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陆质刚才反复说的事情,他知道一二。
当时他已经不在国内的时候,信息延迟,很偶然地知道了一些。
娱乐圈里,人人都有意无意打造一些人设,萌可以、天真可以,但蠢却是原罪,明袂这样的行为导致他在那一年,网络风评巨跌,加上演技始终一般,并不惊艳,自此一直不冷不热。
“你要吃吗?”公良洲审视自己餐盘的目光太明显,明袂推了推剩下的牛蛙腿给他,“不过我也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大半天都在闹肚子,因为肚子空空,明袂这次点了三个菜,一个牛蛙腿,一个鹅肝牛排,和一个沙拉。
“我吃过了,味道还可以。”
“哦,那就好,我这两天就没吃上顿喜欢的,今天还闹了肚子。”说着,明袂尝一口牛排,调味果然不错,烤制的程度也正好,汁水还足。
公良洲三指尖拍拍桌,没想到这也要自己提醒:“闹肚子要吃清淡的。”
“没事,我肠胃很好,给我块铁都能融掉。”
“那你怎么闹肚子的?”
“……”明袂停下切肉的动作,认真狡辩,“这里的菜都是硫酸,不算。”
公良洲继续看着他。
明袂顶不住目光地叹口气:“那我打包明天吃。”说着叫来服务员,一边喃喃“总不能浪费了”。
“吃剩饭也对胃不好。”
明袂:“……”
“你请我吃。”
“好啊。”
“两盘都请我。”
“啊?”
还是那个帅气的服务员,两人这么交流几句的过程,已经三步一小跑地到了桌前。
不等明袂开口,公良洲一口流利的法语,几句话就把人请走了。
明袂依旧不太确定:“你能吃完吗?”
“有人帮忙。”说着,他起身把两盘肉端到金发小哥面前。
“解决掉。”金发小哥见他过来,一脸八卦地刚要问话,却直接被下达了命令。不等他开口,公良洲已经转身又离开了。
这下,明袂就只能嚼起沙拉草,不难吃,但是肚子空空的,吃了之后感觉肠胃里最后的油也刮没了。
“吃药了吗?”
“吃了。”
因为提了一嘴,朋友就让助理把从国内带来的胃药送给了他,明袂不好让对方跑太远,想着正好也逛逛,就主动来了时装周这附近,从助理手里拿的药,拿到手就吃了一次了。
两人一时没话,公良洲没走,明袂也不好赶人,便一点点嚼着沙拉。
虽然因为要离开娱乐圈,这个月开始,他已经不太注意自己的饮食了,但还是习惯细嚼慢咽。
一个人的时候,哪怕嘴里的东西还没完全咽下,他还是会把食物一点点往嘴里放,保持进食动作。眼下因为思考着,习惯一下没藏住,两腮轻轻地鼓动着,和兔子没什么区别。
他本来以为再见到公良洲,自己会怨恨。
毕竟从奶奶离开后,很多无解的情绪魔鬼一样诱导他深陷在负面消息里,以致于忍不住一遍遍地做假设,设想每一种不同的开头和过程,好像那样自己真的就能得到一个不一样的结果。
当知道做无数遍的假设都无益于现实时,他就开始讨厌公良洲,讨厌那个只见过两遍,连模样都快模糊,连姓名都不知晓,却彻底让自己的人生天翻地覆的人。
然后他又会陷入自厌,因为他知道,公良洲也没错,甚至也是某种程度的受害者,自己这样地无故归责,分明是自己思想已经开始走向极端的表现。
那是他人生漫长的一段冬天。
这两年虽然缓过来了,但偶尔失落的时候,他也会想,如果再见到公良洲,自己会不会应激地想起当初,让那种泥淖般的情绪再次裹挟自己。
不过好在一切没有那么糟。
公良洲,也没有这么糟。
他一开始看见公良洲确实是不知所措的,但是随着这人帮自己解围,心里的紧张终于消散了下来。
连眼前的沙拉草都清新可爱,沙拉酱酸甜爽口,明袂又塞了点进嘴。
他想起来,和公良洲的第一次见面也是吃东西的情景。
当时他第一次被经纪人吴筑带着去参加晚会,公良洲穿着一身挺括的黑色戗驳领西装。
外套的不对称单粒金属扣解开着,身高腿长,面冷脸傲,也是今天一样端着个酒杯漫不经心。
明袂认完几位投资人、制片后再也没事做,在位子上无事,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看了公良洲好久。
但哪怕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仗着昏暗,目光也不收敛。
其他人互相走动,觥筹交错,就这人仗着在角落里,长腿伸到过道上,肆意伸展着,模样比任何都在这名利场里的人都自由。
面颚轮廓在幽暗的晚会灯光下棱角分明,看周遭人的眼神尤其淡漠,明袂觉得,这人拽拽的,也帅帅的。
这时候,正好一道灯光游弋过去,男人的脸被照得绒毛可见,瞳光冷亮,竟然明确地锁在自己身上。
是在看自己吗?明袂左右看看,视线对上的位置,只有自己一个人。
“这也能发现?”明袂喃喃着,没有露怯地起了身。
“你好,你一定是演员吧?”他端着酒杯到了公良洲身边。
这话听着不太聪明,因为这话里潜藏的意思是,公良洲多少得是个十八线的糊糊。
但明袂注意过,和公良洲一桌的人,穿搭大多休闲或者轻运动,明显不是全副武装的明星名人,和他们一桌的公良洲自然一样。这么问他,就丝滑地夸了公良洲的外貌。
公良洲没有回应明袂端过来的酒杯,脑袋支在桌面,懒得打发人的模样,淡淡道:“我像吗?”
