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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结局

我开车去了南方。

他确实是个很会挑地方的人,起码在吃这方面如此,我去了那家传说中的蛋糕店,很好吃,比我之前吃过的任何一家蛋糕都好吃。

意外的是有人认出了我。

“我见过您。”女人笑着对我说:“在林先生的手机上,是他的锁屏和壁纸。”

他这个人啊,总能有意或无意的留下些什么东西。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特意留给我的。

“你和他很熟?”我不想说话,所以打字问她。

“不熟,但是我们都认识他。”女人这样告诉我:“他在这里待了三十七天,这是个小地方,而他恰好很吸引人……所以。”

女人耸肩,抛给我一个“你懂的”眼神。

我打字:“确实如此。”

“你们怎么没一起来?吵架了吗?”

我一时语塞。

“吵架了。”我想了想,只能这么说:“他生我气,所以不愿意一起来。”

“真的吗。”女人有点吃惊:“我听他说你们感情很好。”

我在手机上敲敲打打,最终什么都没打出来,于是搁下手机冲着女人抱歉的摇摇头。

没人能和一个哑巴对峙多久,女人没过一会儿就离开了。

我没想到的是,仅仅一下午就有整整三个人来找我说话,很难不怀疑长舒是不是把我的照片打印出来人手发了一张。

他已经不在了,但又无处不彰显着他的存在,像只圈地盘的小狗似的,冲我摇着尾巴说“这里我来过”“这里我也来过哦”。

我不知道他对这里的人们做了什么,像蛊惑我一样蛊惑了他们吗?

“不啊,林先生只是很爱你。”

坐在我对面的男人说:“我们都看得出来……他拿着你的照片告诉所有搭讪的人你是他的爱人,这个小地方也没什么别的乐趣了,他是为数不多的到访者,所以印象格外深。”

爱我吗?为什么只有我没感觉到。

也许真的像他说的那样,感情只占他生活中的一部分,更不会左右他的任何决定,我知道这才是常态,但是于我而言,对他的感情已经把我的每一个细胞都填的满满当当,无暇考虑其他任何东西。

但他永远不可能像我这样,因为他的其中一部分给了谢泞。

不过我很知足,他虽然把人生划分成了很多个部分,但他予每个部分的属性都是百分百的,在我面前时他很少提别的事,同样的,他忙工作时也能完完全全忘记我的存在。

这样一想,就好像我也拥有了他全部的爱似的。

还挺幸运。

.

我又去了别的城市,沿着他走过的路。

那个小城里的现象只是偶然,后来的一路上我都没碰到类似的状况,这种感觉很不好,就像他留下的东西正在缓缓消失。

直到我驱车经过一条街道时,一个小女孩追在车屁股后面一片喊一边跑了一路。

为了听清楚她喊了什么,我停下了车。

“林哥哥的漂亮哥哥!”她抱着我的大腿,咿咿呀呀的叫着,看起来很兴奋:“林哥哥的漂亮哥哥!”

这家伙已经丧心病狂到连小女孩都不放过了吗?

他总是有本事让别人记他很久,即使是一个小女孩。

“我叫果果。”女孩儿坐在石墩子上晃着腿:“我见过你,林哥哥给我看过你,你和照片上一样好看。”

“果、果。”

我大概是太久没说话,这两个字发的有点艰涩,不过感觉还不错,像堵在喉咙口很久的东西突然被疏通了,新鲜空气一下涌了进来。

“这个是林哥哥最喜欢的饼干!”

果果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碎掉的饼干,献宝似的递给我:“漂亮哥哥你也尝尝嘛,林哥哥可喜欢这个了,每次都能吃好多好多。”

我吃了一块,没怎么品出味道,不过看着小姑娘的期待的眼神还是点头说了好吃。

我陪这小姑娘坐了一下午,看她兴奋的在我的车里爬来爬去,给我讲她的林哥哥是如何如何带她玩的,如何教她用小青菜编毽子,如何精准的抓起一只蚂蚁而不弄伤它,如何徒手抓蚊子。

……确实像是他会做出来的事。

“林哥哥呢?”果果问:“哦——我知道了,他说等我长到他下巴那么高就回来找我,我还没有到,所以他暂时不回来。”

“是吗。”我一愣:“那你快点长吧。”

——求求你了,快点长吧。

.

