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宸轩下意识的张口。
一勺掺了番薯的栗米粥被喂进嘴里,甘甜的滋味,在唇齿间蔓延开来,一路暖到心底。赵宸轩打了个哆嗦,意外与沈崇欣再次对上视线:“……”
夜色的掩映下,沈崇欣的眼瞳大而明亮,似是藏着星光,在黑暗中熠熠生辉。
这不是一个中年妇人会有的眼睛。
疯傻之人不好找夫郎,他一直以为沈崇欣合该是个年过三十的妇人,却原来不是吗?
赵宸轩试图回忆曾经初见时沈崇欣的样子,却一无所获,反而注意到了沈崇欣执匕(勺)的手。
与衣衫的脏乱不同,沈崇欣的手出乎意料的漂亮,干净修长,看起来全然不似长期劳作之人该有的样子,跟多年后的枯瘦更是完全不同。
赵宸轩沉默,惊觉他竟似从未了解过这个陪他一同赴死的救命恩人。
他果然天生就是个薄情寡义,恩将仇报之人。
赵宸轩狼狈的低下头。
“不·脏·的。”
误会了赵宸轩的沉默,重新舀了一勺粥水喂到夫郎嘴边的沈崇欣抿了抿唇,一字一顿道。许是长久未曾开口,沈崇欣的声音略有沙哑,却并不难听,反而带着些低沉的质感。
赵宸轩眸光微闪,心中又是一顿。
他怎么会嫌弃沈崇欣喂来的粥水脏呢?他只是……
许久未曾接触过如此纯澈的善意了。
赵宸轩张口喝下沈崇欣喂来的粥水,看着眼前的人立刻开心起来,眼睛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感觉比她自己喝到了甜粥还要开心。
赵宸轩心情复杂不知该如何回应。
他早不是曾经的大家公子,知农家贫苦,粮食来之不易。对农人来说,米是很珍贵的东西,沈崇欣昨日所得的馒头,才是北地百姓真正的主食,非精面所制,而是由糙米混着谷壳磨制而成,吃起来不止没胃口还拉嗓子。
他配不上沈崇欣的赤诚。
轻咳两声,缓解喉间不适,赵宸轩在沈崇欣喂来下一口粥水前,温声推拒道:“您吃。”
眨了眨眼睛,沈崇欣沉默的与赵宸轩对视,没有两秒又红着耳朵移开视线。沈崇欣绞尽脑汁的想了一会儿,突然从怀中摸出之前剩的半个馒头,三两口塞进嘴里:“我吃过了。gui(给)”
被噎的直翻白眼,沈崇欣再次将粥水喂到夫郎嘴边。非常神奇的是她的手竟丝毫没有颤抖,稳的很。
“……”
沈崇欣鼓着腮帮子‘嚼嚼嚼’,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这馒头是个合格的武器,拿去打人说不定比板砖好用。
就是吃起来太硬了。
沈崇欣艰难下咽,赵宸轩看着这样的沈崇欣,再次察觉到了自身的卑劣。
若是不想牵连这疯妇,他本该远离,可赵家落难,落井下石者众,雪中送炭者少,他相信的弃他而去,他所爱的言他卑鄙,他愿为之付出牺牲的,将他践踏成泥。
他从未放在心上的,反而捧了一颗心送给他。
他实在是太累了。
贪恋这一份温暖,尽管心中有愧,赵宸轩还是接受了沈崇欣的好意。长久屡屡独行于风雪中的人,真的拒绝不了一个温暖的可以依靠的港湾。
就算明知港湾残破,前路必然坎坷,他也不想离开。
罢了。
历经一世,他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
没有错过沈崇欣眼中的惊艳,赵宸轩心中微哂,若是这身皮肉能得了这疯妇的眼,便是如了她的意又有何妨?
左右他也无处可去,索性此生就留在这疯妇身边,为她生儿育女,侍奉左右。
这是他欠她的。
只希望这疯妇不要嫌弃他空有皮囊才好。
这个傻子……
这辈子怎地又救了他这个狼心狗肺之人?
