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结束后,樊策临时有个会先走了。林耀则被安排在休息室等通知——节目组有时候会临时补采,尤其是直播前有哪段备采遗漏,得随时候着补录。
他正靠在沙发上跟尚一鸣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新来的练习生,说那孩子长得不赖,就是镜头感差点意思,敲门声忽然响起。
尚一鸣以为是导演组来催,随口应了声“来了”,起身去开门。
门刚一开,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就想把门给摔上。
门外那张脸化着浓重的烟熏妆和全包眼线,乍一看像是漫画人物穿越过来,诡异地漂亮,又显得憔悴。是高子谦。
他今晚唱的是重金属摇滚,下台后没卸妆,那副妆容配上他本就偏甜的五官,格外不讨喜。
他嗓音发哑,一开口就像含了沙子:“耀哥在吗?”
林耀听到声音抬头,眉头微微一蹙,眼神落在门口那人身上,语气平平地问:“有事?”
高子谦垂着眼,整个人缩在门边,看得出情绪很低:“我能进去说吗?”
林耀没说话,只朝尚一鸣点了下头,示意让他进来。
尚一鸣侧身让出空位,高子谦低着头进了屋,却没敢坐,只站在门口,一开口就是:“对不起。”
林耀挑了下眉:“这道的是哪门子歉?”
高子谦嗫嚅了半天,像是在酝酿措辞,最终憋出一句:“就……第一期节目。”
林耀轻笑了一声:“还真是你。”
高子谦像是被当场揭穿,急着辩解:“我……我当时太急了,我那么久没见你,我也是听小道消息才知道你要上这个节目。才求杜哥把我也弄进来的!”
林耀眉毛轻轻挑起:“你还真和他在一起了?”
高子谦垂下头,小声嘀咕:“说什么在一起不在一起的……利益交换吧。”
林耀不置可否,连个眼神都懒得给。他对这种“交换”向来不齿,圈里这样的人太多了。他没资格评判别人走什么路,但也不想为这种事假装宽容。
只是当着面,他也不打算点破,没必要当面戳人脊梁骨。
高子谦突然抬头,眼神里带着某种意味不明的渴求,低声说:“我真的……太想见你了。”
林耀没接话,只垂下眼睛,手指在无名指上轻轻拨动着戒指——那是一枚老款黑玛瑙镶钻戒圈,暗光中折出锐利的几何光影——皇后乐队主唱Freddie Mercury生前佩戴过的款式,他去年在苏富比拍下的。今天戴来,是为了致敬那首《I Want to Break Free》。
而此刻这枚戒指被他慢慢转动着,仿佛是唯一值得他注意力的物件。
他当然明白,高子谦所谓的“想见”,从来就不是什么惺惺相惜。
其实刚认识高子谦的时候,他还算是个挺招人喜欢的小孩。
那会儿他还没刻意修饰自己的长相,脸上带着一点没退净的婴儿肥,皮肤白净,眼睛大,笑起来乖乖的,很讨人喜欢。
刚参加《声海最强音》时,他和高子谦被分在同一个赛区,第一次见面就是在海选,一起排队候场。
林耀当时刚回国,履历很好,但在国内圈子里还没人脉。在国外的那些年,他一个人死磕音乐,说起话来带着些外国人的直来直去,不太会看人脸色,对人情世故也不感兴趣,所以回国后也吃了很多苦头。
高子谦是第一个凑上来搭话的,一口一个“耀哥”叫得又甜又熟。
那时候林耀只当是个性格热情、关系不错的弟弟,事事也照应着点。什么走场顺序、备采流程、设备调试,他知道一点就会顺手帮一把。连分组他都主动选了高子谦。
后来高子谦开始在节目里明里暗里地对他示好,而他林耀对感情一向迟钝,只当小孩性格黏人,把那份热络看作是后辈对前辈的依赖。要不是那几年“男男组CP”还未成气候,估计也会有粉丝磕他们这一对“邪门CP”。
他一向不爱把人往坏处想,直到——那年群星文化带着律师上门,逼他们签卖歌协议的几周前。
高子谦约他出去喝酒,电话里说话含含糊糊的。他以为小孩忧心前途,想要倾诉,没多想便去了。
林耀赶到酒吧时,高子谦已喝得烂醉,趴在吧台上哭得昏天黑地。他付了钱,一手揽人往外带,高子谦却死死抱着他,颤着声说:
“我喜欢你,耀哥。”
说一句就哭一声,一句比一句清楚。但他不厌其烦地重复,好像怕不说出口,整颗心都要炸裂。
林耀把他送回住处,是间单人公寓,一室一厅,装修精致,还带落地音响。高子谦坐在沙发上,指着屋子笑,醉眼发红:
“哥,这房子是别人送我的,好看不?”
