽的共同作用下,麦粒很快变成麦碎。

献眼前一亮。“此物为何人所作?”

有了此物,人也可以食麦且不怎么磨损牙齿折损寿命,有了更多食物,植麦部落的生活会轻松很多。

昆仑抬手一指自己。

献热情的抱住昆仑,将昆仑高高举起转了两圈,下意识用日旸之地的母语称赞:“昆仑大善。”

昆仑不悦。“放下吾,吾有名,非大崽。”

献笑着将昆仑放回地上,嗯嗯补充。“尚未参加成/人仪式的大人。”

昆仑怒。“再过四个春秋吾便可参加成人仪式。”

所以汝真的是幼崽啊,献好奇的问:“既未参加成人仪式,汝之名因何而来?”

幼崽无名,这年头幼崽太容易夭折,起了名,回头死了,大人很容易伤心,没有名,幼崽死了也会伤心,但除去感情格外充沛敏感者,大部分人不会太过伤心。

若一个幼崽有名,必定是做出了什么功绩,众人为了纪念这项功绩而以对应的词汇称呼她,久而久之,不是名也不是名了。

只不知昆仑之名代表何种功绩。

昆仑伸手指向远方绵延的雪山,吐出献这两日最熟悉的发音。“昆仑,吾名源于它。”

献没听懂后半句,但昆仑的发音与昆仑的手势足以让她理解昆仑之名与雪山有关。

献若有所思的看向水池所在,说起来水池里的水喝起来甘冽可口且沁人心脾,仿佛开春时冰雪融化流入溪流,掬起一捧溪水饮用的滋味。

“水池与暗渠莫不是汝所作?”

挖渠不难,难的是怎么挖才能让渠在挖好后不坍圮,明渠还好,位于地表,只要挖得不深便无需担心坍圮,暗渠不行,一个不慎头上的土层便会塌陷。

莫说饮水,凿渠之人都可能被活埋。

旁人可能看不懂暗渠如何建起来的,但献这些春秋为了折腾历法,数算能力练得出神入化,多看一会便看明白了暗渠的原理。

暗渠是分段凿的,每隔一段距离选定地址,先往下挖,再往侧方挖,挖出一条暗渠至另一段暗渠所在,整个过程每个环节都需要经过大量计算,同时熟悉每一寸土地的质地才能绕开柔软易塌陷的地方。

这玩意的设计者的数算才华就算比不上无夷也不会逊色多少。

昆仑回以听不懂你在说什么的表情。

献磨了磨牙,第一千次羡慕拂晓的语言造诣。

*

第五日,部落将屋里的石盘石棒尽数取出,每三人一份,用完夕食,众人坐在社树前的空地上一边轮流研磨麦一边载歌载舞。

献只磨了一顿饭时间便深刻理解为何部落里的主食还是肉和乳。

用石盘与石棒加工谷物需要费力气反倒是其次,研磨需要耗费的力气即便是部落里的稚童也能做到,但加工谷物需要长期保持一个姿势,非常折磨腰和腿。

昆仑喝着羊乳笑问一脸苦大仇深的献:“感觉如何?”

“不划算。”献答。“麦不如肉饱腹,即便磨碎仍不如肉类省牙,研磨更损腰腿,若长期研磨麦,身体会出问题。尽管许多大人的身体多少有点毛病,却也没必要再添几个疾。”

“吾亦如此想,故麦粉是老人之食。”

“这几日每日都有麦食。”

“一口气接纳这么多人,其它食物不够吃。”昆仑将羊乳罐递给献。“饮点乳垫垫,不然一会会很饿。”

献没接羊乳,用刚掌握的词汇表达:“小小崽饮乳,吾为大人。”

昆仑懂了:“汝不能饮乳?”

献点头,同时疑惑:“汝等饮生乳为何不会拉肚子?”

乳汁也可以做食物,但仅限于婴儿,婴儿一旦长大再喝牛羊乳就会腹泻,甚至死人,然昆仑等人却自由饮用乳汁。

昆仑也不知为何,即便是本地也不是所有部落都能这样饮用乳汁。“也许是有一个人身体发生了变化,可直接饮用乳汁,后来她生了崽,她的崽有一些也可饮乳汁。”

反正根据她的观察,能直接饮乳汁的人,她生下的崽也有一定概率能直接饮乳汁。

“有可能。”

昆仑取来一条烤熟的公羊羔腿,用石刀将羊腿切成片放在献手边。“边吃边磨。”

献拿起一片羊肉放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磨麦。

吃饱喝足的昆仑起身步入舞池,在舞池中翩翩起舞。

献抬头欣赏歌舞,虽然东边与西边的舞蹈都差不多,都是尽情展示舞者肢体的美好与健康强壮,但两边的人长得不同,相同的舞蹈也会呈现不同的风格,瞧着颇有意思。

众多舞者中,昆仑的舞蹈极具个人特色,不仅大开大合,还很喜欢旋转,转了一圈又一圈,仿佛雪山中一只调皮的雪豹。

美艳无双。

也极耗体力,献磨完一份麦时昆仑离开舞池接班,呼吸都是急促的。

昆仑喘着气得意的问:“吾跳得如何?”

