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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童年

池塘边的榕树上

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

操场边的秋千上

只有蝴蝶停在上面

黑板上老师的粉笔

还在拼命叽叽喳喳写个不停

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

等待游戏的童年

——罗大佑《童年》

地点:周镇

人物:程清苗畅

家乡的农忙,是四季轮转间沉重而不可回避的章节。六月,麦浪翻滚,油菜籽和芝麻也等着入仓;十月,泥土里刨出饱满的花生、玉米棒、圆滚滚的豆子,晾晒场上满是丰收的气息。

那是机械还未曾大规模施展拳脚的年代,汗水与泥土的气息交融升腾。谁家能拥有一台突突作响的小四轮拖拉机配上联合收割机,已然是四里八乡艳羡的对象。更多的时候,阳光炙烤着大地,冰冷锋利的镰刀在金色的海洋中起起伏伏,沉重的锄头在干燥的田垄上落下闷响,男女老少弓腰劳作的身影,汇成无声的协奏,汗水和着泥土的味道蒸腾在田野上空。

大部分孩子放学归家,书包一落地,就立即转换身份,成了地里不可或缺的半劳力。帮着大人将成捆的麦子卸下车堆在谷场,挥舞着几乎与自己等高的木耙将麦粒或摊开暴晒或回收聚拢,或是半跪在花生地垅间,用小钉耙一下下敲落附着在藤蔓上的果实,或是铆足劲帮大人将手摇脱粒机产生的粮食疏通,汗水如溪流淌过脸颊。

忙完一天的活计,夜色早已浓稠如墨。大人们瘫坐在灯下的小板凳上,拍打着酸痛的腰背,揉搓着开裂起茧的手掌。

此时,那一片片被月光镀上银霜的打谷场,立刻在孩子眼中复活,变成了灯火通明的超级游乐场。高大的稻草垛成为翻腾跳跃的天然鞍马,暗沉沉的粮食堆角落是捉迷藏最佳藏身地,每一次被发现引发的尖叫划破夜空;“一、二、三,木头人!”的口令伴随着伙伴们滑稽的屏息凝固……

那股仿佛永动机般的精力在空旷的场上肆意喷涌,狂呼尖叫,直到父母带着佯怒的吆喝传来,才恋恋不舍地拖着几乎被抽走筋骨、却又满载着巨大满足感的小小身躯,一步三回头地走向自家窗口透出的昏黄光晕。

这种“疯来疯去”的放纵,在程清新镇那个家中,是想都不敢想的奢侈。每逢丰收季节,程爸总是最忙的,他即要在粮站处理好之前的粮食,又要为即将的“交粮”农业税做好准备,归家时往往暮色深沉,沉重的农活多半压在程妈一人肩头。

程清与弟弟程浅,放学便成了母亲的左右手。汗水浸透衣衫,小小的手指被草茎勒出道道红痕。每一次精疲力竭、几欲放弃之时,程清总咬着微微打颤的牙关,把咸涩的汗水咽回肚里,一遍遍在心底默念:“再使点劲!多干些,老胡就能少累一分!”

有时农活干得太晚,小小的程浅会像断了线的木偶,一头栽倒在松软的麦秸堆上沉沉睡去,长长的睫毛在脏兮兮的小脸上投下弧影。程妈轻轻摇醒他时,脸上仍是一片混沌的茫然。

学习,在程清家,是与农活并重的另一座大山。即便拖着灌了铅似的双腿回到家,书桌上那一摞程爸特意从县城买回的厚厚辅导资料,早已像沉默的哨兵般严阵以待。只是,天性顽劣的程浅总有办法在爸妈焦头烂额之际,像条滑不留手的泥鳅,眨眼间就溜出院门,不知钻进了哪个草垛后的“秘密据点”。十有**,寂静的村里很快会回荡起程妈焦急又气恼的搜寻声:“程浅!死小子躲哪了?!给我回家!”随后便是找到后,细竹条抽在屁股上那又脆又闷的“啪啪”声和他夸张的嚎叫伴奏。

而在周镇外公外婆家的屋檐下,空气都仿佛自带了宽松的滤镜。舅舅舅妈正值壮年,是田间地头的绝对主力,程清这样的小孩子只能算个锦上添花的添头;外公外婆的慈爱带着夕阳般的宽容,几乎不干涉孙辈的天性奔放,对课业的督导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份迟来的、近乎无条件的松弛与偏爱,才让程清第一次真真切切尝到了属于孩童的、不带任何负罪感的、如荒原野草般疯长、肆意汲取阳光雨露的蓬勃快活。

