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云笙五岁时做过一个奇怪的梦。
梦中置身雪山,不远处有只通体纯白的小狼。与普通的狼有很大不同,小白狼毛发蓬松,像只棉花团子,可爱极了。
凭借多年与小动物打交道的经验,就算还没上手摸,靠眼睛观察,就知白狼的手感极好。她平日里最爱这些毛茸茸的东西,小白狼当然不能放过。
小白狼虽然看起来脾气很好,人畜无害的样子。但毕竟是狼,要谨慎对待。萧云笙没有冲动,慢慢挪动脚步,缓慢向小白狼靠近。刚走了几步,像是被一堵无形的墙拦住,无法向前一步。
难道是传说中的结界。
看不到也就罢了,偏偏小白狼就在身边,却抱不到,真令人生气。从那以后,小白狼时常入梦,结界始终没有消失。无法近身,只能在一旁干看着。萧云笙调整好心态,摸不到,看看也算好的。
梦里有白狼相伴,醒来与四哥相依,真是神仙日子,越过越有盼头。小狼陪着萧云笙长大。几年时间,从小白狼变成大白狼。毛发更加蓬松,不敢想靠上去有多舒服。
却不曾想有一日,四哥和小白狼都离她而去。四哥远在深宫,小白狼也不肯入梦。
与四哥分别一月后,萧云笙终于再次梦到白狼。不知为何,结界居然消失了。萧云笙大喜过望,一个猛冲,想一把抱住白狼。
哪知白狼竟然凭空消失,萧云笙没法保持平衡,重重摔倒在地上。瞬间从梦中清醒。梦中的疼痛没有延续到现实,沮丧却能延续。半梦半醒时,听见侍女焦急的声音。
“大人,您可算醒了。林大将军求见,已在书房等候多时。”
萧云笙这人性子野,喜欢憋在家里,时常出去玩儿,有时还会出京。林宣城每次登门,都会派人提前告知,以免扑空。毕竟林大将军很忙,一年到头也几日在京城,怎能浪费时间白跑一趟。
是以萧云笙感到非常奇怪。“大哥怎会大早上突然过来,正挑着人没睡醒的时候。”
“大人,现在已是正午,都到了该吃午饭的时候。”
“什么?都已经这么晚了。”萧云笙虽不愿早起,但睡到中午还是太过分。事情就爱往一起赶,一年可能就一天睡到中午,偏这一天有客上门。
大哥在外面等着,也顾不得梳洗打扮,急匆匆穿好衣服,一路小跑赶去书房。
“大哥,都怪我贪睡,让你久等了。”
“没事,怪我来早了,扰人清梦。我今日来是临时起意,所以没有让人提前告知。襄王缺个伴读,太女思来想去,你是最合适的人选。才学品性都是上佳,又与襄王有青梅竹马的情分。阿鸾,你可愿当襄王伴读?”
“我竟然还能拒绝吗?不是客气一声。就算是一品公爵,在皇家面前也只能俯首听令。皇家若选中谁,只用知会一声,若敢有不愿,即是抗旨。”
“当然可以拒绝。伴读日日相见,总要你情我愿才好。殿下不想勉强,让我亲自登门来问你的心意。”
皇子伴读原是个美差。毕竟当上皇子伴读,有机会常出入宫廷,在皇帝面前混个脸熟,对未来仕途大有好处。
可萧清昱的情况却不一样。若姐弟二人,能相处融洽,伴读自然无事。。若有一日姐弟反目,伴读多半会被牵连。毕竟伴读常伴襄王左右,谁知道有没有暗中出谋划策,相互勾结。真要是惹怒了太女,下场可想而知。陈国公府说不定会在她手中毁于一旦。若想保全自身,不去当伴读是最好的选择。
可远离了是非,同样远离了四哥。
萧云笙眼中尽是哀伤。“快半年没见四哥了。宫里规矩多,皇子不可随意出宫。隔着宫门,不知何日才能再见。”
“襄王殿下未住在宫中。殿下在宫中住了半月,就搬去了东宫。”
“看来是四哥不想见我,而不是碍于规矩,不能见我。想见四哥,只有当伴读这一条路。”
林宣城不忍萧云笙难受。“襄王殿下冷落你,是为你好。并非是一朝富贵,就忘了你。其实日日惦记你。”
万籁俱静,眼前的景象变了几遍,最终只剩下俊美少年。人一生几十载光阴,半年在一生中不算长。可二人却从未分别过这么长时间。对前路的恐惧,未来有可能的结局,都抵不过这一刻的思念。
“我愿意。”艰难吐出这三个字,似是失去所有力气,颓废靠在椅子上。
忽有大手靠在肩膀上,那样的可靠安心。“若你真无涉政事,不为襄王出谋划策,只一心当个伴读。无论来日到何种境地,我都能保住你,保住陈国公府。”
林宣城一向谨慎,言出必行。他说这话不是哄小孩,也不是高估自己能力吹牛。而是真心也有能力在乱局中保住你。