赵宸轩主动俯身靠近沈崇欣,从她手中的勺子里喝下甜粥,看着沈崇欣红透了的耳根,轻笑出声。
只觉得一股热气喷洒在耳畔,沈崇欣偷偷的抬头向赵宸轩看去,只觉得月色下的赵宸轩如神祗般,温润如玉,高不可攀。
记忆中本就朦胧的,穿着校服的身影逐渐淡去,赵宸轩的样子逐渐清晰。
沈崇欣讷讷垂头,认真喂粥。
只觉得赵宸轩若有实质的视线如此鲜明而不容忽视。
“对不起。”
喝下最后一口粥水,赵宸轩终于鼓起勇气出声致歉。
前世也是沈崇欣救了他,他却忘恩负义,偷了医馆的银钱逃跑,给沈崇欣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烂摊子,后来沈崇欣寻到京都,又是他将她困于京郊宅院长达一十二年之久。
他一直欠沈崇欣一个道歉。
他欠沈崇欣的又何止一个道歉。
沈崇欣闻言沉默了一下,才道:“不要,跟我道歉。”
断句很是奇怪,沈崇欣的目光有些飘忽。有人跟她道歉,总让她想起她那个嗜赌的爹,每次管不住手,他都会跪下向她和妈妈道歉,可是有什么用呢?
而且赵宸轩也无需向她道歉。
这件事是她做的不对。沈崇欣想起了怀中的婚书,她还没想好该怎么跟夫郎坦白。沈崇欣的视线落在夫郎身上,尽管在夜色中看不清楚,但她还记得李家夫郎的话。
她家夫郎伤的很重。
还是等到夫郎伤愈再告诉他吧。
沈崇欣在心中做下决定。到时候不管夫郎怎么选,她都愿意听他的,要是他真的不愿意,她就放他自由。想是这么想,沈崇欣心中却藏着委屈,匆匆收拾好碗筷,落荒而逃。
像是已经认定了赵宸轩不会留下。
再次阻拦不及,赵宸轩看着沈崇欣的背影,眼中逐渐失神,显然并没有完全从重回过去一事中回过神来。
到底伤重体虚,胃里有了东西,睡意便越发难以抵抗,不等沈崇欣回来,赵宸轩便斜倚在床畔失了意识。
而藏在门口的沈崇欣,直到听得客室内的呼吸声逐渐平稳,这才轻手轻脚的凑到床边,扶着夫郎躺好,双手交叠垫在颌下,趴在床榻边偏头看着他。
斗转星移,晨光微熹,一捧蔫掉的婆婆丁凄凄惨惨的躺在角落处,就连带它回来的人都不记得曾经对它的珍视。
沈崇欣大型犬一样蹲坐在床榻边,眼也不眨的盯着自家夫郎,目光专注而执着,毫无一夜未眠的疲惫。
这是她的夫郎。
沈崇欣眼睛亮晶晶的看着赵宸轩,也不知梦见了什么,即便是在睡梦中,赵宸轩仍旧眉头紧锁,看得沈崇欣不自觉的伸手,想抚平夫郎眉心的褶皱。
而后毫无意外的对上了一双略显迷蒙的眼。
“……”
“!!!”见了鬼一样跳起来,沈崇欣顾不上自己蹲麻了的双腿,被吓得再次夺门而出,踉踉跄跄的跑远。
像个做坏事被逮住的熊孩子。
“……?”讲道理该害怕的不是他吗?赵宸轩无言的看着大敞四开的房门。若是这个时候有人经过,他的名声就全毁了。
不过以这样的身份为一疯妇所救,他早就没有名声可言了。对现状无能为力,赵宸轩索性不去管它,左右也不会比前生更差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与赵宸轩的故作潇洒不同,沈崇欣是真的心宽,刚出了医馆的大门,就被街上的熙熙攘攘吸引,没心没肺的逛起来。
一会儿看看竹编的蚂蚱,一会儿又被旁边的摊子上的小物件吸引,满眼惊叹的看着一对胖乎乎的泥娃娃。
这个好可爱啊!
要是她也有了娃娃,她一定会对她们很好的。
到时候她的娃娃也能穿着一身长衫,在书局里挑选笔墨,嗅着从书局里传来的墨香,沈崇欣眼中闪过一丝羡慕。
她初中刚读完就被迫辍学了,这是她前生最大的遗憾。
“你在这儿干什么?快走快走!这里可没人给你馒头!”突然又被人推了一把,沈崇欣这才发现她竟在不知不觉间走到了书局门口。
下意识的缩了缩肩膀,像是做错了什么事情,沈崇欣低着头匆匆闪到一边。
她家夫郎也是读过书的,沈崇欣远远看着书局里的学子,半晌才转身离开。
她要去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有了钱她才能给夫郎治病,买笔墨纸砚,有了钱她才能送娃娃去学堂读书,在古代想要读书是要花很多很多钱的。
她前生就是吃了没文化还法盲的亏,她的孩子绝不能同她一样!
无视了路人看精神病的眼神,沈崇欣双手握拳,给自己打气。像打了鸡血一样,士气满满的开始满县找活干。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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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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