去看他需要攒很久很久的勇气,因为只要不亲眼看见,我就总能说服自己,他只是出去旅游了,他只是像上次一样跑的很远,不想被我找到。

但我又怕我去的太晚,他会生我的气。

南山的墓很贵,寸土寸金的地方,我一想到他辛辛苦苦攒的钱居然是为了买这个破烂玩意儿就气的胸口疼。

都不知道他送我的戒指有没有这块破地值钱,这个男的小气死了。

那块小石板上嵌着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照片,他戴着棒球帽,歪在船上看我。

他很诚实,说了这张是遗照就真做了遗照,说了活不到三十岁就真的没走到三十岁。

我一直不知道他是怎么离开我的,直到唐明告诉我——他是从二十七楼跳下来的,在二十七岁生日那天的夜晚。

他那么在意形象,在我身边时衣服都不穿重样的,精致到头发丝的人居然能接受这么不体面的方式,那样摔下来得多难看啊。

他还恐高。

我弹了弹他的照片,骂他:“胆子挺大啊。”

他当然不会回答我,而且也再不会回答我了。

我先是借着影子摸了摸他照片上的脸,一如既往,然后抱着冰凉的墓碑,吻他。

.

唐明和谢泞赶来强行把我带走了,原因是我企图砸开那地方把他的骨灰抢回来,动静太大吸引了太多人的注意。

如果可以的话我甚至想把那块石碑敲下来扛走,可惜唐明他们来的太快了。

“你他妈是不是真疯了!”

唐明一拳打在我脸上,谢泞就站在旁边看着,没有阻止。

“那是我的。”我用舌头顶了顶发麻的脸颊:“他是我的,我为什么不能带他走?我要带他回家的,我做了饭,下了新游戏和电影……”

我们在一起明明还有那么多事可以做,可我现在什么都做不了。

“他妈的……”唐明又给了我一巴掌:“醒了没!他死了!死了!死人不会陪你看电影打游戏,也不能吃你做的饭!”

“我知道啊。”我依旧看着唐明:“我知道他死了,但我只是想带他回去,有问题吗?”

唐明大概是被我的逻辑震惊住了,用手指着我,半天说不出话来。

又换做谢泞跟我说话,我没听。

虽然不想承认,但我确实是嫉妒他的,嫉妒他比我早一步得到林长舒的爱,这事太让人恼火了,即使是亲弟弟也不行。

而后的二十分钟里,任凭他们二人如何长篇大论,我都无动于衷,毕竟这段时间装聋作哑惯了,我对这一套信手拈来。

“你们得把我绑起来。”

一番思考后我这么说:“不然我每天都会来,直到我带他回去。”

唐明和谢泞对视了一眼,我确定他们达成了共识。

.

脚上的链子又长又重,一动就哗啦啦的响,不是我心怀恶意,实在是唐明看起来太可疑了,怎么会有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这么合适的铁链,说他没什么小癖好我都不信。

“栓自行车的。”唐明苍白的解释道:“比别的锁管用多了,还长。”

我:“哦。”

活动范围被划定在房间内,谢泞睡在沙发上时刻盯着我的动向,连狗都比我自由。

我看着它趴在房门口打哈欠,乌溜溜的眼睛盯着我转,总让我品出一点挑衅的意味来。

比起狗,猫就好多了,永远温顺的窝在我脚边舔爪子,也不会随便上床,除非我抱它上去。

我不知道我被关了多久,房间里的一切好像都被放慢了,我不知道太阳是什么时候升起又是什么时候落下的,不知道风动,听不见鸟鸣,树叶的沙沙声再也吹不进我的窗台,更多时候,我都对着他的照片或者我的幻觉发呆。

所有人都走出去了,只有我迟迟在原地打转。

不,也许是因为入局的只有我一个。

我发现了新游戏,就是把林长舒所有的东西堆放在一起,然后躺进去,这样我就可以从漫长的失眠中挣出一点空隙来,得到暂时性的安睡。

都是他的味道,这感觉安心极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的味道消失了。

再持久的东西都有消散的一天,我知道,所以还算平静,只是开始思考还有什么东西能再留的久一点呢?骨灰?