萧清越得了准确答复,找弟弟谈心。“算起来已经分别六月,自从你与阿鸾相识后,还从未分别这么长时间。记得小时候,几日见不见阿鸾,就会闷闷不乐,茶饭不思。现如今真是长大了,能压抑住自己的感情。半年未见,还能如常生活,只是偶尔情绪低落。真是大有长进。”
听了这话,萧清昱更加烦躁。他的处境尴尬,怕有一日牵连到阿鸾,只能尽力撇清关系。“姐姐误会了,我并没有想萧云笙。我如今已经离开裴家,自是要将过去全部割舍。”
“就算顶着裴四郎的名字,可你也切切实实陪了她十几年。你是怕来日有祸事,牵连到阿鸾。可人生机遇难测,何必这般自苦。你二人相生相伴,绝不是以意念可以斩断的。”
弟弟不为所动,萧清越只能换个方法劝说。“我给你讲些小时候的事。你第一次见阿鸾,是在周岁宴上。”
回忆往事,萧清越笑道:“周岁宴上最重要的就是抓周礼。宫中万分重视。足足挑了上百种物件,又从中挑出寓意格外好的物件放在最边上,方便你抓取。在我看来,抓周这仪式毫无意义。刚满一岁的小孩子,什么都不懂,不过就是随意抓住个东西。宾客就得绞尽脑汁,编出个好意头,真是无趣。
“宴会那日,宫里格外热闹。京中五品以上官员入宫庆贺。哪知你在众目睽睽下围着台子绕了三四圈,愣是一个物件都没拿。众臣颇为尴尬,但凡大皇子拿个东西,凭他们那双巧嘴,都能说出一箩筐好话。”
萧清昱道:“看来东西准备的不对,没一件我喜欢的。”
“我本想走到你身边提醒你,让你选本书,好歹把抓周的流程走完。没想到事情出现转机。”
到了最关键的时候,萧清昱竖起耳朵听。
“你走向陈国公萧浣。萧大人以为你看中腰间的玉佩。忙俯下身,方便你抓取玉佩。结果你却拉起身边小娃娃的手。没想到陈国公府的娃娃也不认生,把你搂进怀里。”
不用想也知道,那小娃娃必定是萧云笙。
“不是不认生,而是阿鸾喜欢我。阿鸾最讨厌与旁人碰触。若换个人敢蹦出来拉手,她必定勃然大怒,扇几个耳光解气。我和阿鸾定是前世有缘,才会一见如故。”
沉浸在过去的事情,忘了隐藏感情,装不熟。现如今话一出口,极为后悔。只能转换话题。“出了这么大变故,群臣反应如何?估计震惊到连话都说不出来。”
萧清越笑道:“你还是低估了群臣的本事。最初的震惊过后,立刻发现这是个拍马屁的好机会。连夜想的吉祥话终于派上用场。”
“有脑子活络的臣子忙上前奏报,说这是大喜事。大皇子本次抓周礼,选中的就是萧云笙。大皇子刚满周岁,但不为红尘俗物所动,面对各色物件不为所动。只一心为国选贤任能。看出陈小国公有辅国之才,才会选中小国公。”
好家伙,这也太能瞎掰了。不得不说,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做出反应,说出这番漂亮话,也是很有本事。人都爱听好话,萧清越也不例外,听了这话顿时心情舒畅。
萧清越感叹:“当日那人也算歪打正着蒙对了。萧云笙确有奇才,若稍加雕磨,必能成一代名臣,名垂青史。官可不是那么好当,谁都得曲着性子。那孩子性情散漫,最讨厌受约束。多半不愿做官,可惜了这么好的苗子。”
“萧云笙正适合当你的伴读。有了伴读这个身份,你二人可时常见面。不必日日想她。”
“我不需要伴读。”
“清昱,这事由不得你不愿。伴读之事,是父皇定下的。只是你还未开蒙读书,就被送去裴家。现如今你重回宫中,萧云笙自然要当你的伴读。皇上的话就是圣旨,身为子臣不得反抗。”
苦口婆心劝了多次仍毫无作用,萧清越也没了耐性。重症当下猛药,萧清越也不想浪费口舌,得知萧云笙愿意,干脆自己做主将伴读定下来。
此事已成定局,萧清昱只能委屈道:“殿下怎可强人所难。”
“阿鸾已经同意当伴读。你心里肯定乐意,不过是嘴硬罢了。一个嘴上愿意,一个心里愿意,两人对这个安排都很满意,怎能说我是强人所难。”
“她居然同意。”二人一同长大,极为了解对方。阿鸾冰雪聪明,又怎会想不到伴读处境的凶险。可她仍然同意了。
“清昱,或许你觉得远离阿鸾是为了她好。这次她主动选择向你奔来。为了个不确定的未来疏远最好的朋友,打着为她好的旗号伤害她。”
一番劝导终归是让萧清昱放下心结。
萧清越笑道:“东宫有一匹名叫灵雪的小马,你送给阿鸾当礼物。萧云笙出身将门,骑射俱佳,与宝马正好相配。”