呃,为什么感觉有点冲?
“不像!一点不像。你看我,我也穿西装,但其实我是卖保险的,就问问你要给自己脸卖保险吗?”
“哦,怎么卖?”公良洲露出兴味,眉尾挑起,一下没了明袂认为的沉稳慵懒,让明袂觉得轻佻。
“……咳……对不起。”明袂大学的时候在二手奢侈品店工作过,遇到的人五花八门,不乏钱多脾气怪、要求多的,不管三七二十一,滑跪道歉他手到擒来。
“明袂。”这时吴筑一声呼唤,那便和天籁一样了。
“我还有事,先过去啦。”明袂眨眨桃花眼,见对方没有更多示意,转身便走。殊不知刚转身,身后的公良洲脸明显地黑了一下。
背过身,明袂先喝两口杯子里的气泡水,以免快步走时漾出来,接着才小步快走回到了吴筑那边。
“近看更帅了。”一边忍不住又感叹一句。
现在看也帅。嚼着沙拉,明袂偷偷看近在咫尺的人。
六年,时间将这人发酵成了真正成熟的男人,一身精裁,青灰色衬衫让人精气神饱满又不至于蓬勃得失了轻重。
怎么还在看?明袂嚼嚼嚼地都咽了好几口了,发现公良洲还在看自己。
“我给你点了个菜。”
“嗯?”
不等明袂问,帅哥服务员已经将餐盘端了上来。
“蒜香蛋黄鱼羹。”公良洲对蓝色草帽盘里奶黄的羹介绍,“相对清淡,填填肚子。”
刚才点的吗?明袂腮帮子停下,困惑地看一眼服务员,帅哥朝他回应了一个wink。
“……谢谢。”明袂视线僵硬地转开,又看见餐巾纸上的号码。
公良洲轻耸肩:“反正你请客。”
“……我撤回。”
明袂推开沙拉,舀起羹喝了一勺,热的,就这点,已经赢了沙拉。
“我需要先撤退吗?”手机弹来饱食两盘大肉的好友的消息。
“你先走,顺便帮我们把账结了。你吃得最多。”
“??”
公良洲却没再回他,转抬眼看向明袂,这人还在认真地吃。啧,竟然连粥都吃得慢吞吞的。
两人像是多年老友,在午后的餐厅里享受轻松的闲憩、不言的默契,以及对方的存在。但是严格说来,两人没有什么关系,有的只是混乱的一夜。
公良洲想起自己和明袂的第一次见面。
当时他刚回国,被侄女拉着非要去逛附近的二奢店。
中途侄女被皮相不错的男导购引着去了不在购物计划内的帽饰区。
作为提款机的他没跟上去,而提款机是不移动的,他开始张望寻找能坐的地方。
可惜这地方是不会给顾客歇息的机会的,所以不意外地寻找失败。
随后他想起,来时看到店外对面有条长凳,抬腿就往外走。他不会站着干等这个注定要进行漫长淘宝掘金的女人。
临到门口时,他突然停下,保有了最后的良心,发消息告诉侄女自己的去向。
“你好!圣诞活动,注册会员折上折,请问有什么需要的吗?”
明袂热情清亮的声音便是这时候在公良洲身后响起。
比店里铃儿响叮当的音乐还要欢快,吐字清楚,表达流利,浑然不似之前迎客店员叽里咕噜、含糊不清的一串上班怨咒。
这天是圣诞节,占地两百多平的三层独栋二奢店精心做了圣诞主题装饰,挂着金球金星的圣诞树放在店内的四处。
公良洲抬头时,明袂正站在圣诞树前,穿着红绿菱格的宽大针织衫,脖子上围着鲜艳的红围巾,衬得脸白里透红,元气有血色。
头顶上,还戴着顶绿色鹿角的红色针织帽。
“?”
看公良洲没反应,他头歪了下,鹿角和脸侧的针织球一起晃动。
紧接着他注意到公良洲的手机,便道:
“有心仪的单品的话,可以直接给我看哦,我带您去。”
说着他上前两步。
叮铃。
公良洲耳朵一抽,自己怎么从这人身上听到了铃铛声?
小鹿人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连忙转一圈,露出身后挂的不小一个鹿尾球。
一把攥住鹿尾和铃铛,明袂不好意思地对公良洲笑笑,带上一些羞赧:
“他们的恶作剧。”
脸看着更红了,但公良洲扫一眼明袂空调室内的红围巾,觉得他应该是热的。
“有需要帮您寻找的单品吗?当然,单纯逛逛的话也是可以的哟。”没有等到顾客的回应,明袂毫不在意地继续微笑,看着公良洲的眼睛被店门口的圣诞树彩灯映得发亮。
公良洲觉得,冷峻高格的店里,有只鹿在眼前左右地试探靠近人类。
这么大一个店,店员肯定有售卖指标,公良洲心知,就像店员外貌一样,服饰也是导购吸引和长期留住顾客的手段之一。
“有。”他说。
“哦,是手表还是腰带吗?”明袂凑近一点,“要不给我看一下?”
这一下,连睫毛都能看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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