林耀心底一沉,眉心轻皱:“你别干傻事。”
“什么傻事?”他歪着头,像只迷路的小动物,“有的是人喜欢我,愿意给我买房。我这样的人,要奋斗十年才能有个立足的地方……可他们,什么都不用我做。”
林耀看着他,静了几秒,才低声道:“这不是捷径,子谦。”
他语气不重,却像锥子扎进高子谦的耳朵里。
“你还年轻,以后会后悔的。”他继续说,“有些事看着是得到,实际上早就标好了你付不起的价码。钱不是白拿的,房子也不是白住的。明天去把房子还了吧,趁早。”
空气忽地沉了几分,高子谦低下头,像是没听清,又像是故意忽略。半晌,他忽然低低笑了一声,像是恳求,又像是撒娇:
“那要是你跟我在一起,我就把房子还给他。”
林耀叹了口气:“几个菜啊,喝成这样。”
他从茶几上倒了杯温水,走过来递过去:“喝点水,缓缓。”
高子谦没接,眼神飘忽地扫了一眼水杯,又看向他,重复一遍:“那你跟我在一起,我就把房子还给他。”
林耀轻轻“啧”了一声,蹲下来,把杯子往他手里塞:“两回事。感情不是拿来交易的,你别这么幼稚。”
高子谦忽然一把打翻杯子,水洒了一地,瓷杯滚落在地毯上发出闷响。他的眼睛一下子红了,咬着牙质问:
“你是不是一直都看不上我?”
林耀眉头终于皱起来,语气也冷了几分:“高子谦,明天还要上节目,闹够了就睡觉去。”
高子谦却像听不进去似的,抬头盯着他看,眼神带着几分醉意,又几分倔强,慢慢笑了:
“你看不上我,有的是人看得上。哥,我这张脸,值不少钱呢。”
林耀没接话。
他看得出来这小孩喝多了,情绪上头,说什么都没边。他不打算跟喝醉的人讲道理——这事可以等明天清醒了,再慢慢谈。
没想到他根本没等来第二天的谈话。
从那晚之后,高子谦就跟他断了联系。
没吵、没闹、没解释,只是悄无声息地拉开了距离。该录节目录节目,台上台下照样应付,只是再没多看林耀一眼。
林耀察觉时还有点错愕,但只用了五秒就接受了——有樊策的不告而别在前,高子谦的突然冷落简直不值一提。早几年他会遗憾,现在只会加快脚步。
后来过了几天,高子谦又好像突然回过神来,重新开始和他有说有笑。甚至还像以前一样黏着他,说话也恢复了“耀哥耀哥”那一套。
林耀也没表现出介意或疏远,但他心底知道,那一晚之后,有些东西变了。
最明显的,就是高子谦在节目里的位置。
评委点评明显偏向,资源也悄悄向他倾斜。后台有人说他有大老板在保,连工作人员跟他说话的语气都变得小心翼翼。他开始对副导演发号施令,也不再掩饰自己的野心。
林耀没问,也不想问。
他早就明白高子谦的选择。那句“你跟我在一起,我就把房子还给他”,不是真的交换条件,只是一次醉酒的撒娇和试探。
让他还房子的事,林耀也没再提。
说到底,立场不同,没什么好劝的。
再后来,高子谦开始主动帮他和那群兄弟们介绍资源,牵线搭桥,帮林耀和那群兄弟们找活干,说得客气,也确实管用。
林耀一开始还有点愧疚,觉得自己或许太有成见。人各有志,不可强求。他看不上这条路,那是他的事,别人愿意走,也不必像个道德卫士一样管教人家。高子谦就算真是傍了金主,那又怎么样?这圈子里比这伤天害理的事多了去了。
直到高子谦把他和那群兄弟们坑了个遍,林耀才真正翻了脸。
一开始是几首歌的授权,大家都没当回事。圈子里原就流行互相“借歌”,而高子谦刚开始也确实愿意给钱,价码给得不低。
后来才知道,他买歌不是为了唱,是为了立“原创歌手”的人设。