我看了看脚上的铁链,用力拉扯着试图挣断它,然后失败了。

谢泞听到动静,冲进来看我的脚踝,虽然他们已经加了软垫,但是佩戴的时间太久了,它还是被磨的红肿。

我看着谢泞单膝跪在我脚边,取下锁链,一言不发的给我上药,揉脚踝。

这孩子变得沉默了很多。

上着上着,我突然感觉到有液体砸在了我的脚背。

“对不起啊哥。”

谢泞抬手抹了抹眼睛,哽咽着说:“我本来不想哭的,我努力了,可是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

回来?我不是就在这里吗?

“林哥走了,你也要走吗?你不是说永远不会丢下我吗?我在骗我吗?”

谢泞抬起头看我,睫毛被打湿成一缕一缕的,有颗眼泪挂在上面,看的我有点难受,想给他弄掉:“告诉我吧哥,也能让我提前有个准备。”

我迷茫的看着那张泪流满面的脸,不太能理解他在说什么。

“你是不是也想走?”谢泞久久没有得到我的回答,于是深吸几口气,脸上逐渐浮现出一种类似愤怒的情绪:“哥,你还要这样浑浑噩噩到什么时候?他让你留下,他不告而别,他让你养猫养狗,努力给了你那么多活下去的理由,可你现在这样行尸走肉的算什么?”

“你要么就陪他一起走了算了,要么就振作起来好好活着,你不是很了解他吗?你们不是能预测到对方的想法和行动吗?那你现在能不能预测一下,他想见到怎样的你?”

“我很需要你啊,哥……”

他把额头抵在我膝盖上,轻轻磕碰着:“我们都很需要你,我们不能再失去你了,林哥肯定是知道这一点才敢走的。”

“醒醒吧谢淙……”

我缓缓闭上眼。

.

这是他离开的第九个春天,太阳很好。

澄澈的天空延伸至一望无际的远方,几朵浮云探头探脑的显露踪迹,风卷过的红玫瑰花瓣都藏在我的衣褶里,含羞似的不愿出来。

红玫瑰和这里格格不入。

毕竟我不是来祭拜的,我是来告白的。

我看着他凝固的面容,摸了摸自己眼角细微的纹路。

岁月会一点一点侵蚀我的容貌,但我的爱人将永远年轻。

“你啊。”我这么说着:“怎么这么多年了还这么好看。”

这些年来唐明断断续续问过我很多次,你真的放下了吗?

怎么可能。

只是他要我一直想着他,一直爱着他,我当然会这么做,如果他离去,我会成为他唯一存在的证明。

同理,他要我好好活着,那就活着。

我是个比他听得进话的人。

他的照片下有一行小字,每次来的时候我都会摸了摸,现在再看都快被我磨平了。

[这里躺着一位二十七岁的同性恋,如果你看到了这里,他祝你幸福。]

那就幸福吧。

我常来,因为他是个害怕孤独的人。泞泞和唐明有时候会跟着我过来,我们蹲在他身边斗地主,把纸条贴在他的脸上,不过我总是赢,慢慢他们就不爱跟我玩了。

经常来我隔壁的那对老夫妇不再来了,换成了更年轻的人,年轻人不常来,大概一年只来一次,我每天都来,所以观察的很仔细。

后来就逐渐只剩我一个人。

泞泞一直没有结婚,倒是把家里的公司做的风生水起,连老爸都要看他的脸色。唐明和他的爱人时不时会吵架,吵的最凶的那会儿唐明直接打包了行李来投奔我,不过没待够两个小时就被他的爱人上门哄回去了。

好像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但我只有他。

反过来想,如果没有我,这个世界上还会有人记得他吗?毕竟没有哪个傻子会像我一样,惦记一个死人这么多年。

也不知道那个小女孩长到多高了,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记得她的林哥哥吗?

第一缕霞光穿透云层洒下时,我站起来,俯身吻他。

火色烧红天际,一瞬间就蔓延至眼前,滚滚金光乘风而来,流云铺开千层波涛,空气裹挟着干涩的苦味扑在我唇角,苦的我几乎要落下泪来。

我的爱人将长久地伫立在这里,也许再过几年,或者几十年,除我之外的所有人都会忘了他,而我会一直站在这里,以备随时告诉他,我爱他。

我们仍需长途跋涉,跨过这世间的悲欢离合。

太阳落山了。

这是个黄昏。

——正文完——

也祝看到他故事的读者幸福:-D

同居那一年的细节有番外 :-D

林长舒的自杀倾向一直都有,从高中就有,这也不是他第一次尝试自杀,只是这次没人拉他回来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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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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