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不出我来了?”姬珏目光幽深地瞧着他。
那小太监也认出来自己,踉踉跄跄地走过来给他行礼。
“姜公子,你和殿下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在这里给你们俩磕个头。”
姜洵赶忙想伸手拦住他,急道:“不必。”
姬珏却比他手脚快多了,一只手矫健有力地挡住了小内侍行礼的手,把他就这么提溜了起来,生硬道:“膝盖有伤跪不得。”
姜洵在心中暗讽道明明知晓人家有伤在身,还偏要强迫着人家陪他蹴鞠玩乐。现在又在这装正人君子说什么膝盖有伤不必跪。
姬珏目光倏然就移到姜洵身上。姜洵心底忽然生出些许难以形容的古怪。莫名其妙看我干什么?
姬珏语调微沉,话语里虽仍带着几分笑意,解释道:“太医说他得多走动,伤好得快。”
姜洵略微吃惊地抬眸朝姬珏看去。
这人莫不是有什么窥心之术。
“恩公,我叫曹世泽。你叫我小曹便可,日后你有什么难事,我一定替你赴汤蹈火。”那姓曹的小内侍攥紧了手指,似乎觉得没给他磕个头十分过意不去,非要感激姜洵一番。
这会过意不去的人变成了姜洵。
自己牵连了对方。结果对方反倒把自己认成了救命恩人。若不是姬珏在此,他不好吐露心声,早就把真相告诉这小曹公公了。
姜洵话到了嘴边,又吞了回去,只憋出一句。
“倒也不必如此。区区小事,何足挂齿。”
小曹公公急了,道:“这怎么是小事?”
姬珏轻笑了一声,又神色莫名地瞥了姜洵一眼,漫不经心地打断了对方的话,道:“好了,你别动不动就是什么下刀山下火海,别给你这小恩公吓坏了。”
小曹下意识握紧了拳,嗫嚅了一声,道:“知道了。”
姬珏给小曹公公使了个颜色,道:“人家在这站这么久了,定是口渴了,倒些茶水来。”
“对对对,还是殿下想得周道。”小曹转身离开。
“等会。”姬珏又道,“再拿些吃的来。想必姜公子也饿了。”
自己是什么穷凶“极饿”之人吗?
怎么搞得他不是来慰问病人的,反倒像是不知从哪来的穷亲戚来打秋风的,姜洵趁姬珏不注意偷偷地瞪了他一眼。
姬珏指了指他对面的石墩子,问:“不敢坐?”
谁不敢坐?
姜洵大马金刀地往那一坐,一点都不怕姬珏的吓唬。
“认不出我来了?”姬珏又问。
姜洵以为之前被打断了,一般人都不会再问了,谁知这人实在是出其不意,不按常规行事。
“我不知你在说什么?”姜洵秉持着装傻充愣的准则道。
“还装?”姬珏骤然间将身子靠近了姜洵一些。
见他这张浓眉大眼的脸就这么近在咫尺。姜洵连他脸上细微的绒毛都瞧得仔仔细细。
少年清润的声音,从那张殷红的薄唇漫不经心地说出来,终是打破了耳边的寂静。
姜洵完全不知道他说了什么。
只是在想他究竟是不是凃了口脂,怎么他的唇色就是比常人偏红润了些,还怪好看的。
姬珏见姜洵眼波流转,目含星辰似的,眼睛眨都不眨地……看着自己的嘴。
姜洵长相是端正秀气的,像文雅正经的读书人的那种,若是他去科考,定能考个探花郎。
然后打马游街的时候,会被楼台上榜下捉婿的闺秀千金看中,强绑回去成亲。
姬珏轻咳了一声。以前都是他目光紧逼,吓得对方连连退缩的。他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也有被人看得别过头去,败下阵来的一天。
姜洵被他这么一咳,才回过神了。
这小子还真没凃口脂,他瞧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凃口脂的迹象出来。
这小子是天生丽质啊。
姜洵心里有些醋意。想当年他可是世人皆知的当世第一美男。
每次策马过街,几乎是万人空巷。空着手出去,他的侍卫能抬着几十斤蔬菜瓜果回去,都够一百来号人吃一顿了。
他今日这么一瞧,姬珏竟然与他难分伯仲。
前世他怎么名声不显?
定然是他天天顶着那么一张每个人都欠了他十万两白银的脸。别人看姑娘的眼神是含情脉脉,柔情蜜意。他看人的眼神,就像不耐烦地催你还债,不还都打死你的那种。
谁家姑娘会喜欢这样的。没被他吓死都算好的了。
难怪上一辈子,姬珏都快而立之年了,都没娶上媳妇。就连个暖被窝的侍妾都不曾有过。
好不容易立了个皇后,结果还是个死人,尸骨无存,就一个牌位。
什么皇后?
虽然说是祭了天地,占了吉凶,问了神仙,但可没征求过他这个鬼的意见。
他第一个不同意,好吗?所以这段婚事就算不得数。也不知后来姬珏娶上媳妇了没有,若是没有,那真的是当了一辈子的鳏夫。
姜洵丝毫未曾想过他自己也何尝不是一辈子没娶上媳妇,孤身一人了一辈子。
“你这些年过得还好吗?”姬珏抬眸问姜洵。
姜洵阴阳怪气道:“过得好的话,还能饿昏?”
明知故问,看见他过得不好很开心是不是?
姬珏收起了那副嬉皮笑脸的样子,突然正色,道:“当年我被事情耽搁住了。我不是故意丢下你的。”
姜洵不知他为何要将这段陈年旧事搬出来。
当年他确实是挺难受了。被丢下的感觉并不好受。
但他并不是第一次被丢下,所以对于再遇上这样的事,心便不那么疼了。
而且这事早已过去七八年了。当时的心痛,愤懑,和怨恨早就已经随风烟消云散了,让他再回忆,他也甚至再难与当时的自己感同身受。
旧事重提,不过是将结痂的伤疤,重新撕开一道口子,血肉模糊。
对于姬珏这种天子骄子来说,他自小身边就是众人簇拥,有不知多少人想跟他做朋友。
姜洵就像他在路上捡到的一只玩物。可能是没见过他这么穷,这么寒酸的人,便觉得十分新鲜。
因为一时的新鲜劲,想把他留在身边。
等他回到他以前待着的满目琳琅,金玉满堂的地方时,便觉姜洵如此得格格不入,平平无奇,转眼间便将他抛之脑后罢了。
如今旧事重提,莫不是百无聊赖,又想拿他当乐子。
他姜洵好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会愿意被人当成一个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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