他把那些作品拆散、拼接、改个词,堂而皇之挂上自己名字,在节目上当成“原创代表”展示——他镜头对着哭诉创作艰辛、评委为他动容落泪、粉丝为他写下“音乐天才”,一时间连节目组都开始拿他“创作”当营销重点。
而他那群兄弟呢?
江时嵘是那种最大大咧咧的人,写歌比谁都快,合同却从来不看,所以被坑得最狠。
当初高子谦凑过来,说群星文化想收些原创曲子,说不定能给他带点资源。他信了。
每首歌预付款三千,签字就打款。他当时还说:“三千买一首,不算少吧,还只是预付款呢,我那几首也就花几个晚上写的。”
谁也没当回事。
等节目半决赛,他才发现自己被卖得多干净。
歌不能唱,署名没有,版权归公司,他连一句“这歌是我写的”都不能说。
他当场跟节目组吵了一架,差点没被保安架出去。
可吵归吵,没用。合同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乙方自愿转让本作品全部权利,甲方支付人民币3000元整,后续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或报酬。”
“预付款”三个字,合同里一个都没写。
他才明白,原来那3000元,就是全部价款。
他没歌唱了,半决赛被迫选了首翻唱,唱得很好,可观众并不买账。一个“原创天才”,到了关键时刻只能翻别人的歌,还怎么立得住人设?
江时嵘没进前十,爆冷出局。
林耀得知的时候,没说话。
那天节目刚录完,高子谦还试图凑过来,一句“耀哥”刚出口,就被林耀挡住了眼神。
——他翻脸翻得彻底。
拉黑、删除、避嫌。
就像当年他被人毫无征兆地消失时一样,这次是他亲手关了门。
高子谦不是没解释。
发过信息,也托人说好话,在林耀身边转了几次。态度倒是真的低——甚至还一度试图在后台堵他,话没说完,林耀扭头就走。
不是装高冷,是没法再装。
这已经不是三观不合。
是**裸的伤害。
他可以不在意对方走什么路,却不能容忍有人踩着自己和兄弟们的作品爬上去,还把那叫“努力”。他从不自诩清高,却不代表可以被这样践踏。
节目的最后,高子谦顺理成章拿了冠军。
林耀屈居第二。
他站在聚光灯下鼓掌,表情冷淡,被全网炒作成“眼红第一”、输不起的小心眼。
只有坐在观众席里的江时嵘知道——林耀的那张脸,不是为了名次冷的,而是为了他,为了他们那群被坑得一干二净的兄弟们冷的。
他一向不是个计较名次的人。比起第一,他更在意的,是人和人之间最初的信任。
后来林耀也后悔,后悔自己太晚才看清高子谦的为人,才坑了兄弟们。
他痛定思痛,才真正明白了一件事:
有时候,人并不是一开始就坏的。是他们在路上走着走着,开始权衡,开始比较,开始盘算,然后一步步学会了——怎么踩着别人往上爬。
忙了一周,回来更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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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 2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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