萧清昱担忧道:“听说宝马都是烈性子,不会轻易认主,有人因为驯服烈马受伤。阿鸾年纪还小,我怕她驾驭不了灵雪。”
“人的性情差别很大,马也是一样。灵雪的父母性格极好,灵雪遗传了父母的性格特点,性情温顺,极好驯服。阿鸾不会有危险。”
考虑到二人多日未见,故而入东宫第一日,未曾安排任何活动。
萧云笙不爱打扮,平日里都是随便挽个发髻,衣裳也穿最轻便舒适。故友重逢是天大的喜事。萧云笙破天荒打扮了一次,衣裳和首饰都是精挑细选,又让人化了时下最流行的妆面。
她本是名动天下的美人,精心打扮后更加明艳动人,美到令山河失色。萧清昱见了阿鸾,被美貌震惊,呆愣在原地,许久才回过神来。笑道:“我有个礼物要送给你。”
这反应不像久别重逢,更像昨天才见过,闲话家常,没有诉说半年的心酸与思念。
萧云笙对此很满意,叙旧必然牵动感情。万一过于激动,哭花精心化好的妆面。
“四哥,有什么礼物要送我。”
“一匹宝马。”
“不亏是我的好四哥,知道我平时喜欢骑马游玩,有好马想着送我。”
“送礼这事其实是姐姐提议的。我刚来东宫时,一直陪在姐姐身边。姐姐生产后,专心照顾孩子。根本没时间在东宫闲逛,根本不知道东宫还藏着这等宝贝。”
要骑马需换身简单装束。没了衣裳的束缚,萧云笙如同笼中猛虎放归山林,轻松自由,无比痛快。
心里做好了困难准备。哪知这小马驹毫无脾气,只挣扎了几下,便安心听命,由着萧云笙摆弄。
全无挑战,萧云笙只觉索然无味。
萧清昱安慰道:“虽少了驯服的乐趣,可也省去不少麻烦。若是遇到个性子烈的马,还得花费花个十天半个月驯服。不像现在,跃马扬鞭,享受当下。”
“四哥,你可真了解我,第一时间察觉我心中所想,说出能宽慰我的话。能有你相伴一生,是最幸事。”
相伴一生这四个字总是容易让人遐想,萧清昱目光灼灼。萧云笙被看的不自在,四哥一向似水温柔,不曾想有这般浓烈的感情。
“四哥,我们一起骑马溜一圈。”
“我不会骑马。”
“你不会骑马没关系,我会就行。你只负责在马上坐着,我握着缰绳掌控方向。我会在身后用双臂你,不用担心摔下去。”
灵雪遗传了父母的高大身材,还未成年已经与普通马身量相仿。
萧云笙功夫好,面对高头大马能一跃而上,潇洒极了。没学过一天功夫的萧清昱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没本事一跃而上。想命人拿来脚踏,踩着上马。
一旁的萧云笙猜出他的心思,“四哥,我抱你上马。”
萧云笙搂住四哥,飞身上马。等萧清昱反应过来,人已经在马上。
知她功夫不错,却不曾想竟然有这么大力气,能轻松抱动比自己高大的男子上马。似乎跟话本里常见桥段不同,话本里都是少年抱少女上马,怎么到了这里却反过来了。
萧清昱心里并不别扭,反正二人如今都在马上,谁抱谁都不重要。
飞雪不愧是万里挑一的宝马,虽还未完全长成,奔跑速度惊人。
萧清昱从前身子弱,日常出行都是坐马车,从未骑过马。虽是第一次骑马却并不害怕。二人紧贴在一起,他甚至能感受阿鸾的呼吸。渐渐红了耳根。
虽是自幼一同长大,但毕竟男女有别,两人也不再是小孩子,这个距离过于暧昧。萧清昱挺直身子,往前靠了靠,拉开一点距离。
这么大的动作很快被察觉。“四哥,身子不用太紧绷,靠着我就行。我骑马技术很好,你不用担心,绝不可能有任何危险。”
萧清昱苦笑,他哪是怕危险,他是怕……
思绪被打断,灵雪的速度又快了许多。冷风在耳边呼啸而过。手里没有缰绳,萧清昱在马上很难保持平衡,只能重回阿鸾怀抱。
两人年纪越来越大,同乘一马,还搂搂抱抱,实在不成体统。今之计只能尽快学会骑马,靠人不如靠己,等学会骑马,二人并驾齐驱就好了。
想到此处,萧清昱不再纠结,安心享受骑马的乐趣。
太阳西落,二人一马踩着夕阳,如画般美化。二人心有灵犀,默默在心中许下同一个愿望。
愿此生如此刻喜乐安宁,长伴一生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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