献答:“好极了,像一只在雪山中奔腾跳跃玩耍的豹,优美无比。”

昆仑很满意献的夸赞。“再夸两句。”

献拒绝配合大崽的虚荣心。“汝该磨麦了。”

“哦。”

昆仑平复好呼吸,接过献手里的石棒,接过时手有点抖。

献不由问:“汝还有力气磨麦?”

“有。”

没有也得有,该她干的活她不会逃避。

闻言,献让开位置,让昆仑在石盘前坐下,自己去拿了一条羊腿回来,用石刀片成片,一边片一边投喂昆仑,让昆仑恢复体力。

昆仑恢复些状态时一群走路还不太稳当的小崽蹒跚着走来,围着石盘或坐或躺。

“昆仑,听故事。”

昆仑脸上露出温柔的笑容。“好呀,这回想听什么故事?”

“上次那个流沙之神的故事。”

昆仑笑吟吟应允。“好,就说流沙之神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部落迁徙经过流沙,在流沙中迷失了方向,在流沙中跋涉三个昼夜后,部落远远见到一个女人,便跑过去问方向,却在跑近后大吃一惊。”昆仑清冷精致的五官做出夸张的吃惊表情。“汝等猜看到了什么?”

故事是用本部落语言说的,献只能听个半懂,但她在别的地方听过这个故事,遂配合道:“看到了一个朝霞为头饰,夜色为衣的稀世美人。”

“有多美呢?”

献笑答:“美到一看就不是人。”

昆仑笑问:“一看就不是人,那得多美呀?”

“美,但一看就不是人并非纯粹的美,肌肤无风吹日晒痕迹,亦无伤疤,比新生之婴更完美无瑕,不食不会饿,不饮不会渴。”

昆仑侧目。

太细致了,仿佛亲眼目睹过神。

尽管困惑,昆仑却没立刻询问,而是继续讲故事。

部落遇到了一个朝霞为头饰,夜色为衣的美丽女人。

人与神的差异肉眼可见,即便这个神披着一张人皮。

众人第一反应都是跑,除了部落里最年长的妪。

流沙之神很奇怪,汝怎么不跑?

妪笑答,神是凡人无法抵抗的存在,跑不掉,没必要浪费力气,徒增死前的痛苦。

流沙之神笑说,确实没必要跑,吾不伤人。

妪表达了对神的感激,并询问神需要什么祭品。

流沙之神答,吾需要汝为吾而死。

妪微笑答,若神能放过吾之族人,吾向神献上生命。

流沙之神摇头,汝误会了,汝不献祭,吾也不会伤害他们,如此,汝可还愿献生命于吾?汝献命于吾,吾可以满足汝一个愿望,不论汝想要什么吾都会赐汝。

妪即答,吾不愿。

流沙之神遗憾的消失。

妪也睁开了眼,发现自己还在扎营睡觉的地方,与流沙之神的相遇只是一场梦,但很快发现并非纯粹的梦。

众人做了一样的梦,梦中内容一模一样。

虽不知流沙之神为何没杀人,但没被杀是好事,众人连夜收拾东西跑路。

然,流沙浩瀚,食水消耗殆尽,不用流沙之神做什么,众人也走上了思路。

即便知道求神是抱薪救火,妪亦渴望再见流沙之神。

流沙之神再次出现在她面前。

吾愿向神献上生命,乞神赐食水,指引吾之族人离开流沙。

流沙之神应其所求,赐予食水,为众人指引方向,让众人走出了流沙。

走出流沙那一刻,妪如约为流沙之神准备起祭祀,祭品是自己。

众人哀伤,却无法阻止。

神却很愤怒,吾要汝完全心甘情愿为吾而死,汝心中却充满不愿。

妪很无奈,能活着谁想死?完全心甘情愿,心中无一丝不情愿未免强人所难。

神将妪撕成了千千块碎片,不知流沙之神做了什么,在最后一片肉被撕下时妪一直活着,直到完全变成骨架才死去,并痛苦中惊醒。

妪惊讶的发现自己还活着,自己面前摆着与梦中如出一辙的食水,只是没有流沙之神。

众人带着食水,按着梦中走过的方向前行,于三日后走出了流沙。

稚童们听得意犹未尽,催促昆仑继续。

昆仑又说起流沙之神的第二个故事。

有一个人听闻流沙之神的事迹,寻至流沙,如愿见到流沙之神。

流沙之神同样询问他有何愿望,只要他愿意献上生命给自己,流沙之神会满足他任何愿望。

此人虔诚的表示自己心甘情愿献上生命给流沙之神,只一个愿望,食不尽的牛羊。

流沙之神将此人撕成了千千块碎片。

翌日,向导从睡梦中醒来,见到一具新鲜骨架。

一名稚童啊了一声。“这是为何?”