然而欢愉如同蜜糖,总有品尽的一刻。当夏末的空气开始凝滞,程清升入了初三。乡镇里的未来选项,窄如田埂。高中寥寥无几,职高技校更是稀罕。一次中考,几乎是少年通往未来的唯一孔道。落榜,便意味着一脚踏入社会这口大染缸,再无回旋。这未知的未来,或许正是无数乡村少年拼尽全力想挣脱土地桎梏的最初原动力。

开学那天,班级里平添了几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复读生。这是小镇初中为提升升学率几乎必然存在的一抹沉重心酸色彩。不大的地方,熟人圈总似一张无形的网。那个坐在教室倒数第二排靠窗位置的身影,是当时的体育委员,叫徐重。每逢大课间总会带领一帮同龄人呼喝争抢着那个不断撞击地面的皮球。不过那时他是男生,程清和他彼此连话都没正经说过一句,只是面熟罢了。

循着旧轨道,程清沉入到初三那台飞速旋转的精密机器里。课表满满当当,试卷雪片般纷飞。偶尔几抹异色,却也如同投入深潭的石子,只在心底留下一圈稍纵即逝的涟漪。

一次偶然,学校组织了面向全省作文竞赛的校内初选。题目关于“告别”,程清咬着笔杆,任笔尖流淌出初三不得不打散熟悉班级、与小友们分别时的怅惘与无措,以及面对新班级陌生环境的怅然无措。那份未经雕琢的真挚,意外折桂,为她赢得了一张去县城一中参加正式比赛的入场券。

竞赛的考场在县城偏远的地方,分高中作文、初中作文2个批次。高中是上午比赛,初中是下午。因为周镇距离县城考试点有点距离,下午的比赛,学校上午放学后便召集大家集合起来,中午出发,程清的班主任也是学校语文教学组组长带队前往。学校租了大巴车,拉约莫十来个学生,里面有2个和程清初一和初二同班的男同学,有一个是之前初一初二程清同班级的第一名苗畅,但因为男女同学之间玩耍较少,几人只是彼此点头示意。程清长这么大第一次能参加这种和知识相关的省级比赛,不免心花怒放,即便是九月底这种太阳高照的下,大家都昏昏欲睡,唯有程清头脑异常清醒;即便班主任再三叮嘱,大家稍微休息午睡,以最好的状态应对下午的比赛,但程清还是过于兴奋。

果然“文章憎命达”的古训似乎应验了。赛场肃穆,命题是《烛光里的妈妈》,时限紧迫,面对陌生的华丽考堂和沙沙的笔走声,程清脑子一片空白,最终未能再进一步。

那场比赛,高中组来自于县城一中某位高中生凭借《足迹》斩获了高中组特等奖,而和程清一同比赛的学生除隔壁班苗畅一人获得初中组二等奖,其他都和程清一样什么也没有。程清倒是没看过特等奖那篇文章,只是语文课代表的她,将作业送去办公室的时候,听到班主任在跟其他人感叹:当时他带学生去省城领奖的时候,《足迹》的现场朗诵,字里行间透射的底蕴与视野,是城乡之间那无形却深不可测的教育鸿沟。

另一次波澜源于程清的历史老师——一位父亲旧识的同学好友,曾被郑重嘱托过看顾程清。那日午后,她被唤进办公室,门掩上的刹那,空气瞬间凝重。历史老师和班主任并排而坐,班主任面无表情地从抽屉抽出一封略显磨损的信,压低了声音:“程清啊,初三很重要,要全力以赴中考。”他顿了顿,目光如鹰隼般锁着她,“这是你的信,有人寄到学校来了。我给你先保管着,毕业那天再还你。”语气是不容置疑的肯定句。程清张了张嘴,最终只轻轻“嗯”了一声。她哪里敢争辩?瞥见历史老师那副不怒自威的神态,强硬拒绝纯属徒劳。她心里猜得**不离十,那多半又是一封烫手的情书。

初三的程清,如同一株细竹开始舒展,身量拔节显出轮廓,眉眼间褪去了些许稚气,开始沉淀下一丝清秀。偶尔放学,路过别班教室窗下,会引来几声拖长的口哨和目光的追随。若被向来以管教严苛著称的程爸知晓这些风吹草动,一场雷霆风暴必难避免。那封信,或是几信封,里面的厚厚几页纸,终究没能回到她手中。

班主任事多,程清更是羞于启齿索要,最终不了了之。她至今无从知晓那个落款或者字迹背后的少年是谁,信里究竟写了些什么缠绕的心事。它们就此消失,成为青春档案里一处被刻意折叠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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