同样是向神许愿,一个得偿所愿且没有真的付出生命,另一个不仅没有得偿所愿还被剔成骨架了,未免太区别待遇了。

昆仑分析道:“第一个虽然心中不情愿,充满对死亡的不甘,但她从未想过违反与流沙之神的约定,只是流沙之神的要求太反人类才无法达到,而第二个,他一开始就没想践约。”

献嗯嗯点头。“人不要对神说谎,人在说谎时会紧张,会担心,血液流动,心跳会变快,身体还会分泌一些无色无味的东西,人听不见闻不到,神能听见闻见。”

昆仑:“....汝见过流沙之神?”

“吾未曾见过流沙之神,吾见过另一位神。”

“汝如何活下来的?”

“那是一位善意的神,不伤人,至少吾与之相处那段时间未见祂伤人。”

昆仑道:“早些将语言学好,吾要听汝说故事。”

这家伙的经历仅从这几日的只鳞片爪中便可见精彩,昆仑直觉等献语言熟练了,自己一定会学到很多知识。

在昆仑吃光一条羊腿后,献起身步入舞池一同跳了起来,舞蹈时学着昆仑的模样在舞蹈动作中增加大量旋转动作。

大开大合的激烈舞蹈中增加旋转动作很容易头晕,旋转越快越容易头晕,但鸟类在天上翱翔时最多的动作便是旋转,献对旋转的耐受程度极高。

一口气旋转十圈,眼眸依旧清澈锐利,仿佛一只纵横长空的优雅猛禽。

瞧得昆仑情不自禁放下石棒鼓掌。

载歌载舞持续至平日的休息时间,众人疲惫的打着哈欠回屋睡觉,只部分轮流到磨麦的人留在空地上一边聊天一边磨麦至双月高悬。

忙碌五日,磨出供整个部落食用十日的麦粉与麦碎才放回屋中,磨好的麦子并未放回仓库,而是全部与肉一同乱炖弄熟,部落的人又拿着石刀前往农田收割黍与麦。

作物不及时收割,黍粟便会自动脱落掉在地上,石盘部落种的农田面积又极大,部落众人鸡鸣忙到双月高悬,每日两眼一睁就是干,吃饭都要见缝插针。

饶是如此,十日的麦子不到三日便吃完了,但再磨也来不及,部落遂从牛羊圈里牵出一头头牛羊宰杀烤熟充饥。

反正冬季快到了,宰掉一部分年老的牛羊还能节省冬日的麦子消耗。

PS:小麦的产量比黍粟更高,为什么它直到唐朝才成为主食呢?

一来,越是高产的作物越难伺候,需要配套的水利,对远古人而言,小麦产量很好,但没那么多人力精力,还是种黍粟最划算,尤其是黍,这玩意是真的跟野草一样好养活,这点从微子写的《黍离》就能看出,商人都被强制迁徙了,留下的黍子还能自己发芽并长的很茂盛。

二来,在石磨普及前,吃小麦对寿命打击太大,古人没了牙齿就是死路一条,远古人是需要食物,但也没到为了一口吃的慢性(也可能快速)自杀的程度。

三来,当然,就算是石磨推广后的麦食吃起来....只说一点,现代吃的面条是白的,古人吃的面条是黑的,有石磨的时代都这样,原始时代的石墨盘加工的麦吃起来如何可想而知。

PS:基因之神奇,你想像不到,人类可以喝牛奶居然是七千到九千年前的事,人类突变出了乳糖耐受基因,没这个基因,大家都乳糖不耐受,喝牛羊奶会上吐下泻。

以及,让我们为献默哀,乳糖耐受基因只能通过遗传传播,很遗憾,她出生的太早,没这个基因,很多乳制品都不能享受。

PS:原始部落时代的单元女主们,思来想去,还是人均美人,只是美得程度不同比较合适。

一来,和野外的野马中,马王往往是运动能力非常强,能吃到那些长在一般马去不了的地方生长的高营养植物,营养好,所以长得好。而原始部落时代的单元女主们,人能活到成年并有闲心踅摸点啥,身体开挂加生存能力出类拔萃是基本门槛,没有前者,活不到成年,没有后者,没闲心踅摸与采集狩猎无关的东西,总的来说,她们的身体非常健康,健康不一定美丽(虽然也有病美人,但那是等级制贵族群体孕育出的审美,原始时代不好这口),但美丽一定健康,再加上饮食水平属于同时代拔尖的那一茬,横向对比,她们的颜值低不到哪去。

二来,原始时代的审美是健康强壮,一个病美人和一个脸比前者稍逊但有肌肉的美人,问献哪个美,她一定毫不犹豫告诉你后者更美。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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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第三章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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